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一旦被抓住,懲罰輕是輕了一些,但如果不幸被抓住,被抓的人也沒什麽好果子吃,賺的錢和票那是別想要留下來,被揍一頓也不是沒有可能。[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宋墨練習怎樣快速把自己賣的東西全收起來,快速溜掉,減少自己的損失又要不被抓到。
縣城有好幾個小角落,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帶著自家的貨在那裏偷偷賣,實惠得很,縣城裏不是每戶人家過得都富裕,相比農村來講,他們還沒地方種菜,這天天買菜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窮人家,稍微過得去的人家,小富之家常常來這邊淘點東西回家,一個月省下來的開支也足以讓他們眉開眼笑,可以讓孩子們吃的更飽更好一些。
宋墨也來這邊擺攤,手腳利索,足斤足兩,東西新鮮,賺了不少,比起走街串巷好得多。再加上宋墨打扮低調,關注他的人也不多,其實相比較而言宋墨倒覺得在這裏最穩妥,賺頭大。
在這裏得提防有人來抓,這點宋墨不怕,宋墨記性好,那些抓二道販子的人一出現他瞄上一眼,就能發現。[.超多好看小說]眾人慌裏慌張收拾東西,有的嚇得東西不要,直接跑。宋墨他則假裝慌裏慌張實則迅速收拾東西,把自己身前這塊弄得髒亂一下,借著混亂和大家一起跑,他知道槍打出頭鳥,從不做領頭跑的人,等跑到七拐八繞的胡同裏邊,憑著自己良好的記憶,他一下子就能溜掉。
這樣的驚險對宋墨來講,乘混亂逃跑不過是小菜一碟,不足掛齒。
因為經常有人來抓,這種擺攤的地方是常常變換的,不過收益那是真的很好,宋墨緊繃著神經,在縣城裏紮根。
宋墨清楚認識到自己是身處異鄉,親朋好友這裏一個也沒有,自己萬一出事可能搭進去的真的就是一條命。
宋墨想過結伴一起幹,但覺得不合適,風險更大,最終放棄這計劃。
成群結隊看著比單打獨鬥好,但風險也不小,在巨大的利益麵前小心有人翻臉不認人,再加上宋墨根據大家夥賣東西的情況來看,自己賺得是別人的好幾倍,和別人合作分錢不劃算。
宋墨選擇獨來獨往,人家狡兔三窟,他一年不知道得換多少個地方,天天早出晚歸,大包背出大寶背回,任誰都能看出這小子有問題,所以常常搬家那是沒得選擇的事情。
宋墨住的地方多個十天半個月就換一次,小心駛得萬年船,天橋下、公園裏宋墨不願意在那些地方湊活著過,萬一被一大幫子人堵住,縱使自己有三頭六臂也打不過,宋墨對自己的實力有正確的估量不做自不量力的事情。
這打劫可不看你賺不賺錢,看見人就一幫子擁上去,他們覺著蚊子再小也是肉,除非把自己整的跟個流浪漢一樣,否則危險性大。流浪漢還得擔心這些個混社會的,心情不好給自己來上幾拳。
宋墨收東西的村子有好幾個,隔個半年就得換一次,每個村子定的量一般,免得遭人眼紅,對自己下手,每當察覺不對的時候,宋墨就選擇轉移。
省城附屬的縣城兜兜轉轉都倒賣過東西。
一個人在外耳聽六路、眼觀八方,行事得小心,沒有朋友家人交流談心。
賣菜宋墨一個大老爺們賣得實惠,但不喜歡跟女人講價還價,愛買就買不買拉倒,咱這個價東西品質好,價格不比別家貴。
沒有人可以交流,話講得少,人沒有變得孤僻就已屬難得。
宋墨外出兩年時間,這飯菜還是不會做,一個人住但在外麵吃飯家裏從不開火。
宋墨一直保持著小心謹慎的心態,在接下來的一年半的時間裏有驚無險的度過。
“後來在家住的時候,半夜有點動靜就會驚醒。”人的習慣一旦養成就很難改,到現在宋墨晚上睡覺還是睡得淺時間又短。
宋墨除了在早市上賣東西,還會認定老主顧上門來賣雞蛋和雞這類貴東西,這跑一趟賺得就不少。
“那個時候,真跟做賊似的。”宋墨講起那段經曆時發出的感慨。
往麻袋裏裝半斤重的一塊石頭,將綁得緊實的棉花放在幾個塑料袋子裏邊,防水防泥。棉花這東西壓不壓實,體積差的多了去了。待東西送完以後,解開繩子把棉花弄得蓬鬆,進門前和出門後看著差別還真不大。
說真的,這還真的救過他他一回,就在他快要不幹的時候。
一個抓“二道販子”的不知怎的盯上了他,在他到巷子裏邊賣完東西以後,帶人堵住他,宋墨跑到人多的地方停下來。那夥人搜他的麻袋,宋墨鎮定自若,他每次賣東西都是一家送一趟一個麻袋,賣完以後收拾收拾,因此這袋子裏邊除了棉花還真沒什麽東西。
看的人多,沒有贓物,宋墨身上有幾張糧票肉票總不犯法吧。
“你跑啥跑?”有人惡狠狠地問。
“我以為,我以為你們是搶劫的。”宋墨裝出懦弱的樣子,騙過他們。
至於後來就沒有後來了,宋墨想方設法到別的城市把自己手裏頭的東西換成金子和銀子。
1978年,外出兩年的宋墨回家,為宋家帶來一副嶄新的麵貌。
沒有宋墨出門闖蕩,這個家可能會與現在截然不同。大嫂跟自己嘮嗑的時候講起大伯子承包小山頭是宋墨出的主意借的錢,小姑子有上學的機會也是宋墨因為堅持。
大伯子、大嫂和小姑子對宋墨的敬重,對自己這個新媳婦的敲打和關心也與宋墨對這個家的付出息息相關。
再後來宋墨入伍當兵,成為一名軍人。
他這兩年的經曆磨練了他非常多,當新兵的時候就脫穎而出,深受長官賞識,樣樣做得好,能力突出做事嚴謹有考量,單兵作戰能力極強,到後來他成為了部隊裏的兵王,現在擔任營長眼看著這職位還會往上升一升。當新兵的那個時候他被取了個綽號“悶葫蘆”,一天除了回應長官的指令可以一輩子不說。
這個綽號自然不是宋墨提起的,而是第一次到黃嫂家裏邊吃飯的時候,聽郝副團長打趣宋墨的時候,林秋才知道的,宋墨自己可不會把這種事情往外吐,因為他想在自己麵前樹立起一個頂天立地的完美丈夫形象。
宋墨練習怎樣快速把自己賣的東西全收起來,快速溜掉,減少自己的損失又要不被抓到。
縣城有好幾個小角落,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帶著自家的貨在那裏偷偷賣,實惠得很,縣城裏不是每戶人家過得都富裕,相比農村來講,他們還沒地方種菜,這天天買菜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窮人家,稍微過得去的人家,小富之家常常來這邊淘點東西回家,一個月省下來的開支也足以讓他們眉開眼笑,可以讓孩子們吃的更飽更好一些。
宋墨也來這邊擺攤,手腳利索,足斤足兩,東西新鮮,賺了不少,比起走街串巷好得多。再加上宋墨打扮低調,關注他的人也不多,其實相比較而言宋墨倒覺得在這裏最穩妥,賺頭大。
在這裏得提防有人來抓,這點宋墨不怕,宋墨記性好,那些抓二道販子的人一出現他瞄上一眼,就能發現。[.超多好看小說]眾人慌裏慌張收拾東西,有的嚇得東西不要,直接跑。宋墨他則假裝慌裏慌張實則迅速收拾東西,把自己身前這塊弄得髒亂一下,借著混亂和大家一起跑,他知道槍打出頭鳥,從不做領頭跑的人,等跑到七拐八繞的胡同裏邊,憑著自己良好的記憶,他一下子就能溜掉。
這樣的驚險對宋墨來講,乘混亂逃跑不過是小菜一碟,不足掛齒。
因為經常有人來抓,這種擺攤的地方是常常變換的,不過收益那是真的很好,宋墨緊繃著神經,在縣城裏紮根。
宋墨清楚認識到自己是身處異鄉,親朋好友這裏一個也沒有,自己萬一出事可能搭進去的真的就是一條命。
宋墨想過結伴一起幹,但覺得不合適,風險更大,最終放棄這計劃。
成群結隊看著比單打獨鬥好,但風險也不小,在巨大的利益麵前小心有人翻臉不認人,再加上宋墨根據大家夥賣東西的情況來看,自己賺得是別人的好幾倍,和別人合作分錢不劃算。
宋墨選擇獨來獨往,人家狡兔三窟,他一年不知道得換多少個地方,天天早出晚歸,大包背出大寶背回,任誰都能看出這小子有問題,所以常常搬家那是沒得選擇的事情。
宋墨住的地方多個十天半個月就換一次,小心駛得萬年船,天橋下、公園裏宋墨不願意在那些地方湊活著過,萬一被一大幫子人堵住,縱使自己有三頭六臂也打不過,宋墨對自己的實力有正確的估量不做自不量力的事情。
這打劫可不看你賺不賺錢,看見人就一幫子擁上去,他們覺著蚊子再小也是肉,除非把自己整的跟個流浪漢一樣,否則危險性大。流浪漢還得擔心這些個混社會的,心情不好給自己來上幾拳。
宋墨收東西的村子有好幾個,隔個半年就得換一次,每個村子定的量一般,免得遭人眼紅,對自己下手,每當察覺不對的時候,宋墨就選擇轉移。
省城附屬的縣城兜兜轉轉都倒賣過東西。
一個人在外耳聽六路、眼觀八方,行事得小心,沒有朋友家人交流談心。
賣菜宋墨一個大老爺們賣得實惠,但不喜歡跟女人講價還價,愛買就買不買拉倒,咱這個價東西品質好,價格不比別家貴。
沒有人可以交流,話講得少,人沒有變得孤僻就已屬難得。
宋墨外出兩年時間,這飯菜還是不會做,一個人住但在外麵吃飯家裏從不開火。
宋墨一直保持著小心謹慎的心態,在接下來的一年半的時間裏有驚無險的度過。
“後來在家住的時候,半夜有點動靜就會驚醒。”人的習慣一旦養成就很難改,到現在宋墨晚上睡覺還是睡得淺時間又短。
宋墨除了在早市上賣東西,還會認定老主顧上門來賣雞蛋和雞這類貴東西,這跑一趟賺得就不少。
“那個時候,真跟做賊似的。”宋墨講起那段經曆時發出的感慨。
往麻袋裏裝半斤重的一塊石頭,將綁得緊實的棉花放在幾個塑料袋子裏邊,防水防泥。棉花這東西壓不壓實,體積差的多了去了。待東西送完以後,解開繩子把棉花弄得蓬鬆,進門前和出門後看著差別還真不大。
說真的,這還真的救過他他一回,就在他快要不幹的時候。
一個抓“二道販子”的不知怎的盯上了他,在他到巷子裏邊賣完東西以後,帶人堵住他,宋墨跑到人多的地方停下來。那夥人搜他的麻袋,宋墨鎮定自若,他每次賣東西都是一家送一趟一個麻袋,賣完以後收拾收拾,因此這袋子裏邊除了棉花還真沒什麽東西。
看的人多,沒有贓物,宋墨身上有幾張糧票肉票總不犯法吧。
“你跑啥跑?”有人惡狠狠地問。
“我以為,我以為你們是搶劫的。”宋墨裝出懦弱的樣子,騙過他們。
至於後來就沒有後來了,宋墨想方設法到別的城市把自己手裏頭的東西換成金子和銀子。
1978年,外出兩年的宋墨回家,為宋家帶來一副嶄新的麵貌。
沒有宋墨出門闖蕩,這個家可能會與現在截然不同。大嫂跟自己嘮嗑的時候講起大伯子承包小山頭是宋墨出的主意借的錢,小姑子有上學的機會也是宋墨因為堅持。
大伯子、大嫂和小姑子對宋墨的敬重,對自己這個新媳婦的敲打和關心也與宋墨對這個家的付出息息相關。
再後來宋墨入伍當兵,成為一名軍人。
他這兩年的經曆磨練了他非常多,當新兵的時候就脫穎而出,深受長官賞識,樣樣做得好,能力突出做事嚴謹有考量,單兵作戰能力極強,到後來他成為了部隊裏的兵王,現在擔任營長眼看著這職位還會往上升一升。當新兵的那個時候他被取了個綽號“悶葫蘆”,一天除了回應長官的指令可以一輩子不說。
這個綽號自然不是宋墨提起的,而是第一次到黃嫂家裏邊吃飯的時候,聽郝副團長打趣宋墨的時候,林秋才知道的,宋墨自己可不會把這種事情往外吐,因為他想在自己麵前樹立起一個頂天立地的完美丈夫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