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本篇以第一人稱寫】
我叫慕容碧落,在某種程度上說,我曾經是楊家二小姐,但那已經也是曾經了。 在我是楊二小姐時,我認識了我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我認定,他們在我心裏很重要,重要至不可抹去,他們到底有多重要?估計我也說不清,但我至少知道,為了他們,我願意付出生命,用生命去保護他們。
其實,真正的楊二小姐跟我是認識的,我之所以不說,是因為我不想無故引起一場風波。有一個秘密,我可能永遠也不會說出來,其實楊二小姐是在我懷裏離開的。她不是病死的,而是服毒自殺。她曾經幾次抓著我的手,在我麵前哭至天昏地暗,由於她每天都會哭,所以她的雙眼是一直不變的浮腫,她的雙眸也因為她經常哭而險些導致失明。那時候我們住在同一個單間裏,因為她的病,而令她時常接受全身的刺痛,我每天都會聽見她撕心裂肺的喊叫聲,我真的無法再承受下去了,她真的很可憐。但是她卻不願意接受治療,也不吃藥,我真的很心痛,為什麽她要經曆這樣的病痛?我看著她的身體一天比一天消瘦,一天比一天虛弱,她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差,我心裏真的很不是滋味。而一天,我出去買東西,回到公寓裏,我卻看見屋子裏一片狼藉,她就躺在木地板上,她手裏還緊緊地抓著一條手鏈,那是我送給她的生日禮物,而就在她身邊,歪歪斜斜地倒躺著幾個空了的綠色的瓶子,一個盛有水的玻璃杯被她打翻了。我一下子就被嚇傻了,我連忙丟下手裏的東西,將她扶起來,她睜著眼看著我,嘴邊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微笑,她眼中閃著淚花,她就這樣靜靜地看著我,沒有說話。我看著她,眼淚決堤而下,我想把她送去醫院,卻被她抓住了袖子,她搖了搖頭,微微張嘴,對我說了幾句話,而那幾句話,則永遠地在我心上留下了烙印:
“碧落,謝謝你這麽久以來對我的照顧,我知道這段時間以來我對你造成了不少困擾,對不起。我始終都會離開,隻是早跟晚的問題而已,可以認識你,我很高興,但我也很內疚,因為我知道我自己終有一天會離開,這樣又會害你傷心了,對不起……”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看著她淡淡一笑,緩緩閉上了雙眸,她眼角裏的一滴淚珠也隨之滑落,就這樣,她走了。之後,我在幫她收拾遺物的時候,我找到了一封信,裏麵寫了她的真實身份、名稱、資料,還有最後的願望。就在那時起,我就按著她的願望,換了名字,換了樣子(不要問我樣子怎麽換,情節需要- -||),一步一步當上了楊檸沫,楊家二小姐。我幫她完成了她的願望,但是,我卻傷害了我身邊的朋友……
我認識了韓晉源(文萱的哥哥,大家還記得不?),因為他,我當上了m.r.的練習生,認識了阿慕他們。那時候,我覺得我真的有點不待見,我不知道為什麽,我為了讓他們接受我,比平常更努力,付出得更多,可能是因為這樣,我終於跟他們有話題了,他們也終於願意接納我了,那時候,我心裏真的很甜。隨後,我們分配到同一間宿舍裏,我才知道,我們六個人裏,就我和阿慕會做飯,因為阿慕是隊長,平常接受的外界壓力對他已經造成了極大的困擾了,更無暇管理宿舍裏的大小事宜,所以,我主動承擔下了‘宿舍長’這一職位,那時候,我們相處的很好,阿慕也不需要再多分精力來看管宿舍。我的練習生生涯真的很短,好像差不多一點半吧,我就出道了,那時候,我知道有很多歌迷不一定會接受我,所以我就想到了送副門票的方法,一來‘拉攏人心’,讓他們接受我,二來讓那些遠道而來的歌迷可以不負所望,就這樣,那一天,我出道了。之後,我接到了很多工作,拍廣告則占了百分之七十,首飾、護膚品、服裝、食品都有,雖然很忙,但我也依然樂於接受,因為我選擇了這條路,就算我跌倒了,跪著也要走完。可能是因為我拍廣告的次數太頻繁,我就被人冠以‘廣告女王’這一稱號,那一刻我就笑噴了,這名字好可愛。但是我沒想到,我出道之後就被宇夜給知道我的身份了,真的好失敗,但是我跟他做下約定,五年後,等我離開了大熒幕,一切歸於平靜,我就跟宇夜在一起。我在做歌手那段時期,一直有傳說我跟阿慕是一對的,但我也不澄清,阿慕也好像不怎麽在乎,但是我又怎麽不會知道,他喜歡我。我曾經在一次公演時被煙花炸傷了,阿慕為了照顧我,直接把手頭上的幾份工作都推掉了,他雖然口頭上說‘我是隊長,你是我們的老幺,我照顧你是應該的’,但我卻心知肚明……
我記得我第一份廣告工作是代言服裝的,跟我一起工作的還有另一個組合的隊長(好吧我承認,那個隊長是女生)。我記得她的代言工作是飾品,我的是服裝。而那套服裝,正是我出道後的第一套工作服——一件長袖灰色折領毛衣和一條青藍色蝴蝶花紋百褶裙以及一雙黑色的高跟鞋。這套衣服挺好看的啊,但廣告出街之後,阿露和阿沁一看見我就笑,有一次還笑了半天,我就納悶了,難道她們中邪了?後來她們拿出了一件衣服,我就明白了——阿慕也有一件跟我拍廣告穿的一模一樣的毛衣,顏色也一樣,隻不過是男款的,那是我差點就吐血而亡了,不帶這樣的啊!之後呢,我就發現,我拍的十個廣告中,有四個廣告還配有情侶款,並且那四個廣告中情侶款的衣服阿慕都有,我頓時就覺得天雷滾滾啊……囧啊!
我人生最波折的時期,有三個,第一個:我認識楊檸沫之後發生的一切,以及她的離開、我改變身份;第二:認識文萱、宇夜、宇寧、左宸,在聖夜慕斯學園就讀,跟他們四個一起‘對抗’洛綺娜;第三個:正式出道,做回原來的自己。我原本顏色暗淡深沉的生活,因為他們,一一被點亮。
我不敢說自己有多幸福、有多快樂,但是可以認識他們,是我這一生最快樂的事情。父母我已經沒有了,我真的不想再失去他們這一群朋友。
我答應你們,在我有生之年,我會永遠陪在你們身邊,就算吵架、不和,我也不會離開,這是我的承諾,永遠不變。
做土豪,返小說幣!僅限7天
我叫慕容碧落,在某種程度上說,我曾經是楊家二小姐,但那已經也是曾經了。 在我是楊二小姐時,我認識了我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我認定,他們在我心裏很重要,重要至不可抹去,他們到底有多重要?估計我也說不清,但我至少知道,為了他們,我願意付出生命,用生命去保護他們。
其實,真正的楊二小姐跟我是認識的,我之所以不說,是因為我不想無故引起一場風波。有一個秘密,我可能永遠也不會說出來,其實楊二小姐是在我懷裏離開的。她不是病死的,而是服毒自殺。她曾經幾次抓著我的手,在我麵前哭至天昏地暗,由於她每天都會哭,所以她的雙眼是一直不變的浮腫,她的雙眸也因為她經常哭而險些導致失明。那時候我們住在同一個單間裏,因為她的病,而令她時常接受全身的刺痛,我每天都會聽見她撕心裂肺的喊叫聲,我真的無法再承受下去了,她真的很可憐。但是她卻不願意接受治療,也不吃藥,我真的很心痛,為什麽她要經曆這樣的病痛?我看著她的身體一天比一天消瘦,一天比一天虛弱,她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差,我心裏真的很不是滋味。而一天,我出去買東西,回到公寓裏,我卻看見屋子裏一片狼藉,她就躺在木地板上,她手裏還緊緊地抓著一條手鏈,那是我送給她的生日禮物,而就在她身邊,歪歪斜斜地倒躺著幾個空了的綠色的瓶子,一個盛有水的玻璃杯被她打翻了。我一下子就被嚇傻了,我連忙丟下手裏的東西,將她扶起來,她睜著眼看著我,嘴邊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微笑,她眼中閃著淚花,她就這樣靜靜地看著我,沒有說話。我看著她,眼淚決堤而下,我想把她送去醫院,卻被她抓住了袖子,她搖了搖頭,微微張嘴,對我說了幾句話,而那幾句話,則永遠地在我心上留下了烙印:
“碧落,謝謝你這麽久以來對我的照顧,我知道這段時間以來我對你造成了不少困擾,對不起。我始終都會離開,隻是早跟晚的問題而已,可以認識你,我很高興,但我也很內疚,因為我知道我自己終有一天會離開,這樣又會害你傷心了,對不起……”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我看著她淡淡一笑,緩緩閉上了雙眸,她眼角裏的一滴淚珠也隨之滑落,就這樣,她走了。之後,我在幫她收拾遺物的時候,我找到了一封信,裏麵寫了她的真實身份、名稱、資料,還有最後的願望。就在那時起,我就按著她的願望,換了名字,換了樣子(不要問我樣子怎麽換,情節需要- -||),一步一步當上了楊檸沫,楊家二小姐。我幫她完成了她的願望,但是,我卻傷害了我身邊的朋友……
我認識了韓晉源(文萱的哥哥,大家還記得不?),因為他,我當上了m.r.的練習生,認識了阿慕他們。那時候,我覺得我真的有點不待見,我不知道為什麽,我為了讓他們接受我,比平常更努力,付出得更多,可能是因為這樣,我終於跟他們有話題了,他們也終於願意接納我了,那時候,我心裏真的很甜。隨後,我們分配到同一間宿舍裏,我才知道,我們六個人裏,就我和阿慕會做飯,因為阿慕是隊長,平常接受的外界壓力對他已經造成了極大的困擾了,更無暇管理宿舍裏的大小事宜,所以,我主動承擔下了‘宿舍長’這一職位,那時候,我們相處的很好,阿慕也不需要再多分精力來看管宿舍。我的練習生生涯真的很短,好像差不多一點半吧,我就出道了,那時候,我知道有很多歌迷不一定會接受我,所以我就想到了送副門票的方法,一來‘拉攏人心’,讓他們接受我,二來讓那些遠道而來的歌迷可以不負所望,就這樣,那一天,我出道了。之後,我接到了很多工作,拍廣告則占了百分之七十,首飾、護膚品、服裝、食品都有,雖然很忙,但我也依然樂於接受,因為我選擇了這條路,就算我跌倒了,跪著也要走完。可能是因為我拍廣告的次數太頻繁,我就被人冠以‘廣告女王’這一稱號,那一刻我就笑噴了,這名字好可愛。但是我沒想到,我出道之後就被宇夜給知道我的身份了,真的好失敗,但是我跟他做下約定,五年後,等我離開了大熒幕,一切歸於平靜,我就跟宇夜在一起。我在做歌手那段時期,一直有傳說我跟阿慕是一對的,但我也不澄清,阿慕也好像不怎麽在乎,但是我又怎麽不會知道,他喜歡我。我曾經在一次公演時被煙花炸傷了,阿慕為了照顧我,直接把手頭上的幾份工作都推掉了,他雖然口頭上說‘我是隊長,你是我們的老幺,我照顧你是應該的’,但我卻心知肚明……
我記得我第一份廣告工作是代言服裝的,跟我一起工作的還有另一個組合的隊長(好吧我承認,那個隊長是女生)。我記得她的代言工作是飾品,我的是服裝。而那套服裝,正是我出道後的第一套工作服——一件長袖灰色折領毛衣和一條青藍色蝴蝶花紋百褶裙以及一雙黑色的高跟鞋。這套衣服挺好看的啊,但廣告出街之後,阿露和阿沁一看見我就笑,有一次還笑了半天,我就納悶了,難道她們中邪了?後來她們拿出了一件衣服,我就明白了——阿慕也有一件跟我拍廣告穿的一模一樣的毛衣,顏色也一樣,隻不過是男款的,那是我差點就吐血而亡了,不帶這樣的啊!之後呢,我就發現,我拍的十個廣告中,有四個廣告還配有情侶款,並且那四個廣告中情侶款的衣服阿慕都有,我頓時就覺得天雷滾滾啊……囧啊!
我人生最波折的時期,有三個,第一個:我認識楊檸沫之後發生的一切,以及她的離開、我改變身份;第二:認識文萱、宇夜、宇寧、左宸,在聖夜慕斯學園就讀,跟他們四個一起‘對抗’洛綺娜;第三個:正式出道,做回原來的自己。我原本顏色暗淡深沉的生活,因為他們,一一被點亮。
我不敢說自己有多幸福、有多快樂,但是可以認識他們,是我這一生最快樂的事情。父母我已經沒有了,我真的不想再失去他們這一群朋友。
我答應你們,在我有生之年,我會永遠陪在你們身邊,就算吵架、不和,我也不會離開,這是我的承諾,永遠不變。
做土豪,返小說幣!僅限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