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的話,年限多少?毀約金呢?”
坐下來後,陳立行不再繞圈子,直接開口問道。
不管是經紀公司,還是自由經紀人,他們簽人,當然不是為了做善事。
藝人包裝、宣發、出作品、公關處理處處都要花錢。
錢花出去,就是為了能翻倍地賺回來。
說白了,這就是一種投資。
投資會成功,也會失敗,故而藝人與經紀人之間的關係頗為微妙,有時候像工頭跟工人,有時候又像是太監跟皇帝,還有時候像朋友之間
具體怎麽樣,得看兩者的身份地位對比,以及合作的基礎如何。一些明星往往任用親近的人來當自己的經紀人,一方麵因為信任,另一方麵也是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自家錢自家賺,看上去很圓滿,但實際上,一旦牽扯到利益糾葛,最終會鬧得不可交加,反目成仇。
最重要的,還是經紀人的業務能力。
以陳立行的現況,以及年紀,不可能有大牌經紀人主動跑來簽他,想要出道,一份新人合約就是最好的待遇了。
但那種合約,陳立行既然拒絕了第一次,就不會再考慮第二次。
故而仔細斟酌一番後,他覺得在有利的條件之下,可以試試肥華,看好不好用。
肥華一聽有戲,精神振奮起來,想了想,說道:“簽約五年,毀約金一百萬。”
“兩年,三十萬。還有,我要保留自由度和決策權。”
陳立行直接說出了自己的要求。
肥華一張胖臉皺成了苦瓜:“陳先生,不,行哥,這條件我真得很難做呀。”
陳立行語氣堅決:“反正就這樣,做就簽約,不做就算,我現在真得不需要經紀人。”
肥華麵色變幻,一咬牙:“好,就按你說的辦。”
對於經紀行業來說,綁不住人的條約真得不正常。不過實際上,肥華本身也沒有付出什麽。
如果以後陳立行出了名,成了腕,皆大歡喜,要是失敗了也無所謂。
肥華入行以來,帶過十幾名新人藝人,就沒成過,多陳立行一個不多。
他現在手底下真沒人了。
一個文娛經紀手裏沒有藝人,還叫經紀人嗎?
更何況,沒了公司依靠,肥華掌握著的資源少得可憐,沒底氣可言。
他先來找陳立行,一開始就輸了。
談好了條件,肥華鬆一口氣,要趕回去擬好合約,爭取明天搞定,以免夜長夢多。
陳立行則回到後台,心裏暗暗有些小得意,自己以後碰到事了,也能大手一擺:“有事跟我經紀人談。”
想著就爽快。
不過有經紀人的事,他暫時不想跟趙自若等人說。
也沒有什麽好特意去說的。
在陳立行看來,沒有去做的事無需訴諸於口;而做成了的事,如果興高采烈地找人嘮叨個不停,那不就是炫耀嗎?
比如上次拒絕簽約,除了郭璦外,其他人都不知道有這麽回事。要是被劉昊知道了,他肯定得會跳起來,認為陳立行錯過了機會
簽約出道,多好的事?
怎麽能不簽呢?
至於賣掉餘香的事,趙自若都念叨了很久,說應該留著讓陳立行自己做的。
陳立行不是沒有這個想法,但現實條件真得不允許。
要真正專業地做出一首歌來,前期投入耗費不小,錢從哪兒來?
就算厚著臉皮用了趙自若的錢,可歌做出來後,想大賣特賣,也絕非簡單的事。
虧本的可能性更高。
他隻是個毫無名氣可言的素人而已。
一首歌能火不能火,並非單靠歌曲本身的品質,還得講潮流,講機遇,講宣發背景之類。
比如說有些歌在最初發布的時候無人問津,可過了幾年,甚至十幾年後突然因為某個機遇,被人挖掘了出來,反而爆紅了
這樣的事情說起來荒誕,但屢見不鮮。
不但人會生不逢時,歌曲這些文藝作品同樣也會生不逢時。
陳立行當然希望一開唱就風靡萬千,一秒鍾幾十萬上落,然後無數大公司拿著千萬合同哭著喊著來求他簽約
隻可惜,他並沒有那種無需講任何邏輯關係的神奇係統。
陳立行得麵對無情的現實,現在他需要的是賺錢,而不是花錢。
前身在父母身上挖的坑已經夠大夠深,必須盡快填回來,而不是再任由著性子去做不靠譜的事。
這才是有擔當的人該有的態度。
再說了,他有大本子在手,賣掉一首歌隻是九牛一毛。而賣掉的歌被成名歌星演繹後,能夠有效地提升名氣。
在娛樂圈,名氣意味著太多太多。
到了那時,一切都將水到渠成。
肥華打車回家。
所謂“家”,就是在四環外租住的一間二居室,開門進去,見到老婆周妍靠在沙發上,神態疲憊:
“阿華,明天又得交房租了。”
肥華全名叫“李子華”,麵相顯老,但今年才三十三歲,他二十八歲與周妍結婚,日子雖然過得緊巴巴,但也算充實平和。
前兩天因為些事,肥華被華星公司炒了魷魚,丟掉了飯碗。
他的失業,給這個家帶來了危機。
“知道了。”
肥華應了句,換了拖鞋,要去書房弄合同。
“阿華,你新工作找得怎麽樣了?”
周妍又問。
“老婆,我不想找了,在這個行業混了快十年,真得看透了。一天到晚當孫子,有功別人拿,有過我背鍋。我想過了,自己開公司,當自由經紀人。”
周妍吃驚地看著他:“你瘋了!你能有什麽本錢開公司?你現在手底下連個藝人都沒有。”
肥華說道:“沒有可以去找,我今晚就簽了個人,很不錯的,會寫能唱,我看好他。”
“你看好有什麽用?培養一個新人出道要多久?要花費多少金錢精力?你丟了工作,難道靠我那四千塊的工資交房租,交水電煤氣,吃喝拉撒?”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那經文中無一例外都寫著個“錢”字。
肥華走過去,摟著她,滿懷愧疚地道:“老婆,我答應你,我會努力的,我會讓你住上大房子”
“我們剛結婚的時候你這麽說,前年你這麽說,去年這麽說,現在又一年了!”
周妍哭了出來:“其實我並不奢求什麽豪車,什麽大房子,我隻想有個真正屬於我們的家。但現在這樣,我連孩子都不敢要啊!我爸媽在催,你爸媽也在催,我今年三十二歲了,我受不了,真受不了了。”
她哭著跑進臥室,大力關上了房門。
肥華神態頹然,抬手狠狠給了自己一巴掌,好一會後,他走進小小的書房,坐下來,打開合同紙。
又拿出手機,點開一個視頻,很快有感傷的歌聲飄蕩出來:
“劃一根火柴,將慵倦的夜點亮,吐出一縷煙,飄向半掩的窗,你縱身躍入酒杯,夢從此溺亡”
這個視頻,正是近期很火的十大成年人的崩潰瞬間。
看著視頻,聽著歌,肥華再也忍不住,趴在桌子上痛哭出聲。
哭過之後,坐直起身,擦掉眼淚,開始做合同。
坐下來後,陳立行不再繞圈子,直接開口問道。
不管是經紀公司,還是自由經紀人,他們簽人,當然不是為了做善事。
藝人包裝、宣發、出作品、公關處理處處都要花錢。
錢花出去,就是為了能翻倍地賺回來。
說白了,這就是一種投資。
投資會成功,也會失敗,故而藝人與經紀人之間的關係頗為微妙,有時候像工頭跟工人,有時候又像是太監跟皇帝,還有時候像朋友之間
具體怎麽樣,得看兩者的身份地位對比,以及合作的基礎如何。一些明星往往任用親近的人來當自己的經紀人,一方麵因為信任,另一方麵也是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自家錢自家賺,看上去很圓滿,但實際上,一旦牽扯到利益糾葛,最終會鬧得不可交加,反目成仇。
最重要的,還是經紀人的業務能力。
以陳立行的現況,以及年紀,不可能有大牌經紀人主動跑來簽他,想要出道,一份新人合約就是最好的待遇了。
但那種合約,陳立行既然拒絕了第一次,就不會再考慮第二次。
故而仔細斟酌一番後,他覺得在有利的條件之下,可以試試肥華,看好不好用。
肥華一聽有戲,精神振奮起來,想了想,說道:“簽約五年,毀約金一百萬。”
“兩年,三十萬。還有,我要保留自由度和決策權。”
陳立行直接說出了自己的要求。
肥華一張胖臉皺成了苦瓜:“陳先生,不,行哥,這條件我真得很難做呀。”
陳立行語氣堅決:“反正就這樣,做就簽約,不做就算,我現在真得不需要經紀人。”
肥華麵色變幻,一咬牙:“好,就按你說的辦。”
對於經紀行業來說,綁不住人的條約真得不正常。不過實際上,肥華本身也沒有付出什麽。
如果以後陳立行出了名,成了腕,皆大歡喜,要是失敗了也無所謂。
肥華入行以來,帶過十幾名新人藝人,就沒成過,多陳立行一個不多。
他現在手底下真沒人了。
一個文娛經紀手裏沒有藝人,還叫經紀人嗎?
更何況,沒了公司依靠,肥華掌握著的資源少得可憐,沒底氣可言。
他先來找陳立行,一開始就輸了。
談好了條件,肥華鬆一口氣,要趕回去擬好合約,爭取明天搞定,以免夜長夢多。
陳立行則回到後台,心裏暗暗有些小得意,自己以後碰到事了,也能大手一擺:“有事跟我經紀人談。”
想著就爽快。
不過有經紀人的事,他暫時不想跟趙自若等人說。
也沒有什麽好特意去說的。
在陳立行看來,沒有去做的事無需訴諸於口;而做成了的事,如果興高采烈地找人嘮叨個不停,那不就是炫耀嗎?
比如上次拒絕簽約,除了郭璦外,其他人都不知道有這麽回事。要是被劉昊知道了,他肯定得會跳起來,認為陳立行錯過了機會
簽約出道,多好的事?
怎麽能不簽呢?
至於賣掉餘香的事,趙自若都念叨了很久,說應該留著讓陳立行自己做的。
陳立行不是沒有這個想法,但現實條件真得不允許。
要真正專業地做出一首歌來,前期投入耗費不小,錢從哪兒來?
就算厚著臉皮用了趙自若的錢,可歌做出來後,想大賣特賣,也絕非簡單的事。
虧本的可能性更高。
他隻是個毫無名氣可言的素人而已。
一首歌能火不能火,並非單靠歌曲本身的品質,還得講潮流,講機遇,講宣發背景之類。
比如說有些歌在最初發布的時候無人問津,可過了幾年,甚至十幾年後突然因為某個機遇,被人挖掘了出來,反而爆紅了
這樣的事情說起來荒誕,但屢見不鮮。
不但人會生不逢時,歌曲這些文藝作品同樣也會生不逢時。
陳立行當然希望一開唱就風靡萬千,一秒鍾幾十萬上落,然後無數大公司拿著千萬合同哭著喊著來求他簽約
隻可惜,他並沒有那種無需講任何邏輯關係的神奇係統。
陳立行得麵對無情的現實,現在他需要的是賺錢,而不是花錢。
前身在父母身上挖的坑已經夠大夠深,必須盡快填回來,而不是再任由著性子去做不靠譜的事。
這才是有擔當的人該有的態度。
再說了,他有大本子在手,賣掉一首歌隻是九牛一毛。而賣掉的歌被成名歌星演繹後,能夠有效地提升名氣。
在娛樂圈,名氣意味著太多太多。
到了那時,一切都將水到渠成。
肥華打車回家。
所謂“家”,就是在四環外租住的一間二居室,開門進去,見到老婆周妍靠在沙發上,神態疲憊:
“阿華,明天又得交房租了。”
肥華全名叫“李子華”,麵相顯老,但今年才三十三歲,他二十八歲與周妍結婚,日子雖然過得緊巴巴,但也算充實平和。
前兩天因為些事,肥華被華星公司炒了魷魚,丟掉了飯碗。
他的失業,給這個家帶來了危機。
“知道了。”
肥華應了句,換了拖鞋,要去書房弄合同。
“阿華,你新工作找得怎麽樣了?”
周妍又問。
“老婆,我不想找了,在這個行業混了快十年,真得看透了。一天到晚當孫子,有功別人拿,有過我背鍋。我想過了,自己開公司,當自由經紀人。”
周妍吃驚地看著他:“你瘋了!你能有什麽本錢開公司?你現在手底下連個藝人都沒有。”
肥華說道:“沒有可以去找,我今晚就簽了個人,很不錯的,會寫能唱,我看好他。”
“你看好有什麽用?培養一個新人出道要多久?要花費多少金錢精力?你丟了工作,難道靠我那四千塊的工資交房租,交水電煤氣,吃喝拉撒?”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那經文中無一例外都寫著個“錢”字。
肥華走過去,摟著她,滿懷愧疚地道:“老婆,我答應你,我會努力的,我會讓你住上大房子”
“我們剛結婚的時候你這麽說,前年你這麽說,去年這麽說,現在又一年了!”
周妍哭了出來:“其實我並不奢求什麽豪車,什麽大房子,我隻想有個真正屬於我們的家。但現在這樣,我連孩子都不敢要啊!我爸媽在催,你爸媽也在催,我今年三十二歲了,我受不了,真受不了了。”
她哭著跑進臥室,大力關上了房門。
肥華神態頹然,抬手狠狠給了自己一巴掌,好一會後,他走進小小的書房,坐下來,打開合同紙。
又拿出手機,點開一個視頻,很快有感傷的歌聲飄蕩出來:
“劃一根火柴,將慵倦的夜點亮,吐出一縷煙,飄向半掩的窗,你縱身躍入酒杯,夢從此溺亡”
這個視頻,正是近期很火的十大成年人的崩潰瞬間。
看著視頻,聽著歌,肥華再也忍不住,趴在桌子上痛哭出聲。
哭過之後,坐直起身,擦掉眼淚,開始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