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麽的,分明很普通的五個字,沈初卻忽的紅了眼眶。[]不是感動,而是那種由內而生的熟悉感。


    沈初的童年過得如履薄冰,胡美萱脾氣不好,沈高更不會護著自己。但凡胡美萱有丁點不高興的地方,都會將氣撒到沈初的身上。


    挨餓挨打都是家常便飯,雖然名義上是沈家大小姐,但卻住在堆滿雜物的小小房間裏,胡美萱專注扇巴掌三十年。每次都能將沈初打得分不清東南西北。


    誰都不知道,雖然那個小小的房間寒酸得不行,但卻是沈初獨自舔舐傷口的美好天堂,每當回到自己那個小天地的時候,沈初才終於覺得有了自我,可以放肆的抱著被子哭一場。


    沈謙比沈初大整整四歲,沈謙德智體美全麵皆優。是胡美萱的驕傲,外界都不知道沈謙是胡美萱領養的孩子,沈謙很爭氣,所以盡管是和沈家以及胡美萱都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卻過著大少爺一般優渥的生活。


    反而是正統的沈家大小姐沈初,反而過得不如沈家的一條狗。


    起初沈初是不喜歡沈謙的,因為他似乎對所有的東西都漠不關心,甚至在眼睜睜的看著她挨打的時候,他都不會多看一眼。


    隻是每次沈初挨打以後,都會在她的臥室裏發現一管藥膏,沈初一直以為是沈家哪個傭人見她可憐,所以才放在門口的,所以心安理得的用了。


    直到有一天,沈謙突然穿著一身球服出現在她臥室門口。也不知道在門口站了多久,一直到沈初把臉上的腫痕都擦了藥之後,他才不冷不熱的淡然開口:“原來臉是被打腫的,我還以為你是嬰兒肥。”


    “……”沈初被門口突然之間出現的沈謙,著實嚇得不輕,在沈家,她活得像個驚弓之鳥。


    可是……


    嬰兒肥是什麽鬼?每天看著她挨打的時候,淡然冷漠的從她身邊走過去的人,莫非不是沈謙,而是他的靈魂嗎?他分明是眼睜睜看著她被胡美萱扇耳光的才是。


    那會兒七八歲的沈初,委屈極了。認為沈謙就是故意來取笑她的。


    可是沒想到他會突然上前,將籃球塞進了她的懷裏。


    錯愕的沈初伸手抱過籃球,感覺那顆球似乎特別龐大。[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他剛剛打完球的手,還有些髒。


    然而卻無比溫柔的撫上了她微微腫起來的臉頰,聲音很輕柔,帶著喑啞的語調對著沈初開口,他說:“以後我保護你吧!”


    那時候對著她承諾的聲音,真的好像此時此刻這一句溫柔有珍惜的‘初初,你瘦了’。


    沈初不知道自己愣了多久,才能夠裝作若無其事的笑著回應了一句:“大概是現在不會挨打了,所以看著就瘦了。”


    “怪我嗎?”沈謙後麵的話沒有說完,但是沈初知道,沈謙想問的是,她有沒有怪他的不辭而別。


    回憶就像是朔料袋子裏裝著的水,一旦有了缺口。便會源源不斷的湧出來。


    沈初看著沈謙那雙好似蘊滿了星星的瞳孔,心裏抽了一下,說:“不愛了,所以不怪了。”


    她的聲音有些薄涼,有些冷漠。


    不再是當年沈謙記憶中的那個女孩兒,曾經的那個女孩兒,有著最倔強的外表,即便被人踐踏在腳底下,也依舊我行我素的保持著高傲的頭顱,但是卻裹著一顆溫柔的心。


    而如今的沈初,外表變得柔弱了,讓人越發想要保護了,可是心卻越來越冷,讓人無法靠近,無法融化。


    十八歲的時候,沈初以為自己沒了沈謙,就是沒有了靈魂的軀殼。可是現在才知道,人都是很薄情的動物。時間是治愈悲情的一劑良藥,也是發現一段新感情的催化劑。


    就好比當年她蓄謀已久跋山涉水孤注一擲的去美國找沈謙,最後卻遇到了季黎,擁有了黑土。


    她從不後悔自己的選擇,隻是有些可惜和沈謙之間的錯過。


    可是緣分這個東西本來就是這樣,該錯過的,始終都要錯過的。


    沈謙看著沈初有些憂傷又淡然的語氣,突然伸手摸了摸沈初柔軟的長發:“頭發長了。美了不少。”


    沈初像是躲避瘟疫一樣,一下子朝著身後靠去,直直的撞在了車玻璃上,腦仁撞得生疼。她略有些驚恐的目光看著跟前的男人,小鹿斑比一樣純淨的眸子蘊著不安。


    沈謙笑了。又轉換了話題:“那束花,收到了嗎?”


    男人輕輕地眨了眨眼睛,纖長的睫毛比沈初還美。隻是一雙眸子,不知是不是黑夜的原因,顯得有些陰鬱……


    洋甘菊。沈初最愛的花,確切的來說,這是因為沈謙,她才愛上的花。


    沈謙第一次送她花的時候,是她十四歲的時候。那年,沈謙十八。


    十八歲的沈謙,變得有些奇怪,雖然他對沈初還是一如既往的好,但沈初總覺得他有心事。


    她把他當做她最親最親的人,她隻是想開口問他到底在煩惱些什麽,可是沒想到沈謙生平第一次對著沈初發了脾氣。


    然後他離家出走一個星期,沈家的人竟沒有一人派人去找過他的下落。沈初心裏越發惶恐,她突然好後悔當初自己多管閑事,每日每日的擔驚受怕。生怕他再也不回來了。


    可是一個星期以後,他又完好無損的回來了。還送了她一束洋甘菊。


    他告訴她,洋甘菊的花語是苦難中的力量,不輸給逆境的堅強,還有逆境中的活力,也意味著親密的交往,不過最深的意思就是和好以及求原諒。


    沈初至今還記得,那時的沈謙穿著一件白襯衣,和一條淺藍色的牛仔褲,在夕陽的餘暉下。一米八幾的個子,被陽光拉得格外欣長。


    他拿著一束搭配著滿天星的洋甘菊,笑著問她,是否願意原諒他。


    沈初笑著撲進了他的懷裏,眼淚濡濕了她的白襯衣,那也是第一次,她把‘哥哥’這個稱呼,變成了‘小謙’。


    沈謙問她為什麽要叫‘小謙’,沈初說:“電視裏說,哥哥是要娶嫂子的。哥哥有了嫂子就不會保護我了。我還沒有長大,所以就算做個壞丫頭,也不要繼續叫你哥哥。叫‘小謙’,那你就是我的朋友了,朋友是不離不棄的。”


    沈謙笑了,伸手揉了揉沈初的一頭短發,然後突然低頭看著她說:“那你把頭發留長,不然我帶你出門,別人還以為我帶了個小弟。”


    從那天以後,沈初就蓄起了長發。她是個討厭麻煩的人,長頭發無論是洗還是吹,都很麻煩,可是卻為了他,她甘願麻煩……


    誰知,這長發,一留,便留到了現在……


    現在回頭想想,盡管她把‘哥哥’這兩個字改成了‘小謙’,盡管她為他的一句話而留起了長發,盡管他沒有結婚,可他還是不聲不響的離開了……


    沈初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看著沈謙:“花很美,我很喜歡,但是我老公不喜歡,所以,恐怕我以後也不會喜歡了。”


    突然,沈謙那一雙強而有力的手一把將沈初抓住,邪侫的眼底帶著妖冶般的深邃,他修長的手摩挲著沈初的無名指。然後強硬的將那枚戒指套在了沈初白如蔥尖的指關節下。


    “你瘋了嗎?”沈初抬起手來就給了沈謙一巴掌,那速度快得讓自己咋舌。甚至她的大腦都還沒有跟上,巴掌就已經落在了男人的臉上。


    沈初這力道不小,以至於沈謙愣是被她打得臉歪到了一邊去……


    “對不……”沈初下意識的想道歉,可是話到了嘴邊,卻又僵住了。


    無名指上的鑽戒,就像是一枚長在了指縫中的毒瘤。沈初拚了命的想將戒指取下來。


    可是那枚戒指卻像是箍在了指關節處,沈初越是著急,就越發取不下來,直到手指紅腫了,就越發摳不下來了。


    她覺得現在的沈謙,有些喪心病狂,可是卻覺得自己也正常不到哪兒去。


    終於,她安靜了下來,不再糾結於手指。而是看著坐在旁邊的沈謙,伸手抹了一把有些幹澀的眼睛,質問他:“為什麽回來?為什麽這時候回來?為什麽還要回來?為什麽要把戒指套在我手上,為什麽要錯過我?為什麽要在錯過我之後又來擾亂我的生活?為什麽要讓我討厭你?為什麽要讓我恨你?為什麽?!!”


    “因為怕你忘記我。”男人俊美如玉的臉上,劍眉入鬢,雙眼黑如點漆,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夜空中最璀璨的星子,綴滿星光。


    那麽深情款款的看著她說:“愛我一輩子,恨我一輩子,終究都會記得一輩子,不是嗎?”


    大概是沈謙的目光太深邃,太幽遠,所以沈初愣了好一陣,才回:“不會的,我不會恨你的。你變得那麽陌生,陌生得讓我看不到一點當初的影子,我又怎麽會恨一個陌生人?”


    沈初話音剛落,旁邊的車門突然被人從外麵拉開。


    沈初錯愕的回頭,隻見季黎單手撐在了車門門框上,彎下腰來,嘴角噙著一抹意味深長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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