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玩了一次,劉順忽然看開了很多,他並不是不愛劉毅了,相反那份愛愈發濃烈,似乎早已融進了骨血,與他的生命融為一體。如同魚離不開水,樹離不開土,海離不開岸,互融互洽無法剝離。


    他感覺他這輩子都沒有愛人的能力了,他把所有的愛都給了劉毅,他舍不得分給別人,哪怕一點點都是對這份愛的褻瀆。


    而他也清楚的明白,他們的故事注定沒有結局。


    即使他傾盡所有,他也沒有逆天而行的能力。他隻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小人物,他不可能脫離社會單獨生存,當一大堆現實問題擺在麵前的時候,難免會隨波逐流。


    他可以不顧自己的前途命運,但是他怎麽也不會用劉毅的將來作為賭注,換取一段不被世人祝福的感情。他終究還是太脆弱,邁不過世俗的眼光,跨不過道德的坎兒。


    既然害怕傷害別人,那就自己去承受吧。


    悄悄地攬下所有痛苦,將劉毅推上正確的人生軌跡。


    這次,他真的想放下了。


    ……


    這些天,生活又恢複到往常的狀態。


    劉順每天早早地就起床了,先去食堂裏吃早點,接著再去田徑隊報到,訓練一兩個小時,然後回寢室衝個涼,正好趕上上課的時間,幾堂課上下來,一上午便這麽晃過去了。


    中午和吳迪、周偉在寢室裏吃飯嘮嗑,再睡會兒午覺,下午接著上課,晚飯後要不去田徑場上跑幾圈,要不待在寢室裏玩遊戲,一天下來,倒也過得還算充實。


    隻是午夜夢回時分,記憶的閘門悄然打開,往事如潮湧,他開始拚命地想念劉毅。


    瘋長的思念猶如藤蔓般恣意爬滿全身、鑽入皮膚,以血肉灌溉、以生命供養,長出一根根纖細的卷須,開出一朵朵名叫“劉毅”的禁忌之花。


    無論多麽想念,他也沒去找過劉毅。同樣的,那天之後,對方便消失在他的生活裏,甚至連一個電話、一條短信都沒有。


    他們好像變成了陌生人,明明骨肉同胞,明明近在咫尺,卻連見上一麵,都難如登天。


    劉順在釋懷的同時,又忍不住心痛,這種痛不會寫在臉上,也不會形成動作,隻是時不時的紮他一下,紮在心髒最疼的地方,讓他痛上加痛。


    直到後來他才明白,一味的想要放下,反而拽得更緊。


    關於放下的種種想法,其實是想通過自我催眠的方式將自己徹底解脫出來。


    很遺憾,這個嚐試,他失敗了。


    ……


    除了偷偷地想念劉毅,偷偷舔砥傷口,劉順跟以往一樣,每天都是笑嘻嘻的,該做的他也會打起精神去做,上課、訓練、玩遊戲,一個不落,餓了就吃,困了就睡,生活過得簡單又平淡,似乎任何事都激不起波瀾。


    不過有件事倒是令他挺意外的,就是那個叫舒景的人沒事兒總愛跑到學校裏找他。


    他們的年齡相差不大,照理說正是該恣意享受大學生活的時候,可那家夥不在自己學校待著,不和同學們交流感情,天天就像不用上課一樣,閑著無聊就往這邊跑,想來就來,無拘無束,真是一個大寫的逍遙自在。


    對於他的頻繁出現,劉順並無異議。他這人挺安靜的,安靜中又透著冷傲,平時走路鼻孔都是朝天上揚的,總之臭屁得很。好在劉順大大咧咧慣了,根本不把他這些小毛病當回事兒,每次見麵對他都如初見般友好熱情,相處了幾天後,還覺得他這種矯情又別扭的性子挺好玩的。


    就拿他每回過來都提著一袋零食來說吧,明明是特地買來送給劉順的,他卻偏說是自己吃不完準備扔掉的,而且說話時還裝得有模有樣的,把袋子往劉順身上一扔,臉上是厭惡嫌棄的表情,就像這袋零食犯了多大的罪似的,令他如此迫不及待地想要擺脫幹淨。


    劉順看在眼裏,樂在心裏,這家夥口是心非的技能絕對滿點。


    ……


    這天是周末,劉順照樣起了個早床,因為b市十六屆大學生運動會已經進入倒計時階段,他們的訓練強度也相應上升了一個高度。他很早來到了田徑場,太陽剛從地平線探出頭來,映得天邊一片紅,陽光為紅色賽道鍍上了一層金黃燦爛的色彩,那道代表著青春和熱血的紅色在金色光輝的映襯下顯得格外生氣勃勃。


    跑道上有人正在揮灑汗水,劉順活動了一下筋骨,加入到晨練的隊伍中。


    從六點半跑到八點半,一起訓練的隊友陸續散去,隻有劉順一個人還是精神抖擻的,好似不知疲憊般,一遍一遍地跑著圈,絲毫沒有停下來的跡象。


    舒景來到操場上,看到的便是這樣無趣的一幕。


    奔跑中的身影不停地重複著機械的動作,單一枯燥,這世上最無趣味性可言的運動大概就是跑步了,特別是長跑,沒有超強的毅力,不可能堅持得來下。


    舒景挺佩服劉順,這樣熱的天,他卻能在太陽底下奔跑那麽長時間,真是對自己夠狠的!


    眼看著對方快要跑近了,舒景趕緊衝上前把他攔了下來。


    扔了一條毛巾在光溜溜的腦袋上,舒景佯裝沒好氣,“我去寢室裏找你了,吳迪說你六點鍾就出門了,現在快要九點了,你難道跑了兩個小時沒歇過嗎?你以為你是超人啊!”


    劉順拿著毛巾擦汗,“兩小時很正常好不好,我們每天都是這麽訓練的。”


    “可這天氣太熱了啊,明晃晃的太陽照在身上你不嫌曬嗎?”


    “曬就曬唄,我又不是女的,還怕曬黑啊?”


    “誒?你真的曬黑了啊。”舒景仔細瞧著他的臉,發覺他比第一次見麵要黑很多,而且臉頰泛著不自然的緋紅,明顯一副曬傷的樣子。一把抓住他的手,舒景拉著他往校外的方向走,“你怎麽這麽不愛惜自己的皮膚?都曬成猴屁股了,走,我帶你做護理去。”


    “……”劉順看著舒景那張光滑白淨的臉蛋,無可奈何地一笑,這家夥總是把自己捯飭得光鮮亮麗像隻花孔雀似的。他倆站在一起不用比差距就出來了,一個香噴噴的,一個臭烘烘的,可這隻高傲的孔雀居然不嫌不棄地牽著他的臭手在校園裏奔走,也真是夠不可思議的。


    劉順不知道是怎麽和他成為朋友的,反正天天見麵,一來二去就混熟了。按照正常情況,劉順喜歡和吳迪、周偉那樣的人做朋友,因為他們幾個是同類人,有相同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有共同的興趣愛好,還有一點最重要的是——他們都是普普通通的小diǎo絲。成天嘻嘻哈哈,會摳鼻、會擼管、會爆粗口、會穿秋褲,那些在高富帥看來極為掉份兒的事他們都能做的很順手。


    說句老實話,像舒景這樣的公子哥和他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他們彼此格格不入,卻又能互相容納對方,這應該就是對相見恨晚最好的詮釋吧。舒景喜歡他的性格,欣賞他為人處事的方式,而他則臣服在對方那時而高冷時而傲嬌的女王範兒下。


    大概是在舒景身上看到了一絲劉毅的影子,劉順天生對這種明明關心著別人卻總擺出一副不冷不熱的樣子的人沒有半點抵抗力。


    在劉順看來,這樣的人別扭得讓人心疼,看似外表冷若冰霜,實則內心狂熱似火。他們偽裝自己,其實是缺乏安全感,害怕受傷害。可是一旦對人好起來,便是掏心掏肺的好,劉順不想在他們的臉上看到一丁點受傷的神色。


    恰如此刻,運動了兩個小時,身上的衣物早已被汗水濕透,劉順本想回寢室衝個熱水澡換身幹淨衣服,可舒景一心想幫他補救曬傷的皮膚,他不忍心拒絕對方的好意,隻好忍受著黏糊糊的感覺,任由舒景拉著他往前走。不過嘴上賤搓搓地調侃起來,“喂,護膚什麽的好像娘們兒兮兮的,完全不適合威武帥氣的我。”


    “你哪裏帥了?”如果說嘴賤是劉順慣用的必殺技的話,那麽舒景隻需把賤字換為毒字就可以對付他了,“你最多是個黑臉的一休哥,原來白白的時候,看起來還挺可愛的,現在臉上多了兩塊高原紅,把一休哥的靈性給蓋住了,徹底成了一個傻黑挫。”


    傻黑挫……


    劉順很受傷,難怪這家夥身邊沒幾個朋友,誰受得了他那張利嘴啊。


    ……


    走出學校,兩人的手還握在一起。


    一個是瘦高個兒韓範帥哥,一個是陽光健氣小光頭。帥哥走在前麵,手裏拖著小光頭,俊雅的麵孔上泛著一抹淡若雲煙的淺笑。小光頭則懶洋洋地半闔著眸子任他拖著走,渾身上下由內而外地散發著一股慵懶隨性的氣息。兩人的一舉一動落在旁人眼裏,像極了一對感情要好的小情侶,即使是兩個男的,也不會讓人感到違和,畢竟他們擁有一副好皮相,走在一起倒是挺賞心悅目的。


    劉毅剛走出校門,這樣的一幕便毫無征兆地跳入到他的眼裏。


    心一下子空落落的,仿佛被掏空了一樣。


    拳頭不自覺地握緊,劉毅死死地盯著前方逐漸走過來的兩道身影,眼神暗沉得可怕。


    直到他們走近了,他才收起外露的戾氣,冷睨著和他視線相對的小光頭,淡淡地叫出對方的名字。


    “劉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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