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好酒,就是……太烈!
這一杯酒,就足以抵得上那些尋常酒水三五斤,這麽一壇子分下去,每人最少也得有一斤的分量,這要是喝完了,還能活麽?
就這麽一杯,有好幾位都覺得腦袋發暈了!
但是,不喝行麽?
沒法子,隻能硬著頭皮再次舉杯。不過這次都學乖了,沒人再像剛才那般一飲而盡,而是淺酌慢嚐,既不會被這烈酒醉倒,亦能仔細品味其中的香醇。
唯一的遺憾,那就是眼前香氣四溢的肉,若是牛肉羊肉就好了,再不濟,狗肉雞肉也行啊,為啥就偏偏是豬肉?
酒肉酒肉,這兩樣為啥總是緊緊的聯係在一起,人們說起來的時候總是焦不離孟秤不離砣?很簡單,那就是喝酒的時候必須吃肉,那才爽利,吃肉的時候必須喝酒,那才過癮!
幾個人看向房俊的眼神,就不免幽怨。
這小子想一出是一出,你就不能發發慈悲,給咱整點別的肉來吃?
豬肉,實在是不能吃啊……
房俊卻對幾人的眼神視如不見,也不逼著這幾位喝酒,自顧自的夾起一筷子才骨肉,沾滿了蒜醬,放進嘴裏大嚼。
心裏卻是很不爽:娘咧!哥們為了給豬肉漲漲價,容易麽?
拆骨肉,尤其是和菜、湯一起煮熟的非常入味的拆骨肉,是他的最愛。而且這個時代沒什麽人工合成的豬飼料,喂豬的食物更是百分百綠色環保,所以豬肉非常的香。
豬血旺也好吃,看上麵那一層嫩綠的蔥花,還有汪出來的油,就已經很引人食欲了,舀一勺放進嘴裏,幾乎入口即化,滿嘴的香。還有用豬肉和豬骨頭熬的爛爛的酸菜,那湯已經變成了濃濃的泛著奶白色,吃一口,也是一個字:香……
吃了幾口肉,抿了一口酒,然後一勺一勺地舀豬血旺吃。他上輩子最愛吃這個,而且今天的血旺蒸的火候很好,所以特別嫩滑。他一邊吃,一邊嘴裏發出嘖嘖的聲響。
還真是美好的享受啊……
“咕”
“咕”
耳邊傳來幾聲奇怪的聲響。
房俊放下舀血旺的湯匙,抬起頭來,便見到麵前這幾位都在盯著他看。
有酒無肉,那是一大憾事。
有酒有肉,但是隻能喝酒不能吃肉,那就不是什麽憾事的層次了,那簡直就是無盡的折磨……
這幾位看著房俊吃得嘖嘖有聲,那滿桌子菜發出的濃鬱的香氣,便下意識的抿著酒,越喝,越想吃肉。越是壓製著吃肉的慾望,就越是喝酒……
不知不覺的,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一個個的小臉兒都紅撲撲的,有些微的醉意,那股子想吃肉的念頭,在心裏瘋狂的滋長,漸漸的控製不住。
豬肉咋地?
房俊能吃,咱就不能吃?
更何況人家房二不是說了麽,這豬是他自己養著來等著殺了吃肉的,那肯定幹幹淨淨沒毛病!
心裏這麽想著,就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最終,第一個受不住的是李元文。
這人雖然是皇族,但是生性隨和,沒什麽遠大誌向,平素就喜好口舌之欲,用後世文明的說法,那就是一個“老饕”,當然了,通俗一點,那就是“吃貨”……
吃貨,最禁受不住美食的勾引。
李元文心一橫,管他娘的豬肉還是什麽肉,瞧著房俊吃得那叫一個香,他饞蟲都快爬出來了,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就夾了一塊拆骨肉,學著房俊那般在蒜醬裏打了個滾,送到嘴裏。
一口咬下去……
“二郎啊,你不實誠啊,說得天花亂墜的,這肉也不咋地啊?”
李元文搖頭歎氣,嘴裏嚼著肉,抿了口小酒。然後夾了一筷子酸菜,“還算有點滋味吧,但是沒有你說的那麽好。某嚐嚐這個……豬血?哦,叫血旺啊,這個名字不錯,很喜慶,好彩頭……這味道啊,也就一般。”
李元文一邊挨個菜都嚐嚐,一邊抿著小酒,一邊搖頭晃腦的挑毛病,筷子卻舞得飛起,根本不閑著。
房俊就笑,舉杯跟李元文碰了一個,一飲而盡。
李元文見到房俊喝酒如此豪邁,臉色有些惴惴,心虛道:“這個酒太烈,咱慢點喝行不?”
房俊一挑眉毛:“沒那麽多講究,雖然是初次見麵,但老哥你對我的胃口,大氣,不矯情!這喝酒吃肉,那最重要的就是個心情,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便是如此了!但是逼著喝酒,豈不是大煞風景?能喝多少,您就喝多少,隨意就行了。”
他這麽一說,李元文反倒不好意思了,挺直腰板,說道:“得了,二郎既然如此說,某若是扭扭捏捏,反倒被二郎你看輕了!幹了!”
一飲而盡。
房俊哈哈大笑,越看這個李元文越是順眼。
喝酒喝得是啥?是酒,但更是心情!
若是心情不爽,即便是五十三度的茅台那也喝不出個滋味兒!
兩人越喝越是投契,言談甚歡。
其餘幾人就是不滋味了。
尤其是李元嘉……
說心底話,李元嘉是很想跟房俊打好關係的,不僅僅因為這貨是自己的小舅子。
去年能打上自己的府邸,隻為了給他的姐姐出一口氣,撐起腰杆;現在能將這麽大一塊足以傳家百世的良田送給最小的妹子,足以說明這人重視親情。
在這個年代,兄友弟恭是跟孝順父母一樣的良好品德,在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世人看來,能夠擁有這樣良好品德的人,在其他方麵也不會差到哪裏去。
更別說,一個照麵就敢將當年的長安第一紈絝給敲斷了腿……
可不知為什麽,在房俊麵前,他總是有些心虛。
李元嘉滿心糾結,想了半天,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是因為自己放不開親王的架子。
總是想在房俊麵前保持自己的威嚴,偏偏房俊又是個棒槌,根本不吃自己這一套!在旁人眼中,自己是威風凜凜的天潢貴胄,是身份尊貴的皇族親王,但是在房俊眼裏,他啥都不是。
隻要惹了他姐姐生氣,照揍不誤……
既然人家根本沒將自己的身份當回事兒,那自己還繃著有什麽用?
對於房氏,他是真心恩愛,所以他願意去接近房氏的親人。
想到這裏,李元嘉深吸口氣,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酸菜裏的五花肉。
“嘶……”這一口咬下去,李元嘉隻覺得滿口濃香不肥不膩,簡直了!
等到將口中的肉咽下去,李元嘉才恨恨的瞪著李元文,怒道:“堂兄,不地道了吧?這麽好吃的肉,你卻口口聲聲不好吃,你啥意思?”
他現在才發現,李元文似乎對每一個菜都挑剔了一番,但是嘴裏根本沒停!
太奸詐了……
李元文不以為然的擺擺手,抿了口小酒,摸著鼓脹的肚子,大大咧咧說道:“兄弟,你這是啥話?咱隻是說出來對每一道菜的缺點的看法,希望二郎以後能多多注意,給他家的廚子說一說,精益求精麽,不是更好?某又沒攔著你吃!”
李元嘉翻個白眼,不理這個護食的家夥,難道這一桌子菜,你還能一個人吃完?便轉頭對房俊說道:“這個五花肉,走的時候給本王拿點,回去給你姐嚐嚐。”
他這話說的很自然,很有至近親屬的味道,並不虛偽客氣。
可是在心裏,卻禁不住在打鼓。
說起來,自己可一向都瞧不起這個小舅子,關係也一直不近,若是這小子犯渾根本不給自己麵子,豈不是丟人丟到姥姥家?堂堂韓王殿下跟小舅子要東西,結果人沒給……
李元嘉就有些後悔,莽撞了啊!
可事實上他不知道,他隻要將房氏擺出來紮筏子,在房俊這裏幾乎就不存在任何拒絕的可能。
房俊就點點頭:“那是自然,肥的瘦的五花的,還有這拆骨肉,豬血,待會兒自會讓家仆給我姐送去,順帶也會打發廚子過去,教教你府裏的廚子怎麽料理這些東西。”
心底很是欣喜。
這幾位,可都是身份不凡的皇族子弟,隻要他們接受了豬肉,這個潮流必然會盛行開來。
這以往農家窮戶的食物,也能搬上貴人們的飯桌,必將導致養豬的興起。
也算是為那些窮苦人家開辟一項財源吧。
雖然不會因此大富大貴發家致富,但是憑借勤勞能多一份收益,總是好的。
世界不會因誰而輕易改變,但房俊相信隻要努力,總是會在潛移默化之間,發生一些積極而美好的變化……
這一杯酒,就足以抵得上那些尋常酒水三五斤,這麽一壇子分下去,每人最少也得有一斤的分量,這要是喝完了,還能活麽?
就這麽一杯,有好幾位都覺得腦袋發暈了!
但是,不喝行麽?
沒法子,隻能硬著頭皮再次舉杯。不過這次都學乖了,沒人再像剛才那般一飲而盡,而是淺酌慢嚐,既不會被這烈酒醉倒,亦能仔細品味其中的香醇。
唯一的遺憾,那就是眼前香氣四溢的肉,若是牛肉羊肉就好了,再不濟,狗肉雞肉也行啊,為啥就偏偏是豬肉?
酒肉酒肉,這兩樣為啥總是緊緊的聯係在一起,人們說起來的時候總是焦不離孟秤不離砣?很簡單,那就是喝酒的時候必須吃肉,那才爽利,吃肉的時候必須喝酒,那才過癮!
幾個人看向房俊的眼神,就不免幽怨。
這小子想一出是一出,你就不能發發慈悲,給咱整點別的肉來吃?
豬肉,實在是不能吃啊……
房俊卻對幾人的眼神視如不見,也不逼著這幾位喝酒,自顧自的夾起一筷子才骨肉,沾滿了蒜醬,放進嘴裏大嚼。
心裏卻是很不爽:娘咧!哥們為了給豬肉漲漲價,容易麽?
拆骨肉,尤其是和菜、湯一起煮熟的非常入味的拆骨肉,是他的最愛。而且這個時代沒什麽人工合成的豬飼料,喂豬的食物更是百分百綠色環保,所以豬肉非常的香。
豬血旺也好吃,看上麵那一層嫩綠的蔥花,還有汪出來的油,就已經很引人食欲了,舀一勺放進嘴裏,幾乎入口即化,滿嘴的香。還有用豬肉和豬骨頭熬的爛爛的酸菜,那湯已經變成了濃濃的泛著奶白色,吃一口,也是一個字:香……
吃了幾口肉,抿了一口酒,然後一勺一勺地舀豬血旺吃。他上輩子最愛吃這個,而且今天的血旺蒸的火候很好,所以特別嫩滑。他一邊吃,一邊嘴裏發出嘖嘖的聲響。
還真是美好的享受啊……
“咕”
“咕”
耳邊傳來幾聲奇怪的聲響。
房俊放下舀血旺的湯匙,抬起頭來,便見到麵前這幾位都在盯著他看。
有酒無肉,那是一大憾事。
有酒有肉,但是隻能喝酒不能吃肉,那就不是什麽憾事的層次了,那簡直就是無盡的折磨……
這幾位看著房俊吃得嘖嘖有聲,那滿桌子菜發出的濃鬱的香氣,便下意識的抿著酒,越喝,越想吃肉。越是壓製著吃肉的慾望,就越是喝酒……
不知不覺的,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一個個的小臉兒都紅撲撲的,有些微的醉意,那股子想吃肉的念頭,在心裏瘋狂的滋長,漸漸的控製不住。
豬肉咋地?
房俊能吃,咱就不能吃?
更何況人家房二不是說了麽,這豬是他自己養著來等著殺了吃肉的,那肯定幹幹淨淨沒毛病!
心裏這麽想著,就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最終,第一個受不住的是李元文。
這人雖然是皇族,但是生性隨和,沒什麽遠大誌向,平素就喜好口舌之欲,用後世文明的說法,那就是一個“老饕”,當然了,通俗一點,那就是“吃貨”……
吃貨,最禁受不住美食的勾引。
李元文心一橫,管他娘的豬肉還是什麽肉,瞧著房俊吃得那叫一個香,他饞蟲都快爬出來了,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就夾了一塊拆骨肉,學著房俊那般在蒜醬裏打了個滾,送到嘴裏。
一口咬下去……
“二郎啊,你不實誠啊,說得天花亂墜的,這肉也不咋地啊?”
李元文搖頭歎氣,嘴裏嚼著肉,抿了口小酒。然後夾了一筷子酸菜,“還算有點滋味吧,但是沒有你說的那麽好。某嚐嚐這個……豬血?哦,叫血旺啊,這個名字不錯,很喜慶,好彩頭……這味道啊,也就一般。”
李元文一邊挨個菜都嚐嚐,一邊抿著小酒,一邊搖頭晃腦的挑毛病,筷子卻舞得飛起,根本不閑著。
房俊就笑,舉杯跟李元文碰了一個,一飲而盡。
李元文見到房俊喝酒如此豪邁,臉色有些惴惴,心虛道:“這個酒太烈,咱慢點喝行不?”
房俊一挑眉毛:“沒那麽多講究,雖然是初次見麵,但老哥你對我的胃口,大氣,不矯情!這喝酒吃肉,那最重要的就是個心情,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便是如此了!但是逼著喝酒,豈不是大煞風景?能喝多少,您就喝多少,隨意就行了。”
他這麽一說,李元文反倒不好意思了,挺直腰板,說道:“得了,二郎既然如此說,某若是扭扭捏捏,反倒被二郎你看輕了!幹了!”
一飲而盡。
房俊哈哈大笑,越看這個李元文越是順眼。
喝酒喝得是啥?是酒,但更是心情!
若是心情不爽,即便是五十三度的茅台那也喝不出個滋味兒!
兩人越喝越是投契,言談甚歡。
其餘幾人就是不滋味了。
尤其是李元嘉……
說心底話,李元嘉是很想跟房俊打好關係的,不僅僅因為這貨是自己的小舅子。
去年能打上自己的府邸,隻為了給他的姐姐出一口氣,撐起腰杆;現在能將這麽大一塊足以傳家百世的良田送給最小的妹子,足以說明這人重視親情。
在這個年代,兄友弟恭是跟孝順父母一樣的良好品德,在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世人看來,能夠擁有這樣良好品德的人,在其他方麵也不會差到哪裏去。
更別說,一個照麵就敢將當年的長安第一紈絝給敲斷了腿……
可不知為什麽,在房俊麵前,他總是有些心虛。
李元嘉滿心糾結,想了半天,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是因為自己放不開親王的架子。
總是想在房俊麵前保持自己的威嚴,偏偏房俊又是個棒槌,根本不吃自己這一套!在旁人眼中,自己是威風凜凜的天潢貴胄,是身份尊貴的皇族親王,但是在房俊眼裏,他啥都不是。
隻要惹了他姐姐生氣,照揍不誤……
既然人家根本沒將自己的身份當回事兒,那自己還繃著有什麽用?
對於房氏,他是真心恩愛,所以他願意去接近房氏的親人。
想到這裏,李元嘉深吸口氣,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酸菜裏的五花肉。
“嘶……”這一口咬下去,李元嘉隻覺得滿口濃香不肥不膩,簡直了!
等到將口中的肉咽下去,李元嘉才恨恨的瞪著李元文,怒道:“堂兄,不地道了吧?這麽好吃的肉,你卻口口聲聲不好吃,你啥意思?”
他現在才發現,李元文似乎對每一個菜都挑剔了一番,但是嘴裏根本沒停!
太奸詐了……
李元文不以為然的擺擺手,抿了口小酒,摸著鼓脹的肚子,大大咧咧說道:“兄弟,你這是啥話?咱隻是說出來對每一道菜的缺點的看法,希望二郎以後能多多注意,給他家的廚子說一說,精益求精麽,不是更好?某又沒攔著你吃!”
李元嘉翻個白眼,不理這個護食的家夥,難道這一桌子菜,你還能一個人吃完?便轉頭對房俊說道:“這個五花肉,走的時候給本王拿點,回去給你姐嚐嚐。”
他這話說的很自然,很有至近親屬的味道,並不虛偽客氣。
可是在心裏,卻禁不住在打鼓。
說起來,自己可一向都瞧不起這個小舅子,關係也一直不近,若是這小子犯渾根本不給自己麵子,豈不是丟人丟到姥姥家?堂堂韓王殿下跟小舅子要東西,結果人沒給……
李元嘉就有些後悔,莽撞了啊!
可事實上他不知道,他隻要將房氏擺出來紮筏子,在房俊這裏幾乎就不存在任何拒絕的可能。
房俊就點點頭:“那是自然,肥的瘦的五花的,還有這拆骨肉,豬血,待會兒自會讓家仆給我姐送去,順帶也會打發廚子過去,教教你府裏的廚子怎麽料理這些東西。”
心底很是欣喜。
這幾位,可都是身份不凡的皇族子弟,隻要他們接受了豬肉,這個潮流必然會盛行開來。
這以往農家窮戶的食物,也能搬上貴人們的飯桌,必將導致養豬的興起。
也算是為那些窮苦人家開辟一項財源吧。
雖然不會因此大富大貴發家致富,但是憑借勤勞能多一份收益,總是好的。
世界不會因誰而輕易改變,但房俊相信隻要努力,總是會在潛移默化之間,發生一些積極而美好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