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晨也第一時間發現了問題,倏然回手舉槍瞄準,先不看是誰,而是厲聲喝道:“你敢襲警奪槍?這是什麽罪名你知道嗎?立即給我放下槍!”
對方卻冷峻地說:“別過來,我真的會開槍。”
大家都被這突然出現的變故驚呆了,齊刷刷看過去,見搶奪槍支的居然是一個之前從未注意到的年輕人。此人叫程煜,一向沉默寡言,不和別人交流,但並不是薑大橋那種憨厚型,也不是張三那種冷酷型,沒什麽特點,因此大家也都沒有注意他。
程煜卻慢條斯理地說:“路警官,我的目的不是要搶槍,更不是要犯罪,隻是我不能讓你繼續這麽專橫下去了。”
路晨保持瞄準狀態,厲聲問:“什麽意思?”
程煜緩緩地說:“大家都想要快點離開這個蠻荒之地,為什麽你偏要阻止?那個姓於的偵探,他萬一死在外麵了呢?這世上什麽都有可能發生,你怎麽就敢如此蠻橫地百分之百堅決認為他能活著回來呢?你現在所要求我們的,早就超過了警察應該有的權力!”
路晨見他思路清晰,說話條理分明,顯然不是什麽激情奪槍,而是早有預謀,十分冷靜理智,心下更覺得十分忌憚。
果然,人們的竊竊私語聲越來越明顯,顯然,大家都漸漸對路晨的“獨斷”感到不滿,無論路晨說得對不對,很多人都覺得不該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一個偵探身上,哪怕他真的很聰明,很能幹。
程煜見路晨啞口無言,笑得更加自信,說:“於果比我們一般人聰明,能打,但對於狼群,對於更加殘酷的大自然而言,他和我們就等於沒什麽區別,都很渺小,差距十分微小。他把一百多隻狼引走了,你們覺得他能活下來嗎?
“就算把於果換成一頭熊,甚至一頭大象,他也是凶多吉少了,他的智慧,根本無法跟狼群拚速度,他的武功,對人有用,對凶猛的野獸,就完全沒用了。所以,你要我們大家非得在這裏等,是不對的,更是不道德的。”
這話使得眾人的議論越來越響了,顯然,很多人臉上呈現出明顯的不滿情緒,一股緊張不安的怪異感覺滲入空氣,如同投擲入平靜湖麵激蕩起的漣漪劇烈擴大一般,使得整台車裏的氣氛都變了味。
路晨知道,自己必須盡快控製住局麵,便鄭重地說:“你對於果不了解,這也不怪你,大部分老百姓親眼見過他的本領之前,都是你這樣的想法,這一點兒也不奇怪。可他跟我們的差距,並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微小。我倒是很想知道你出於什麽目的,突然站出來說這些?”
程煜笑笑,說:“我隻是想為大家夥兒說句公道話,是出於良心和義憤。”
路晨淡淡地說:“我可不這麽認為。你隻為了說句公道話,就要奪槍?我記得你自我介紹時,說自己是大學本科畢業吧?按理說,法律常識不該這麽淡漠。你覺得,隻是為了說句公道話,出於所謂的良心和義憤,你就敢公然襲警,搶奪槍支,跟我對峙?你肯定知道這是什麽後果吧?”
程煜毫無懼色,而且十分平靜地說:“我當然知道。如果我們都按照你的說法,在這裏繼續等,那麽,呼吸的空氣就會越來越汙濁,你不讓開車門,甚至連車窗也不讓開,我們有可能會被悶死不說,長時間不喝水和吃飯,到時候連力氣都沒有了。
“而那群狼雖然被於果引開了,但一個於果怎麽夠它們上百條狼吃的?等吃光了於果,它們還會循著氣味兒回來的。就算它們不來,這麽廣袤的地區,怎麽可能就一群狼?另一群饑餓的野獸來了,又該怎麽辦?說不定,還會是比狼更凶猛的動物,比如說熊。”
他揚起聲音,大喊道:“各位!假如我們真的聽他們的,一直等下去,等來的也許又是新的野獸群,它們以逸待勞,我們卻坐以待斃!繼續等下去,就是毫無意義地消極等死!你們願意嗎?願意的舉手!反正我是第一個不願意!”
他的煽動性很強,當場就有好幾個人喊了出來:“我也不願意!”出聲的人越來越多。
路晨等人見情況不妙,都心下惴惴不安,要知道,她們也算是見識過大世麵的,各種凶險的局麵,也不是頭一次遇到,本來不至於這麽恐慌。可是,現在滿車並不是敵人,而是被人煽動的老百姓,這樣一來,路晨第一次有一種四麵楚歌,卻無法辯駁的絕望感。
寧翠菡見此,和童雅詩麵麵相覷,她倆都是有大智慧,能高瞻遠矚的女性,知道這股妖風一旦刮起,就會愈演愈烈,不盡早刹住車,恐怕再往後控製不住了,全車人的命都有可能不保。
於是,童雅詩說:“這位大哥,你先放下槍,有話好好說……”
程煜卻冷冷地打斷她:“你長得漂亮,就以為我會喜歡你麽?我告訴你,你不是我的菜,休想來勾引我!”
這話說得沒頭沒腦,不但童雅詩一陣錯愕,全車其他人都有些發呆。
路晨一下子反應過來,心裏一顫:“壞了,這人是個極端偏激又自戀自大的妄想症患者,自以為魅力無窮,這基本上就跟精神病沒區別,破壞力卻大得多,槍在他的手上,太危險了……而且他這還不是傳統上的精神病,在別的方麵,他很正常,甚至思慮清晰,那就更危險了……”
程煜的確是個天才型的精神病,他眼神一瞥之下,就看穿了路晨的心思,說:“路警官,我勸你不要亂動亂來,你眼珠子一轉,我就知道你想要找機會對付我。但沒那麽容易,這車上大部分人,都支持我。你那邊幾個人,才是少數!”
路晨見他手裏的槍來回擺動,萬一不小心扣動扳機,就必然會造成嚴重的死傷。因此,她的心跳都在隨著這槍口的方向不斷打擺。
在這個密閉狹窄的特殊空間內,拳腳根本施展不開,而有槍的人就成了絕對的王者。這樣一來,全車的人都會成為程煜的靶子和人質,外麵還有可能有群狼在暗中窺伺,這下可真是內外交困……
童雅詩平靜地問:“那這車裏誰能跟你對話?”
程煜邪魅一笑,說:“算你聰明。”他轉而望向了寧翠菡,突然眼中飽含著深情,聲音略微顫抖,一字一頓,渾厚凝重地說:“翠菡,我從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你,就愛上你了……”
寧翠菡心裏一驚:“這是什麽意思?他……他不會是想……”
普通人對明星的愛本來就處於一種狂熱的追捧,想要真正像談戀愛那樣的男女地位平等,是不可能的。因此,她知道,很多表麵是很喜歡大明星的人,骨子裏卻充滿了猥褻,真實想法隻不過是想要和喜歡的明星睡覺罷了,甚至想要暴力摧殘,滿足其變態的心理需求。
沒辦法,對方槍在手,寧翠菡可不敢有任何怠慢,便說:“謝謝你的支持,我以後會努力的。”
程煜笑了笑:“以後?哪有什麽以後?咱們這一次見麵,以後再也不會見了……如果能活下來的話,我會因為襲警和奪槍,被判最少十年八年。你呢?繼續飛黃騰達,平步青雲,一路成為超級大明星,每年賺個十億八億的,咱倆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了。”
路晨和宋建波見他思路這麽清晰,愈發感到棘手了。
寧翠菡這人跟童雅詩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就是骨子裏有一種原則性的傲氣,她絕不會為了避免對方突然開槍,而立即求饒一般說話委婉,用各種謊言騙對方,說要跟對方做朋友之類的,根本就不屑於為之。
因此,寧翠菡隻是說了句:“謝謝你對我未來的看好。是的,我們因為生活和工作圈子不同,很難有交集了。不過,你還是應該放下槍,還給警方,咱們都在車上好好地呆著,等待於果回來。”
這話一出口,童雅詩、路晨、沙智力等見過大世麵的人,心裏都想:“這女孩真不簡單,臨危不懼,還敢實話實說!真是有風範!”
程煜本來一直都在安靜平穩地說話,可聽到這句話之後,驟然雙目血紅,狂怒地叫道:“我為什麽要等那個姓於的回來?媽了個逼的,他怎麽就不可能死在外麵?誰麵對那麽一群狼會不死?誰要是認為他不會死,那就該送精神病院!”
路晨生怕他亂來,忙說:“你不要激動……”
程煜狂叫道:“你給我閉嘴!你還沒資格跟我講話!你有本事就趁亂打我一槍!但我向你保證,我的手指還是有力氣連續扣動扳機,把子彈全部打光的!你試試?”
路晨真被他嚇著了,不敢在說什麽,她不怕死,但卻怕車上的無辜乘客受害。
程煜旋即望向寧翠菡,眼裏又是一種片刻出現的溫柔,這是對其他人都沒有過的。對大明星而言,最可怕的不是恨自己的水軍,而是瘋狂到想要殺人的變態粉絲。
程煜繼續說:“翠菡,咱倆不是第一次見麵,你確實忘了我了。我很難過,但我很有耐心,還會告訴你的。你以前是不是在xx學院讀過書?我也是那所學校畢業的……咱們都是985的高材生,都是社會精英,都是祖國未來的棟梁人才……
“那時候你雖然還沒進入演藝圈,可卻已經是超級校花了。我第一眼見到你,就被徹底迷住了。我知道,我這一生必須奉獻給你,無論是身體還是內心,都永遠不可能給第二個人了,哪怕是我的爸媽!可是,每天中午在食堂,我不止一次故意從你身邊路過,你卻總是視而不見!”
寧翠菡無可奈何地說:“程先生,不……程同學,沒想到咱們是校友,能在同一台大巴車上,也是緣分。但是,食堂那麽多人,人來人往,我怎麽可能會對其中一個人有深刻印象?”
對方卻冷峻地說:“別過來,我真的會開槍。”
大家都被這突然出現的變故驚呆了,齊刷刷看過去,見搶奪槍支的居然是一個之前從未注意到的年輕人。此人叫程煜,一向沉默寡言,不和別人交流,但並不是薑大橋那種憨厚型,也不是張三那種冷酷型,沒什麽特點,因此大家也都沒有注意他。
程煜卻慢條斯理地說:“路警官,我的目的不是要搶槍,更不是要犯罪,隻是我不能讓你繼續這麽專橫下去了。”
路晨保持瞄準狀態,厲聲問:“什麽意思?”
程煜緩緩地說:“大家都想要快點離開這個蠻荒之地,為什麽你偏要阻止?那個姓於的偵探,他萬一死在外麵了呢?這世上什麽都有可能發生,你怎麽就敢如此蠻橫地百分之百堅決認為他能活著回來呢?你現在所要求我們的,早就超過了警察應該有的權力!”
路晨見他思路清晰,說話條理分明,顯然不是什麽激情奪槍,而是早有預謀,十分冷靜理智,心下更覺得十分忌憚。
果然,人們的竊竊私語聲越來越明顯,顯然,大家都漸漸對路晨的“獨斷”感到不滿,無論路晨說得對不對,很多人都覺得不該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一個偵探身上,哪怕他真的很聰明,很能幹。
程煜見路晨啞口無言,笑得更加自信,說:“於果比我們一般人聰明,能打,但對於狼群,對於更加殘酷的大自然而言,他和我們就等於沒什麽區別,都很渺小,差距十分微小。他把一百多隻狼引走了,你們覺得他能活下來嗎?
“就算把於果換成一頭熊,甚至一頭大象,他也是凶多吉少了,他的智慧,根本無法跟狼群拚速度,他的武功,對人有用,對凶猛的野獸,就完全沒用了。所以,你要我們大家非得在這裏等,是不對的,更是不道德的。”
這話使得眾人的議論越來越響了,顯然,很多人臉上呈現出明顯的不滿情緒,一股緊張不安的怪異感覺滲入空氣,如同投擲入平靜湖麵激蕩起的漣漪劇烈擴大一般,使得整台車裏的氣氛都變了味。
路晨知道,自己必須盡快控製住局麵,便鄭重地說:“你對於果不了解,這也不怪你,大部分老百姓親眼見過他的本領之前,都是你這樣的想法,這一點兒也不奇怪。可他跟我們的差距,並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微小。我倒是很想知道你出於什麽目的,突然站出來說這些?”
程煜笑笑,說:“我隻是想為大家夥兒說句公道話,是出於良心和義憤。”
路晨淡淡地說:“我可不這麽認為。你隻為了說句公道話,就要奪槍?我記得你自我介紹時,說自己是大學本科畢業吧?按理說,法律常識不該這麽淡漠。你覺得,隻是為了說句公道話,出於所謂的良心和義憤,你就敢公然襲警,搶奪槍支,跟我對峙?你肯定知道這是什麽後果吧?”
程煜毫無懼色,而且十分平靜地說:“我當然知道。如果我們都按照你的說法,在這裏繼續等,那麽,呼吸的空氣就會越來越汙濁,你不讓開車門,甚至連車窗也不讓開,我們有可能會被悶死不說,長時間不喝水和吃飯,到時候連力氣都沒有了。
“而那群狼雖然被於果引開了,但一個於果怎麽夠它們上百條狼吃的?等吃光了於果,它們還會循著氣味兒回來的。就算它們不來,這麽廣袤的地區,怎麽可能就一群狼?另一群饑餓的野獸來了,又該怎麽辦?說不定,還會是比狼更凶猛的動物,比如說熊。”
他揚起聲音,大喊道:“各位!假如我們真的聽他們的,一直等下去,等來的也許又是新的野獸群,它們以逸待勞,我們卻坐以待斃!繼續等下去,就是毫無意義地消極等死!你們願意嗎?願意的舉手!反正我是第一個不願意!”
他的煽動性很強,當場就有好幾個人喊了出來:“我也不願意!”出聲的人越來越多。
路晨等人見情況不妙,都心下惴惴不安,要知道,她們也算是見識過大世麵的,各種凶險的局麵,也不是頭一次遇到,本來不至於這麽恐慌。可是,現在滿車並不是敵人,而是被人煽動的老百姓,這樣一來,路晨第一次有一種四麵楚歌,卻無法辯駁的絕望感。
寧翠菡見此,和童雅詩麵麵相覷,她倆都是有大智慧,能高瞻遠矚的女性,知道這股妖風一旦刮起,就會愈演愈烈,不盡早刹住車,恐怕再往後控製不住了,全車人的命都有可能不保。
於是,童雅詩說:“這位大哥,你先放下槍,有話好好說……”
程煜卻冷冷地打斷她:“你長得漂亮,就以為我會喜歡你麽?我告訴你,你不是我的菜,休想來勾引我!”
這話說得沒頭沒腦,不但童雅詩一陣錯愕,全車其他人都有些發呆。
路晨一下子反應過來,心裏一顫:“壞了,這人是個極端偏激又自戀自大的妄想症患者,自以為魅力無窮,這基本上就跟精神病沒區別,破壞力卻大得多,槍在他的手上,太危險了……而且他這還不是傳統上的精神病,在別的方麵,他很正常,甚至思慮清晰,那就更危險了……”
程煜的確是個天才型的精神病,他眼神一瞥之下,就看穿了路晨的心思,說:“路警官,我勸你不要亂動亂來,你眼珠子一轉,我就知道你想要找機會對付我。但沒那麽容易,這車上大部分人,都支持我。你那邊幾個人,才是少數!”
路晨見他手裏的槍來回擺動,萬一不小心扣動扳機,就必然會造成嚴重的死傷。因此,她的心跳都在隨著這槍口的方向不斷打擺。
在這個密閉狹窄的特殊空間內,拳腳根本施展不開,而有槍的人就成了絕對的王者。這樣一來,全車的人都會成為程煜的靶子和人質,外麵還有可能有群狼在暗中窺伺,這下可真是內外交困……
童雅詩平靜地問:“那這車裏誰能跟你對話?”
程煜邪魅一笑,說:“算你聰明。”他轉而望向了寧翠菡,突然眼中飽含著深情,聲音略微顫抖,一字一頓,渾厚凝重地說:“翠菡,我從第一次在電視上看到你,就愛上你了……”
寧翠菡心裏一驚:“這是什麽意思?他……他不會是想……”
普通人對明星的愛本來就處於一種狂熱的追捧,想要真正像談戀愛那樣的男女地位平等,是不可能的。因此,她知道,很多表麵是很喜歡大明星的人,骨子裏卻充滿了猥褻,真實想法隻不過是想要和喜歡的明星睡覺罷了,甚至想要暴力摧殘,滿足其變態的心理需求。
沒辦法,對方槍在手,寧翠菡可不敢有任何怠慢,便說:“謝謝你的支持,我以後會努力的。”
程煜笑了笑:“以後?哪有什麽以後?咱們這一次見麵,以後再也不會見了……如果能活下來的話,我會因為襲警和奪槍,被判最少十年八年。你呢?繼續飛黃騰達,平步青雲,一路成為超級大明星,每年賺個十億八億的,咱倆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了。”
路晨和宋建波見他思路這麽清晰,愈發感到棘手了。
寧翠菡這人跟童雅詩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就是骨子裏有一種原則性的傲氣,她絕不會為了避免對方突然開槍,而立即求饒一般說話委婉,用各種謊言騙對方,說要跟對方做朋友之類的,根本就不屑於為之。
因此,寧翠菡隻是說了句:“謝謝你對我未來的看好。是的,我們因為生活和工作圈子不同,很難有交集了。不過,你還是應該放下槍,還給警方,咱們都在車上好好地呆著,等待於果回來。”
這話一出口,童雅詩、路晨、沙智力等見過大世麵的人,心裏都想:“這女孩真不簡單,臨危不懼,還敢實話實說!真是有風範!”
程煜本來一直都在安靜平穩地說話,可聽到這句話之後,驟然雙目血紅,狂怒地叫道:“我為什麽要等那個姓於的回來?媽了個逼的,他怎麽就不可能死在外麵?誰麵對那麽一群狼會不死?誰要是認為他不會死,那就該送精神病院!”
路晨生怕他亂來,忙說:“你不要激動……”
程煜狂叫道:“你給我閉嘴!你還沒資格跟我講話!你有本事就趁亂打我一槍!但我向你保證,我的手指還是有力氣連續扣動扳機,把子彈全部打光的!你試試?”
路晨真被他嚇著了,不敢在說什麽,她不怕死,但卻怕車上的無辜乘客受害。
程煜旋即望向寧翠菡,眼裏又是一種片刻出現的溫柔,這是對其他人都沒有過的。對大明星而言,最可怕的不是恨自己的水軍,而是瘋狂到想要殺人的變態粉絲。
程煜繼續說:“翠菡,咱倆不是第一次見麵,你確實忘了我了。我很難過,但我很有耐心,還會告訴你的。你以前是不是在xx學院讀過書?我也是那所學校畢業的……咱們都是985的高材生,都是社會精英,都是祖國未來的棟梁人才……
“那時候你雖然還沒進入演藝圈,可卻已經是超級校花了。我第一眼見到你,就被徹底迷住了。我知道,我這一生必須奉獻給你,無論是身體還是內心,都永遠不可能給第二個人了,哪怕是我的爸媽!可是,每天中午在食堂,我不止一次故意從你身邊路過,你卻總是視而不見!”
寧翠菡無可奈何地說:“程先生,不……程同學,沒想到咱們是校友,能在同一台大巴車上,也是緣分。但是,食堂那麽多人,人來人往,我怎麽可能會對其中一個人有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