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樣的優雅內斂,在道道頂燈斑駁的光影裏傾身和坐著的幾個人說話。(.$>>>棉、花‘糖’小‘說’)


    側麵深邃完美的五官好看得不真實。


    胭脂的腳隨著視線起了化學反應,就像灌了鉛一般的挪不動,再也沒辦法往前邁一步。


    “胭脂姐,大部隊呢,怎麽還不開進來。”剛才看包房的女孩走出來喊這群人進去。


    大廳裏的幾個人嗖的都站起來往這邊來。


    殷斐聽見那女孩的招呼,也愣在原地數秒。


    胭脂!


    有重名的人。


    他緩緩轉過臉,眉宇間微蹙,額間隱隱豎起一個川字型的疙瘩。


    胭脂短暫的愣怔失神後回過神來,都要瘋了。


    世界上還有他不出現的地方嗎?


    怎麽我在哪這尊惹不起躲不起的神就在哪。


    幾個男男女女都已經進去了。林可思也點了一根煙,陪殷斐在對麵立著,確切說是他立在殷斐身後。


    胭脂的驚詫,失神,矛盾,複雜的神態他盡收眼底。


    “走了,胭脂姐,客都進了就差你這個主了。”女孩拉起胭脂的手就往包房的走廊裏帶。


    胭脂深吸一口氣:“那個,我忽然想起還有點事沒辦完,那個茵茵,林副總,我先走了,你們盡興的玩,帳算我頭上。”


    胭脂說完,來喊她的女孩都愣了,張嘴看看胭脂再看看胭脂對麵的兩個男人,這什麽情況?


    胭脂管不了這些頗有點落荒而逃的意思向電梯的方向走,忽然她前麵走過來一雙穿著精致粉色羊皮鞋的腳擋住她的路。


    胭脂正急急走著突然頓住,抬頭。


    金婉柔皮笑肉不笑的邁著淑女特有的蓮步晃到她眼前,她身後的電梯剛剛合上。


    “斐哥哥!”她似乎是看胭脂但是眼神卻穿透她向對麵的殷斐請亮亮的喊了一聲。


    所有人的眼光都被這個忽然出現的穿著緋色長裙的精致的芭比娃娃般的女孩子看去。


    胭脂趁機急速按著電梯鈕,暗暗恨自己怎麽這樣沒風度這樣失魂落魄般,我有什麽可怕的有什麽可躲的,可是她卻隻想躲。


    一隻大手按住她顫抖的按電梯鈕的手,攥在手裏。


    “我們換一家玩,剛才是湊巧碰到了——殷少。(.好看的小說”


    是林可思。


    “不用了,你們繼續吧。”電梯上來胭脂逃難似得衝進電梯裏,林可思順勢也跟了進去,雙臂按在電梯牆上圈住胭脂:“你們已經翻篇了。我要追求你,胭脂。”


    胭脂慌亂的心還沒平息下來,這又被襲擊一下怒極反笑:“林可思你能不能別鬧。再說我會把你打哭的。”


    林可思雙臂撐著電梯牆,臉卻向胭脂靠過來,越來越近,他身上的古龍香水味竄進胭脂鼻子裏。


    啊啊啊啊,最不喜歡男人灑香水了。


    “胭脂,我現在就開始了,別拒絕我。”林可思的聲音做夢似的,離胭脂的耳邊更近了。


    “停!”胭脂蒙的推開他蹦出圈外:“林可思,我必須得說明一下了,我不喜歡男人,懂了嗎。我不會再和男人扯到一起。”


    “那你喜歡女人?”


    林可思戲虐的單手支在電梯牆上,繃緊的身體在極力緩和中。


    “我喜歡機器人。”胭脂說完電梯停了匆匆走出去。


    外麵的天已經開始傍黑。


    “我送你回a市。”林可思上前兩步拉著胭脂的胳膊不容分說將她帶往自己的座駕那邊。


    “哎呀,真的不用。”胭脂當著大街上人來人往的掙脫馬上引來了圍觀、氣呼呼的瞪他,不敢再過激的反抗他,真要把警察招來,又是一場笑談。


    林可思見胭脂不再反抗,有恃無恐的笑嘻嘻的摟住了胭脂的肩:“試試我新買的法拉利,地盤低點但是絕對拉風。”


    胭脂就這樣被連拉帶樓的坐上了法拉利的副駕。轉過頭上下打量林可思譏諷道:“想不到一向萬花叢中過的林公子也轉性做起了暖男。”


    林可思不失時機的給胭脂一個賤笑:“為了你,我做暖癌都成。”


    胭脂把臉看向窗外,嗬嗬,什麽時候起我開始有身價了。


    金玫瑰樓上走廊的玻璃窗前,男人高大的身軀朝敞開的落地窗下望,樓頂上的霓虹燈射到男人半身。


    看見樓下法拉利迅速躥出去。一雙深邃的眼眸,不動聲色地漆黑下來。


    紅色車影消失,殷斐轉過身,靠在窗前吸煙。


    不知怎麽,他腦海裏出現的她的頻率比以前多,比他以為的多。


    多到有幾次,他差一點把婉柔當做了胭脂。


    也許,自己應該聽老爺子的話,慢慢砍掉日漸沒落的紡織這一塊,把生意重心移到地產和金融方麵,而殷家的地產業和金融業多在南方和海外。


    一雙溫柔的小手從後背貼上了殷斐,繼而盤住她的腰。


    殷斐抽了一口煙,泯滅。垂目。兩隻手在前麵蓋上金婉柔的小手,麵無表情卻渾然落寞:“婉柔,你不是喜歡海南嗎?以後我們可以經常留在那裏。”


    胭脂實在不願意告訴林可思自己家在哪,所以還沒到銀杏路,就在銀杏路和檀山路的十字路口讓林可思將自己放下。


    “你家住在紅綠燈上?”林可思沒轉頭斜楞著瞄胭脂一眼調侃道。


    “你家還住在電線杆上呢。”胭脂沒好氣的邊回答邊推車門。


    車門卻死死的推不動。林可思鎖上了。


    “林——可——思!”胭脂一字一句的喊道:“請你別像小孩子好嗎?”


    “噓,你這表情實在不像個淑女。”林可思手指搖晃在嘴邊,亮晶晶的眼睛側頭瞧著胭脂。


    “呼,拿腔拿調的,能不能好好玩耍了,我沒有請陌生人到自己公寓的習慣。”


    “我不是陌生人,我是你的竹馬。你是我的青梅。”這時綠燈亮了,林可思一踩油門,法拉利竄到對麵沃爾瑪門口,將車停下。


    胭脂簡直想雙手捂臉,太受不了了,竹馬,嗬嗬,青梅受苦受難時候竹馬哪去了。


    當然這不怪林可思,世人多是錦上添花,甚少雪中送碳。


    但是胭脂的心態寒冷慣了,被冷落慣了,其實她很排斥想和她發展親密關係的感情對象。


    淡淡的吃飯聊天工作都可以,但是別談感情,那是她一直要不起傷不起到現在已經決定放棄的東西。


    愛情是奢侈品,不是誰都能有。


    胭脂冷了臉子:“林可思,我要下車了,開門吧,那些小孩子的玩意兒,我沒興趣,也不稀罕。”


    林可思抿緊嘴唇,他的唇瓣不薄不厚,嘴角上翹,眼睛不大不小,模樣卻很周正,是個很喜感的人。


    挫折什麽的這半輩子從來沒受到過,要說有挫折就是考試考不到追校花的成績,但是他不在乎,哥們不需要用成績追女人。


    所以胭脂的高冷,叛逆,令他覺得很有趣。


    林可思戲虐的勾唇:“青梅,你要是答應做我三天的女朋友,我就和平的開車門,恭送女王殿下下車。”


    胭脂氣笑了,搖搖頭:“三天七十二小時,從現在十八點四十五分算起。但是本女朋友不負責約會,拉手等等等肢體接觸。”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許變,變了就是小狗吃大便。”林可思伸出小手指要和他拉鉤。


    胭脂無奈也伸出小手指和他勾勾搖搖。


    “蓋戳為準。”


    好吧,胭脂又和他拇指相對蓋了一個戳。


    林可思隨即把法拉利停在沃爾瑪的停車場。


    替胭脂解開安全帶:“先別下車。”他說。


    胭脂正要開車門被林可思這樣嚴肅的一說,急忙坐穩不知道啥意思。


    林可思迅速下車繞道胭脂的車門前替她打開,做了個請的手勢,然後扶著胭脂的胳膊小心翼翼仔仔細細的攙扶到到地麵。


    “小林子——”


    “啊?”林可思被胭脂突然這樣一喊還真意外,瞪大眼睛等下文。


    “噗——哈哈,你像伺候老太後似的,我當然喊你小林子了。”胭脂歪頭捉弄了人的笑。


    這一笑竟是很嫵媚很溫柔露出白白的小虎牙,笑出腮邊淡淡的酒窩。林可思看呆了片刻,回歸神來配合道:“嗻——”


    嘴上應著,心裏卻有暖暖的充盈的東西在流淌,這個女人高冷憂鬱的外表下其實很調皮,他真是要綁定了。


    “好了,這裏離我家其實也不遠了,你回去吧,林可思。”胭脂笑過又恢複了淡淡的憂鬱:“天不早了,你就別搗亂了。”


    “做人要言而有信不是,現在是十八點五十,五分鍾前剛說完做三天女朋友。”


    林可思拉住胭脂的手:“哪有男票不送女朋友回家的,尤其是晚上,總要送你到樓下看著你安全上樓。”


    “額,這就演上了?”胭脂抽出手,因為他捏的緊,抽出的有點疼,胭脂揉著手背:“三天之內你認識了我家,三天之後卻無法消除記憶,所以,送我回家這件事不算在內,白白,我先走了。”胭脂說完快步走進沃爾瑪,她想從超市裏的後門穿過去進小區。


    哪知,人還沒走出兩步,臉上就火辣辣一嘴巴:“賤人就是矯情,你還挺會吊人家闊少的胃口。你怎麽還沒死!”


    邊罵邊反手另一個嘴巴就要落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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