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信沒精打采地跟在李成峰的身後,心中開始盤算起來,這一會兒到了李成峰的辦公室,能夠從這老頭這邊弄點什麽好處呢!
李忠信猛然間想到,李成峰是機械部的部長,在中央部委工作了多年,像國家專利局這樣的機構,他應該接觸得不少,既然忠信科研基地的事情都和李成峰說了,該給機械部這邊的好處都給了,那麽,他也是應該讓李成峰這邊出出血,給他研究一下國家專利局那邊了。
在中國,頒發專利證書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權人是國家專利局,國家專利局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製造、使用、銷售(有些國家還包括進口該項專利發明或設計)享有專有權(又稱壟斷權或獨占權)。
其他人必須經過專利權人同意才能為上述行為,否則即為侵權。專利期限屆滿後,專利權即行消滅。任何人皆可無償地使用該項發明或設計。
中國呢!在八四年的時候提出,並在八五年的四月一日開始了試運行,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製定了專利法。
中國頒布和實施專利法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市場資源向有利於發明創造不斷產生的方向進行積極投入,推動經濟產業的興旺發展。
為此,國家以法律程序賦予發明人一定期限內的壟斷權利,同時要求其將發明的內容向全社會公開,以此在提高市場個體進行發明創造的意願的同時,促進社會整體技術水平的快速積累和發展。
李忠信之前的注塑模的專利技術,是在國際注冊的,因為當時中國還沒有搞國家專利局這種東西。
李忠信心中清楚地記得,中國在未來的幾十年間,因為專利的問題,被全世界的專利機構薅走了多少羊毛。
中國一些科研機構,對於專利法以及專利這些東西都沒有太多的認識,都覺得,在中國,專利這種東西沒有什麽太大的用處。
而且,他們覺得,拿出那麽大的一筆錢去搞專利的認證,那是要命的事情。
搞出來一件能夠獲得專利保護的東西,基本上把這些研究人員的家底搞空了,他們根本就沒有那些錢或者是想要再找人拿一部分錢來注冊專利。
他們研究出來的東西,隻要是能夠提前上市,提前占領市場,至於後麵的事情,哪怕是有人模仿,他們也沒有太多擔心的必要。
在中國,拿來主義的風氣十分嚴重,這個也是今後無數年的時間裏,中國山寨橫行的一個最大的原因。
研發是需要大量成本的,研發出來的東西能不能賺到錢,都是一件未知的事情。
但是,隨手拿來已知的能夠賺錢的東西來模仿生產,生產出來的東西,成本自然要低,那麽,他們就能夠快速占領市場,根本就不會去管這個東西是否享有專利權。
就是這樣的一種想法,讓中國在後世高尖端以及專利權的歸屬問題上吃了大虧,甚至是在付出了血淋淋的代價以後,才明白專利的重要性。
李忠信記得很清楚,後世時候,家裏麵的親屬患上了肺癌。
檢查出來是肺癌的時候,就已經是肺癌晚期了。
這個時候呢!親屬在主治醫生的商量下,開始了靶向治療。
肺癌的靶向治療藥物的第一代叫做易瑞沙,這個東西是西方發達國家研發出來的藥品,在國際市場上,中國人要購買到正版的易瑞沙要幾萬元錢一盒,而印度版的易瑞沙,在印度那邊才賣幾百元錢一盒。
中國人想要吃到這樣的藥物,基本上都是花最貴的錢來進行購買,或者是到印度那邊購買。
這個事情的最大的原因就是,中國在那個時候對於專利法的認識不夠,沒有購買這種藥品的專利使用權,而且,中國還不會像印度那樣,搞什麽專利強製許可製度,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許可其他企業使用某項專利。
換句話說,當窮人買不起高價的專利藥時,無論專利保護期是否結束,印度都允許該藥品直接被仿製。
印度政府這樣做是為了打破歐美製藥壟斷,為窮人做救命藥,但這其實是一種無視藥品知識產權的行為,背後奉行的是“我窮所以我有理,你有錢所以你該讓我仿製”的強盜邏輯。
專利權保護是世界範圍內通行的一個準則,也是約定俗成大家一起遵守的一個法律。
別的國家當然可以仿製藥品,但沒有印度這麽理直氣壯地不遵守規則。但是,它的不守規則直接受益的卻是買不起高價藥的普通民眾。
這就讓仿製藥陷入了一個兩難境地:在道德上它當然是無可挑剔,但在法律上它卻是不合法的。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一種新藥的上市要耗費多少金錢和人力,要經過多少次失敗和反複實驗,以及臨床上的試藥階段。
這種成本是極其巨大的,一般的公司根本承擔不起。世界幾大知名藥企像美國輝瑞、瑞士諾華、德國拜爾等大公司研發一種特效藥的投入成本要高達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
這種投入在新藥上市後會分攤到藥品價格裏去,所以新的特效藥往往十分昂貴,因為它裏麵包含了研發費用。
印度仿製藥卻是直接繞過研發階段,在原研藥新藥上市3個月內就能製成仿製品(biosimr)。這種仿製藥可能效果隻有原藥的80%左右,但是價格卻隻有原藥的1/10。
比如,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特效藥是瑞士諾華公司研發的“格列衛”,大約23000元一盒,而它的仿製藥veenat隻要200多元,由印度藥企natco公司生產,兩者的有效成分都是伊馬替尼,但價格懸殊巨大。
除了格列衛,其他特效藥如治療乳腺癌的赫賽汀、治療肺癌的易瑞沙、治療腎細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印度都有它們的仿製藥。
李忠信覺得,他和李成峰有必要好好談一談關於專利方麵的事宜了,如果他能夠通過李成峰這邊和國家專利局那邊搭上線,到時候忠信科研基地那邊研發出來了產品,進入中國專利序列就沒有太大的問題了。()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手機版閱讀網址:
李忠信猛然間想到,李成峰是機械部的部長,在中央部委工作了多年,像國家專利局這樣的機構,他應該接觸得不少,既然忠信科研基地的事情都和李成峰說了,該給機械部這邊的好處都給了,那麽,他也是應該讓李成峰這邊出出血,給他研究一下國家專利局那邊了。
在中國,頒發專利證書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權人是國家專利局,國家專利局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製造、使用、銷售(有些國家還包括進口該項專利發明或設計)享有專有權(又稱壟斷權或獨占權)。
其他人必須經過專利權人同意才能為上述行為,否則即為侵權。專利期限屆滿後,專利權即行消滅。任何人皆可無償地使用該項發明或設計。
中國呢!在八四年的時候提出,並在八五年的四月一日開始了試運行,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製定了專利法。
中國頒布和實施專利法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市場資源向有利於發明創造不斷產生的方向進行積極投入,推動經濟產業的興旺發展。
為此,國家以法律程序賦予發明人一定期限內的壟斷權利,同時要求其將發明的內容向全社會公開,以此在提高市場個體進行發明創造的意願的同時,促進社會整體技術水平的快速積累和發展。
李忠信之前的注塑模的專利技術,是在國際注冊的,因為當時中國還沒有搞國家專利局這種東西。
李忠信心中清楚地記得,中國在未來的幾十年間,因為專利的問題,被全世界的專利機構薅走了多少羊毛。
中國一些科研機構,對於專利法以及專利這些東西都沒有太多的認識,都覺得,在中國,專利這種東西沒有什麽太大的用處。
而且,他們覺得,拿出那麽大的一筆錢去搞專利的認證,那是要命的事情。
搞出來一件能夠獲得專利保護的東西,基本上把這些研究人員的家底搞空了,他們根本就沒有那些錢或者是想要再找人拿一部分錢來注冊專利。
他們研究出來的東西,隻要是能夠提前上市,提前占領市場,至於後麵的事情,哪怕是有人模仿,他們也沒有太多擔心的必要。
在中國,拿來主義的風氣十分嚴重,這個也是今後無數年的時間裏,中國山寨橫行的一個最大的原因。
研發是需要大量成本的,研發出來的東西能不能賺到錢,都是一件未知的事情。
但是,隨手拿來已知的能夠賺錢的東西來模仿生產,生產出來的東西,成本自然要低,那麽,他們就能夠快速占領市場,根本就不會去管這個東西是否享有專利權。
就是這樣的一種想法,讓中國在後世高尖端以及專利權的歸屬問題上吃了大虧,甚至是在付出了血淋淋的代價以後,才明白專利的重要性。
李忠信記得很清楚,後世時候,家裏麵的親屬患上了肺癌。
檢查出來是肺癌的時候,就已經是肺癌晚期了。
這個時候呢!親屬在主治醫生的商量下,開始了靶向治療。
肺癌的靶向治療藥物的第一代叫做易瑞沙,這個東西是西方發達國家研發出來的藥品,在國際市場上,中國人要購買到正版的易瑞沙要幾萬元錢一盒,而印度版的易瑞沙,在印度那邊才賣幾百元錢一盒。
中國人想要吃到這樣的藥物,基本上都是花最貴的錢來進行購買,或者是到印度那邊購買。
這個事情的最大的原因就是,中國在那個時候對於專利法的認識不夠,沒有購買這種藥品的專利使用權,而且,中國還不會像印度那樣,搞什麽專利強製許可製度,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許可其他企業使用某項專利。
換句話說,當窮人買不起高價的專利藥時,無論專利保護期是否結束,印度都允許該藥品直接被仿製。
印度政府這樣做是為了打破歐美製藥壟斷,為窮人做救命藥,但這其實是一種無視藥品知識產權的行為,背後奉行的是“我窮所以我有理,你有錢所以你該讓我仿製”的強盜邏輯。
專利權保護是世界範圍內通行的一個準則,也是約定俗成大家一起遵守的一個法律。
別的國家當然可以仿製藥品,但沒有印度這麽理直氣壯地不遵守規則。但是,它的不守規則直接受益的卻是買不起高價藥的普通民眾。
這就讓仿製藥陷入了一個兩難境地:在道德上它當然是無可挑剔,但在法律上它卻是不合法的。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一種新藥的上市要耗費多少金錢和人力,要經過多少次失敗和反複實驗,以及臨床上的試藥階段。
這種成本是極其巨大的,一般的公司根本承擔不起。世界幾大知名藥企像美國輝瑞、瑞士諾華、德國拜爾等大公司研發一種特效藥的投入成本要高達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
這種投入在新藥上市後會分攤到藥品價格裏去,所以新的特效藥往往十分昂貴,因為它裏麵包含了研發費用。
印度仿製藥卻是直接繞過研發階段,在原研藥新藥上市3個月內就能製成仿製品(biosimr)。這種仿製藥可能效果隻有原藥的80%左右,但是價格卻隻有原藥的1/10。
比如,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特效藥是瑞士諾華公司研發的“格列衛”,大約23000元一盒,而它的仿製藥veenat隻要200多元,由印度藥企natco公司生產,兩者的有效成分都是伊馬替尼,但價格懸殊巨大。
除了格列衛,其他特效藥如治療乳腺癌的赫賽汀、治療肺癌的易瑞沙、治療腎細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印度都有它們的仿製藥。
李忠信覺得,他和李成峰有必要好好談一談關於專利方麵的事宜了,如果他能夠通過李成峰這邊和國家專利局那邊搭上線,到時候忠信科研基地那邊研發出來了產品,進入中國專利序列就沒有太大的問題了。()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手機版閱讀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