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縣令今天早上一口氣審了三個案子,‘雞’‘毛’蒜皮的事情裏偏偏還有點含金量,也最能體現出一個縣令的水平,他們並不像命案一樣,事實清楚,有法可依,主審的縣令必須按照情、理、法三重原則來自由發揮。[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訪問:.。


    發揮的好,上司什麽也不說,若是發揮的不好,就會被認為是無能之輩,年終考績之中會記上一筆,所以很多明朝的縣官最重視的往往不是大案要案而是這種‘雞’‘毛’蒜皮的小案子,這玩兒對維護社會安定用處不大,但對升遷很有用。


    這種案子,往往也是體現一個刑名師爺重要‘性’的關鍵之處。因為很多縣令並非科甲出身,文化水平未免有些低,難以把握情、理、法的度量,判案子隻憑一時好惡,遇到疑難就會請教師爺,所以表麵上是大人在斷案,其實是師爺的意思,而且最後給上級的報告也是他們寫成。要不怎麽說,一個知府的師爺,一年的灰‘色’收入可以超過兩千兩銀子呢。


    自從錢師爺垮台之後,郭縣令就沒有師爺了,這也是他一個很苦惱的地方。


    比如說今天的三個案子,第一個案子是文衙‘弄’的王婆子領著一大群鄉親,狀告一個叫胡八柳的偷‘雞’賊,這個胡八柳為人小氣嘴饞愛貪小便宜,從小就喜歡偷‘雞’‘摸’狗,後來又染上了賭博的‘毛’病,吃了上頓沒下頓,營養跟不上。


    於是胡八柳就經常頭鄰居家的‘雞’,他也沒有固定的偷誰,總之看見誰家方便就‘摸’一把,‘摸’來了就拔‘毛’宰殺開吃,開始的時候,鄰居丟了‘雞’都莫名其妙,但時間長了,大家就發覺可能是他做的案,終於有一次被王婆子住了個現行。


    胡八柳偷‘雞’偷出了技巧,他用竹子編織的螞蚱去逗引‘雞’,後麵拴著一根細繩子,‘雞’伸出嘴一啄,竹螞蚱到了嘴裏頓時卡在嗓子眼兒,吐了吐不出來,吃了吃不進去,他就拉著繩子把‘雞’給捉住抓走了。


    附近的鄰居先後丟了十隻下蛋母‘雞’,算得上損失慘重,而且證據確鑿,胡八柳也是當堂認罪,所以郭縣令判他賠償鄰居們的損失,可是胡八柳賠不起,於是郭縣令改判,因為情節不夠嚴重,夠不上’笞仗枷號’,更別提徒刑,所以判處他張嘴二十,然後找了二十斤‘雞’‘毛’,做了一件‘毛’衣,穿在身上,大熱天的站在大街上示眾三天。


    其實這種別出心裁的自由發揮還不如直接打板子比較好,胡八柳三伏天穿‘毛’衣若是中了暑,沒準這條命也就送了,那也是活該,沒人管。[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


    第二個案子是家庭糾紛,橫塘鎮姓唐的一家自稱是唐寅的嫡係後代,原先住在蘇州桃‘花’塢,後來在嘉靖爺的時候,隨著祖先唐伯虎的陵墓搬遷到了橫塘鎮東北的一座小村子裏,時代為祖先守墓,具體也未必可考。


    唐家有三兄弟,共同分了已故老人的兩畝地,約好每人是九鬥(九分),可是唐大跑到公堂上來狀告另外的兩個兄弟,聲稱他們並非自己的親兄弟,是屬於兩名贅婿,所以自己要多分一點。


    郭縣令問他:“你為什麽要多分一點?”


    唐大說道:“那年‘花’期剛過,美人蕉的殘瓣鋪了一地,鄰家的炊煙嫋嫋拂過,更顯得此間寂寥――”


    郭縣令啪的拍了驚堂木,罵道:“唐大,有話直說,小心我揍你!”唐大立即就老實了:“我爹拉著我的手說,你是我的親兒子,我是你的親爸爸,剩下的兩個是假兒子,我也不是他們的真爸爸,所以以後分家你要多分一份!”


    “別以為自己會說兩句文言文就是唐伯虎的後代了,你那個身份還有待於確認,下麵本官問你什麽,你就給我直接說。”郭縣令翻了個白眼,問:“你剛才說的那些死無對證,本官給你做不了主,現在本官問你,你到底打算怎麽分?”


    “很簡單,我爹前幾年開荒,家裏的地早就不是兩畝,最少多出來五分地,我要求這五分地全都歸我,贅婿靠邊站!”


    郭縣令問兩名贅婿,結果兩人全都不同意,堅持平分。


    唐大說:“嫡子有理!”贅婿說:“入贅改姓!”


    既然調解不成,郭縣令在律法之中也找不出與本案符合的明文規定,於是當即宣判:“唐大無理取鬧,證據不足,維持現狀,關於你爹說的那些話,你要是把你爹找來,本官立即給你改判,否則就這樣了。”


    唐家三兄弟走了以後,郭縣令又犯難了,老百姓好調理,他說什麽就是什麽,嘴巴一張就有法律效力,可是上司不好糊‘弄’,在報告中,他必須把自己根據情理法斷案的理由和心得寫出來,於是斟酌了有三炷香的光景,這樣寫道:“夫嫡子與異‘性’旁宗,平分產業,非情理之中。但事情已成定局,死者已矣,不可追兮。隻有禁止其未來,不能追究其以往,這是唯一解決爭端的辦法。”


    於是結案之後,他又讓人寫了一封告示,申明:“日後在吳縣境內,財產分割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嫡庶有別,否則縣衙不予承認!”因為四書五經裏麵最重視的就是禮儀倫常,所以他必須強調嫡庶有別,況且他聽說當今太子對這玩意也‘挺’敏感的,可不敢得罪。


    第三個案子,楓橋鎮有個姓劉的寡‘婦’,以三兩銀子的價格將親生兒子李小三賣給一個叫郭甲的秀才當書童,三年之後,劉寡‘婦’因病身亡,他丈夫的兄弟們強行把李小三帶回去為父母守靈,時候仍給郭秀才七錢銀子,強行把李小三買了回來。郭秀才不服,認為就算要買回去,也要退給三兩銀子,怎麽就降價了呢?


    郭縣令問劉小三的叔叔劉昆:“本官隻聽說衣服有折舊的,怎麽你侄子還折舊了呢?你到底啥意思?”


    “沒折舊,本來就是七錢銀子!”劉昆梗著脖子說:“大人,雖然說是三兩銀子,我侄子哪有那麽貴呀,您去外麵打聽打聽,誰會‘花’這麽多錢買一個半大小子,那不是開玩笑呢嗎?”


    “‘混’話,契約上明明寫著李小三賣了三兩銀子,你怎麽說是七錢,你當本官瞎了嘛?信不信我揍你!”郭縣令怒道。


    這時候,陳凡走進來,他本想報告昨天晚上追蹤月鉤兒和南宮朗的事情,聞聽此言,立即說道:“大人,這事兒我知道!”


    這段時間郭縣令一見陳凡就高興,差點把個縣太爺讓給他坐,咳嗽了一聲說:“陳捕頭,你是本官的心腹,有話直說,本官洗耳恭聽。”這話一說,開早衙的所有人,包括趙典史錢巡檢,以及三班衙役,頓時對陳惡魔肅然起敬。


    陳凡很享受這種感覺的說:“咱大明朝不禁止人口買賣,但對此也有嚴格規定,不過地方上有一些俗例,朝廷也是睜一眼閉一眼,比方說,典賣人口的契約上麵,多加一些契價,其實是為了防止一方毀約,作為賠償金來使用的。也就是說,郭秀才沒說謊,劉昆也沒說謊,他倆都有理!”


    “原來如此!”郭縣令苦笑道:“本官對這些世俗裏的勾當的確不甚了了,既然有這樣的事情,那就需要斟酌了。陳捕頭,你說該怎麽辦?”


    陳凡拱手說道:“大人,契約上的價格,雖說會多寫一些,但從來還沒聽說過多寫四倍以上的,很明顯劉昆想賴掉一部分,用心首先就不好。再者,郭秀才養育李小三三年,劉昆想用七錢銀子把人買回去,太不厚道,而且吧,屬下覺得這賠償金違約金其實還是要的,所以,劉昆必須出三兩銀子!”


    “你‘花’三兩銀子買個奴才啊,你那麽有錢,我家裏有的是人,賣給你幾個?”劉昆是個很橫很壯的人,頓時站起來和陳凡對峙,衙役們急忙大聲喊著“威武!”不過劉昆不堪,梗著脖子威脅陳凡。


    “別動手啊,別動手,我可練過。”陳凡也威脅他:“你不打聽打聽,我陳惡魔在吳縣怕過誰,誰跟我動手又占過便宜,哼!”


    劉昆咽了口唾沫不說話了,他怕陳惡魔!


    陳凡忽然發現,有時候公正需要黑暗的手段才能達到,其實陳惡魔這個外號,給他帶來的也並不全都是壞處,關鍵時刻還‘挺’好用捏!


    “劉昆,你剛才想要在公堂之上動手是不是,本官告訴你,按照大明律,你敢在這裏動手,本官有權揍死你!”郭縣令氣的吹胡子瞪眼睛。


    “小的,小的知錯了。”


    “別廢話,趕緊掏錢。”陳凡說道。


    劉昆慢吞吞的從懷裏掏出三兩銀子,萬分不忍的扔給郭秀才。郭秀才對陳凡和郭縣令千恩萬謝的去了。


    “大人,屬下來報告昨天月鉤兒沒――”


    “沒抓到是吧,沒事兒,慢慢來。”郭縣令拿出一張海捕公文,說:“本官這裏有一件急務‘交’給你去辦,你看看吧。”


    陳凡拿過來一看:“北方大盜鄧十三,殘殺五十三條人命,三家銀樓,兩家錢莊,從山東逃到蘇州,嚴令蘇州府限期捉拿,不得有誤!”


    “大人,我這武功――”陳凡苦笑,這個鄧十三他知道,武功蓋世,殺人如麻,最早殺豬,後來轉行幹了劊子手,因為他負責的一個淩遲處死的犯人,沒到兩千刀就斷氣了,上司的上司對上司發了脾氣,上司嫌棄他技術不好,勒令下崗,所以他上了上司的全家輾轉當了強盜。


    北方五六年,光死在他手上的六扇‘門’捕頭就不下十個。他還曾經揚言手中鬼頭刀專治頭疼,一刀見效。因為一刀下去,腦袋掉了,就再也不會疼了。


    所以陳凡有點不敢去。


    “我讓所有的衙役協助你,鐵雪也去,連鐵彪也跟著出動!”郭縣令歎道:“此人殺過鄆城知縣一家八口,朝廷對他一定要趕盡殺絕,他跑了,本官烏紗難保!”


    “那好吧!”陳凡咬了咬牙:“不過,我要親自挑選人馬,所有的人都要聽我號令,而且在我布置抓捕的過程中,任何人不得泄密,大人最好也不要過問?”


    “沒問題。”郭縣令笑道:“隻要能抓到人,我向朝廷為你請功。別的我不管。”


    “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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