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音】3
愛與痛的邊緣:我的雙重老公 作者:寶姑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白癡曆來非常散漫,從來都不珍惜時間。就比如現在,去買那頭小獅子,他居然浪費了一個半小時。
我不能再由著他帶著我的身體亂跑了,便使勁地掙紮了出來。
那種感覺就像突然在夢中驚醒時,有一瞬間會忘記剛剛想過的事。
耳邊是汽車行駛的聲音,前方的反光鏡中一雙眼睛不停地看我,那人問:“先生,你還好嗎?”
他手邊的計價器讓我稍微清醒了一些。
大約是因為剛剛換過來,我感覺身體有些累。這種虛弱感持續了一分多鍾,然後我看到了手邊的小獅子。
和她送我的一模一樣,這個白癡連標簽都沒撕,一點禮貌也不懂。
我剛剛拆掉價簽,汽車便停了下來。
正要下車,計程車司機便叫住我,說我還沒付錢。
我在白癡的口袋裏找到了二十塊零鈔,付了之後發現身上的現金不到兩千,卡片一張都沒有。
汽車停在一座大學門口,就是小蘿莉所在的那間。
現在已經十一點,中午總得請小蘿莉吃頓飯,上次我看她蠻有跟我上床的想法,而我也正有此意。但我又沒開車,小蘿莉還住宿舍,到哪去呢?
想了想,我撥通了羅嫚的號碼。
她很快便跑了出來,打開錢夾說:“我有五千塊。”
“不用,你去找阿昌給我取。”五千塊也做不了什麽。
“來不及的。”她說:“我們已經下課了,她可能正在出來的路上。”
這……
“我問過她了,她說你今天跟她約好給她做飯吃。”她說:“材料昨天就買好了。”
見鬼。
我試圖放鬆精神,好讓他滾出來做飯,但白癡還沒動靜,小蘿莉先跑了出來。
今天小蘿莉穿著藏藍的裙子和白襯衫,烏黑的頭發束著,跑步的樣子清純活潑又可愛。
羅嫚在旁邊問:“需要我打發她嗎?”
“你去忙吧,沒事別宿舍。”
我覺得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抗拒這種純美的蘿莉,為了跟她上床,做頓飯也沒什麽。
小蘿莉撲進了我懷裏,小狗狗似的鑽了半天才說:“你來了呀?”
“嗯……”我望著她壓在我胸口上的小白兔,接力忍耐著咽口水的衝動。
雖說不大,但小而堅挺,壓在我懷裏的感覺好極了,我就喜歡這樣的。
“那是什麽呀?”雖然我把那頭獅子藏在了背後,卻還是被她眼尖地揪了出來。
“送你的。”
她神色有些怪異:“你不是不喜歡嗎?”
鬼才喜歡這種造型奇怪的獅子。
我沒說話。
“上次那隻你都給我丟進泥水裏了。”她嘟著那張紅豔豔的小嘴兒,不滿地說:“幹嘛又買?”
鬼知道那白癡幹嘛丟進泥水裏?我又沒丟。
顯然他倆是吵了架:“是為了賠罪的。”真想不到我竟然會發出這麽惡心的聲音:“不要生氣了嘛,是我錯了。”
她瞅了瞅我。
那眼神有點可愛。
我忍不住湊過去親了一下。
她立刻就笑了起來,臉頰通紅:“幹嘛呀!你好壞!”
這就壞了?我還有更壞的呢。
我們一起回了她和羅嫚共同的宿舍。
屋裏隻有我們兩個人。
她一進門就跑進洗手間,告訴我食材都在廚房的冰箱裏。
我打開冰箱的同時,手機響了,是羅嫚。她說阿昌在找我,因為洗錢的公司今天要開會,還說:“她剛剛給我打電話。”
“怎麽?”
“問我什麽時候回宿舍,要我帶衛生棉給她。”
掛了電話後,我看了看表,想起自己耽誤的會議,恨不得踢翻那個女人——經期約什麽會!不知道時間有多寶貴嗎!
小蘿莉看著挺害羞,大約是個保守派,怕是不會願意浴血奮戰。
我也不想浪費時間,打算私自偷溜。剛走到門口,眼前突然一黑。倒下之後的一分鍾後,我漸漸開始感知到白癡,他來了。
那天我一直沒有再休息,就那麽感受著他的感受。
他一會兒高興,一會兒擔心,一會兒還有點害羞。
我能感覺他正跟那個沒辦法滿足他的女人摟在一起,互相親吻撫.摸來安撫彼此熱.切的心——不過他居然沒反應,是我早就撲倒了她。
能夠在明知沒愛可做的情況下,依然跟這個女人膩乎在一起,還這麽激動,這肯定就是傳說中的真愛了。
醫生堅持認為,我的第一人格過於理性,缺乏情感,沒有同情心,俗稱冷血動物。但我認為自己現在的樣子就很好,我對父母有感情,對跟在我身邊多年的兄弟有感情,這就足夠了。
可是我為什麽要有愛情?就因為愛情可以讓一個窮鬼為我付出她原本就不值錢的生命?還是因為愛情可以讓我甘心情願與一個陌生女人分享我的財產?還是因為愛情可以讓我為一段無法創造任何價值的約會而浪費我寶貴的時間?
我為什麽要同情?因為同情可以讓我願意把自己的錢分給那些要麽蠢、要麽懶、要麽奸詐的窮鬼?還是把眼淚分給那些蠢斃了,永遠聽不懂“坐下”指令的蠢狗?
我認同醫生的話,我覺得我把這些渣滓都扔給了第二人格,就讓他蠢萌地去愛吧,我總會消滅他。
天都黑了,那蠢貨才從這房間裏走了出來。
一感覺他離開了那棟房子,我就連忙鑽出來。
果然還在校園裏,腦後傳來一種讓人發毛的直覺,我扭過頭去,發現二樓的欄杆上趴著一個人。她穿著綠色的睡裙,水仙花似的纖細精美。她趴在欄杆上攤開手心朝我飛吻。
快到校門口時,一輛汽車停下副駕駛的車窗放下,美麗知性的中年女性盤子她金色的長發:“年輕人,需要我在你一程嗎?”
這天晚上我帶這個女人到了我附近的住宅,她雖不再年輕但勝在嫵媚溫柔。
那幾天我始終跟她在一起,感受著這個而立之年女人的旺盛的精力。她總問我為什麽會到那裏,說著說著就告訴我,那附近住著她很喜歡的女學生。她長得漂亮,又努力刻苦。
amelie的忌日這天,我去掃墓。星星一早就打來電話,問我可不可以帶上她。
我拒絕了。
每一個試圖治療我的醫生,都會要我去形容amelie,仿佛她是我病情的根源。
我卻從來都不曾形容出。
我記不得許多事,在這“許多事”中,一大部分是關於amelie,她是我印象中的一個影子。我隻知道她很好,她是個“完美”的女人,她讓我感覺不到瑕疵。
這些年我找過許多女人,她們有優點也有缺點。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事物,可amelie是完美的,我想不到她的任何缺點。
墓地裏有amelie的相片,但這照片卻讓我覺得陌生。每年過來,我都要重溫一次“她並不漂亮”這個事實,這大概是amelie唯一的短處,但奇怪的是,每當醫生問我時,我從來都答不上來。
如果我曾愛過什麽人,那就一定是她。
隨著白癡越來越頻繁地占用我的身體,我爸爸開始跟我商量,說:“那個小女孩口碑蠻好的,應該是正經人家的孩子。”
我不想答話。
“你見過她麽?”
我搖頭。
但我得承認,如果不是因為白癡總搶我的身體去約會,我現在肯定已經不記得她這個人。
“我覺得,你可以考慮跟她認識一下。”爸爸說:“我看她身體也不錯,你還沒有兒子呢。”
我問:“你跟他商量過了嗎?”
“他?”他笑了一下,道:“他畢竟是個小孩子,給他個女人他也不會玩,你喜歡就留著,不喜歡我就打發了,他最近已經跟我商量了,說想娶,我還沒答應。”
在遙遠的曾經,我和白癡之間其實保持著合作的關係。當他受到欺負時,會自動回避,然後讓我出來報仇。而後,我慢慢開始不滿足這樣的事情,畢竟我才是那個“第一”,就連醫生也認為我才是這具身體的主人格。
我開始想辦法攆走白癡。我開始看醫生,尋求各種方式。
而白癡一直都沒什麽反應,當初他隻是一直都不出來罷了,我還以為那真的隻是湊巧。
直到他終於出手了。
那天我去見amelie,她把剛出生的孩子交給我,讓我抱著。我抱著她,那時小家夥還挺醜,還會抽著小鼻子假裝哭泣。
中午時,我陪她一起吃了點東西,之後忽然覺得有點累。
當我醒來時,孩子已經死了——臉孔青紫,一如剛剛出生。
我無法相信白癡做得出這種事,但總不可能是amelie掐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不久後,我的這雙手,又掐死了amelie。
我知道這一切肯定是白癡幹的,因為這些不是我做的。
我知道,我的另一半不會是善良的小孩,當涉及到生存問題時,他做得出任何事,因為這是活著的根本。
我還知道,我與他終究都是精神,我們需要讓彼此崩潰,來達到讓對方消失的目的。
我亦知道,做到這一點的最好辦法,就是他對我做的那些,讓他——家破人亡。
我不能再由著他帶著我的身體亂跑了,便使勁地掙紮了出來。
那種感覺就像突然在夢中驚醒時,有一瞬間會忘記剛剛想過的事。
耳邊是汽車行駛的聲音,前方的反光鏡中一雙眼睛不停地看我,那人問:“先生,你還好嗎?”
他手邊的計價器讓我稍微清醒了一些。
大約是因為剛剛換過來,我感覺身體有些累。這種虛弱感持續了一分多鍾,然後我看到了手邊的小獅子。
和她送我的一模一樣,這個白癡連標簽都沒撕,一點禮貌也不懂。
我剛剛拆掉價簽,汽車便停了下來。
正要下車,計程車司機便叫住我,說我還沒付錢。
我在白癡的口袋裏找到了二十塊零鈔,付了之後發現身上的現金不到兩千,卡片一張都沒有。
汽車停在一座大學門口,就是小蘿莉所在的那間。
現在已經十一點,中午總得請小蘿莉吃頓飯,上次我看她蠻有跟我上床的想法,而我也正有此意。但我又沒開車,小蘿莉還住宿舍,到哪去呢?
想了想,我撥通了羅嫚的號碼。
她很快便跑了出來,打開錢夾說:“我有五千塊。”
“不用,你去找阿昌給我取。”五千塊也做不了什麽。
“來不及的。”她說:“我們已經下課了,她可能正在出來的路上。”
這……
“我問過她了,她說你今天跟她約好給她做飯吃。”她說:“材料昨天就買好了。”
見鬼。
我試圖放鬆精神,好讓他滾出來做飯,但白癡還沒動靜,小蘿莉先跑了出來。
今天小蘿莉穿著藏藍的裙子和白襯衫,烏黑的頭發束著,跑步的樣子清純活潑又可愛。
羅嫚在旁邊問:“需要我打發她嗎?”
“你去忙吧,沒事別宿舍。”
我覺得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抗拒這種純美的蘿莉,為了跟她上床,做頓飯也沒什麽。
小蘿莉撲進了我懷裏,小狗狗似的鑽了半天才說:“你來了呀?”
“嗯……”我望著她壓在我胸口上的小白兔,接力忍耐著咽口水的衝動。
雖說不大,但小而堅挺,壓在我懷裏的感覺好極了,我就喜歡這樣的。
“那是什麽呀?”雖然我把那頭獅子藏在了背後,卻還是被她眼尖地揪了出來。
“送你的。”
她神色有些怪異:“你不是不喜歡嗎?”
鬼才喜歡這種造型奇怪的獅子。
我沒說話。
“上次那隻你都給我丟進泥水裏了。”她嘟著那張紅豔豔的小嘴兒,不滿地說:“幹嘛又買?”
鬼知道那白癡幹嘛丟進泥水裏?我又沒丟。
顯然他倆是吵了架:“是為了賠罪的。”真想不到我竟然會發出這麽惡心的聲音:“不要生氣了嘛,是我錯了。”
她瞅了瞅我。
那眼神有點可愛。
我忍不住湊過去親了一下。
她立刻就笑了起來,臉頰通紅:“幹嘛呀!你好壞!”
這就壞了?我還有更壞的呢。
我們一起回了她和羅嫚共同的宿舍。
屋裏隻有我們兩個人。
她一進門就跑進洗手間,告訴我食材都在廚房的冰箱裏。
我打開冰箱的同時,手機響了,是羅嫚。她說阿昌在找我,因為洗錢的公司今天要開會,還說:“她剛剛給我打電話。”
“怎麽?”
“問我什麽時候回宿舍,要我帶衛生棉給她。”
掛了電話後,我看了看表,想起自己耽誤的會議,恨不得踢翻那個女人——經期約什麽會!不知道時間有多寶貴嗎!
小蘿莉看著挺害羞,大約是個保守派,怕是不會願意浴血奮戰。
我也不想浪費時間,打算私自偷溜。剛走到門口,眼前突然一黑。倒下之後的一分鍾後,我漸漸開始感知到白癡,他來了。
那天我一直沒有再休息,就那麽感受著他的感受。
他一會兒高興,一會兒擔心,一會兒還有點害羞。
我能感覺他正跟那個沒辦法滿足他的女人摟在一起,互相親吻撫.摸來安撫彼此熱.切的心——不過他居然沒反應,是我早就撲倒了她。
能夠在明知沒愛可做的情況下,依然跟這個女人膩乎在一起,還這麽激動,這肯定就是傳說中的真愛了。
醫生堅持認為,我的第一人格過於理性,缺乏情感,沒有同情心,俗稱冷血動物。但我認為自己現在的樣子就很好,我對父母有感情,對跟在我身邊多年的兄弟有感情,這就足夠了。
可是我為什麽要有愛情?就因為愛情可以讓一個窮鬼為我付出她原本就不值錢的生命?還是因為愛情可以讓我甘心情願與一個陌生女人分享我的財產?還是因為愛情可以讓我為一段無法創造任何價值的約會而浪費我寶貴的時間?
我為什麽要同情?因為同情可以讓我願意把自己的錢分給那些要麽蠢、要麽懶、要麽奸詐的窮鬼?還是把眼淚分給那些蠢斃了,永遠聽不懂“坐下”指令的蠢狗?
我認同醫生的話,我覺得我把這些渣滓都扔給了第二人格,就讓他蠢萌地去愛吧,我總會消滅他。
天都黑了,那蠢貨才從這房間裏走了出來。
一感覺他離開了那棟房子,我就連忙鑽出來。
果然還在校園裏,腦後傳來一種讓人發毛的直覺,我扭過頭去,發現二樓的欄杆上趴著一個人。她穿著綠色的睡裙,水仙花似的纖細精美。她趴在欄杆上攤開手心朝我飛吻。
快到校門口時,一輛汽車停下副駕駛的車窗放下,美麗知性的中年女性盤子她金色的長發:“年輕人,需要我在你一程嗎?”
這天晚上我帶這個女人到了我附近的住宅,她雖不再年輕但勝在嫵媚溫柔。
那幾天我始終跟她在一起,感受著這個而立之年女人的旺盛的精力。她總問我為什麽會到那裏,說著說著就告訴我,那附近住著她很喜歡的女學生。她長得漂亮,又努力刻苦。
amelie的忌日這天,我去掃墓。星星一早就打來電話,問我可不可以帶上她。
我拒絕了。
每一個試圖治療我的醫生,都會要我去形容amelie,仿佛她是我病情的根源。
我卻從來都不曾形容出。
我記不得許多事,在這“許多事”中,一大部分是關於amelie,她是我印象中的一個影子。我隻知道她很好,她是個“完美”的女人,她讓我感覺不到瑕疵。
這些年我找過許多女人,她們有優點也有缺點。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事物,可amelie是完美的,我想不到她的任何缺點。
墓地裏有amelie的相片,但這照片卻讓我覺得陌生。每年過來,我都要重溫一次“她並不漂亮”這個事實,這大概是amelie唯一的短處,但奇怪的是,每當醫生問我時,我從來都答不上來。
如果我曾愛過什麽人,那就一定是她。
隨著白癡越來越頻繁地占用我的身體,我爸爸開始跟我商量,說:“那個小女孩口碑蠻好的,應該是正經人家的孩子。”
我不想答話。
“你見過她麽?”
我搖頭。
但我得承認,如果不是因為白癡總搶我的身體去約會,我現在肯定已經不記得她這個人。
“我覺得,你可以考慮跟她認識一下。”爸爸說:“我看她身體也不錯,你還沒有兒子呢。”
我問:“你跟他商量過了嗎?”
“他?”他笑了一下,道:“他畢竟是個小孩子,給他個女人他也不會玩,你喜歡就留著,不喜歡我就打發了,他最近已經跟我商量了,說想娶,我還沒答應。”
在遙遠的曾經,我和白癡之間其實保持著合作的關係。當他受到欺負時,會自動回避,然後讓我出來報仇。而後,我慢慢開始不滿足這樣的事情,畢竟我才是那個“第一”,就連醫生也認為我才是這具身體的主人格。
我開始想辦法攆走白癡。我開始看醫生,尋求各種方式。
而白癡一直都沒什麽反應,當初他隻是一直都不出來罷了,我還以為那真的隻是湊巧。
直到他終於出手了。
那天我去見amelie,她把剛出生的孩子交給我,讓我抱著。我抱著她,那時小家夥還挺醜,還會抽著小鼻子假裝哭泣。
中午時,我陪她一起吃了點東西,之後忽然覺得有點累。
當我醒來時,孩子已經死了——臉孔青紫,一如剛剛出生。
我無法相信白癡做得出這種事,但總不可能是amelie掐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不久後,我的這雙手,又掐死了amelie。
我知道這一切肯定是白癡幹的,因為這些不是我做的。
我知道,我的另一半不會是善良的小孩,當涉及到生存問題時,他做得出任何事,因為這是活著的根本。
我還知道,我與他終究都是精神,我們需要讓彼此崩潰,來達到讓對方消失的目的。
我亦知道,做到這一點的最好辦法,就是他對我做的那些,讓他——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