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dog


    又或者dog-war。


    反正這兩者都是一樣的。


    戰爭鬢狗,醜陋的食腐動物,尾巴朝著鮮血躁動,身子圍著死亡直轉,烏鴉是他們的先行者,貪婪是他們的代名詞,哪裏有他們,哪裏就會有黑袍籠罩下死神揮舞的鐮刀。


    我說的就是雇傭兵。


    自從馬格努斯說出了‘不管搶到什麽都是他們的’這種話,這群雇傭兵就如同烏合之眾一般亂糟糟的往前擁擠。


    就連昌西的卡羅爾傭兵團也是一樣。


    那些商人遺留下來的貨物,諸如水果、皮毛,又或者是身上的衣物,手上的銀戒,雖然不值什麽大錢,但是變賣出去也不無小補。


    事實上,這個時候搶的最歡的就是昌西。


    而且做的最殘忍的也是他。


    或許……還可以稱為仁慈?


    那些商人――那些被勒菲弗爾的標槍一輪貫地的商人,也不知道該說是幸運還是不幸,總有幾個命大的沒死,但是身體也被貫穿,被釘在地上,眼看是救不活了。


    與其讓他們繼續痛苦,不如現在就將他們送入天堂。


    大概,昌西是這樣想的。


    但是手下辦事很不利。[.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那些新兵蛋子――各位應該還記得,前文提過,卡羅爾傭兵團曾經被賣過一次,老兵死了大半,不得已擴充了新兵――昌西應該也隻是想讓新兵蛋子見見血,但是這些連劍拿不穩的家夥,刺心窩都刺不準,足足刺了十幾下,把一個人都搞成了破麻袋。


    大概這會,昌西在那些將死的商人眼中,就是和撒旦差不多地位的玩意了。


    馬格努斯看著也有些反胃。


    但是說出去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最關鍵的是,身為一個‘上等人’,隻是一些商人的性命,還不值得馬格努斯出爾反爾。


    生命固然珍貴,但萬事萬物都總得有個高下之分,有人重於泰山,有人輕於鴻毛。至於說死人,從英格蘭亡國的那一天起,死在馬格努斯麵前的人就已經足夠多,多到他已經習慣了。


    甚至於,馬格努斯還在想著,要不要學習昌西的做法,叫他的禁衛軍也開開葷。


    不,禁衛軍倒不用,這些跟隨著他一路從英格蘭逃到法蘭西的兵個個都是從死人堆裏麵扒出來的,見過的死人比活人都多。倒是未來的那些新兵,可能需要學習學習。


    沒見過血的軍隊,就算訓練的再嚴格,它也稱不上是什麽王牌。


    不過,想的未免有些太早了。


    馬格努斯提醒自己,就算是得了個開門紅,碰到的對手都是一群傻子,但是傻子裏麵還有聰明人呢!更何況,麵前的這些說白了就是炮灰,真正的精銳,此刻應該就正在趕來的路上。


    到時候,才是真正的勝負。


    說到精銳,馬格努斯不自覺的就想到勒菲弗爾。


    這個有些天真的年輕騎士,他麾下的一百騎兵,才是馬格努斯的軍隊裏麵最精銳的,就連馬格努斯引以為傲的禁衛軍也是一樣。


    畢竟,步兵在這個時代就是炮灰的代名詞,而騎兵,每一個都是從小訓練,精通各項武藝的。


    但是實在是可惜,為了能夠盡快的擊敗布列塔尼公爵,馬格努斯不得不把機動力最強的騎兵全部都派出去,白白的浪費了這支力量。


    那麽,話分兩頭,正好,勒菲弗爾這邊遇到了一些麻煩……


    “隊長,你說那個什麽王子殿下是不是故意整我們啊?”


    初春的森林中,寂靜無比,隻能聽見鳥鳴還有馬匹踩碎樹枝的聲音,就在這種幾乎是令人窒息的沉默中,不知道是哪個人先開了口,隊伍頓時變得嘈雜起來。


    “就是,別人都能休息。就隻讓我們繼續往前跑。”


    “還是在這種爛泥一片的森林裏。”


    “還說要讓我們去進攻南特堡,那種守衛森嚴的城堡,是我們幾個人能打下來的嗎?這分明就是讓我們去送死。”


    “本來就是去送死。”


    “……”


    真是,頭疼啊。


    勒菲弗爾不住的敲著自己的頭。


    馬格努斯王子殿下說要讓他去進攻南特堡,但是後來也說的很明白,假如有機會,就把它打下來,沒機會,就在南特堡周邊轉悠,隻要能夠給南特堡的守軍壓力就好。


    隻要把南特堡的守軍給圍住,布列塔尼公爵自然就會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同時,後路被截斷的士兵也會士氣大降。到時候馬格努斯從正麵進攻,勒菲弗爾再率領騎兵從後方馳援,雙麵夾擊,就算是布列塔尼的士兵都是天兵天將也輸定了。


    但是,他能跟騎兵們說嗎?


    事實上,這都不是說不說的問題,這是軍心散了。


    追根究底,馬格努斯不過是個外人,這些驕傲的騎兵就不把他當回事,而勒菲弗爾,年齡還是太小,威望不夠,壓不住這些嬌兵悍將。


    要是路易七世親自下令,保證讓他們送死都沒一個叫喚的。


    “都別說了,陛下讓我們聽從王子殿下的命令,那肯定就有他的道理,你們不相信我,你們還不相信陛下嗎?!”


    眼看著這群騎兵越吵越歡,甚至大有一番就此打道回府的架勢,不得已,勒菲弗爾隻能把路易七世抬出來。


    騎兵們很快就安靜了。


    不得不說,中世紀,唯有這一點還是做的相當不錯的。


    假如一個男孩想成為騎兵,或者更進一步,成為騎士,那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到上級領主的家裏做一個傭人。


    美名其曰,學習騎士禮儀。


    其實就是去當人質,順便洗腦。


    等到幾年後――通常是十四歲,上級領主確認這個男孩確實是忠誠了,才會開始教他騎馬、劍術、射箭。


    盡管這樣的方式培養出來的騎士相當稀少,畢竟,平均要花十幾年的時間才能培養出來一個合格的騎士。但是在這十幾年的時間裏麵,騎士從一個孩童長成男人,從來都沒脫離過領主的身影,他們對領主的忠誠心自然也就堅固無比。


    就好像是奧德加這樣,假如沒有什麽大意外,一般來說都是不會背叛的。


    “繼續往前走吧,假如有什麽不滿,你們可以等這場戰爭結束再回去稟告陛下;但是現在,陛下給我的命令就是服從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令,因此我們必須服從他的命令。”


    ……


    騎兵們沉默以對,隊伍再次向前行進著,隻不過這一次,就是個瞎子也能感覺到,這沉默下燃燒著的熊熊怒火。


    但是勒菲弗爾也挺無奈的。


    拿陛下壓人,這是最沒品的事情了。


    沒品程度大致等於學校裏老師喊家長。


    但是他是真沒辦法了。


    他年齡太小,資曆不夠,經驗不夠,威望也不夠,不把陛下抬出來,這群混蛋就沒一個肯聽話的。


    現在,勒菲弗爾隻希望馬格努斯說的話都是真的,南特堡確實是防守空虛,可以讓他大勝一場。


    隻要勝利了,威望什麽的,不都是靠勝利堆出來的嘛!


    不過,他馬上就不用再擔心這件事了。


    因為在前方的斥候回報,有一支來路不明,完全沒有打出旗幟的小規模軍隊,正毫無察覺的向他們靠近。


    ps:抱歉更新晚了,今天還是兩更,隻不過下一章的這個時間……希望12點前能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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