陳立行等人走後,郭璦坐在辦公室內,心情愉悅地哼著歌,哼的就是餘香。


    這首歌,旋律簡單,容易叫人上頭。


    沒想到這家夥真有點本事,能寫出這樣的歌來。特別是裏麵那幾句歌詞,郭璦挺喜歡:


    “心門上一把鎖,鑰匙在你手上”


    來電話了:“郭總,有個好消息告訴你。肖楠知道吧,她可以到你酒吧跑唱,一場八萬。另外,介紹費是十萬。”


    在樂壇上,肖楠屬於三線開外的小歌星,這個價格是正常的行情價。至於所謂的介紹費,也是行規。


    對方說道:“這可是難得的機會,你確定的話打錢,定好時間,我帶人過來。”


    娛樂圈中,頭部的明星不愁流量,不愁收入。但下麵的小明星可不行,他們往往得不停地接商演搞創收,為了賺錢,一天甚至會跑好幾場。


    商演分檔次,受邀參加晚會,綜藝節目之類屬於高檔,到酒吧夜店算低檔,更低層次的還有樓盤開業,甚至富豪過生日之類。


    反正隻要錢到位,莫說獻唱,各種奉獻都是可以商量的。


    如果沒有今晚的事,郭璦肯定很有興趣跟對方談,但現在她沉吟片刻,說:“不好意思,劉哥,我門店目前暫時沒有這個計劃了,看下次吧,下次有機會再合作。”


    “那下次再說。”


    對方很幹脆地掛了電話,小歌星也是星,隻要肯放下身段,不愁沒活幹。


    郭璦找到副經理:“老高,顧輝來了沒?叫他到我這裏一趟。”


    顧輝就是酒吧的一位駐唱,負責十點旺場。歌唱得不錯,就是性格桀驁,心氣很高。


    過了一會,副經理老高跑來:“郭總,我剛才打電話給顧輝,他說要請假三天。”


    郭璦臉色一沉:“又請假?這個月第幾次了?”


    “第三次,他說有事。”


    郭璦一擺手:“不管他了,從明天開始,十點的場交給陳立行,顧輝調到六點去。”


    對於這個調動,老高並不感意外,一方麵陳立行的人氣擺在那,另一方麵,對於顧輝,郭璦早心存不滿:“郭總,如果顧輝不願意呢?”


    “他想走就走,結完工資給他,不用留人。”


    “我明白了。”


    為了保持新鮮感,駐唱這個行業的流動性非常高,經常兩三個月就換一撥。


    陳立行並沒有讓今晚的事情攪亂心態,在別人看來,他火了,但他心裏很明白這種所謂的“火”其實很虛。隨著熱度退減,那些隻會追逐流量的主播們也會如潮水般退去,轉向別的熱點。隻有真正喜歡餘香這首歌的人才會留下來,並可能成為陳立行的第一批粉絲。


    第二天起床,循例般查看郵箱,沒有回複,看來那兩首歌多半是被斃掉了。


    沒事,隻要大本子在手,機會便在手裏。


    再去看十大成年人的崩潰瞬間,播放量已經達到三百多萬了,評論過萬。


    毫無疑問,該視頻的熱度正處在上升期,看這趨勢,起碼還能維持幾天的增長。


    幾天過後,熱度就會降落。


    而在此期間,陳立行會因此受益,歸一酒吧的人氣同樣會被帶動一波。


    中午剛吃過飯,副經理老高打電話來,說有文娛公司的人找上門,要跟陳立行當麵商談關於餘香的版權事宜。


    陳立行一聽,心中一喜:果然來了!


    來得還真快,本以為得再過兩天。


    看來這個世界的文娛經紀人嗅覺比想象中要敏銳得多。


    他不拖拉,當即打車去酒吧,很快跟對方見了麵。


    是個四十來歲的婦女,姓吳,來自興榮文化,是一間小型文娛公司。


    這位吳姐最初開口要全權買斷,五萬塊。


    陳立行不同意,直接拒絕了。


    全權買斷,賣掉之後,該歌曲便與他沒有什麽關係了,隻能保留署名權而已。到頭來,弄得自己演唱自己的歌,還得支付版權費,實在忍受不了。


    而且才五萬的價格,打劫嗎?


    然後吳姐又提出購買表演權和複製改編權等,一萬。


    陳立行仍不同意。


    “陳先生,這個價已經是行情價了,你是圈內的新人,並非知名音樂人,想要太高的價也不可能。而且這首歌被你唱過,流傳到網上了的,肯定得打折扣。”


    陳立行回答:“我再考慮考慮。”


    他不急著賣,想通過餘香這首歌多接洽幾家公司,了解下情況。


    談不攏,那吳姐隻得悻然離去。


    她昨晚無意間看到視頻,接觸到餘香這首歌,第一反應就是趕緊把歌扒下來,然後去申請版權,看能不能撿個漏。


    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是有前例的,有些業餘創作者寫出了作品,在沒有申請版權登記的情況下發到了網上,或是大意了,或是為了炫耀,結果被人搶了去,欲哭無淚。


    不過吳姐這次撿漏失敗了,陳立行早已申請登記。在版權局的係統裏,當有兩份近似的版權出現,最先申請的,占據著絕對的排他性權限。


    沒辦法,吳姐隻好來找陳立行麵談,希望低價買歌,然而陳立行沒那麽好忽悠,不為所動。


    果不其然,接下來有好幾間公司的經紀人跑來,找陳立行購買版權。


    他們出價高一些,可條件也好不到哪裏去。


    “陳先生,現在這首歌有熱度加成,能賣個好價格,等熱度過去,就不是這個價了。”


    “陳先生,我們樂途文化是很有誠意的,買這首歌,是給張鷗唱,張鷗你知道吧,新生代熱門歌星。餘香這首歌的風格很適合他,經過他演繹,你也能打響名氣。”


    陳立行聽了很多類似的話,但還在考慮。


    站在他的立場上,最理想的肯定是版權分成模式,就是給對方演繹,每一次都能獲取分成收入。


    然而這種模式對於沒名氣的詞曲作者很不利,分成的比例低得可憐,隻有大佬級別的音樂人才有資格拿高比例。


    雖然說細水長流,可如果隻得一滴滴往下掉,那也解不了渴。


    其實陳立行還有個選擇,便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把餘香做好,發到音樂網站上。


    但這條路並不好走,之前就用流浪歌手的情人走了一次,失敗告終。


    餘香固然比流浪歌手的情人有熱度得多,也更具流行品質,但真發表了,在沒有名氣,沒有宣發的情形之下,能有多少聽眾願意拿出真金白銀來支持打榜,實在是不容樂觀。


    很多時候,觀眾聽眾們對某件事拍手叫好,並不代表他們願意買賬,這就是“叫好不叫座”的根源所在。


    如果被這種假象給迷惑,信心滿滿,結果會撲得很慘。


    在找來的幾間公司中,還曾有人表示想要簽下陳立行,讓他出道當歌手。


    當其時郭璦聽到這個消息,心想這下完了,陳立行肯定得答應。


    簽約出道,是多少流浪歌手的夢想?


    雖然對方不是什麽大公司,可也是正規的公司。隻要簽了約,就算是真正入行。


    然而陳立行根本沒有絲毫考慮,幹脆利索地回絕了。


    因為他很明白這種“出道”是怎麽回事:合約是入門級的新人約,各種苛刻條件,簽約年限十年以上


    開什麽玩笑,他今年二十八,十年後三十八,跟賣身契沒有什麽區別。


    雖然說如果日後紅了,也能掏錢解約,但期間存在太多變數,萬一公司逼著他去陪阿姨怎麽辦?


    這種事正常得很,小公司本就沒有多少資源分配,想要上位,就會用些非正規手段。


    既然如此,還不如保持自由身,尋找別的機會。


    他可是有本子在手的男人!


    幾番考慮之後,最後陳立行把餘香的表演權等賣給了樂途公司,收入三萬整,後續有一定的分成比例,不高,聊勝於無。最重要的是,他保留住了自己的表演權。以後這歌火起來的話,陳立行也能隨意拿來演唱,跑場賺錢。


    第一次賣歌,錢不算多,卻是陳立行真正掘到的第一桶金,開心得很,請趙自若等人大吃一頓,結果喝多了幾杯,又醉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頂流人生從撲街開始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南朝陳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南朝陳並收藏頂流人生從撲街開始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