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給我帶什麽好東西回來了?”


    林芳華放學回到家,書包都沒放下,便急匆匆地向林振華問道。


    頭一天,出差去廣州的幾位領導和師傅就已經回來了,雖然他們保持著極度的低調,但漢華廠裏還是傳開了,說這次出差的人都得到了禮品,其中廠長得到的是一部收錄機,其他人則是一台收音機。至於這個禮品的來源,則是眾說紛紜,而且越傳越離譜。


    一種說法是大家比較相信的,那就是禮品是外商送的。大家都知道,外國人是非常有錢的,據說人家家裏都有十幾二十部的收錄機,用髒了就直接扔到樓下的垃圾堆裏去,現在送一部給中國人,又算得了什麽?至於接受外商的禮品是否合適,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改革開放以來,在收受外商禮品方麵的政策限製鬆動了許多。雖然有一個金額方麵的規定,但到了基層,還有誰會去較真。隻要你不出賣國家利益,收點禮品是不算錯誤的。退一步說,就算你出賣了國家利益,隻要不被發現……


    另一種說法當然就是林振華編出來的那套,是關於大款朋友和見義勇為的故事。這個故事是從這次出差的人那裏陸續傳出來的,不過聽到這個故事的人,多少有些將信將疑的意思。


    孔海江很會做人,他一回來,就主動地跑到林家,通知林芳華說她哥哥中途下車去了潭州,要遲一天才會回來。孔海江還意味深長地暗示道,她哥哥得到的禮品要比大家的都多。於是,林芳華一整天都在盼著哥哥趕緊回來,讓她看看到底有什麽新鮮玩藝。


    林振華沒有隨身攜帶那些從香港運來的東西,除了給何海峰一家的禮品之外,他把剩下的東西都交給蘭武峰托運回來了。所以,當他在火車站下車之後,先是去了一趟蘭武峰家,把自己的一部分東西取回來。


    林振華到蘭武峰家的時候,蘭武峰卻不在,蘭大媽告訴林振華,峰子從廣州回來之後,就迫不及待地跑出去兜售那些小商品去了。他每天早出晚歸,不過看起來銷售的效果不錯,每天帶出去一大帆布包,回來的時候包就變成癟癟的了。至於掙了多少錢,蘭武峰從來也沒有跟母親說過,他說這是林哥的買賣,他隻是幫忙而已,不管掙了多少錢,都是林哥的。


    蘭武峰運回來的商品都堆在家裏的裏間屋,那間屋本來是蘭大媽住的,現在她也隻好搬到外屋來住了。不過,蘭大媽對此並不抱怨,林振華幫了他們家這麽多,她臨時騰出一個房間給林振華放東西也是應該的。


    林振華和蘭大媽聊了幾句,又到屋裏取了一些自己的東西,然後就回家了。他剛到家坐下沒一會,就聽到妹妹小芳進屋大喊大叫的聲音。


    “哥,你帶了些什麽?哎呀,收錄機耶,是不是跟朱霞家裏那個是一樣的?”林芳華一眼就看見了擺在桌上的一部大收錄機,她把書包往**一扔,一個魚躍就撲向了那收錄機。她說的朱霞,就是朱鐵軍的女兒,現在也在縣中讀第一,和林芳華關係還不錯。


    林振華站在一旁,笑而不語。小芳按了半天,沒按出聲來,不由得焦急地喊起來:“哥,哥,這個東西怎麽開啊。”


    “沒通電呢,你怎麽開?”林振華道。


    “那電線呢。”


    “在這呢。”林振華舉著一條電源線,逗著妹妹。


    “討厭,你快給我!”


    “不行!”


    “為什麽?”


    “這部收錄機是我自己用的,你想聽歌,用你自己的去。”


    “什麽?……你說我也有一部?”林芳華正待發怒,忽然聽出了林振華的話外音,過去半年中,林振華總是這樣對她說話,她現在已經形成腦子急轉彎的能力了。


    “你看這是什麽?”林振華從身後拿過一個隻有新華字典大小的小玩藝,遞給林芳華。


    “這是什麽?”林芳華接過那個小玩藝,眼睛睜得老大,“難道這也是錄音機?天啊,怎麽會這麽小?做工好精巧啊,像工藝品一樣。”


    “這是曰本索尼公司去年才推出的小型錄音機,型號tps-l2,也叫作walkman,也就是可以別在腰裏,一邊散步一邊聽的。目前全中國有幾部我不知道,但我敢保證,在整個江南省,你所擁有的,是第一部!”林振華自豪地說道。


    “這是給我的?”小芳幾乎不敢相信。


    “快試試吧。”林振華走上前,把walkman的卡子卡在妹妹的衣服口袋裏,然後插上耳機線,把頭戴式耳機戴到了妹妹的頭上。他輕輕撳下按鍵,一陣輕柔甜美的歌聲瞬間就籠罩了小芳的身心:


    “小城故事多


    充滿喜和樂


    若是你到小城來


    收獲特別多


    看似一幅畫


    聽像一首歌


    人生境界真善美這裏已包括……”


    “哥……”林芳華隻覺得一陣眩暈,那是幸福的感覺,她看看哥哥,眼淚忍不住吧嗒吧嗒地滴落下來。


    “怎麽啦,你怎麽啦?”林振華莫名其妙,這小丫頭,好端端地聽著歌,怎麽就哭起來了。


    “哥……”林芳華一把抱住了哥哥,把頭埋在他的胸前,“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呃,好了好了,送你一部walkman就把你感動成這樣,改天我送你一輛寶馬車,你豈不要暈過去?”林振華適應不了這種瓊瑤式的柔情,連忙打岔。不過,看到妹妹高興成這個樣子,他還是很欣慰的。一個walkman在曰本的售價33000曰元,大約合140美元,與當時人們的收入水平相比,絕對是天價了。千金買得妹妹一句“好哥哥”的稱讚,也值了。


    “我就是高興嘛。”林芳華擦掉眼淚,有些忸怩地說道,“哥,你怎麽知道我喜歡鄧麗君啊?”


    林振華道:“廢話,你們這些小姑娘不就喜歡這個嗎?不過,我可告訴你,這個東西不能帶到學校去,要不讓其他同學看到,非搶了你的不可。”


    “我不帶,我就放到家裏,睡覺以前聽一會。”


    “還有,不能光聽歌,我給你買了許國璋英語和英語900句,你給我好好地練練你的聽力和口語。”


    “好的,我的管家婆哥哥。”林芳華渡過最初的感動,又恢複了那個頑劣小妹的形象。她小心翼翼地藏好了walkman,然後開始張羅起來:“哥,你還沒做飯吧,我去做飯。”


    “把米洗好以後,拿這個去煮。”林振華不知從什麽地方又變出一個新鮮東西,這東西不到一尺高,呈圓柱狀,底下有根引出來的電線,上麵則是一個蓋子,看著像是一個鋼精鍋的樣子,但又比鋼精鍋要漂亮得多。


    “這是什麽?”


    “這就是你說的會自動煮飯的鍋。”林振華嗬嗬笑道。


    “我什麽時候說過了?”林芳華想不起來了。


    “我剛回來那天,你跟我說,你們同學在2000年的理想就是擁有一個會自動煮飯的鍋。早上把米放進去,中午就自動熟了,還熱乎著呢。”


    “這個鍋就是這樣嗎?”林芳華想起了自己的確跟哥哥說過此事,她好奇地盯著這個後世再普通不過的電飯煲,想不通它怎麽能有這樣神奇。


    “快去洗米,然後放水,水淹過米一個巴掌的高度就可以了。”林振華指導道。


    林芳華飛也似地去淘了米,然後放進電飯煲,又按林振華說的標準放了水,插上電源,按下開關,然後就趴在邊上耐心地等待著。


    “你幹嘛呢?”林振華又好氣又好笑。


    “我等著看它是怎麽樣斷電的。”


    “拜托,這得20分鍾時間,你就這樣盯著?”


    “那我先去洗菜,等要斷電的時候你一定要叫我。”


    過了十幾分鍾,電飯煲開始冒出蒸氣了,米飯的香味飄溢出來。林振華告訴小芳,再煮一會就要跳閘了。於是,小芳再也不肯離開了,死死地盯著這個電飯煲,想看看什麽叫作跳閘。


    “啪!”一聲輕響,開關彈了起來,“煮飯”的指示燈熄滅了,邊上一個寫著“保溫”二字的指示燈亮了起來。這個電飯煲是香港產的,上麵的標識都是漢字,所以林芳華能夠看得懂。


    “真神,真的跳閘了!”林芳華歡叫起來,伸手就要去揭開鍋蓋。


    “等會!”林振華攔住了她,“剛跳閘,不要開鍋,讓它再燜一會,這樣飯會更香一些。”


    晚上,兄妹倆吃上了用電飯煲做出來的米飯,林芳華連聲叫著好吃。他們過去用鐵鍋煮飯,火候往往很難把握,有時候生了,有時候焦了,哪有電飯煲蒸出來的飯那樣火候恰到好處。


    “哥,咱們現在有了錄音機,還有了電飯煲,是不是像外國人家裏一樣了?”林芳華向哥哥請教道。


    “切,這才哪到哪呀。”林振華不屑地說,“人家外國人家裏,電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空調、小汽車,這都是最起碼的。所有這些,咱們一樣都沒有呢。”


    “對了,哥,你怎麽沒弄個電視機回來啊?”林芳華得隴望蜀,開始心猿意馬起來了。


    林振華眼睛一瞪:“電視機?老實說,我還真想過。不過,我想著如果弄個電視機回來,咱們家就得多個待業青年了。”


    “誰呀?”


    “你呀!”林振華道,“你肯定天天趴在家裏看電視,然後成績一塌糊塗,將來隻能當待業青年了。”


    “才不會呢!”林芳華反駁道,“我們開學以後,搞了摸底測驗,我是全班第二名了。我現在的目標是,期中考試的時候,達到全年級前十名。期末考試的時候,達到全年級前五名。”


    “真的?”


    “那是當然,也不看我哥是誰。”林芳華得意地說,“哥,你在寒假的時候給我輔導功課,真的很有用。我們這次數學測驗有一道題目,全年級隻有兩個人做出來,其中一個就是我,老師把我一通好誇呢。”


    “嗯,好吧,等你考了年級前十名,我獎勵你2000塊錢。”林振華大方地說道。


    “我可不要那麽多錢。”林芳華道,說到此,她突然怯生生地說道:“哥,有件事,我跟你說了,你可別罵我,好不好。”


    “怎麽,你早戀了?”林振華口無遮攔地問道。


    “才沒有呢!你瞎說什麽。”林芳華斥道。


    “那就無所謂了,其他的事情,一概都可以原諒,說說吧。”


    “你上次給我30塊錢,我前天用掉了8塊。”


    “就這事?”


    “是啊。”


    “哦。”林振華繼續往嘴裏扒飯,連打聽一下的興趣都沒有。一個17歲的大姑娘家,向家裏匯報說自己花掉了8塊錢,在林振華看來,實在是太可笑了。不過,放在當年,這絕對是一件大事了,8塊錢差不多是一個家庭一星期的夥食費了。


    “哥,你怎麽不問下我花錢幹什麽了?”林芳華惱了。


    “我早就說了,錢給你了,你想怎麽花都可以呀。別說8塊,就是30塊都花完了,我也可以再給你。哥現在大小也算是個款了。”林振華道。


    “人家隻是給自己買了一樣東西而已。哥,你看,就是這個。”林芳華炫耀似地從書包裏掏出一個物件,遞到林振華的麵前,同時得意地問道:“怎麽樣,是不是很漂亮?”


    “咳咳咳……”林振華一見此物,當即就把一口飯嗆進了嗓子眼,嗆得激烈地咳嗽起來了。


    原來,林芳華拿出來向他炫耀的,竟然是一塊電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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