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崎生活已經恢複正常,偶爾去於昂家蹭飯吃。於昂的父母因為公司的事,在省外。於昂這家夥是個很會享受生活的人,燒得一手好菜,對食物情有獨鍾。要不是鬆崎的老媽偶爾還回趟家,鬆崎就成吃於昂做的飯長大的孩子了。鬆崎雖然平常不說,但心裏卻銘記這又當爹又當媽的發小。偶爾接受於昂先生的拳打腳踢式的教育,不敢有絲毫怨言。


    鬆崎走進廚房,把於昂事先做好的飯菜拿出來熱。


    第一次看見柯沫是在圖書館的天台。因為圖書館爆滿,連陽台都坐滿了人,鬆崎就隻好順著樓梯上天台。正好看見一個女生躺在天台的預製板上,他覺得不好去打攪,隻好轉身走了。好幾次,鬆崎再去天台,晴好的天氣,都會看見她。似乎是那裏的常客,經常就躺在天台的預製板上看天上的雲。剛開始,鬆崎隻是好奇,看那個女生很享受的在那裏曬太陽。好奇越來越重,有時他會想,那女生有沒有再去天台,就遛上去看看。


    那天,突然變天。a市天氣變換,就跟更年期的婦女變臉。他看見那女生不緩不慢地從天台下來,好像沒有帶傘。她經過一盆鐵樹。發現栽鐵樹的花盆破了,泥巴在雨水的衝擊下,化成泥水到處流,樹根暴露在外麵。她居然停了下來,把鐵樹扶正。到處看看,不知道哪裏撿來根繩子,想把花盆拴起來。他走過去,給她搭把手。總算把大花盆拴好了。


    “謝謝。”那女生就那樣笑了。


    “嗯,不用。”眼見著雨越下越大了,“你沒傘嗎?”


    “在這呢。”女生打開挎包。鬆崎看見裏麵放了一把折疊傘。女生衝他揮了揮手,就轉身走了。她還是沒有打傘。


    後來好幾次,他看見那女生在圖書館看書。說是看書,不過是直接從書架上,把書搬到麵前,然後倒下就睡。他每次看了,都忍不住要笑。


    每次她還回去的書,他都會在她走後,拿到手裏看看。就想跟蹤狂一樣。雖然這麽說,他肯定不承認,但就是那樣。他的心理都是一模一樣,那種有點bt的滿足感。


    再看見她的時候,是在話劇社招新的時候,他看見她和另外兩個女生圍著那個招新的長發男生,他就跟在他們後麵。等她們走了,他就過去,問了她的名字。知道她叫柯沫。


    “其實也算不上喜歡吧。隻是很好玩,給人覺得很新奇。”鬆崎心裏這樣想,“隻要我看見她不會覺得尷尬就好了。應該會做蠻好的朋友。”


    他就這樣想,又覺得寬慰了許多。人哪有那麽容易就喜歡一個人啊?甚至覺得自己幼稚。別人沒著你惹你,還對別人有意見,這哪裏是喜歡。簡直就是有病啊。既然,她有男朋友了,就算了。嗯嗯。


    “哈哈。”鬆崎把熱好了的飯菜端到桌上。傻傻地美美地吃起來。


    人要是能不自我矛盾就好了。非要吃了苦頭才長記性。這是鬆崎後來認識到的。


    就像沒事人一樣,所有的糾結就全拋在腦後,甚至連自己的心情也不是很清楚。人畢竟是複雜的。如果這樣好受些。管他是不是在欺騙自己,有時候,相比了解真相,更喜歡糊裏糊塗。而且,鬆崎本來就是個呆子。生人麵前偶爾冷酷瀟灑,熟人才知道,這個人其實很好看穿。


    柯沫被堂哥審問後,決定要更加注意隱蔽行蹤了。連柯英這個極品宅男都能注意到她經常和一個男生出去,難免奶奶那個雷達似的老八卦發現。雖說,她和蒙代都沒有說穿,但也算是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不知道為什麽,每當王嘉問起她喜歡蒙代什麽的時候,她都不知道怎麽回答。


    “就是一起很開心啊。”


    “那算什麽?”


    “我也不知道怎麽說。”柯沫每次回答都會覺得尷尬。但確實是很開心,要說喜歡一個人什麽,說得出來才怪吧。喜歡一個人不就是一種感覺,誰能說的清楚。硬要說蒙代什麽好,她可以說好多。長得帥,有趣,體貼人,也很喜歡她。可是,柯沫總覺得好像不是這樣。到底是哪樣,她又說不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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