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廠長陪著楊春山二人一起熬夜,還從家裏拿來了年糕給他們當夜宵。林振華想起妹妹小芳最喜歡吃這種鄉下的年糕,便從自己的那份裏省下了兩塊,問毛廠長要張紙包起來,準備帶回去給小芳吃。


    楊春山估計要做一晚上的活,自然不是指一夜做到通宵。由於有了林振華幫忙,兩個人換著班做,效率更高,到淩晨一點多鍾的時候,所有的活就都幹完了。


    “不錯不錯。”毛廠長逐個地檢查了一遍焊好的工件,滿意地點著頭。他在此前看到林振華代替楊春山燒電焊,還頗有些不放心,現在看到林振華焊出來的東西質量與楊春山也差不了多少,便把擔心改成了竊喜。這意味著他今天晚上付的是一個大工和一個小工的工資,但是來幹活的,卻是兩個大工。


    “楊師傅,你徒弟不錯啊,快出師了吧?”毛廠長對楊春山恭維道。


    “照這個樣子,再磨一磨,應該能夠出師了。”楊春山裝作平淡的樣子答道,內心卻很是高興。


    “來,這是六塊錢,你收好。錢不多,不好意思啊。”


    “哪裏哪裏,毛廠長每次給錢都這麽爽快,多謝了。”


    “下次有事情還要再麻煩楊師傅哈。”


    “不麻煩,不麻煩,有事你盡管說話就是了。”


    楊春山打著哈哈告別毛廠長,和林振華一起騎上車返回漢華廠。剛剛騎離小港公社的範圍,楊春山就從兜裏拿出了兩張票子塞到林振華的手上。


    “小華,這是你這份。”楊春山說道,其實,這錢等回去以後再分也是可以的,但楊春山是第一次帶林振華出來幹活,所以不想讓林振華心存疑慮。


    “謝謝楊叔。”林振華接過錢,借著月光看了一眼,發現其中有一張是一塊的,另一張卻是兩塊的,他趕緊說道:“楊叔,你拿錯了,這張是兩塊的。”


    “沒錯,沒錯,我們兩個人六塊錢,一人三塊,正好。”楊春山說道。


    “楊叔,我是小工,該拿兩塊的。”


    “你不是小工了,今天晚上你做的事情,不比我少,可以算一個大工了。咱們兩個人一樣就好了。”


    “不行不行。”林振華硬是把一塊錢塞回了楊春山的口袋裏,“楊叔,你帶我出來做事就是給我機會了,我哪能再多拿錢。”


    “哎,你這個孩子。算了,等禮拜天的時候,讓你魏阿姨做幾個菜,你帶上小芳來家裏吃飯吧。”楊春山選擇了一個折衷的方案,言下之意,是這多餘的一塊錢將拿來作為請林振華兄妹倆吃飯的飯資。


    “抓小偷!”


    “攔住他!”


    “打!打死他!”


    兩人正往前走著,前麵突然傳來一陣喧嘩聲。借著淡淡的月光,林振華能夠看到,一個瘦小的身影從路邊的田裏竄出來,試圖沿著公路逃跑。另有幾個人一邊大喊著抓賊,一邊從幾個方向向那身影截去。逃跑的那人措不及防,無法脫身,他猶豫了一下,便抱著頭往地上一躺,作出任人宰割的樣子。幾個抓賊的人撲上前去,劈劈啪啪地對著那賊拳打腳踢起來。


    “怎麽回事?”林振華吃驚地問楊春山。


    楊春山道:“估計是到田裏偷老鄉種的菜,讓老鄉抓住了。”


    “這樣打,不要打死人?”林振華道,隔著老遠,他也能聽到拳腳落在那小偷身上所發出的砰砰聲,聽得他心驚肉跳的。


    “不那麽容易打死的,不過這樣打下去,搞不好會打殘了。”楊春山對此頗有些經驗,知道農民們打小偷隻是為了懲戒,一般不會往致命的地方打。但如果不小心,出手重了一點,打斷手腳甚至傷及眼睛之類的情況也是有的。


    “打殘了,也算犯法吧?”


    楊春山用詫異的口氣反問道:“打小偷犯什麽法?”


    “……”林振華無語了,那個年代大家的法律觀念還真是如此,濫用私刑不犯法,而且還能夠起到震懾作用。相比把小偷送到派出所去,暴打一頓既省事又有效,所以大家都樂此不疲。


    “楊叔,咱們是不是過去幹涉一下,小偷也是人,真打殘了,人家以後不是更沒辦法謀生了?”林振華和楊春山商量道。


    楊春山本姓上也是很善良的,聽到林振華的建議,他點點頭道:“好吧,我們過去說說。”


    兩個人騎著車,向著那一群人走去,隔著十幾步遠,楊春山大喊了一聲:“你們幹什麽呢!都給我住手!”


    這一嗓子,霸氣十足,不但讓正在打人的那一群農民當即停了手,連林振華都嚇了一跳,一時間隱隱覺得,身邊這個看起來憨厚老實的中年工人沒準就是傳說中的警方臥底,關鍵時候才露出真容來。


    說話間,兩個人已經來到了那群人身邊,楊春山下了自行車,把車支好,用手電筒照著那一群人,官氣十足地問道:“你們怎麽回事?是聚眾鬥毆嗎?”


    “不是,同誌,我們抓住了一個小偷,偷我們的蘿卜。”一名農民答道。他看過來的這兩個人穿著整齊,自行車看起來也挺新的,手裏還有手電筒,顯然是吃公家飯的。吃公家飯的人,不管自己的職業是什麽,與政斧部門,像什麽公安、法院之類的就必然有千絲萬縷的聯係,這就不是農民能夠惹得起的人了,所以他在回答楊春山的問話時,語氣裏多少有了一些尊敬和惶恐。


    “你偷了老鄉的蘿卜,是嗎?”楊春山走到那小偷身邊,居高臨下地問道。


    小偷躺在地上,勾婁著身體,小聲地答道:“沒錯,我偷了蘿卜,我再也不敢了。”他嘴裏雖然說著求饒的話,但語氣中卻聽不出半點假裝可憐的味道,隻是讓人覺得有一種深深的無奈。


    “你為什麽偷蘿卜?”林振華也走上前來,幫著楊春山問話。


    “我餓。”小偷簡單地答了兩個字,不過這兩個字也已經足夠了,還有比餓了偷東西吃更充分的理由嗎?林振華一時覺得有些心酸。


    “他偷的蘿卜呢?”楊春山問農民們。


    一名農民亮出手裏一截杯口粗細的蘿卜,說道:“就是這個,我們追他,他就扔下了,我揀過來當個證據。”


    “好了好了,就這麽一截蘿卜,也就兩分錢的事情。你們打也打了,就這樣散了吧。”楊春山說道,“以後抓小偷不能打,打人是犯法的,知道嗎?”他不自覺地把林振華剛剛說的話複述了出來。


    “打壞人犯什麽法?”一名農民問道,與剛才楊春山自己的疑問一樣。


    林振華隻好上前了:“各位鄉親們,我們國家是一個法製國家,前些年,因為四人幫破壞,砸爛了公檢法,所以才導致社會上無法可依。現在打倒四人幫了,我們國家今年七月份發布了新刑法,以後不管是小偷還是殺人犯,都要由法律來決定如何處罰,隨意毆打小偷,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同誌,你別嚇唬我們,照你這樣說,抓住四人幫也不能打了?”一個農民自以為聰明地反駁道。


    林振華道:“當然不能打。你們不知道嗎,黨中央已經成立了專門的法庭,要依法審判四人幫。中央還專門給四人幫指定了辯護律師,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審判的公正、合法。大家想想,連四人幫都要公正地審判,何況一個小偷呢?”


    林振華這番話,顯然把農民們都唬住了,在一個沒有互聯網的年代裏,動不動就能夠說出高層動向的人,那是相當有神秘感的。農民們沉默下來,不敢再多嘴。


    “沒錯,現在國家[***]律了。如果你們把人打殘了,以後醫藥費、營養費、撫恤金,都得由你們來負擔。”楊春山狐假虎威,開始嚇唬這些農民。與林振華不同,他知道農民們最怕的不是違法,而是出錢,威脅他們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警告他們未來可能要承擔經濟損失。


    果然,農民們開始退縮了,原來抱著不打白不打的心態,現在發現打人原來還是有風險的,誰會為了一小截蘿卜去擔這個風險。


    “我們也沒怎麽打他,隻是教育他一下。你看,他不是沒事嗎?”農民們辯解道。


    “好了,你們都回去吧,這個人交給我們處理。”楊春山道,“反正他偷的蘿卜你們也已經搶回來了,都回家吧。”


    農民們也不願多事,嘴裏絮絮叨叨地,一齊轉身走了。那名手裏拿著蘿卜的農民把半截蘿卜往那小偷麵前一扔,說道:“都咬成這樣子了,誰還要。”然後也抬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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