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一家海外公司來作為掩護,這是一種應對國際社會輿論的手法,這種手法,可以說想瞞誰都瞞不住,隻是一層遮羞的窗戶紙而已。但國際上做事就是這樣,隻要你能夠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哪怕做的事情再不地道,別人也說不出什麽來。據說這也符合西方國家的做事原則,那就是程序正義高於實質正義,做不做某個特殊行業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須有個貞潔牌坊。


    國際上怎麽整無所謂,國內的程序還是要走一走的。除非林振華隻想做一錘子買賣,否則他與緬甸公司之間的所有交易,都必須向神一般存在的“有關部門”進行匯報,並且必須在獲得批準之後才能啟動。


    在去燕京之前,林振華把與蘭武峰商量出來的這個想法提交到了漢華重工的高層會議上。謝春豔、朱鐵軍、項哲、韋東齊等人對這個思路進行了反複的推敲,最終形成了一個比較穩妥的方案。隨後,林振華帶上韋東齊、項哲、蘭武峰等人,再次奔向燕京。


    到了燕京,林振華先約了陳天和齊月,和他們一說起此事,兩個人都哈哈大笑,聲稱大家是英雄所見略同。


    對於在緬甸作為中轉的這個主體,齊月的建議是不要用知青連現有的公司,而是最好單獨另注一個公司。這樣做一則是免得未來出現政治上的麻煩時,連累到知青連的其他產業,有點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的意思;二則是這個公司本身隻是為漢華重工服務的,決策權完全交給林振華更好,省得凡事還要通過知青連內部的董事會去討論。


    另外注冊一個公司並不困難,以蘭武峰的名義就可以了。蘭武峰對林振華的忠誠度是完全不需要懷疑的,蘭武峰名下的公司,就相當於林振華手上的公司。注冊資金方麵,齊月同意從知青連的產業中拿出幾百萬美元來,實在不行,可以在仰光街上找一幢最豪華的寫字樓,包下一層,這樣看起來總像是個能夠進行石油設備供應的企業了吧?


    對於齊月的這個建議,林振華也是非常讚同的。不過,在向有關部門提交具體方案時,這一點並不需要寫上。林振華的身份還是國企負責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國外搞一個公司,是比較犯忌的。


    在隨後的一些時間裏,林振華等人開始與各部委進行頻繁的溝通。瓦希爾也被召喚過來了,作為錫雅部落的代表,參與各種會談。由於在這個新方案裏,不存在我國政斧幹預別國內政的嫌疑,因此在各部門受到的阻力就小得多了,整個談判的進展十分順利。


    各個有關部門在錫雅部落這個項目上也都是能夠找到自己的利益的。機械委方麵,能夠把這個項目當成中國機械工業走向世界的典型;外貿部方麵,看中的是這個項目帶來了巨額外匯收入;外交部希望把這個項目當成一張手上可用的牌,在涉及到非洲大陸的外交事件中拿出來使用。至於安全機關,那就更不用說了,陳天專門請瓦希爾吃了一頓便飯,席間說了一些什麽,連林振華都無權知道。


    盡管掃清了障礙,但整個過程前前後後還是折騰了得有半年時間,最終才算是塵埃落定。上級部門批準了漢華重工與錫雅部落之間的煉油設備交易,整個項目正式啟動。


    項目的具體交易過程,正如林振華他們設計的那樣:首先由蘭武峰在緬甸注冊一家名為風林的公司,與錫雅部落簽訂提供煉油設備的合同,合同金額為3億美元。隨後,風林公司再與漢華重工簽訂合同,以2.5億美元的價格,從漢華重工手裏購買一套煉油設備,同時由漢華重工負責派人在指定的地點進行安裝。這個指定的地點,自然就是南部非洲的錫雅部落。


    兩份合同中相差的5000萬美元,是作為風林公司的運作成本的,這其中包括雇傭一支武裝力量前往施工現場,負責保衛現場的安全。此外,這支武裝力量還要負責監督錫雅部落償還貨款的情況,如果錫雅部落有意賴賬的話,保安公司就會搖身一變,變成專業的討債公司。


    作為一家緬甸企業,風林公司可以采購一批武器帶到南部蘇丹去,這些武器將會被配發給漢華重工在那裏的工人。這些工人中間,有相當一部分是退伍軍人,他們的戰鬥力,是在蘭武峰的隊伍之上的。


    按照合同規定,在項目啟動之前,風林公司會向漢華重工支付一筆2500萬美元,約合8600萬人民幣的貨款。這筆貨款相當於漢華重工製造這套煉油設備以及派人安裝的全部成本。也就是說,如果未來的交易出現了問題,至少漢華重工在這個項目中不會有實際的損失。


    這也算是一種無奈的安排了,漢華重工是包含國有股的公司,進行這種有風險的投資需要通過一係列的審批,而這些審批往往還是很難通過的。林振華索姓讓風林公司先把貨款墊付出來,這樣漢華重工就沒有風險了,各級部門也就找不到理由來阻攔了。


    至於說風林公司可能遭受的風險,林振華認為是值得去冒的。反正他在知青連那裏也有20%的股份,實在不行,就用這些股份來賠償整個損失好了。林振華現在也有了一些身家了,有能力支持這樣一場豪賭。富貴險中求,這個道理林振華是明白的。


    緬甸這家公司的名稱叫作風林的原因是很明顯的,那就是蘭武峰和林振華名字中各取了一個字所拚湊出來的。公司的注冊資金主要是使用了林振華在知青連的股份,所以,它的真實所有者是林振華,名義上當然還是掛在蘭武峰名下的。


    齊月和蘭武峰沒有全程參與這個項目的談判過程,他們在國內呆了個把月就返回緬甸去了。在國內滯留期間,齊月和蘭武峰逐家逐戶地去走訪了那些犧牲戰友的家屬,給每戶人家都送去一筆優厚的撫恤金,算是了卻了一樁心願。


    與齊月他們一同回國的知青戰士們,隻有一小部分選擇了回家定居,其他人在安頓好了家裏的事情之後,都重新返回緬甸去了。這些戰士大多是在緬甸生活了十幾年的,對緬甸甚至於比對自己的家鄉更加習慣。此外,延安邦目前家大業大,知青們在那裏要麽是公司經理,要麽是孟固縣城裏的什麽頭頭腦腦,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這比他們回國來當待業青年可強出許多了。


    對於蘭武峰重返緬甸,安雁很是戀戀不舍。盡管蘭武峰表示他每年至少會回來兩趟,而且安雁也可以經常帶著孩子去緬甸旅遊,但安雁還是覺得不理解。


    “峰子,你為什麽還要呆在緬甸呢?爸不是已經說了嗎,他根本就沒去報案。而且,現在咱們也已經領了結婚證了,過去的事情都一筆勾銷了,你留在國內不好嗎?”安雁這樣對蘭武峰問道。


    蘭武峰道:“雁子,我的戰友都在緬甸,而且我的事業也在緬甸。我留在國內,什麽也幹不了,多憋屈。”


    安雁道:“峰子,你怎麽會沒事做呢?你可以回來重艸舊業啊。其實,我做這個建康家電賣場,就是為你做的。現在你回來了,理應接手過去。你當總經理,我回家當家庭婦女就好了。”


    蘭武峰搖搖頭道:“雁子,我看出來了,你做生意很有天份,建康家電在你手裏經營,比交給我要強100倍。你一直都是知道的,其實我根本就不會做生意,我更喜歡在緬甸帶兵打仗的生活。”


    安雁道:“什麽你和我的,你如果需要,我幫著你一起做就好了。”


    蘭武峰道:“我做不到,我不能讓人家說我是吃軟飯的,老婆做出了一番事業,我空著手回來吃現成的。小黑也一天天長大了,我得讓他看看,他爸爸也是有本事的,也有屬於自己的一番事業。”


    安雁知道蘭武峰心意已決,也就不再勸說他了。他們現在年齡都很輕,隻有二十四五歲,正是創業的時候,暫時分開一段時間也無妨。蘭武峰在緬甸是延安邦的副主席,而且掌管著延安邦的武裝力量,隱隱是一方諸侯,如果讓他回到南京來做他所不擅長的商場經營,的確是夠憋屈的。安雁也不願意看到自己的男人活得窩窩囊囊。


    “峰子,你打算在緬甸幹多少年?”安雁問道。


    蘭武峰想了想,說道:“現在也說不好,不過,林哥馬上要在非洲搞工程,我怎麽也得幫他把這件事情辦好。林哥過去幫了我,這些年又一直照顧你,他的事情,我是不可能不管的。”


    安雁連連點頭道:“那是肯定的,林哥幫了咱們這麽多,咱們不能忘恩。不過,峰子,你真的要親自帶人去非洲嗎?會不會有危險啊?”


    蘭武峰自信地笑笑,說道:“這有什麽危險?我帶100個兵過去,誰敢和我們打?雁子,你放心吧,我們不是去打仗,我們就是去威脅一下別人,不會有危險的。”


    “那你去吧,不用惦記家裏,我會照顧好媽和孩子的。”安雁含著淚水說道。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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