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秋媛說話的同時,還特意撫了撫自己的鎖骨位置,意思是讓我小心對講機,有事就發暗號。[]
可鬼知道,我一聽他要單獨留下我,早就把什麽亂七八糟的暗號忘到腦袋後頭去了,這是我早就尿了一回,體內存貨不夠多了,不然我現在是真的要尿了。
他們都走了之後,黑狼指了指茶幾對麵的一個單人的沙發,“坐,不必拘束。”
我坐下,心裏琢磨著怎麽把自己的滿身正氣隱去,別被察覺出來。
我正糾結著呢,他忽然笑了一聲,“我似乎見過你。”
這話…嚇死我了!
我差點從沙發上蹦起來,見過我,在哪兒?我的身份這就被識破了,我還什麽都沒幹呢!
我本來想著這一次到東莞大顯身手,把馮江的老窩徹底端了,做一把民族英雄,萬一有受他們荼毒的老百姓見我是個可造之才值得托付的好男人,把女兒也都塞給我呢,不求名分不求錢財,隻求在我身邊適逢左右……
我咬了咬牙。
在我正激烈鬥爭要不要假意投誠裝作倒戈保住自己這條命時,卻聽到他接下來又說,“剛才我上樓的時候,見到了你和一個女人在吧台調情,這樣大膽,不怕你老婆生氣嗎。”
能不能別給老子玩兒過山車啊!
我閉了閉眼睛,被耍就被耍吧,沒事兒,總算逃過一劫。這種人心思太多,他把我單獨留下來,就勢必有什麽想法了,但是好是壞我還不確定,也許他見我狡猾,想要招安我呢。
我特別配合的說,“怕啊,但是男人嘛,四哥還不明白,下麵控製不住啊,自己往女人身上貼,我哪抓的回來呀。”
黑狼沉吟了片刻,然後噗嗤一聲笑出來,“有意思,男人確實這樣。”
他說完捏著酒杯,目光投向那扇關著的門,“不過像你太太這樣善解人意的女人,也很少了。”
我抓了抓自己的襯衣,裝成特別熱的樣子,將隱藏在胸口的對講機擺正,他看到我的動作對我說,“你很緊張。(.棉、花‘糖’小‘說’)”
我一愣,“是有點,第一次和您這樣的大人物說話,我要是不緊張那就奇怪了。”
“不。”黑狼伸出一根手指,“應該是,人隻有在藏著一件不為人知的事時,才會表現出緊張的情緒,我猜,你從進來到現在,就在瞞著什麽,對嗎,方硯。”
我整個人都僵住了,看著他的目光一點點冷卻,“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調查過?”
他挑了挑眉毛,“你的妻子不是這樣喊你嗎。”
我:“……”
這思維方式不在一條道兒上真他媽累心!
我這樣的做賊心虛反而把他的疑心勾了起來,他望著我,唇角噙著一抹似有似無的笑意,“調查,我很想知道我為什麽要調查你,你有什麽底細需要我調查的嗎。”
我的心撲騰撲騰直跳,這孫子城府太深了,不著痕跡嚇唬人啊,我咽了口唾沫,“普通老百姓,耍手段混飯吃養家糊口,哪有什麽底細好查的啊,我這不是偷雞摸狗慣了嗎,做賊心虛。”
他眯了眯眼睛,點頭,“你挺有意思。”
他站起身,走到我旁邊的點歌台,按了兩個字母,我坐在那裏扭頭去看他,他個子極高,大約有一米九,比一米八的我還生生高出去多半頭,身形偏瘦,燈光掠過他臉上的瞬間,我看清了他的那塊玫紅色胎記,什麽狗屁胎記,那分明是一塊疤痕,他大概是為了掩蓋那塊疤痕故意紋上去的顏色,遮住了原本的麵貌,或者說…
我的腦子裏閃過一個特別大膽的假設,會不會是整形失誤,在眼角留下的疤痕,為了防止被有心的人挖出來,才這樣紋的。
有心的人內鬼嗎。
防人之心不可無,馮江曾經跟著獵狐幹的時候,不就是個叛徒嗎,想必馮江也讓他最心腹的幾個人留意著身邊的手下,我倒是挺想知道,他那塊“胎記”能不能用手指揭下來。
他轉身看我,“會唱誰的歌?”
我說,“劉德華的吧。”
他有些意外,“現在的年輕人,不都喜歡周傑倫嗎。”
嗬嗬,這話從一個黑幫頭目嘴裏說出來,倒是挺有喜感的。
“一般吧,我聽他唱歌覺得特別費勁,話都說不清楚還唱歌,挺有意思。”
他沒有再說什麽,而是給我點了一首劉德華的《冰雨》,熟悉的旋律響起來,我忽然覺得自己挺像007的,我在想,如果我能在一個月後平安離開東莞,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出一本傳記,就叫《我在黑幫命懸一線的那驚魂三十日》我去,聽聽就覺得好牛的樣子。
我接過麥克,清了清嗓子,充當了一把歌姬的角色,他似乎挺有興致,坐在沙發上麵色平靜的給我打拍子,這一幕有點琴瑟和鳴的味道,可我總覺得有哪兒別扭,又說不出來是哪兒。
我在常到最後高\/潮時候,餘光特別機敏的瞥到了他右側口袋的硬物,露出一個尖銳的黑色外殼來,我心裏一顫,聲音也帶著幾分抖音,那是一把短槍,射程不長,但非常精準,子彈出膛的速度也相比較步槍都快很多。
粗略計算,從他朝我射擊的那一秒,到直接穿透我的喉嚨或者心髒,應該不超過零點零一秒。
他察覺到我的聲音起伏,微微笑了一聲,“怎麽了。”
我將屏幕控製住,包房裏再度恢複寂靜,他輕輕捏了捏放槍的口袋,朝著沙發背上倚過去,然後對我說,“你唱歌還不錯。就是最後那一點,有點破音。”
廢話,這種情況下,能唱出聲音來就不錯了,你還挑肥揀瘦啊?
我賠著笑臉,力求不打草驚蛇,“四哥不唱一首嗎,你這嗓子我要是不看見臉還以為劉德華來了呢。”
我巴結的可能太假了,他看了看我,“我擅長的不是唱歌。”
我也是嘴欠,裝作沒聽見不就好了,我還非得問他,“那您擅長什麽?”
他摩挲了一下自己左手的小拇指,我驚訝的發現,他的小拇指是半截的,非常猙獰的一半肉段,但距離太遠,我看不清楚是刀砍得還是什麽工具截下去的,其實幹他們這一行,受傷甚至賠上性命都再正常不過,可作為最上麵指揮的人,受傷的機會其實挺少的。
我腦海裏不禁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
但最後,他忽然對我說,“我擅長射擊,比如現在,我如果要正中你的眉心,隻需要一秒鍾的十分之一那麽快。”
可鬼知道,我一聽他要單獨留下我,早就把什麽亂七八糟的暗號忘到腦袋後頭去了,這是我早就尿了一回,體內存貨不夠多了,不然我現在是真的要尿了。
他們都走了之後,黑狼指了指茶幾對麵的一個單人的沙發,“坐,不必拘束。”
我坐下,心裏琢磨著怎麽把自己的滿身正氣隱去,別被察覺出來。
我正糾結著呢,他忽然笑了一聲,“我似乎見過你。”
這話…嚇死我了!
我差點從沙發上蹦起來,見過我,在哪兒?我的身份這就被識破了,我還什麽都沒幹呢!
我本來想著這一次到東莞大顯身手,把馮江的老窩徹底端了,做一把民族英雄,萬一有受他們荼毒的老百姓見我是個可造之才值得托付的好男人,把女兒也都塞給我呢,不求名分不求錢財,隻求在我身邊適逢左右……
我咬了咬牙。
在我正激烈鬥爭要不要假意投誠裝作倒戈保住自己這條命時,卻聽到他接下來又說,“剛才我上樓的時候,見到了你和一個女人在吧台調情,這樣大膽,不怕你老婆生氣嗎。”
能不能別給老子玩兒過山車啊!
我閉了閉眼睛,被耍就被耍吧,沒事兒,總算逃過一劫。這種人心思太多,他把我單獨留下來,就勢必有什麽想法了,但是好是壞我還不確定,也許他見我狡猾,想要招安我呢。
我特別配合的說,“怕啊,但是男人嘛,四哥還不明白,下麵控製不住啊,自己往女人身上貼,我哪抓的回來呀。”
黑狼沉吟了片刻,然後噗嗤一聲笑出來,“有意思,男人確實這樣。”
他說完捏著酒杯,目光投向那扇關著的門,“不過像你太太這樣善解人意的女人,也很少了。”
我抓了抓自己的襯衣,裝成特別熱的樣子,將隱藏在胸口的對講機擺正,他看到我的動作對我說,“你很緊張。(.棉、花‘糖’小‘說’)”
我一愣,“是有點,第一次和您這樣的大人物說話,我要是不緊張那就奇怪了。”
“不。”黑狼伸出一根手指,“應該是,人隻有在藏著一件不為人知的事時,才會表現出緊張的情緒,我猜,你從進來到現在,就在瞞著什麽,對嗎,方硯。”
我整個人都僵住了,看著他的目光一點點冷卻,“你怎麽知道我的名字,調查過?”
他挑了挑眉毛,“你的妻子不是這樣喊你嗎。”
我:“……”
這思維方式不在一條道兒上真他媽累心!
我這樣的做賊心虛反而把他的疑心勾了起來,他望著我,唇角噙著一抹似有似無的笑意,“調查,我很想知道我為什麽要調查你,你有什麽底細需要我調查的嗎。”
我的心撲騰撲騰直跳,這孫子城府太深了,不著痕跡嚇唬人啊,我咽了口唾沫,“普通老百姓,耍手段混飯吃養家糊口,哪有什麽底細好查的啊,我這不是偷雞摸狗慣了嗎,做賊心虛。”
他眯了眯眼睛,點頭,“你挺有意思。”
他站起身,走到我旁邊的點歌台,按了兩個字母,我坐在那裏扭頭去看他,他個子極高,大約有一米九,比一米八的我還生生高出去多半頭,身形偏瘦,燈光掠過他臉上的瞬間,我看清了他的那塊玫紅色胎記,什麽狗屁胎記,那分明是一塊疤痕,他大概是為了掩蓋那塊疤痕故意紋上去的顏色,遮住了原本的麵貌,或者說…
我的腦子裏閃過一個特別大膽的假設,會不會是整形失誤,在眼角留下的疤痕,為了防止被有心的人挖出來,才這樣紋的。
有心的人內鬼嗎。
防人之心不可無,馮江曾經跟著獵狐幹的時候,不就是個叛徒嗎,想必馮江也讓他最心腹的幾個人留意著身邊的手下,我倒是挺想知道,他那塊“胎記”能不能用手指揭下來。
他轉身看我,“會唱誰的歌?”
我說,“劉德華的吧。”
他有些意外,“現在的年輕人,不都喜歡周傑倫嗎。”
嗬嗬,這話從一個黑幫頭目嘴裏說出來,倒是挺有喜感的。
“一般吧,我聽他唱歌覺得特別費勁,話都說不清楚還唱歌,挺有意思。”
他沒有再說什麽,而是給我點了一首劉德華的《冰雨》,熟悉的旋律響起來,我忽然覺得自己挺像007的,我在想,如果我能在一個月後平安離開東莞,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出一本傳記,就叫《我在黑幫命懸一線的那驚魂三十日》我去,聽聽就覺得好牛的樣子。
我接過麥克,清了清嗓子,充當了一把歌姬的角色,他似乎挺有興致,坐在沙發上麵色平靜的給我打拍子,這一幕有點琴瑟和鳴的味道,可我總覺得有哪兒別扭,又說不出來是哪兒。
我在常到最後高\/潮時候,餘光特別機敏的瞥到了他右側口袋的硬物,露出一個尖銳的黑色外殼來,我心裏一顫,聲音也帶著幾分抖音,那是一把短槍,射程不長,但非常精準,子彈出膛的速度也相比較步槍都快很多。
粗略計算,從他朝我射擊的那一秒,到直接穿透我的喉嚨或者心髒,應該不超過零點零一秒。
他察覺到我的聲音起伏,微微笑了一聲,“怎麽了。”
我將屏幕控製住,包房裏再度恢複寂靜,他輕輕捏了捏放槍的口袋,朝著沙發背上倚過去,然後對我說,“你唱歌還不錯。就是最後那一點,有點破音。”
廢話,這種情況下,能唱出聲音來就不錯了,你還挑肥揀瘦啊?
我賠著笑臉,力求不打草驚蛇,“四哥不唱一首嗎,你這嗓子我要是不看見臉還以為劉德華來了呢。”
我巴結的可能太假了,他看了看我,“我擅長的不是唱歌。”
我也是嘴欠,裝作沒聽見不就好了,我還非得問他,“那您擅長什麽?”
他摩挲了一下自己左手的小拇指,我驚訝的發現,他的小拇指是半截的,非常猙獰的一半肉段,但距離太遠,我看不清楚是刀砍得還是什麽工具截下去的,其實幹他們這一行,受傷甚至賠上性命都再正常不過,可作為最上麵指揮的人,受傷的機會其實挺少的。
我腦海裏不禁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
但最後,他忽然對我說,“我擅長射擊,比如現在,我如果要正中你的眉心,隻需要一秒鍾的十分之一那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