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拉斯維加斯婚禮2
千億追妻,醫生妻子太高冷 作者:秦嬤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沈夏微笑,把頭轉了過來,“謝謝你的良苦用心,謝謝你特地給我找了這麽一個好老師,我瞬間想明白了。<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strong>”
“想明白了?”高成風不確信地問道。
“恩,明白地很徹底。這些年,我活的還不夠勇敢,不夠堅定。我之所以這麽執著,可能一直心裏還藏著對他的恨。現在我釋懷了,要不是他,我怎麽可能有思思念念兩個那麽可愛的孩子?”沈夏的眼裏閃著明亮的光芒。
高層風溫柔地伸手撫上沈夏的小腹,“還有這裏的。”
沈夏抿了抿嘴,最終點了點頭。
“走,咱們進去吧,這裏可比國內方便,幾乎是一條龍服務。我已經在網上登記過了,咱們進去就可以辦理手續,然後參加他們市政府給咱們舉辦的婚禮,最後結婚證書會郵寄回國。”高成風簡單地給沈夏解釋著流程。
沈夏皺了皺眉,“我除了身份證,什麽證件都沒帶。”
在國內,領結婚證要用戶口本,在這裏,隻要有駕照都可以。
“不用,我有這個。你用你的身份證就可以。”高成風晃了晃手裏的駕照。
沈夏嘴微微抽搐,怎麽覺得這裏結婚這麽草率呢,完全不像想象中那樣。
“小傻瓜,別發愣了,咱們進去吧。”高成風在沈夏的腦門上彈了個一下。
沈夏捂著自己的腦門,傻傻一笑。
她原本以為自己和高成風結婚是什麽都不在乎的,卻沒想到,真到這個時候,她還是很講究的。
好在後續的流程並不是那麽草率,當他們辦完所有程序來到市政府弄好的場地,由神父為他們舉辦婚禮的時候,她還是很激動。
克拉克民政局附近的chapel前,沈夏已經換好了神父交給她的婚紗,雪白的婚紗,雖然不是專門定做的,但是穿在身上還是有種滿滿的幸福感。
沈夏就站在教堂前的綠地上,看著那個猶如白馬王子的男人朝他走來。
神父就站在教堂前教他們宣誓。
“新郎,你是否願意娶沈夏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她結為一體,愛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她,直到離開世界?”
神父那一雙碧藍的眼睛猶如明亮璀璨的寶石,專注地盯著高成風。[.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他回答地毫不猶豫,“我願意。”
神父又把臉轉向了沈夏。
這一刻,沈夏屏住了呼吸。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盟誓的人,會是他。
曾經她以為,這輩子她會和陸雲卿攜手共進,山盟海誓,然而……
思緒有些飄飛,以至於她都沒有聽清楚神父問她的話。
“新娘。你是否願意嫁高成風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他結為一體,愛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他,直到離開世界?”
神聖的誓言,恍若一個神咒一般,圈住沈夏整個人。
她愣了半晌,慢慢開口,“我願意。”
接著神父又對他們道:“現在要交換戒指,作為結婚的信物。
戒指是金的,表示你們要把自己最珍貴的愛,像最珍貴的禮物交給對方。
黃金永不生鏽、永不退色,代表你們的愛持久到永遠。是圓的,代表毫無保留、有始無終。永不破裂。”
神父的話就像動聽的誓言,高成風伸出了手,沈夏也同時伸出了手。
她拿起那隻靜靜放在盒子裏的金戒指。
沒有精心挑選的婚紗,也沒有精心挑選的戒指。婚禮所有的東西用的都是神父準備的。
當金戒指套在沈夏的無名指上,她抬起了雙眸看向眼前的男人。
高成風一把將她攬在了懷中,在她唇上輕輕一吻。
沈夏緩緩閉上了眼睛,在心裏默念著:別了,陸雲卿。別了,過去。
婚禮結束後,神父要收回婚紗和戒指,沈夏走進換衣間把衣服換了下來,等她走出來時,看到高成風正在和神父說著話。
末了,他走了過來,拉上沈夏的手,“我和神父說了,讓他把這副戒指賣給咱們。神父說咱們和他有緣,就把這副戒指送給咱們了。”
高成風激動地抓著沈夏的手,兩人戴著金戒指的手指碰觸,戒指在陽光下發出燦爛的光芒。
這枚金戒指不過,看上去也就幾百美金的樣子,但是對他們的意義重大。
沈夏微微笑了,這枚戒指她戴著略微有些大,但她還是緊緊地蜷曲著無名指,點了點頭,“恩。”
高成風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拉住了沈夏,兩隻手交纏在一起,金戒指緊緊碰觸。
他們就這樣結婚了……
“現在咱們去哪裏?”沈夏看著這片靜謐的小鎮,有一種特別歡喜的感覺。在這裏,遠離了大城市的喧囂,整個人心情都變得複雜起來了。
“去我們的新房看看。”高成風神秘一笑,搖了搖手中的鑰匙串,“我姑姑為咱們準備的,聽說是背靠酒莊的豪華別墅!”
高成風驅車帶著沈夏來到一處僻靜的地方,經過一片綠油油的原野,來到一棟紅色的小樓前。
車子停靠下來,與此同時,原本坐在一樓的露天陽台上曬太陽的一名漂亮女人打開了別墅的門。
高成風幫沈夏拉開車門,伸出了一隻手。
沈夏看了眼那蜷曲的手臂,伸手靜靜地搭上了他,那一刻,她覺得陽光很溫暖,四周很安靜,一切很和諧。
“小風,好久不見。”漂亮女人戴著遮陽帽,雖然是冬天,卻也穿地很單薄,她滿臉帶笑,走上前來便一把摟住了高成風,在他的臉上狠狠親了一口。
高成風有些羞地推開了她。
漂亮女人這才把目光轉到了沈夏身上,“你好,我是小風的姑姑,高美媛,你喊我美媛姑姑就行。”
高美媛說畢,和對待高成風一樣,緊緊摟住了沈夏,在她臉上狠狠親了一口。
等高美媛鬆開沈夏脖子的時候,她嘴上的口紅明顯淡退了不少,其他的全親到高成風和沈夏的臉上了。
沈夏捂著自己的臉,有些羞澀,半晌沒有反應。這樣被一個同性如此火熱的親吻,還是第一次。
似乎意識到自己過於火熱,把眼前這個剛進高家的媳婦兒給嚇到,高美媛立刻用手指捂了捂自己的嘴,嗬嗬嗬地笑了起來,“不好意思啊,我太激動了。”
“姑姑,我都三十好幾了,下次可別這樣了。”高成風皺起了眉,難得見他遇事這麽無奈,一臉小受氣包的模樣。
高美媛見他這個表情,笑得更加歡樂了,一把搭上他的手臂,“好啦好啦,知道啦,來來,進來,看看我為你們準備的婚房。”
說畢,高美媛一隻手拉一個,愣生生地把高成風和沈夏分開,夾在了兩人的中間。
高美媛這種性格,沈夏覺得沒壓力,並且會很好相處。
推開門的那一刹那,沈夏幾乎被眼前的景象給驚呆了。
米色的木地板上,一張正方形的羊毛毯上擺滿了玫瑰花,玫瑰花擺成了一個心形的形狀,在毛毯的正中央,放著一張紙,上麵擱著一瓶紅酒和兩隻高腳杯。
抬頭一看,這顆心的正上方便是一盞極致奢華的吊燈,吊燈亦是玫瑰花形狀,透明的,當高美媛高興地鬆開兩人的手,跑到牆邊按下按鈕時,吊燈立刻發出一片紅色的光芒,就好像玫瑰花盛開在了天花板上一樣。
高美媛高興地站回到兩人的麵前,一張臉湊了過來,五官被無限放大,“怎麽樣?驚喜吧?”
“姑姑,給你點讚,你真的廢了不少心思了。”高成風豎起了大拇指。
高美媛雙手捂著自己的下巴,裝出一副自己不好意思接受感謝的模樣,笑哈哈道:“其實這是我和喬治一起整的。”
“喬治是誰?”高成風無法從記憶裏找尋到任何和這個男人有關的記憶。
高美媛卻是見怪不怪地笑著,“你的第十四任姑父。”
沈夏當場有些呆愣,眼前的這個女人,究竟是何方神聖,竟然能有十四個老公這麽誇張?
“上麵是你們的新房,我就不上去了,晚飯由我為你們準備。”
高美媛神秘兮兮道,扭著自己豐滿的身軀,朝廚房走去。
見高美媛走了,高成風立馬解釋道:“我姑姑從來沒結過婚,那些都是她男朋友。”
沈夏不知道怎麽回答,隻能豎起大拇指。
其實以前關於一些法國人的愛情認知,她也接觸到類似的人,有些人堅持獨身主義,但卻交了一輩子的性伴侶,他們渴望從這其中獲得新鮮和刺激,這些人往往是畫家、舞蹈家等藝術家類。
有些藝術家的情感就是如此豐富多彩。
“姑姑是什麽職業?”沈夏好奇地問道,挽著高成風跟著他上了樓。
“律師。”高成風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們家的人要麽去做古董生意了,要麽就去學法律了。當初大伯和姑姑學法律,也隻不過是為家族生意服務,可是後來,姑姑和爺爺大鬧了一場,離家出走,從此呆在美國就再也沒回去過,我爸、大伯和我一年會來看她幾次。別看她整天笑嘻嘻的,其實我覺得她挺孤獨的。”
“想明白了?”高成風不確信地問道。
“恩,明白地很徹底。這些年,我活的還不夠勇敢,不夠堅定。我之所以這麽執著,可能一直心裏還藏著對他的恨。現在我釋懷了,要不是他,我怎麽可能有思思念念兩個那麽可愛的孩子?”沈夏的眼裏閃著明亮的光芒。
高層風溫柔地伸手撫上沈夏的小腹,“還有這裏的。”
沈夏抿了抿嘴,最終點了點頭。
“走,咱們進去吧,這裏可比國內方便,幾乎是一條龍服務。我已經在網上登記過了,咱們進去就可以辦理手續,然後參加他們市政府給咱們舉辦的婚禮,最後結婚證書會郵寄回國。”高成風簡單地給沈夏解釋著流程。
沈夏皺了皺眉,“我除了身份證,什麽證件都沒帶。”
在國內,領結婚證要用戶口本,在這裏,隻要有駕照都可以。
“不用,我有這個。你用你的身份證就可以。”高成風晃了晃手裏的駕照。
沈夏嘴微微抽搐,怎麽覺得這裏結婚這麽草率呢,完全不像想象中那樣。
“小傻瓜,別發愣了,咱們進去吧。”高成風在沈夏的腦門上彈了個一下。
沈夏捂著自己的腦門,傻傻一笑。
她原本以為自己和高成風結婚是什麽都不在乎的,卻沒想到,真到這個時候,她還是很講究的。
好在後續的流程並不是那麽草率,當他們辦完所有程序來到市政府弄好的場地,由神父為他們舉辦婚禮的時候,她還是很激動。
克拉克民政局附近的chapel前,沈夏已經換好了神父交給她的婚紗,雪白的婚紗,雖然不是專門定做的,但是穿在身上還是有種滿滿的幸福感。
沈夏就站在教堂前的綠地上,看著那個猶如白馬王子的男人朝他走來。
神父就站在教堂前教他們宣誓。
“新郎,你是否願意娶沈夏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她結為一體,愛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她,直到離開世界?”
神父那一雙碧藍的眼睛猶如明亮璀璨的寶石,專注地盯著高成風。[.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他回答地毫不猶豫,“我願意。”
神父又把臉轉向了沈夏。
這一刻,沈夏屏住了呼吸。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盟誓的人,會是他。
曾經她以為,這輩子她會和陸雲卿攜手共進,山盟海誓,然而……
思緒有些飄飛,以至於她都沒有聽清楚神父問她的話。
“新娘。你是否願意嫁高成風為妻,按照聖經的教訓與他同住,在神麵前和他結為一體,愛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像你愛自己一樣。不論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貧窮,始終忠於他,直到離開世界?”
神聖的誓言,恍若一個神咒一般,圈住沈夏整個人。
她愣了半晌,慢慢開口,“我願意。”
接著神父又對他們道:“現在要交換戒指,作為結婚的信物。
戒指是金的,表示你們要把自己最珍貴的愛,像最珍貴的禮物交給對方。
黃金永不生鏽、永不退色,代表你們的愛持久到永遠。是圓的,代表毫無保留、有始無終。永不破裂。”
神父的話就像動聽的誓言,高成風伸出了手,沈夏也同時伸出了手。
她拿起那隻靜靜放在盒子裏的金戒指。
沒有精心挑選的婚紗,也沒有精心挑選的戒指。婚禮所有的東西用的都是神父準備的。
當金戒指套在沈夏的無名指上,她抬起了雙眸看向眼前的男人。
高成風一把將她攬在了懷中,在她唇上輕輕一吻。
沈夏緩緩閉上了眼睛,在心裏默念著:別了,陸雲卿。別了,過去。
婚禮結束後,神父要收回婚紗和戒指,沈夏走進換衣間把衣服換了下來,等她走出來時,看到高成風正在和神父說著話。
末了,他走了過來,拉上沈夏的手,“我和神父說了,讓他把這副戒指賣給咱們。神父說咱們和他有緣,就把這副戒指送給咱們了。”
高成風激動地抓著沈夏的手,兩人戴著金戒指的手指碰觸,戒指在陽光下發出燦爛的光芒。
這枚金戒指不過,看上去也就幾百美金的樣子,但是對他們的意義重大。
沈夏微微笑了,這枚戒指她戴著略微有些大,但她還是緊緊地蜷曲著無名指,點了點頭,“恩。”
高成風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拉住了沈夏,兩隻手交纏在一起,金戒指緊緊碰觸。
他們就這樣結婚了……
“現在咱們去哪裏?”沈夏看著這片靜謐的小鎮,有一種特別歡喜的感覺。在這裏,遠離了大城市的喧囂,整個人心情都變得複雜起來了。
“去我們的新房看看。”高成風神秘一笑,搖了搖手中的鑰匙串,“我姑姑為咱們準備的,聽說是背靠酒莊的豪華別墅!”
高成風驅車帶著沈夏來到一處僻靜的地方,經過一片綠油油的原野,來到一棟紅色的小樓前。
車子停靠下來,與此同時,原本坐在一樓的露天陽台上曬太陽的一名漂亮女人打開了別墅的門。
高成風幫沈夏拉開車門,伸出了一隻手。
沈夏看了眼那蜷曲的手臂,伸手靜靜地搭上了他,那一刻,她覺得陽光很溫暖,四周很安靜,一切很和諧。
“小風,好久不見。”漂亮女人戴著遮陽帽,雖然是冬天,卻也穿地很單薄,她滿臉帶笑,走上前來便一把摟住了高成風,在他的臉上狠狠親了一口。
高成風有些羞地推開了她。
漂亮女人這才把目光轉到了沈夏身上,“你好,我是小風的姑姑,高美媛,你喊我美媛姑姑就行。”
高美媛說畢,和對待高成風一樣,緊緊摟住了沈夏,在她臉上狠狠親了一口。
等高美媛鬆開沈夏脖子的時候,她嘴上的口紅明顯淡退了不少,其他的全親到高成風和沈夏的臉上了。
沈夏捂著自己的臉,有些羞澀,半晌沒有反應。這樣被一個同性如此火熱的親吻,還是第一次。
似乎意識到自己過於火熱,把眼前這個剛進高家的媳婦兒給嚇到,高美媛立刻用手指捂了捂自己的嘴,嗬嗬嗬地笑了起來,“不好意思啊,我太激動了。”
“姑姑,我都三十好幾了,下次可別這樣了。”高成風皺起了眉,難得見他遇事這麽無奈,一臉小受氣包的模樣。
高美媛見他這個表情,笑得更加歡樂了,一把搭上他的手臂,“好啦好啦,知道啦,來來,進來,看看我為你們準備的婚房。”
說畢,高美媛一隻手拉一個,愣生生地把高成風和沈夏分開,夾在了兩人的中間。
高美媛這種性格,沈夏覺得沒壓力,並且會很好相處。
推開門的那一刹那,沈夏幾乎被眼前的景象給驚呆了。
米色的木地板上,一張正方形的羊毛毯上擺滿了玫瑰花,玫瑰花擺成了一個心形的形狀,在毛毯的正中央,放著一張紙,上麵擱著一瓶紅酒和兩隻高腳杯。
抬頭一看,這顆心的正上方便是一盞極致奢華的吊燈,吊燈亦是玫瑰花形狀,透明的,當高美媛高興地鬆開兩人的手,跑到牆邊按下按鈕時,吊燈立刻發出一片紅色的光芒,就好像玫瑰花盛開在了天花板上一樣。
高美媛高興地站回到兩人的麵前,一張臉湊了過來,五官被無限放大,“怎麽樣?驚喜吧?”
“姑姑,給你點讚,你真的廢了不少心思了。”高成風豎起了大拇指。
高美媛雙手捂著自己的下巴,裝出一副自己不好意思接受感謝的模樣,笑哈哈道:“其實這是我和喬治一起整的。”
“喬治是誰?”高成風無法從記憶裏找尋到任何和這個男人有關的記憶。
高美媛卻是見怪不怪地笑著,“你的第十四任姑父。”
沈夏當場有些呆愣,眼前的這個女人,究竟是何方神聖,竟然能有十四個老公這麽誇張?
“上麵是你們的新房,我就不上去了,晚飯由我為你們準備。”
高美媛神秘兮兮道,扭著自己豐滿的身軀,朝廚房走去。
見高美媛走了,高成風立馬解釋道:“我姑姑從來沒結過婚,那些都是她男朋友。”
沈夏不知道怎麽回答,隻能豎起大拇指。
其實以前關於一些法國人的愛情認知,她也接觸到類似的人,有些人堅持獨身主義,但卻交了一輩子的性伴侶,他們渴望從這其中獲得新鮮和刺激,這些人往往是畫家、舞蹈家等藝術家類。
有些藝術家的情感就是如此豐富多彩。
“姑姑是什麽職業?”沈夏好奇地問道,挽著高成風跟著他上了樓。
“律師。”高成風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們家的人要麽去做古董生意了,要麽就去學法律了。當初大伯和姑姑學法律,也隻不過是為家族生意服務,可是後來,姑姑和爺爺大鬧了一場,離家出走,從此呆在美國就再也沒回去過,我爸、大伯和我一年會來看她幾次。別看她整天笑嘻嘻的,其實我覺得她挺孤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