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殿下有所改變了。
這很好,這也很不好。
亦步亦趨的,沉默的跟在王子殿下身後的奧德加用充滿憂慮的目光,看著眼前正在大步流星邁進的王子殿下。
這目光並不單單是一個臣子對於領主的忠誠,更多的卻是包含著一個老人對待自己子孫的擔憂。
時間,這可真是一個奇妙的東西,就好像隻是過了一瞬間,當年還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後麵,每天喊著‘奧德加叔叔,教我用劍’的小家夥,就已經成長到比自己還要高,比自己還要壯,甚至是比自己年輕的時候還要更強的地步了。
但是王子殿下變了,不是相貌,不是行為,而是性格,是心變了,變得就好像是另一個人一樣。
“……這不能怪他,隻是因為他肩上的擔子實在太重了。”
事實上,王子殿下為什麽會變成這樣,每個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亡國太子。
這絕不僅僅隻是一個簡單的稱呼,這個名詞的後麵,不知道潛藏了多少屍山血海、血雨腥風。人的屍體堆得山一樣高,流出的血將大海都染成深紅,那濃厚的血腥味隨著海風吹過,幾乎都快壓的人喘不過氣來。
特別是,當這些全部的壓力,都壓在一個年齡還不到成年,壓在一個隻有十五歲的孩子的稚嫩肩膀上的時候。
……
但是天知道馬格努斯是多麽感謝那個威廉。
馬格努斯,這是王子殿下的名,而威廉,則是那個擊敗了先王哈羅德,並且把他的腦袋掛在旗杆上威震四方的人。
如果非要說一個具體的時間點,現在是公元1066年,征服者威廉發動諾曼入侵。孤懸海外五百年的英格蘭通過這一次入侵重回歐羅巴懷抱,並且一步一步的在諾曼人的掌控中成長為後世那個龐大到不可想象的日不落帝國。
但是這裏不是曆史課堂。
不,更準確來說,自從馬格努斯穿越之後,過去的曆史就不再算數,因為他不再是一個曆史的看客,一個閱讀者;而是一個親身參與者,一個正身在曆史當中的人。通俗一點來說,他存在的本身就是在創造曆史!
然後,讓我們看看這位王子殿下是怎麽創造曆史的。
穿越成為王子是種什麽樣的感受?
龍傲天又或是趙日天,幸運女神的微笑還有命運女神的眷顧,一朝掌握權勢,天下盡在我手……
個屁。
馬格努斯王子殿下非常負責任的告訴你,穿越成為王子,特別是中世紀的王子,首先應該擔心的就是不要被當成是魔鬼附身送到修道院去驅魔。
試想一下,數十個牧師把你結結實實的綁在床上,一邊朝你撒著聖水,一邊大聲的朗誦著聖經,簡直就活像數十隻蒼蠅在你耳邊嗡嗡直響——而且你還不能說一句話,否則這些牧師就要大把大把的撒鹽了——撒鹽還不算什麽,撒草木灰才是真要命呢。
不要問馬格努斯為什麽知道,因為這些他都已經親身體會過了。
不過,實話實說,這已經可以稱得上是vip待遇了,畢竟馬格努斯是王子,即使是魔鬼上身也隻能進行驅魔,要是某個不起眼的低賤農民,牧師大人才懶得管,直接就綁在柱子上燒死算了。
況且,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被綁在修道院裏麵,至少有一個好處是現實的,那就是不用上戰場了。
不用上戰場,也就代表著保住了一條命,不出意外的話,靠著逃跑時攜帶的錢財安心在法蘭克當個富家貴族也足夠了。人上人做不成,但是好歹衣食無憂,十輩子都不用奮鬥了。
前提是,不會有人想要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
事實上,就在前幾天,馬格努斯才剛剛從一波刺客的手中撿回一條命。
說是撿回一條命也不恰當,那群刺客連王子殿下的麵都沒見著就被一鍋端了,充分表明了馬格努斯的情報網絡是多麽完善,以及他到底被刺殺了多少回。
先王哈羅德的仇家暫且不論,那群還在英格蘭的渣渣現在自保都來不及,征服者威廉正在排著隊的砍他們人頭;然後是威廉,這個應該是最想要馬格努斯的命的,畢竟馬格努斯是王子,在撒克遜人當中還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力,他派刺客來並不稀奇;至於其他的,甚至連法蘭克國王都有一些可能。
畢竟,之前也提到過,馬格努斯從英格蘭逃跑的時候,手上可是帶著大筆的錢財的。
那是一整個國家百多年來的積蓄,縱使逃跑的時候隻能帶出最值錢的一小部分,那也是相當的讓人眼饞。更何況馬格努斯人生地不熟的,到時候法蘭克國王一推二五六,直接栽贓到威廉身上,按照中世紀的物財法,凡是落在地上的物品,不管有沒有主人均歸領主所有,法蘭克國王心安理得的就把那筆錢財接收了。
抬頭四顧,舉世皆敵啊。
正因為如此,馬格努斯才會拚了命的去經營情報網,並且訓練士兵,不為其他的,隻是為了保命。
再之後,就是奧德加的問題了。
奧德加,奧德加,哦,為什麽你是奧德加?(注:此處捏他羅密歐)
五代賢良,世代忠誠,其本人是先王最信任的人,擔當禁衛軍隊長長達二十年之久;而且奧德加本人也絲毫沒有辜負這份信任,在和威廉的那場決定國運的戰爭中,奧德加親手把自己的兒子孫子送上戰場。
並且無一歸來。
之後,奧德加更是擔負著托孤重任,力排眾議,將王子殿下從修道院中接回,一路兜轉來到法蘭克,可以說,馬格努斯的這條命,十成中有九成都是奧德加救回來的。
按理來說,這樣的忠臣、賢臣,正是無數君主可求而不可得的,倘若懷疑這樣一位忠臣,對自己都是一種極大的侮辱。
但是馬格努斯就是沒法信任奧德加。
這是人的本能。
舉例來說,這就好像是易牙蒸子,為了表現自己的忠誠,易牙連自己的兒子都能殺了給齊恒公吃,卻被管仲一句:‘殺子以適君,非人情,不可’輕而易舉的給刷下來了。
因為實在是太忠誠了。
忠誠到連齊恒公都不相信,不敢相信的地步;忠誠到就算是國王,是一國國君都沒法回報的地步,被猜忌和疏離,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再簡單一點來說,這就好像是夫妻過日子,總要吵吵鬧鬧的生活才有情趣,要是一直都相敬如賓,那還不如直接分了算了。
但是奧德加比較幸運。
因為他是碩果僅存的老臣,而且還是流亡派的一麵旗幟,一頂標杆,是不可或缺的人物。
所以馬格努斯決定給奧德加一個機會,同時也是給自己一個機會。
一個用來驗證奧德加是否是真正的忠誠,以及把自己的小秘密搬上台麵的機會。
“就是這裏了。”
位於奧爾良邊界,旁邊是廣袤無際的黑森林,人煙稀少到連稅務官都懶得來,正是用來隱藏秘密的最好地方。
“奧德加叔叔,請您做好心理準備,因為您在裏麵的所見,所聞,所觀,會改變您的一生。”
微笑著說出好像是提醒,又好像是威脅的話,馬格努斯推開了緊閉的房門,用一種奧德加從來都沒有聽過的語言高聲喊道:
“出來吧我的朋友們,今天是值得歡慶的一天,因為馬上,又有一位朋友即將加入我們的隊伍了。”
這很好,這也很不好。
亦步亦趨的,沉默的跟在王子殿下身後的奧德加用充滿憂慮的目光,看著眼前正在大步流星邁進的王子殿下。
這目光並不單單是一個臣子對於領主的忠誠,更多的卻是包含著一個老人對待自己子孫的擔憂。
時間,這可真是一個奇妙的東西,就好像隻是過了一瞬間,當年還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後麵,每天喊著‘奧德加叔叔,教我用劍’的小家夥,就已經成長到比自己還要高,比自己還要壯,甚至是比自己年輕的時候還要更強的地步了。
但是王子殿下變了,不是相貌,不是行為,而是性格,是心變了,變得就好像是另一個人一樣。
“……這不能怪他,隻是因為他肩上的擔子實在太重了。”
事實上,王子殿下為什麽會變成這樣,每個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亡國太子。
這絕不僅僅隻是一個簡單的稱呼,這個名詞的後麵,不知道潛藏了多少屍山血海、血雨腥風。人的屍體堆得山一樣高,流出的血將大海都染成深紅,那濃厚的血腥味隨著海風吹過,幾乎都快壓的人喘不過氣來。
特別是,當這些全部的壓力,都壓在一個年齡還不到成年,壓在一個隻有十五歲的孩子的稚嫩肩膀上的時候。
……
但是天知道馬格努斯是多麽感謝那個威廉。
馬格努斯,這是王子殿下的名,而威廉,則是那個擊敗了先王哈羅德,並且把他的腦袋掛在旗杆上威震四方的人。
如果非要說一個具體的時間點,現在是公元1066年,征服者威廉發動諾曼入侵。孤懸海外五百年的英格蘭通過這一次入侵重回歐羅巴懷抱,並且一步一步的在諾曼人的掌控中成長為後世那個龐大到不可想象的日不落帝國。
但是這裏不是曆史課堂。
不,更準確來說,自從馬格努斯穿越之後,過去的曆史就不再算數,因為他不再是一個曆史的看客,一個閱讀者;而是一個親身參與者,一個正身在曆史當中的人。通俗一點來說,他存在的本身就是在創造曆史!
然後,讓我們看看這位王子殿下是怎麽創造曆史的。
穿越成為王子是種什麽樣的感受?
龍傲天又或是趙日天,幸運女神的微笑還有命運女神的眷顧,一朝掌握權勢,天下盡在我手……
個屁。
馬格努斯王子殿下非常負責任的告訴你,穿越成為王子,特別是中世紀的王子,首先應該擔心的就是不要被當成是魔鬼附身送到修道院去驅魔。
試想一下,數十個牧師把你結結實實的綁在床上,一邊朝你撒著聖水,一邊大聲的朗誦著聖經,簡直就活像數十隻蒼蠅在你耳邊嗡嗡直響——而且你還不能說一句話,否則這些牧師就要大把大把的撒鹽了——撒鹽還不算什麽,撒草木灰才是真要命呢。
不要問馬格努斯為什麽知道,因為這些他都已經親身體會過了。
不過,實話實說,這已經可以稱得上是vip待遇了,畢竟馬格努斯是王子,即使是魔鬼上身也隻能進行驅魔,要是某個不起眼的低賤農民,牧師大人才懶得管,直接就綁在柱子上燒死算了。
況且,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被綁在修道院裏麵,至少有一個好處是現實的,那就是不用上戰場了。
不用上戰場,也就代表著保住了一條命,不出意外的話,靠著逃跑時攜帶的錢財安心在法蘭克當個富家貴族也足夠了。人上人做不成,但是好歹衣食無憂,十輩子都不用奮鬥了。
前提是,不會有人想要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
事實上,就在前幾天,馬格努斯才剛剛從一波刺客的手中撿回一條命。
說是撿回一條命也不恰當,那群刺客連王子殿下的麵都沒見著就被一鍋端了,充分表明了馬格努斯的情報網絡是多麽完善,以及他到底被刺殺了多少回。
先王哈羅德的仇家暫且不論,那群還在英格蘭的渣渣現在自保都來不及,征服者威廉正在排著隊的砍他們人頭;然後是威廉,這個應該是最想要馬格努斯的命的,畢竟馬格努斯是王子,在撒克遜人當中還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力,他派刺客來並不稀奇;至於其他的,甚至連法蘭克國王都有一些可能。
畢竟,之前也提到過,馬格努斯從英格蘭逃跑的時候,手上可是帶著大筆的錢財的。
那是一整個國家百多年來的積蓄,縱使逃跑的時候隻能帶出最值錢的一小部分,那也是相當的讓人眼饞。更何況馬格努斯人生地不熟的,到時候法蘭克國王一推二五六,直接栽贓到威廉身上,按照中世紀的物財法,凡是落在地上的物品,不管有沒有主人均歸領主所有,法蘭克國王心安理得的就把那筆錢財接收了。
抬頭四顧,舉世皆敵啊。
正因為如此,馬格努斯才會拚了命的去經營情報網,並且訓練士兵,不為其他的,隻是為了保命。
再之後,就是奧德加的問題了。
奧德加,奧德加,哦,為什麽你是奧德加?(注:此處捏他羅密歐)
五代賢良,世代忠誠,其本人是先王最信任的人,擔當禁衛軍隊長長達二十年之久;而且奧德加本人也絲毫沒有辜負這份信任,在和威廉的那場決定國運的戰爭中,奧德加親手把自己的兒子孫子送上戰場。
並且無一歸來。
之後,奧德加更是擔負著托孤重任,力排眾議,將王子殿下從修道院中接回,一路兜轉來到法蘭克,可以說,馬格努斯的這條命,十成中有九成都是奧德加救回來的。
按理來說,這樣的忠臣、賢臣,正是無數君主可求而不可得的,倘若懷疑這樣一位忠臣,對自己都是一種極大的侮辱。
但是馬格努斯就是沒法信任奧德加。
這是人的本能。
舉例來說,這就好像是易牙蒸子,為了表現自己的忠誠,易牙連自己的兒子都能殺了給齊恒公吃,卻被管仲一句:‘殺子以適君,非人情,不可’輕而易舉的給刷下來了。
因為實在是太忠誠了。
忠誠到連齊恒公都不相信,不敢相信的地步;忠誠到就算是國王,是一國國君都沒法回報的地步,被猜忌和疏離,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再簡單一點來說,這就好像是夫妻過日子,總要吵吵鬧鬧的生活才有情趣,要是一直都相敬如賓,那還不如直接分了算了。
但是奧德加比較幸運。
因為他是碩果僅存的老臣,而且還是流亡派的一麵旗幟,一頂標杆,是不可或缺的人物。
所以馬格努斯決定給奧德加一個機會,同時也是給自己一個機會。
一個用來驗證奧德加是否是真正的忠誠,以及把自己的小秘密搬上台麵的機會。
“就是這裏了。”
位於奧爾良邊界,旁邊是廣袤無際的黑森林,人煙稀少到連稅務官都懶得來,正是用來隱藏秘密的最好地方。
“奧德加叔叔,請您做好心理準備,因為您在裏麵的所見,所聞,所觀,會改變您的一生。”
微笑著說出好像是提醒,又好像是威脅的話,馬格努斯推開了緊閉的房門,用一種奧德加從來都沒有聽過的語言高聲喊道:
“出來吧我的朋友們,今天是值得歡慶的一天,因為馬上,又有一位朋友即將加入我們的隊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