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幾日,各地送來的案件都有三公曹的令吏陪同審理,這讓廷尉的人很奇怪。
隻是令吏說是例行公事,他們不會妨礙廷尉,便也沒說什麽。
而關於邊境胡人事務,這其實是個燙手山芋,處理得好不加分,沒處理好容易鬧出問題,大鴻臚也樂得把權力還給尚書台。
清查人口和丈量土地,是尚書台分內之事,陳暮派了民曹去與少府那邊溝通,新任少府樊陵是花錢買的官,與宦官交往私密,因此沒有什麽異議。
至於財政方麵的問題,尚書台並不管,由大司農的都內府、皇帝的水衡尉、少府禁錢司掌管。
其中都內府負責全國官員的工資以及公款開支,到明清時期,被稱為國庫。
而水衡尉和禁錢司就是皇帝的私有財產,後來被稱為內帑。
所以尚書台插手不了財政。
目前能夠做的就是執掌民生、與各州刺史部積極溝通,看看各地兩千石太守國相有沒有瀆職現象。
刺史是沒法罷免太守國相的,一般來說,刺史發現某地兩千石有問題,就向朝廷中央報告,由三公同意之後,就可以對這人進行處置。
但尚書台可是有個二千石曹,其實就是用來分三公之權,慢慢把三公架空之用,如今陳暮收權,以後各地郡國太守就由尚書台與各州刺史進行溝通,文書也會送到尚書台來。
這就相當於直接截了三公的胡,如果遇到強悍的三公,沒準真要找上門來搞事。問題是現在的司徒許相,太尉曹嵩都是宦官派係,而司空張溫也相差不多。
所以如果張讓出麵,這一部分權力收歸尚書台,應該是沒有什麽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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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麻煩的是選官察官以及年末終考課州郡事。
後來的吏部為什麽是天官?
因為手中握有這兩項權力,可以罷黜官員和錄取官員。
而現在這兩項權力,分別在皇帝和三公九卿手裏,選官察官在西苑呢,除了受到朝官舉薦並且天子同意的官員以外,天下大部分官員都在掛牌出售。
而年末終考課州郡事一般是由三公主導,九卿為輔,檢查各自隸屬官員,對他們進行考核,確定淘汰掉一部分不合格官吏。
到了地方上? 則由刺史和太守分別主導? 刺史那邊是別駕從事,而太守那邊則會派遣督郵。
如此層層遞進,太守檢查地方小官吏? 刺史檢查太守和縣令,中央檢查太守和刺史? 形成了一個相當完善的監察體係。
陳暮要是想對這兩個方向動手,如果隻是安插幾個人手還好,比如曹操的叔父曹鼎? 就曾經在做尚書令的時候? 將曹洪安排為蘄春縣令。
可要是將各地發來的任免文書截留? 想利用尚書令的權力憑自己心意任免官員? 那無疑是動了包括漢靈帝在內所有人的蛋糕。
所以今年年末,對於陳暮來說是一場很大的考驗。如果他想有作為? 想要罷黜淘汰一些貪官汙吏或者利用裙帶關係上位的無為官員,遇到的阻力簡直比天還大。
不過這件事情,陳暮還沒有腦子抽抽到得罪所有人的地步,畢竟他又不是包拯,得罪皇帝加上滿朝官員做什麽。
因此他的打算是該怎麽樣就怎麽樣,頂多摻摻沙子,弄點任人唯親之類的就行了,沒必要搞事。
一連十幾日,權力在慢慢收攏,政務處理井井有條。
但處理政務嘛,難免不能麵麵俱到。
這一日廷尉吳恭就找上門來。
“陳尚書,此案件明明沒有問題,緣何發還重審?”
吳恭來勢洶洶。
如今朝堂上下,三公九卿大部分都是買官而來,陳暮有皇帝的支持,想要從他們手裏奪回權力並不困難。
唯有廷尉不太好處理,因為吳恭家裏三世廷尉,法學世家,擁有法律權威。
“大理何故發怒?”
陳暮跪坐在主位上,平靜地飲了一口茶。
大理這個稱呼來源於“夏”,《禮記·月令》記載,夏有“大理”。意思是主管審判的大法官,地位就相當於後世最高法院院長。
到秦漢時期,大理變成了廷尉,漢景帝的時候又改為大理,到漢武帝時又改為廷尉,反複更迭了幾次。
到了隋唐以後,就正式改名為大理寺,這個寺,並不是寺廟,而是官署名稱。
而在漢朝,廷尉長官俗稱為大理,意思是“執掌法律之人”。
雖然廷尉是九卿之一,中兩千石高官,但靈帝以來,廷尉的權力大半都歸了閣台,有時廷尉還得當尚書令的下屬,審理案件必須聽從尚書令,所以陳暮也不虛他。
吳恭將案件丟在他的桌案上,冷冷道:“尚書令自看。”
陳暮見他好像真的生氣了,便站起來,拉著他的手往旁邊桌案上推,邊拉邊笑著安撫道:“大理先別動怒,有事好商量。”
“哼。”
伸手不打笑臉人,吳恭冷哼一聲坐下。
“大理是要茶還是要酒?”
陳暮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邊翻看案件公文邊問道。
漢人喝飲料,基本也就這兩樣,就跟後世來客人要上茶是一個道理。
“酒。”
“給大理上酒。”
陳暮吩咐了一句,再看了一眼案子,心裏就有了腹稿。
“不知尚書令看得如何?”
吳恭喝了一口酒,詢問道。
陳暮點點頭:“原來是弘農郡的盜竊案,我正打算下公文對大理與弘農太守士孫睦以及陸渾令郭永申飭一番。”
吳恭臉一黑,道:“這麽說,尚書令是覺得我量刑有問題,要責難於我?”
“量刑沒問題。”
陳暮笑了笑:“《刑法誌》言,取其非物謂之盜,《律令》曰:盜二兩金者棄市,此人臧(贓)獲,得失物直(值)三兩金,棄市無可厚非。”
盜竊罪在漢朝是極大的罪,分為四個等級,偷1錢-22錢或者價值1-22錢的物品,罰金1兩。
偷110錢到22錢的物品,罰金4兩。
110到220,關3年。
220到660,關5年。
660枚五銖錢到二兩金之間,無期徒刑,臉上刻字。
二兩金以上,棄市。
一斤金子價值一萬錢,十六兩為一斤,那麽一兩金子就是625錢,二兩金子,就是1250錢。
棄市是什麽意思呢?
就是帶去鬧事街頭,人多的地方斬首。
到明清時期,就是菜市場行刑。
想象一下,現代偷幾千塊錢被判死刑是什麽概念。
這還是漢朝,法律已經算是寬鬆了一些,秦朝的法律更嚴苛,偷盜罪幾乎與殺人罪並列。
隻要你敢偷,哪怕1毛錢,也得服徭役30天。
從秦簡《法律答問》裏來看,基本上就是犯點小罪坐牢服徭役,中罪就是死刑,大罪不用想了,直接連坐。
如此嚴酷的律法,也難怪秦二世而亡。
“既然量刑沒錯,那是何意?”
吳恭臉色就更加不好看,把廷尉已經蓋章要斬首的犯人臨時叫停,硬生生又拉回死牢裏,這無疑在打廷尉的臉。
陳暮說道:“這案子有一處疑點。”
“哪處有疑點?”
“公文上說,富商張鬥丟失玉器一件,值三兩金,後於案犯王乙家中人臧並獲,是與不是?”
“不錯,公文裏寫得很清楚,王乙那日醉酒,趁夜潛入張家,盜取玉器,牆壁上還有王乙那日所穿之鞋的鞋印,印紋已經對比過,確認無誤。”
“所以我才有一點想不明白。”
“哪一點?”
“按照以往公文敘述,當地官府如何確認是這名犯人,又如何抓住他的,都會詳細記載,而這裏麵卻含糊其辭,隻有一句張鬥起夜,隱約見是王乙。”
“失主親自指認難道不對嗎?”
“當然不對,我看了王乙戶籍,此人是城外鄉裏人,在西城單獨租住房屋,平日做點小生意。而那張鬥住在城東,是大富商,按理來說,二人身份地位相差如此之大,應該不認識才對。”
“也許是偶爾聽起?一個縣城能有多少人,少的數千,多的不過萬餘而已,偶爾遇見很正常。”
“那也不該知道名字。”
陳暮繼續道:“另外我看案情報告,說是王乙朋友喊他喝酒,喝到午夜才離去。那王乙朋友家與王乙家不過數百步,一個喝醉酒之人,繞那麽大一圈跑到城東去,不合乎情理。”
吳恭說道:“也許他仗著酒勁,故意去偷盜呢?”
“你喝成那樣還能爬圍牆嗎?”
陳暮反問。
吳恭一時語塞。
陳暮又說道:“其實這也沒什麽,有些人的行為難以理解,也很正常。但最讓我覺得奇怪的是,我查了戶籍資料,那張鬥也算頗有家資,奴仆達二百餘人,一個喝醉酒的人闖入人家的宅院,那麽多奴仆居然沒有守夜巡邏的發現,實在說不通吧。”
“這......”
吳恭被他這麽一說,也覺得好像有點問題。
漢朝人定盜竊罪靠的是什麽?
最主要的依據就是人贓並獲,其它證據反而沒那麽重要。
事實上不僅漢朝,封建王朝都是這樣,甚至如果你得罪了某地縣令,都不需要人贓並獲,直接給你網羅一個罪名就行。
《竇娥冤》就是典型的例子。
正所謂破家縣令、滅門知府,官員拿捏升鬥小民,不亞於捏死一隻螞蟻那麽簡單。
所以說那些自詡為知識分子,出入什麽上流社會的現代人,穿越到古代,真以為自己能如魚得水?
如果不能像高要和陳暮一樣,不擇手段地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到權力高點。別說縣令,就算是鄉裏的某個亭長,都能置你於死地。
這就是古人底層百姓的悲哀,不僅天災人禍不斷,就連每日生活也得如履薄冰,稍微遇到個道德品質敗壞的地方長官,不小心得罪或者你有什麽東西讓他覬覦,那麽離死也就不遠了。
“此案件,我已經讓人暗中去調查,大理若信得過我,那先不要將犯人棄市的公文發下去,再耐心等兩日,靜待結果。”
陳暮最後說了一句。
吳恭遲疑片刻,他家三代治法,擔任廷尉。他覺得沒有問題的案子,別人眼裏都是疑點,實在有點打臉。
但他這個人好歹還算正直,算是九卿當中少數正派官員,涉及到人命,確實該慎重。
想到這裏,吳恭點點頭:“好,那就等兩日。”
說罷拂袖離去。
等他走後,陳暮才看向一旁角落裏正在默默記錄的荀彧說道:“文若,如何?”
荀彧點點頭:“學會了,以後會注意這些細節疑點。”
這......
我叫你在一邊學習,不是讓你去找罪犯對線,是教你怎麽學會權力鬥爭呀。
陳暮心中腹誹。
荀彧是昨天來的尚書台,被陳暮任命為二百石的尚書令吏。
二人沒見過麵,但荀彧卻知道陳暮。
雖然不太知道為什麽自己的名聲能傳入尚書令這樣的大人物耳朵裏,但荀彧還是欣然願往。
無它,唯忠於漢室也。
陳暮笑著說道:“文若啊,從吳恭今日來尚書台,你看出了些什麽?”
荀彧想了想,回答道:“尚書台有監督廷尉辦案的權力,甚至尚書台就有辦案權,廷尉必須協助尚書令辦案,然而吳大理卻來尚書台質問?”
嗯,很好,現學現賣,找出了不合常理的地方。
陳暮欣慰地點點頭:“不錯,廷尉應當是協助尚書台辦案,現在卻敢跑來質問尚書台。可見原本的尚書令有多無能,如今我要把權收回來,其他人怕是不會心甘情願。”
“尚書令打算怎麽做?”
荀彧問。
陳暮聳聳肩,回了一個字:“忍。”
“忍?”
“當然。”
陳暮目光渙散看向前方。
還能怎麽辦?
當然是忍咯。
現在是一步一步地試探三公九卿那邊的反應。
要是觸及底線,尚書台自然要縮回來。
至於為什麽不硬剛。
很簡單。
那得看看漢靈帝以後會是什麽情況。
陳暮隻知道,中平六年,大概一年半以後,漢靈帝會死。
為什麽死,怎麽死的,史書一概沒有記載。
如果漢靈帝隻是得了感冒,肺結核而死,那就不用擔心,因為有地暖了,漢靈帝應該不會再感冒了。
如果是其它病,那就隻能再看看,畢竟這個時代生病真的是件可怕的事情。
而如果漢靈帝是縱欲而死的話......
那就說明他必死無疑。
一個人隻會貪圖享樂,那是性格使然,自己去勸的話,那就跟滿朝官員沒什麽區別,反而被漢靈帝厭惡。
性格有缺陷的人是沒辦法拯救的。
必死的情況下,自己憑什麽還累死累活搞什麽權力鬥爭幫他治理江山?
所以陳暮現在的打算,就是取中庸之道。
尚書台的權力得收回來,畢竟他得做政績,讓漢靈帝相信他得能力,萬一漢靈帝沒有死,他還得繼續往上爬呢。
但也不能用力過猛,免得引起其它部門不滿,陷入權力鬥爭的漩渦裏。
當然,要是三公九卿把他當像梁鵠一樣的軟柿子捏,他也不介意讓他們嚐嚐什麽叫刺蝟。
隻是令吏說是例行公事,他們不會妨礙廷尉,便也沒說什麽。
而關於邊境胡人事務,這其實是個燙手山芋,處理得好不加分,沒處理好容易鬧出問題,大鴻臚也樂得把權力還給尚書台。
清查人口和丈量土地,是尚書台分內之事,陳暮派了民曹去與少府那邊溝通,新任少府樊陵是花錢買的官,與宦官交往私密,因此沒有什麽異議。
至於財政方麵的問題,尚書台並不管,由大司農的都內府、皇帝的水衡尉、少府禁錢司掌管。
其中都內府負責全國官員的工資以及公款開支,到明清時期,被稱為國庫。
而水衡尉和禁錢司就是皇帝的私有財產,後來被稱為內帑。
所以尚書台插手不了財政。
目前能夠做的就是執掌民生、與各州刺史部積極溝通,看看各地兩千石太守國相有沒有瀆職現象。
刺史是沒法罷免太守國相的,一般來說,刺史發現某地兩千石有問題,就向朝廷中央報告,由三公同意之後,就可以對這人進行處置。
但尚書台可是有個二千石曹,其實就是用來分三公之權,慢慢把三公架空之用,如今陳暮收權,以後各地郡國太守就由尚書台與各州刺史進行溝通,文書也會送到尚書台來。
這就相當於直接截了三公的胡,如果遇到強悍的三公,沒準真要找上門來搞事。問題是現在的司徒許相,太尉曹嵩都是宦官派係,而司空張溫也相差不多。
所以如果張讓出麵,這一部分權力收歸尚書台,應該是沒有什麽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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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的吏部為什麽是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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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這兩項權力,分別在皇帝和三公九卿手裏,選官察官在西苑呢,除了受到朝官舉薦並且天子同意的官員以外,天下大部分官員都在掛牌出售。
而年末終考課州郡事一般是由三公主導,九卿為輔,檢查各自隸屬官員,對他們進行考核,確定淘汰掉一部分不合格官吏。
到了地方上? 則由刺史和太守分別主導? 刺史那邊是別駕從事,而太守那邊則會派遣督郵。
如此層層遞進,太守檢查地方小官吏? 刺史檢查太守和縣令,中央檢查太守和刺史? 形成了一個相當完善的監察體係。
陳暮要是想對這兩個方向動手,如果隻是安插幾個人手還好,比如曹操的叔父曹鼎? 就曾經在做尚書令的時候? 將曹洪安排為蘄春縣令。
可要是將各地發來的任免文書截留? 想利用尚書令的權力憑自己心意任免官員? 那無疑是動了包括漢靈帝在內所有人的蛋糕。
所以今年年末,對於陳暮來說是一場很大的考驗。如果他想有作為? 想要罷黜淘汰一些貪官汙吏或者利用裙帶關係上位的無為官員,遇到的阻力簡直比天還大。
不過這件事情,陳暮還沒有腦子抽抽到得罪所有人的地步,畢竟他又不是包拯,得罪皇帝加上滿朝官員做什麽。
因此他的打算是該怎麽樣就怎麽樣,頂多摻摻沙子,弄點任人唯親之類的就行了,沒必要搞事。
一連十幾日,權力在慢慢收攏,政務處理井井有條。
但處理政務嘛,難免不能麵麵俱到。
這一日廷尉吳恭就找上門來。
“陳尚書,此案件明明沒有問題,緣何發還重審?”
吳恭來勢洶洶。
如今朝堂上下,三公九卿大部分都是買官而來,陳暮有皇帝的支持,想要從他們手裏奪回權力並不困難。
唯有廷尉不太好處理,因為吳恭家裏三世廷尉,法學世家,擁有法律權威。
“大理何故發怒?”
陳暮跪坐在主位上,平靜地飲了一口茶。
大理這個稱呼來源於“夏”,《禮記·月令》記載,夏有“大理”。意思是主管審判的大法官,地位就相當於後世最高法院院長。
到秦漢時期,大理變成了廷尉,漢景帝的時候又改為大理,到漢武帝時又改為廷尉,反複更迭了幾次。
到了隋唐以後,就正式改名為大理寺,這個寺,並不是寺廟,而是官署名稱。
而在漢朝,廷尉長官俗稱為大理,意思是“執掌法律之人”。
雖然廷尉是九卿之一,中兩千石高官,但靈帝以來,廷尉的權力大半都歸了閣台,有時廷尉還得當尚書令的下屬,審理案件必須聽從尚書令,所以陳暮也不虛他。
吳恭將案件丟在他的桌案上,冷冷道:“尚書令自看。”
陳暮見他好像真的生氣了,便站起來,拉著他的手往旁邊桌案上推,邊拉邊笑著安撫道:“大理先別動怒,有事好商量。”
“哼。”
伸手不打笑臉人,吳恭冷哼一聲坐下。
“大理是要茶還是要酒?”
陳暮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邊翻看案件公文邊問道。
漢人喝飲料,基本也就這兩樣,就跟後世來客人要上茶是一個道理。
“酒。”
“給大理上酒。”
陳暮吩咐了一句,再看了一眼案子,心裏就有了腹稿。
“不知尚書令看得如何?”
吳恭喝了一口酒,詢問道。
陳暮點點頭:“原來是弘農郡的盜竊案,我正打算下公文對大理與弘農太守士孫睦以及陸渾令郭永申飭一番。”
吳恭臉一黑,道:“這麽說,尚書令是覺得我量刑有問題,要責難於我?”
“量刑沒問題。”
陳暮笑了笑:“《刑法誌》言,取其非物謂之盜,《律令》曰:盜二兩金者棄市,此人臧(贓)獲,得失物直(值)三兩金,棄市無可厚非。”
盜竊罪在漢朝是極大的罪,分為四個等級,偷1錢-22錢或者價值1-22錢的物品,罰金1兩。
偷110錢到22錢的物品,罰金4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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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到660,關5年。
660枚五銖錢到二兩金之間,無期徒刑,臉上刻字。
二兩金以上,棄市。
一斤金子價值一萬錢,十六兩為一斤,那麽一兩金子就是625錢,二兩金子,就是1250錢。
棄市是什麽意思呢?
就是帶去鬧事街頭,人多的地方斬首。
到明清時期,就是菜市場行刑。
想象一下,現代偷幾千塊錢被判死刑是什麽概念。
這還是漢朝,法律已經算是寬鬆了一些,秦朝的法律更嚴苛,偷盜罪幾乎與殺人罪並列。
隻要你敢偷,哪怕1毛錢,也得服徭役30天。
從秦簡《法律答問》裏來看,基本上就是犯點小罪坐牢服徭役,中罪就是死刑,大罪不用想了,直接連坐。
如此嚴酷的律法,也難怪秦二世而亡。
“既然量刑沒錯,那是何意?”
吳恭臉色就更加不好看,把廷尉已經蓋章要斬首的犯人臨時叫停,硬生生又拉回死牢裏,這無疑在打廷尉的臉。
陳暮說道:“這案子有一處疑點。”
“哪處有疑點?”
“公文上說,富商張鬥丟失玉器一件,值三兩金,後於案犯王乙家中人臧並獲,是與不是?”
“不錯,公文裏寫得很清楚,王乙那日醉酒,趁夜潛入張家,盜取玉器,牆壁上還有王乙那日所穿之鞋的鞋印,印紋已經對比過,確認無誤。”
“所以我才有一點想不明白。”
“哪一點?”
“按照以往公文敘述,當地官府如何確認是這名犯人,又如何抓住他的,都會詳細記載,而這裏麵卻含糊其辭,隻有一句張鬥起夜,隱約見是王乙。”
“失主親自指認難道不對嗎?”
“當然不對,我看了王乙戶籍,此人是城外鄉裏人,在西城單獨租住房屋,平日做點小生意。而那張鬥住在城東,是大富商,按理來說,二人身份地位相差如此之大,應該不認識才對。”
“也許是偶爾聽起?一個縣城能有多少人,少的數千,多的不過萬餘而已,偶爾遇見很正常。”
“那也不該知道名字。”
陳暮繼續道:“另外我看案情報告,說是王乙朋友喊他喝酒,喝到午夜才離去。那王乙朋友家與王乙家不過數百步,一個喝醉酒之人,繞那麽大一圈跑到城東去,不合乎情理。”
吳恭說道:“也許他仗著酒勁,故意去偷盜呢?”
“你喝成那樣還能爬圍牆嗎?”
陳暮反問。
吳恭一時語塞。
陳暮又說道:“其實這也沒什麽,有些人的行為難以理解,也很正常。但最讓我覺得奇怪的是,我查了戶籍資料,那張鬥也算頗有家資,奴仆達二百餘人,一個喝醉酒的人闖入人家的宅院,那麽多奴仆居然沒有守夜巡邏的發現,實在說不通吧。”
“這......”
吳恭被他這麽一說,也覺得好像有點問題。
漢朝人定盜竊罪靠的是什麽?
最主要的依據就是人贓並獲,其它證據反而沒那麽重要。
事實上不僅漢朝,封建王朝都是這樣,甚至如果你得罪了某地縣令,都不需要人贓並獲,直接給你網羅一個罪名就行。
《竇娥冤》就是典型的例子。
正所謂破家縣令、滅門知府,官員拿捏升鬥小民,不亞於捏死一隻螞蟻那麽簡單。
所以說那些自詡為知識分子,出入什麽上流社會的現代人,穿越到古代,真以為自己能如魚得水?
如果不能像高要和陳暮一樣,不擇手段地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到權力高點。別說縣令,就算是鄉裏的某個亭長,都能置你於死地。
這就是古人底層百姓的悲哀,不僅天災人禍不斷,就連每日生活也得如履薄冰,稍微遇到個道德品質敗壞的地方長官,不小心得罪或者你有什麽東西讓他覬覦,那麽離死也就不遠了。
“此案件,我已經讓人暗中去調查,大理若信得過我,那先不要將犯人棄市的公文發下去,再耐心等兩日,靜待結果。”
陳暮最後說了一句。
吳恭遲疑片刻,他家三代治法,擔任廷尉。他覺得沒有問題的案子,別人眼裏都是疑點,實在有點打臉。
但他這個人好歹還算正直,算是九卿當中少數正派官員,涉及到人命,確實該慎重。
想到這裏,吳恭點點頭:“好,那就等兩日。”
說罷拂袖離去。
等他走後,陳暮才看向一旁角落裏正在默默記錄的荀彧說道:“文若,如何?”
荀彧點點頭:“學會了,以後會注意這些細節疑點。”
這......
我叫你在一邊學習,不是讓你去找罪犯對線,是教你怎麽學會權力鬥爭呀。
陳暮心中腹誹。
荀彧是昨天來的尚書台,被陳暮任命為二百石的尚書令吏。
二人沒見過麵,但荀彧卻知道陳暮。
雖然不太知道為什麽自己的名聲能傳入尚書令這樣的大人物耳朵裏,但荀彧還是欣然願往。
無它,唯忠於漢室也。
陳暮笑著說道:“文若啊,從吳恭今日來尚書台,你看出了些什麽?”
荀彧想了想,回答道:“尚書台有監督廷尉辦案的權力,甚至尚書台就有辦案權,廷尉必須協助尚書令辦案,然而吳大理卻來尚書台質問?”
嗯,很好,現學現賣,找出了不合常理的地方。
陳暮欣慰地點點頭:“不錯,廷尉應當是協助尚書台辦案,現在卻敢跑來質問尚書台。可見原本的尚書令有多無能,如今我要把權收回來,其他人怕是不會心甘情願。”
“尚書令打算怎麽做?”
荀彧問。
陳暮聳聳肩,回了一個字:“忍。”
“忍?”
“當然。”
陳暮目光渙散看向前方。
還能怎麽辦?
當然是忍咯。
現在是一步一步地試探三公九卿那邊的反應。
要是觸及底線,尚書台自然要縮回來。
至於為什麽不硬剛。
很簡單。
那得看看漢靈帝以後會是什麽情況。
陳暮隻知道,中平六年,大概一年半以後,漢靈帝會死。
為什麽死,怎麽死的,史書一概沒有記載。
如果漢靈帝隻是得了感冒,肺結核而死,那就不用擔心,因為有地暖了,漢靈帝應該不會再感冒了。
如果是其它病,那就隻能再看看,畢竟這個時代生病真的是件可怕的事情。
而如果漢靈帝是縱欲而死的話......
那就說明他必死無疑。
一個人隻會貪圖享樂,那是性格使然,自己去勸的話,那就跟滿朝官員沒什麽區別,反而被漢靈帝厭惡。
性格有缺陷的人是沒辦法拯救的。
必死的情況下,自己憑什麽還累死累活搞什麽權力鬥爭幫他治理江山?
所以陳暮現在的打算,就是取中庸之道。
尚書台的權力得收回來,畢竟他得做政績,讓漢靈帝相信他得能力,萬一漢靈帝沒有死,他還得繼續往上爬呢。
但也不能用力過猛,免得引起其它部門不滿,陷入權力鬥爭的漩渦裏。
當然,要是三公九卿把他當像梁鵠一樣的軟柿子捏,他也不介意讓他們嚐嚐什麽叫刺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