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2章 遺13
快穿之炮灰女配逆襲記 作者:很是矯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寧舒就在酒店位麵等著,站在不怎麽起眼的角落,盯著酒店的大門。
很快就有警察過來了,速度相當快,大概是寧舒說人數多,來的警察也有好幾個呢。
寧舒:……
她這不算是報假警吧,畢竟房間裏確實有男女在做苟合之事呢。
警察來辦事,酒店這方自然是不敢阻攔的,連忙帶人去房間。
把門卡一刷,滴的一聲,門打開了,房間裏麵燈光比較暗,隻聽得有男女喘息之聲,有人進來了,床上的居然沒能一下察覺。
周修平喝酒了,反應比平時慢,而小職員非常緊張,大概內心糾結,到底是從還是不從呢。
警察和酒店人員進入房間的時候,看到的是兩具白花花的身體,糾纏在一起,很是辣眼睛呀。
雖然隻有一對男女,但確實如舉報的那樣,是賣.淫.嫖.娼。
“警察,起來。”沒眼看了,警察出聲道,打斷了這兩人,小職員嚇得一下推開了身上的周修平,拉著被子遮住了自己的身體。
而被推開的周修平反應慢半拍,有些迷茫地看著小職員,啪的一下燈光打開的時候,覺得刺眼,他用手遮了一下眼睛。
渾身赤條條的,毫無防備地大大咧咧在警察麵前展示自己的身體。
聞著房間裏的酒味,再看到周修平這樣,警察真的是無言以對,“警察,把衣服穿好。”
周修平一個激靈醒了,跟小職員搶被子遮住自己的身體,混沌的腦子有些疼,酒精讓他的腦子無法思考。
怎麽警察一下出現在自己的麵前,怎麽回事?
什麽,嫖.娼?
他怎麽會嫖.娼呢,周修平激出了一身冷汗,整個人都木的,把衣服穿好了,被警察帶走了。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自然要去派出所,如果不出意外,肯定是要留一個案底。
我的天啦,有這樣的案底該怎麽做人呢,耳邊是小職員嚶嚶嚶的哭泣之聲,顯然是被嚇到了,茫然無助,不知道該怎麽辦。
小職員心裏苦逼,差點被職場潛規則了,現在又被警察給抓了,說她賣.淫,這,這……
一想到這個,小職員哭得更難過了,簡直尷尬又害怕。
寧舒在酒店外麵看到狼狽的小職員和周修平被塞進了車裏。
不知道這次這個小職員能不能懷孕,警察來得很快,好像這兩人都還沒有進入正題。
那這麽說,趙巧紅的寶貝孫子可能不回來了。
周修平和小職員被帶到了派出所,寧舒也跟著去了,不過沒有進去,而是在派出所的周圍,想要看看結果。
不過背上的孩子哭了,寧舒找了個小花壇坐下來,解開衣服就給孩子喂.奶,作為一個母親,孩子餓了,隨時隨地都能撩開衣服給孩子喂奶。
唉,好在天黑,人比較少。
心塞!
想快點離開這個世界。
警察局裏,周修平捧著茶杯,裏麵是濃茶,說是醒酒用的。
大夏天的,周修平渾身冰冷,這段時間跟派出所有不解之緣,先是母親,現在又是這樣,以一種荒謬的事情來這裏。
嫖.娼!
他的腦子怎麽這麽糊塗,真的是喝酒誤事,酒後亂性?
怎麽得起家裏的妻子和孩子。
警察坐在兩人的對麵,拿著本子和筆,問道:“酒醒了,那開始吧,你們兩個認識嗎,是什麽關係?”
小職員哭哭啼啼的,一直抹眼淚根本沒辦法說,周修平穩定自己的心神,說道:“認識,是一個公司的。”
“但警察同誌,我沒有嫖.娼,她也沒有賣.淫。”
“那你們是情侶關係嗎?”警察問道,他眼神老練,自然能看出這兩人不是什麽情侶。
嫖.娼.賣.淫是犯法的,但人家如果是情侶,這就管不到了。
周修平心裏糾結,如果承認是嫖.娼的話,這就有一個案底,而且他也沒有嫖.娼,可是承認跟小職員是情侶的話,他是已婚人士,那麽就是婚外情,婚內出軌。
寧舒在派出所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如果不想背上嫖.娼,那麽勢必就要說是情侶關係,是情人,那麽就坐實了婚內出軌。
有什麽是比警察叔叔作的證更加權威的,到時候爭奪孩子撫養權勝算更大了。
雖然有趙巧紅這件事,但不保險,要想有九成的勝算,加上周修平婚內出軌,把握更大。
小職員心裏更苦了,整個人都不好了,以後在這個公司都待不住了,太丟臉了,回去就辭職。
她也是腦殼昏了頭,怎麽當時就那樣了……
警察叔叔等得有些不耐煩了,問道:“你們到底是什麽關係,究竟認不認識,把事情的前因後果都說一遍。”
是嫖.娼就把事情說清楚,如果是情人關係,那麽管不著了,大半夜的,想睡覺。
周修平沒有回答而是詢問道:“我想知道你們怎麽就找到了我們?”
警察沒事盯著他們幹什麽,而且恰好就找到他們的房間,就算有什麽三頭六臂,也不至於別人幹點事情他們就聞風而至。
他們的事情說起來不算大,警察還沒有這麽閑吧。
警察:“你們也太小看我們了吧,自然有線人的,有人舉報我們自然要查清楚。”
有人舉報?
周修平激動地問道:“舉報,是誰舉報我的?”
難道是公司的人,還是有人給他設計仙人跳?
周修平腦子裏突突地跳,難道是公司裏有些不對付的同事。
瞥了一眼旁邊哭唧唧的小職員,難道她也是局中人,還是說酒店的人。
那酒店的人是夠蠢的,這樣對酒店有什麽好處呢,沒有一點隱私,誰還敢來住酒店。
有警察出沒對經營也有壞處吧,想不通啊。
現在周修平誰都懷疑,就是沒想到會是自己妻子舉報的。
“怎麽,詢問了舉報人,然後要去報複人家不成,我們是不會透露舉報人的信息,不然以後誰敢舉報違法犯罪的事情。”警察不會透露舉報人的信息。
舉報人的信息他們一查就知道,畢竟是實名舉報的。
很快就有警察過來了,速度相當快,大概是寧舒說人數多,來的警察也有好幾個呢。
寧舒:……
她這不算是報假警吧,畢竟房間裏確實有男女在做苟合之事呢。
警察來辦事,酒店這方自然是不敢阻攔的,連忙帶人去房間。
把門卡一刷,滴的一聲,門打開了,房間裏麵燈光比較暗,隻聽得有男女喘息之聲,有人進來了,床上的居然沒能一下察覺。
周修平喝酒了,反應比平時慢,而小職員非常緊張,大概內心糾結,到底是從還是不從呢。
警察和酒店人員進入房間的時候,看到的是兩具白花花的身體,糾纏在一起,很是辣眼睛呀。
雖然隻有一對男女,但確實如舉報的那樣,是賣.淫.嫖.娼。
“警察,起來。”沒眼看了,警察出聲道,打斷了這兩人,小職員嚇得一下推開了身上的周修平,拉著被子遮住了自己的身體。
而被推開的周修平反應慢半拍,有些迷茫地看著小職員,啪的一下燈光打開的時候,覺得刺眼,他用手遮了一下眼睛。
渾身赤條條的,毫無防備地大大咧咧在警察麵前展示自己的身體。
聞著房間裏的酒味,再看到周修平這樣,警察真的是無言以對,“警察,把衣服穿好。”
周修平一個激靈醒了,跟小職員搶被子遮住自己的身體,混沌的腦子有些疼,酒精讓他的腦子無法思考。
怎麽警察一下出現在自己的麵前,怎麽回事?
什麽,嫖.娼?
他怎麽會嫖.娼呢,周修平激出了一身冷汗,整個人都木的,把衣服穿好了,被警察帶走了。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自然要去派出所,如果不出意外,肯定是要留一個案底。
我的天啦,有這樣的案底該怎麽做人呢,耳邊是小職員嚶嚶嚶的哭泣之聲,顯然是被嚇到了,茫然無助,不知道該怎麽辦。
小職員心裏苦逼,差點被職場潛規則了,現在又被警察給抓了,說她賣.淫,這,這……
一想到這個,小職員哭得更難過了,簡直尷尬又害怕。
寧舒在酒店外麵看到狼狽的小職員和周修平被塞進了車裏。
不知道這次這個小職員能不能懷孕,警察來得很快,好像這兩人都還沒有進入正題。
那這麽說,趙巧紅的寶貝孫子可能不回來了。
周修平和小職員被帶到了派出所,寧舒也跟著去了,不過沒有進去,而是在派出所的周圍,想要看看結果。
不過背上的孩子哭了,寧舒找了個小花壇坐下來,解開衣服就給孩子喂.奶,作為一個母親,孩子餓了,隨時隨地都能撩開衣服給孩子喂奶。
唉,好在天黑,人比較少。
心塞!
想快點離開這個世界。
警察局裏,周修平捧著茶杯,裏麵是濃茶,說是醒酒用的。
大夏天的,周修平渾身冰冷,這段時間跟派出所有不解之緣,先是母親,現在又是這樣,以一種荒謬的事情來這裏。
嫖.娼!
他的腦子怎麽這麽糊塗,真的是喝酒誤事,酒後亂性?
怎麽得起家裏的妻子和孩子。
警察坐在兩人的對麵,拿著本子和筆,問道:“酒醒了,那開始吧,你們兩個認識嗎,是什麽關係?”
小職員哭哭啼啼的,一直抹眼淚根本沒辦法說,周修平穩定自己的心神,說道:“認識,是一個公司的。”
“但警察同誌,我沒有嫖.娼,她也沒有賣.淫。”
“那你們是情侶關係嗎?”警察問道,他眼神老練,自然能看出這兩人不是什麽情侶。
嫖.娼.賣.淫是犯法的,但人家如果是情侶,這就管不到了。
周修平心裏糾結,如果承認是嫖.娼的話,這就有一個案底,而且他也沒有嫖.娼,可是承認跟小職員是情侶的話,他是已婚人士,那麽就是婚外情,婚內出軌。
寧舒在派出所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如果不想背上嫖.娼,那麽勢必就要說是情侶關係,是情人,那麽就坐實了婚內出軌。
有什麽是比警察叔叔作的證更加權威的,到時候爭奪孩子撫養權勝算更大了。
雖然有趙巧紅這件事,但不保險,要想有九成的勝算,加上周修平婚內出軌,把握更大。
小職員心裏更苦了,整個人都不好了,以後在這個公司都待不住了,太丟臉了,回去就辭職。
她也是腦殼昏了頭,怎麽當時就那樣了……
警察叔叔等得有些不耐煩了,問道:“你們到底是什麽關係,究竟認不認識,把事情的前因後果都說一遍。”
是嫖.娼就把事情說清楚,如果是情人關係,那麽管不著了,大半夜的,想睡覺。
周修平沒有回答而是詢問道:“我想知道你們怎麽就找到了我們?”
警察沒事盯著他們幹什麽,而且恰好就找到他們的房間,就算有什麽三頭六臂,也不至於別人幹點事情他們就聞風而至。
他們的事情說起來不算大,警察還沒有這麽閑吧。
警察:“你們也太小看我們了吧,自然有線人的,有人舉報我們自然要查清楚。”
有人舉報?
周修平激動地問道:“舉報,是誰舉報我的?”
難道是公司的人,還是有人給他設計仙人跳?
周修平腦子裏突突地跳,難道是公司裏有些不對付的同事。
瞥了一眼旁邊哭唧唧的小職員,難道她也是局中人,還是說酒店的人。
那酒店的人是夠蠢的,這樣對酒店有什麽好處呢,沒有一點隱私,誰還敢來住酒店。
有警察出沒對經營也有壞處吧,想不通啊。
現在周修平誰都懷疑,就是沒想到會是自己妻子舉報的。
“怎麽,詢問了舉報人,然後要去報複人家不成,我們是不會透露舉報人的信息,不然以後誰敢舉報違法犯罪的事情。”警察不會透露舉報人的信息。
舉報人的信息他們一查就知道,畢竟是實名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