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鄭思思在醫院醒來後,很多事情隨著高燒而忘記,性格也變了很多,就像是變了一個人。現在的她,乖巧懂事,讀書用功,不需要人擔心與督促,甚為她的爸爸和媽媽都深感安慰。


    午後涼風輕撫,夏季即將過去,初秋的氣息將至。院子的細葉榕,聞風而起,似在歌唱,又似在迎風而舞。一旁的海棠不甘示弱的展示自身的魅力,妖嬈的顏色,婀娜多姿的花兒,兩旁栽種了一片向日葵,陽光的映耀下,金黃而美麗。樹木和花朵相互映襯,又互不影響,盡顯美態。樹旁有條若隱若現的林蔭小道,沿著小道直走,是一小亭,不是華而不實的亭台,是厚實的韻味。亭子旁有一小湖,湖水清澈見底,依稀可見幾條觀賞的錦鯉。亭旁的茶花發出了一陣陣的清幽香氣,多一份而俗,少一分而無味,恰如這亭子給人的感覺。亭旁偎依了一棵香樟樹,旁邊安了一秋千,秋千上有一女孩,一頭黝黑的長發,風一吹,長發隨風而舞動,在女孩不遠處的桌子上擺放了一把古琴。


    從小道慢慢走來一中年女人,布滿了皺紋的麵容雖顯老,但雙眼卻極其有神,手裏懷抱了一羊絨毛毯,走進女孩身旁,輕輕地將毛毯往她身上蓋。


    容姐在這個家已經足足呆了十五年,從老爺發跡開始,看著太太與老爺攜手,到太太懷了小姐,再到如今的小姐,已是八歲的可人兒,但心中的疑問常常縈繞腦海中。自從五歲的小姐因高燒不退,在醫院醒來後就不同了。原來的小姐自已家中有錢,小小年紀便不可一世,目中無人,性格乖張,老爺又因拓展業務有心而無力,而太太對小姐更是寵溺之極,不管小姐說什麽,太太都不會反對的。學校裏麵更是一方小霸王,誰對她不好,便是一拳過去,不管男女,學校的老師對此也沒有辦法,太太往學校捐助了不少,學校也隻好下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不是太過分也就不管了。家中的傭人也不能幸免的照料著小姐,但是他們心裏都不樂意,小姐的脾氣不好,對於不喜歡的傭人都解雇他們。現在的小姐,乖巧有利,成績優良。呆在小姐身邊,小姐也不會像以前一樣,而是以禮相待,工作起來,也不勞累,他們十分樂意為現在的小姐服務。太太與老爺爺因小姐的改變而欣慰,天下哪有不是養兒一百,長憂九十九。


    “小姐小姐,太太讓你準備準備……”頭綁兩條i辮的女孩迎麵而來,神情興奮又有些著急。


    “銘芳,你慢點走,跑那麽快,後麵沒有財狼猛獸追你,前麵也沒有金子讓你撿。”隻見鄭思思的左手輕輕撫摸大腿上的毛毯,右手從口袋裏拿出了一塊淡米黃的手帕遞了過去,囑咐道:“可別又感冒了,我可不想看到家裏出現一個不愛吃藥的人呢,容姐你還記得前不久的誰,吃藥像是要了她的命一樣,足足病了兩個星期,病好之後還說終於活過來。”


    容姐一旁忍俊不禁,手不自覺地捂住了嘴巴,銘芳的嘴角有種想翹到天上的意味,嘴邊嘟喃著:“小姐越來越壞了,老是愛欺負人。”


    “好了好了,不要氣了。”鄭思思安撫著銘芳,一旁詢問道:“媽咪找我什麽時候?”


    銘芳拿著手帕,用力擦了擦臉,笑道:“小姐,太太說要帶你到溫莎小學報到,讓你換好衣服,然後出發。”


    “溫莎?”


    “對啊。小姐,你真的很厲害,溫莎真的好難考。當初我想考也考不進,差了足足三十分。哎,好漢不提當年勇。”銘芳一旁嘲笑著自己當年考溫莎的成績,一臉我成績真的好差好差,爾後一副小姐你是我的偶像的姿態。


    溫莎?名字有種熟悉的感覺,是那所香港人人想要上的中學,成績優良,肯認真肯努力就必定能到到國外跟國內名校。每年都要上萬的人去考試,但往往是失望而歸,隻有一百個左右的人成績是通過的,即使成績通過,但是剩下考核的科目也會刷下二三十人。剩下的人,一定是那一年全港的精英。不過她什麽時候考試進入了溫莎,怎麽連她自己都不知道。


    “我什麽時候參加了溫莎的入學考試?”


    “呃,小姐你忘記了你嗎?太太昨天不是請了個老師給你做了個考試嗎?”銘芳對於鄭思思在小事上的遺忘成績十分佩服,昨天的事情,今天就忘記了。


    昨天的那位老師?真沒有想到媽咪居然把人請回家,就為了讓她有一個好的學校,一個好的未來。“好了,我馬上去換衣服,等一下就去?你不是心心念念著溫莎嗎?要不要一起去?”鄭思思看著神情激動的銘芳,心裏有種溫馨。


    “真的?好啊,最喜歡了小姐。不過小姐今天你要換什麽風格的衣服可愛風的還是小清新?要不然就淑女點的,老爺上次不是在米蘭買了幾條裙子回來嗎?”銘芳如數家珍一樣數著鄭思思應該換什麽衣服比較妥當,又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問道:“小姐,你覺得我今天的衣服過關嗎?”


    “嗬嗬,就上次爹地買的那條米色裙子吧。”對著銘芳仔細打量起來,除了發型方麵,衣著其他都沒有什麽問題,於是她說道:“銘芳,你把頭發拆了,梳一條馬尾吧,應該精神一點。”


    鄭思思在容姐的協助下迅速的換好了衣服,打理好頭發,換好了鞋子,而銘芳也很快的就把自己的i辮子梳成了馬尾,神清氣爽。鄭思思和銘芳一同來到了門口,發現全部人都已經準備好,就等著她們出現。車上的女人,頭發挽成個髻,黑色而優雅的套裝,顯示了她的不凡魅力。


    “媽咪。”“太太。”


    鄭思思坐在了葉安琪的旁邊,而銘芳則是坐在副駕。


    說起葉安琪,她可以說是一個傳奇的女人。從小的家境富裕,隻是到了十八歲的時候,父親破產,使得她被迫的出來幫助父親還債,隻是債主不是什麽善男順女,每天的逼迫。她隻好到電視塔去接劇拍,不管什麽都拍,她也從一名懵懂少女,成了紅極一時的香港豔星。隨著她的成名,父親的債務也還清了。在拍攝廣告的時候,葉安琪也幸運的認識了當時還在一旁幫著別人打工的鄭浩鵬,隨著兩人的深入交談,彼此慢慢地相互認識,開始慢慢地戀愛,到步入婚姻的殿堂,再有現在的相夫教子。她不是一個不安與居室的女人,相反她覺得現在的平凡才是最真實的。


    不一會兒,車已經開到了溫莎的大門。


    大門和一般的學校如出一致,沒有富麗堂皇的門麵,有種撲鼻而來的書香氣味。


    “思思,走吧。”輕柔的言語,嗓子有種讓人安心的感覺。


    “好,媽咪。”鄭思思伸出自己的左手輕輕握住了葉安琪的手,她聽過一句話,如果你愛那個人,就請站在她的右手,用你的心髒靠近她。


    進去後才發現,真的不是太多家長帶著自己的兒女報名,現場就隻有五六十個同齡人。銘芳還在自己欣賞溫莎的特別,鄭思思在她耳邊輕輕地說:“銘芳,你就自己去參觀吧,我跟媽咪在這裏,你就好好看看吧,我們等下大門集中吧。”銘芳得到了小姐的首肯,太太也對自己點了點頭,她便不呆在小姐身邊,而是靜靜地退出報到處,轉而逛逛這所香港最出名的學校之一。


    報名其實十分簡單,就是把自己的一些資料填寫好,就可以了。不過說也奇怪,溫莎的發的資料表,是學生自己填的。鄭思思想,這大概就是學校的手段吧,讓他們看清楚,什麽學生的潛力更加優秀。精英還是會分層的,八歲而有條理的人,實在很少。


    鄭思思沒有管周邊發生的事情,也沒有理會周邊的同學向父母發出的詢問,而是仔細填寫溫莎的這份資料表。不難,就是自己的簡單信息,自己喜歡什麽,愛好什麽,有沒有得過獎等等的普遍問題,最特別的是最後一項,你對溫莎的看法。也許有些人會刻意奉承著溫莎如何如何的好,但是鄭思思她不會,她都沒有開始進入這所學校,又怎麽能知道這所學校必定是隻有優點,而沒有缺點?她認真的在上麵寫道“還沒有正式加入這所學校,所以對這所學校的確實認知,有待了解,希望這幾年的學習可以順利。”


    報道很快的就結束了,沒有太多的事情。不需要領書,這裏的書都是多次循環再用的,上一屆畢業的學校把書以低價賣給學校,學校就以低價把書租借給學生,起到了循環再用,又可以減輕家長的負擔,香港的一本書有時候抵窮苦人家一家子人一天的花費。


    在溫莎學習的這幾年時間裏麵,鄭思思的成績雖然不是最好的,但絕對在前三名可以找到她的身影。當然在溫莎風雲物裏麵,她也算得上在前十。溫莎的風雲人物最靠前的就是比她大兩屆的景博和盧天恒。景博是這所學校校長的兒子,待人溫厚,成績優秀而廣受師生的稱讚。盧天恒呢,則是因為自身的花花公子性格而廣受大家的認識,當然他的成績也是十分優秀,不然在溫莎這個實力說話的地方,他又如何能算是風雲人物。


    而這風雲人物榜上雖有名的鄭思思呢,卻並沒有與上麵的人物有過多的關注,她要關注的是,史蒂文森高中部的錄取,溫莎的高中雖然在香港市聞名已久,但是她的最終目標是美國的耶魯大學。有信心,則有動力,她鄭思思的努力使不會白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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