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說臨死之人會瞧見他此生的執念,猶如一盞走馬燈在眼前回轉。


    他在這盞走馬燈中,瞧見了畢生的執念。


    婁昭君。


    三個字,唯她而已。


    他初次見她。


    不是二十餘年前的城牆頭上。


    時間需得在此往前推一推,推至他十一歲那一年,他初遇六歲的昭君。此中過往她全然不記得了,可他卻記得十分清楚。


    那時,她是婁家最為尊貴的嫡長女,他是城中一家醫館之中的學徒。


    一日黃昏時分,他欲闔了門收工,她卻抱了隻兔子跌跌撞撞的跌進醫館裏,跌到他麵前來,眼眶裏頭包了一包淚:“大夫,救救小兔子吧,壞阿昭把小兔子打流血了。”大抵是將他當成了大夫。


    他看了看她,又伸手翻了翻那隻兔子的皮毛,翻見了一處流血的傷口,然後平靜的回過頭來繼續放門板:“救不活了,直接帶回去,讓你娘給你燉完湯喝……”


    一句話還沒說完,眼角餘光瞥見她癟了癟嘴,又癟了癟嘴,騰出一隻手使勁兒的擦了擦眼角快要溢出來的淚水。


    他愣了愣。


    其實那個時候,他一個人孤零零的長大,沒有人養他,他餓了隻能拔點草咬著吃,一隻兔子在他眼中就是一頓熱乎噴香的大餐。所以,他是真心的覺得這個小姑娘她簡直就是有病啊!


    然後,他又慢悠悠的補了一句:“你要是不想吃了它,就把它給我,我可以幫你吃了它……”


    紅棉襖的小姑娘終於被他這句話刺激到,癟了癟嘴,忽的:“哇——”一聲哭了出來。


    這件事最終以掌櫃大夫出麵治好了那隻兔子為了結。


    掌櫃大夫同他說:“這是人家婁內幹大人的寶貝閨女,以後不管她帶回來什麽東西,能醫則醫,不能醫就買隻新的裝作醫好了給她。”


    高歡:“……”


    他覺得,這個小姑娘果真有病。


    繼而,未過兩日,這個小姑娘又抱了隻受傷的小狐狸跑進醫館裏,語氣神情句子的格式與之前完全一樣:“救救小狐狸吧,壞阿昭把小狐狸打流血了。”


    但那隻小狐狸送到醫館之時,已經斷氣。


    掌櫃大夫又從隔壁獵戶家裏買了隻新的還給她。


    小姑娘蹲在地上雙手托著下巴看著籠子裏活蹦亂跳的小狐狸,瞪大了眼睛,一臉欽佩的仰起頭望著掌櫃大夫:“哇——大夫大夫您好厲害啊!”


    掌櫃大夫摸了摸鼻子,甚厚顏的應下來:“好說好說。”繼而便轉回後院去洗撿那隻死狐狸了,準備今晚做一頓紅燒狐狸肉。


    小姑娘抱著籠子嗬嗬嗬笑著要走出門去,高歡在後頭悠悠開口:“傻子,你那隻狐狸早就死了,這是狐狸是從隔壁王二那裏買的。”


    他說這話的時候,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說這樣的話。


    小姑娘轉過身來,費力的騰出一隻手,扯了扯自個兒的麵皮對他做了個鬼臉:“你是個小騙子,我才不信你。”


    他跑進後廚去拎出那隻剝了一半毛的死狐狸的時候,還是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做這樣的事情,這不合他往日的行事作風。


    小姑娘呆呆的望著那隻死狐狸,又垂頭看了看自己懷裏抱著的籠子,癟了癟嘴,又癟了癟嘴,一張嘴“哇——”的哭了出來。


    他頓時有些慌了。


    那個時候,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說了什麽,卻在看見她眼淚滑落眼角之時驀然清醒。可他不會哄女孩子。


    所以,他最後同她說了一句話。


    “喂,壞阿昭是誰?”


    小姑娘揉著眼睛憋著嘴扭過頭來看他一眼:“壞阿昭就是阿昭啊,我娘給我添的弟弟。”


    他看著她眼中的霧氣,鎮定的咳了一聲:“他總是欺負你的……”斟酌片刻,“寵物嗎?”


    小姑娘點了點頭。


    他靠近她一些,憑空比劃了幾個人物線路圖給她看,並解釋道:“他欺負你,你為什麽不欺負回來?來,我教你個萬能的生存法則。他以後如何欺負你的……寵物,你就如何欺負他,他肯定就不敢欺負你的……寵物了。”


    小姑娘冒出一隻鼻涕泡,一隻手撐著下巴冥想他這句話,一隻手滿不在乎的擦了擦剛冒出來的鼻涕泡。


    第二日,婁夫人抱著婁昭跌跌撞撞的跌進了醫館。


    那時候他不知道,他說的這個法則適用於他們這些在流氓痞子堆裏打滾著長大的孩子,卻不適用於她這樣的大家閨秀。


    他與她,從來都隔著萬丈距離,像是一道不能跨,不該跨的鴻溝。


    這就是他與她的初遇。


    但這個初遇害的他丟了飯碗,她挨了她爹的一頓揍。


    走馬燈轉了一圈又一圈,畫麵之中的小姑娘漸漸出落成了一個大姑娘,亭亭玉立,眉目如畫。她愛笑,對人十分親厚,那一幕一幕的閃影之中的笑容是他所熟悉的那般。她同路邊賣水果的大媽笑,他在一旁替別人修屋頂;她同街邊行乞的老乞丐笑,他在一旁替別人鋤草。她同送水的小夥子笑,他在一旁替別人……


    那些皆是他熟悉的笑容。


    回憶帶著冰冷水漬轟然而出,那片金黃色的,於十月溫煦閃瞬風中搖曳而去。沉沉的睡夢中,他想要伸手去握住那歡笑著的姑娘的手。


    終究還是黃粱一夢。


    自小到大,他一直都是伶仃一人,沒有人教他何為情,如何去表達情。但他覺得,這不是愛情。


    走馬燈閃出一幕又一幕,終是落停在昭君下嫁於他的第一年。那是個隆冬天,他從外頭回來,還未走近便聽見幾聲女子的哄笑聲。


    “哎呀婁妹妹啊,你怎麽拿這種東西當釵子啊,這些不是拿來燒火用的幹柴嗎?”


    “就是啊,你快些把它丟掉!這等粗鄙的東西怎麽能往頭上戴呢!”


    “……”


    笑聲聲聲入耳,刺人又刻薄。


    他便立在側牆邊上聽著。


    後來,直到那些錦衣金簪的姑娘們哄笑著走遠了,他才緩緩踱出側牆。


    推門而入時,便瞧見她蹲在地上,凍紅了的一雙手在雪地裏扒著,最後扒出了那隻荊釵。她將它捧在手心裏,垂了頭良久不語。


    他覺得,她是在哭。


    可她卻終究不是在哭,隻是一個人蹲了半晌,便將荊釵又插回了發髻上去,隨意的將手上的雪水往圍兜之上擦了擦便轉身進廚房去了。


    大抵這一番動作之間還有她隱約的一聲嘀咕:“荊釵也是釵啊,一樣可以綰發,也挺好看的啊——”


    他記得那天的情景,從頭至尾,一個細微末節都十分清晰。


    抬頭可見紛揚大雪自天而落,天幕低沉的好似看不見絲毫的光明,那些灰色的,冰涼刺骨的雪久積不消,唯有那個穿著粗布衣裳的姑娘在那段暗無天日的永夜之中發出耀眼的光芒來。


    這不該是愛情。


    後來,不知是過了多少日的後來。


    他記得,那是個春日的午後。


    王城與城外斷崖遙遙對望,他與她一起立在斷崖之上,微風輕曳,身後是她新撒下了菜種的野地。


    高挽了衣袖鋤完地的姑娘擦一擦額間的汗,蹦躂蹦躂的蹦到他身邊來,同他一起望了望,麵上掛了個極大的笑容,問他:“你在看什麽?”


    他隻看著那座王城,良久,回答她:“那裏,我遲早會讓你住進那裏。”


    姑娘挽住他的手,滿不在乎的擦了擦汗水,笑吟吟的道:“雖然我們現在已經過得很好了,但是如果你想住到那裏去,我就陪你一起住進去。”又有幾分惆悵:“可是,我剛剛種的菜該怎麽辦啊?還有,我們養了好久才養肥的那隻鵝。”


    他回過頭來看著她:“你相信我的話?”


    姑娘笑的眉眼彎彎,那是很好看的一張臉,她說:“相信啊,我的夫君是這世間最應當坐上皇位的人。”


    那個時候,他覺得這個姑娘很傻,傻的有幾分可愛。


    而後許多年,他問自己,究竟是從哪一步開始走錯了。


    可這是個虛妄的問題。


    他應該問,到底哪一步是走對了。


    婁昭是何時出現在他麵前的,他已有些記不太清楚了。他一向是個記性很好的人,這一點有些不太可思議。


    但事實就是如此,他忘了婁昭是在一個什麽樣的日子給他帶來了那樣駭人的結局,不記得那個時候的窗外是應該飄著茫茫白雪還是杳杳飛花,不記得是晨光乍起還是日落西山,亦是不記得他與婁昭說了什麽。他不記得很多很多東西,卻惟獨記得婁昭問他的那一句:“你就沒有想過她會敗?”


    涼薄白光之中,他顫一顫,良久:“她,後來如何了?”


    他看著他,緩緩開口,字字清晰。


    “死了,一場大火,她被逼自刎於祭天台上。”


    他手中書冊落在地上,“啪”一聲響。


    作者有話要說:orz真心是,沒感覺。這是半段番外,寫的匆匆,表明一下立場,高歡是喜歡昭君的。表示高歡還有下一篇番外,用來解釋他為什麽會奪舍以及為什麽那樣子對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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