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們學校也不是哈佛大學,沒什麽奇怪的。”詹姆斯說。他把兩摞論文並到一起,又平均分開,像玩撲克牌那樣倒扣在桌上,“有時候,我覺得自己的辛苦簡直是白費。”
聽到這話,路易莎有點吃驚。“是學生自己不努力,不是你的錯。但他們也不是一塌糊塗,有幾個人就得了a。”她的眼神一下子變得嚴肅起來,“你的人生沒有浪費。”
詹姆斯的意思是說,他年複一年地講授曆史導論這門課,學生們卻連最基本的曆史年表都不屑於了解。他想,路易莎隻有二十三歲,她知道什麽人生,又明白什麽是浪費?不過,聽到她這麽說,他還是覺得舒服。
“別動,”他說,“你頭發上有東西。”她的頭發涼涼的,又有點濕,似乎早晨淋浴後沒有完全擦幹。路易莎一動不動地睜大眼睛,盯著他的臉。不是花瓣,他想,是一隻瓢蟲,他把它摘了下來。瓢蟲撐起細如絲線的小黃腿,踮著腳尖,倒掛在他的指甲上。
“今年的煩心事特別多。”一個聲音從門口傳來,詹姆斯抬頭看到斯坦利·休伊特探進半個身子。他不喜歡斯坦2——這個男人麵色紅潤,膀闊腰圓,和他說話時嗓門很大,而且慢條斯理,好像詹姆斯的聽力有問題一樣。斯坦經常講一些愚蠢的笑話,比如“喬治·華盛頓、水牛比爾和斯皮羅·阿格紐走進一個酒吧……”之類的。
“有事嗎,斯坦?”詹姆斯問。他驀然發現自己的食指和拇指無意間越過路易莎的肩膀伸了出去,比成一把手槍的形狀,對準了斯坦。他連忙把手縮回來。
“我就是想問一個關於院長最新通知的問題,”斯坦舉起一張油印材料說,“沒想要打擾你。”
“我得走了,”路易莎說,“祝你上午有個好心情,李教授,我們明天見。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從斯坦利身邊擠過去,進入走廊,詹姆斯發現她臉紅了,他自己的臉也很熱。路易莎走掉後,斯坦利一屁股坐在詹姆斯的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說,“她今年夏天還是你的助教,對嗎?”
“是的。”詹姆斯攤開手掌,瓢蟲爬上他的指尖,沿著螺旋和圓環形狀的指紋散步。他很想一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開的嘴上,用指關節感受一下他扭曲的門牙。不過,他隻是用拇指撚碎了手上的瓢蟲。甲殼的碎片夾在指縫中間,觸感像爆米花的皮,粉身碎骨的瓢蟲變成了一小堆硫磺色的粉末。斯坦利的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書本的書脊上劃動,盡管再過一會兒,詹姆斯會寧願時間停留在這個茫然無知的時刻,但是現在,最令他心煩的就是斯坦不懷好意的笑。所以,當電話鈴聲響起的時候,他感到如釋重負,甚至連瑪麗琳聲音裏的焦急都沒有馬上察覺。
“詹姆斯,”她說,“你能回家嗎?”
警察告訴他們,很多青少年會毫無預兆地離家出走。他們說,女孩經常會生父母的氣,父母卻渾然不覺。內斯看著警察檢查妹妹的房間,他希望他們能夠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鏡等等尋找蛛絲馬跡的工具,但他們隻是拿眼睛看:書桌上方用圖釘固定在牆上的海報、地板上的鞋、半開的書包。然後,那個年輕一點的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亞的粉紅色圓形香水瓶蓋上,像握著一顆小孩的頭一樣。
年紀大一些的警察告訴他們,大部分女孩的失蹤案都會在24小時內自行撤銷,因為失蹤的女孩會自己回家。
“這是什麽意思?”內斯問,“大部分?這是什麽意思?”
警察越過雙光眼鏡的上方瞥了他一眼。“就是說,大部分案件都是這樣的。”他說。
“有百分之八十嗎?”內斯說,“九十?九十五?”
“內斯,”詹姆斯說,“行了,讓菲斯克警官工作吧。”
年輕些的警官在筆記本上匆匆記錄案件細節:莉迪亞·伊麗莎白·李,十六歲。最後出現時間:星期一,5月2日,身穿印花繞頸係帶裙。父母姓名:詹姆斯和瑪麗琳·李。菲斯克警官開始詳細詢問詹姆斯情況,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妻子也曾經失蹤過一次?”他問,“我記得那個案子,是1966年發生的,對嗎?”
詹姆斯覺得脖子後方一陣溫熱,似乎有汗水從耳朵後麵滴落。他很慶幸瑪麗琳現在正待在樓下守著電話。“那是個誤會,”他不自在地說,“我和我妻子出現了溝通問題,因為家務事。”
“知道了。”年紀大一些的警官拿出他自己的筆記本做起了筆錄,詹姆斯曲起手指,在莉迪亞的書桌上輕輕敲擊。
“還有什麽問題嗎?”
廚房裏,警察們翻動著家庭相冊,想找一張莉迪亞臉部的清晰照。“這張。”漢娜指著相冊說。這張照片是去年聖誕節照的,上麵的莉迪亞麵有慍色。當時,端著相機的內斯想哄她笑,卻沒有成功。她坐在一棵樹下,背靠著牆,照片裏隻有她一個人。她臉上的表情是赤裸裸的挑釁,目光仿佛穿透了相紙,直視著你,似乎在說:“看什麽看?”內斯無法從這張照片上分辨她藍色的虹膜和黑色的瞳孔,閃光的相紙把她的眼睛變成了兩個黑洞。當他從雜貨店取出衝印好的照片,看到這上麵妹妹的表情時,就後悔拍下了這個瞬間。但是,他現在不得不承認,漢娜手上拿的這張照片還原度非常高——至少很像他最後一次見到莉迪亞時她的模樣。
“別選那張,”詹姆斯說,“莉迪亞是在做鬼臉。看了這張照片,人們會以為她總是這個樣子。選一張好的。”他翻閱相冊,挑出最後一張,“這張好一點。”
這是一周前莉迪亞十六歲生日時照的,她坐在桌邊,塗著唇膏,麵帶微笑。雖然她的臉朝向鏡頭,但眼睛卻看著取景框以外的地方。她在笑什麽?是看到了什麽好玩的東西嗎?內斯想。可能是他或者父親說的什麽話逗樂了莉迪亞,抑或是出於什麽他們不知道的原因。照片中的莉迪亞看上去像雜誌廣告裏的模特,唇色暗沉濃豔,纖細的手掌托著一碟均勻灑滿糖霜的蛋糕,她開心的樣子簡直不像是真的。
詹姆斯把放在桌上的生日照推到兩名警察麵前,年輕的那個把照片塞進一個馬尼拉加厚紙質文件袋內,站起身來。
“這張就可以,”他說,“如果明天還沒有找到她,我們會製作一份傳單。別擔心,我敢肯定,她會回來的。”他講話時,一星唾沫飛到了相冊上,漢娜用手指把它擦掉。
“她不會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的,”瑪麗琳說,“如果是瘋子或者神經病把她綁架了怎麽辦?”她伸手去拿早晨的報紙,報紙一直就擱在桌子中央。
“盡量別去擔心,夫人,”菲斯克警官說,“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發生。大部分案件裏……”他看了內斯一眼,然後清清喉嚨,“失蹤的女孩幾乎都會回家的。”
警察走了以後,瑪麗琳和詹姆斯守著一張便箋紙坐著。警察建議他們給莉迪亞所有的朋友打電話,聯係可能知道她去向的每一個人。於是,兩人一起列了份名單:帕姆·桑德斯、珍·皮特曼、謝莉·布萊爾利……雖然內斯沒說什麽,但他清楚,這些女孩從來都算不上莉迪亞的朋友。自從幼兒園開始,莉迪亞和她們就是同學,這些女孩偶爾會打來電話,和莉迪亞嬉笑一番。有時,莉迪亞會對著聽筒大喊:“我明白了!”有時,到了晚上,她在樓梯平台那裏的窗戶前一坐就是幾小時,電話擱在膝蓋上,肩膀和耳朵夾著聽筒。每當父母經過,她就壓低聲音含糊地嘟囔,小指絞著電話線,直到他們走開為止。內斯覺得,父母就是根據莉迪亞的這種表現,寫下了那些可能知道她去向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內斯知道莉迪亞在學校裏的樣子,見過她是如何沉默地坐在餐廳裏,而其他女孩都在閑聊,見過她們抄完了莉迪亞的作業,她是如何一言不發地把本子塞回書包。放學後,她都是獨自一人登上校車,安靜地坐在內斯旁邊。一次,他在莉迪亞接電話時經過,發現她不是在和同學八卦,而是在告訴對方當天的家庭作業——閱讀《奧賽羅》第一幕,完成第五部分的奇數習題——然後就掛掉電話。第二天,當莉迪亞再次蜷縮在窗台上耳朵貼著聽筒的時候,內斯在廚房裏拿起分機聽筒,結果隻聽到低沉的撥號音。莉迪亞從未真正擁有過朋友,她的父母卻從不知道這個事實。如果父親問:“莉迪亞,帕姆最近怎麽樣?”莉迪亞會說:“噢,她很好,她剛加入了拉拉隊。”聽到這樣的回答,內斯也不會反駁她,反而驚異於她的鎮靜,還有說謊時連眉毛都不抬一下的高超技巧。
不過內斯現在不能告訴父母真相,他看到母親在一張舊發票的背麵潦草地塗寫著一個又一個人名,然後問他和漢娜:“你們還能想起誰來?”他馬上想到了傑克,嘴上卻回答“沒有了”。
整個春天,莉迪亞都和傑克待在一起——或者說,傑克黏著她。每到傍晚,他們就會坐著傑克開的甲殼蟲汽車兜風,莉迪亞直到晚飯時間才會回家,假裝自己一直待在學校裏。這段友誼“突如其來”——內斯拒絕用別的詞來形容它。傑克上一年級的時候,他母親帶著他搬進街角那座房子裏,內斯曾經覺得他們可以成為朋友,然而,結果並非如此。傑克當著其他小孩的麵羞辱過他,在內斯的母親離家出走時嘲笑他,那時,內斯還以為她再也不會回來了。就好像,內斯現在想起來,就好像沒有父親的傑克有資格就父母離家發表意見似的。伍爾夫一家搬來時,所有的鄰居都在背地裏談論珍妮特·伍爾夫是怎麽離婚的,還有珍妮特在醫院上夜班時,傑克是怎樣到處亂跑的。那年夏天,鄰居們也八卦過內斯的父母——不過內斯的母親最後回家了,傑克的母親卻仍舊是離婚狀態,傑克也還是個四處亂跑的野孩子。
現在呢?就在上周,出門跑腿的內斯開車回家,看到傑克在遛狗。當時內斯正沿著湖岸前進,準備拐到他們住的那條小街上去,這時,他發現傑克從岸邊的小路上走過來。傑克個子很高,身材瘦削,他的狗跑在前麵,輕快地連蹦帶跳朝一棵樹奔去。傑克穿著一件褪了色的舊t恤,沒有梳理過的淺棕色卷發向上翹著。內斯開車從他身旁經過,傑克抬頭看他,幾乎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一根香煙叼在嘴角。內斯覺得,與其說是打招呼,傑克的舉止更像是表示他還認得自己,僅此而已。而且,他的狗也肆無忌憚地盯著內斯的眼睛,漫不經心地抬起一條腿撒起尿來。莉迪亞就是和這麽一個家夥度過了整個春天。
聽到這話,路易莎有點吃驚。“是學生自己不努力,不是你的錯。但他們也不是一塌糊塗,有幾個人就得了a。”她的眼神一下子變得嚴肅起來,“你的人生沒有浪費。”
詹姆斯的意思是說,他年複一年地講授曆史導論這門課,學生們卻連最基本的曆史年表都不屑於了解。他想,路易莎隻有二十三歲,她知道什麽人生,又明白什麽是浪費?不過,聽到她這麽說,他還是覺得舒服。
“別動,”他說,“你頭發上有東西。”她的頭發涼涼的,又有點濕,似乎早晨淋浴後沒有完全擦幹。路易莎一動不動地睜大眼睛,盯著他的臉。不是花瓣,他想,是一隻瓢蟲,他把它摘了下來。瓢蟲撐起細如絲線的小黃腿,踮著腳尖,倒掛在他的指甲上。
“今年的煩心事特別多。”一個聲音從門口傳來,詹姆斯抬頭看到斯坦利·休伊特探進半個身子。他不喜歡斯坦2——這個男人麵色紅潤,膀闊腰圓,和他說話時嗓門很大,而且慢條斯理,好像詹姆斯的聽力有問題一樣。斯坦經常講一些愚蠢的笑話,比如“喬治·華盛頓、水牛比爾和斯皮羅·阿格紐走進一個酒吧……”之類的。
“有事嗎,斯坦?”詹姆斯問。他驀然發現自己的食指和拇指無意間越過路易莎的肩膀伸了出去,比成一把手槍的形狀,對準了斯坦。他連忙把手縮回來。
“我就是想問一個關於院長最新通知的問題,”斯坦舉起一張油印材料說,“沒想要打擾你。”
“我得走了,”路易莎說,“祝你上午有個好心情,李教授,我們明天見。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從斯坦利身邊擠過去,進入走廊,詹姆斯發現她臉紅了,他自己的臉也很熱。路易莎走掉後,斯坦利一屁股坐在詹姆斯的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說,“她今年夏天還是你的助教,對嗎?”
“是的。”詹姆斯攤開手掌,瓢蟲爬上他的指尖,沿著螺旋和圓環形狀的指紋散步。他很想一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開的嘴上,用指關節感受一下他扭曲的門牙。不過,他隻是用拇指撚碎了手上的瓢蟲。甲殼的碎片夾在指縫中間,觸感像爆米花的皮,粉身碎骨的瓢蟲變成了一小堆硫磺色的粉末。斯坦利的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書本的書脊上劃動,盡管再過一會兒,詹姆斯會寧願時間停留在這個茫然無知的時刻,但是現在,最令他心煩的就是斯坦不懷好意的笑。所以,當電話鈴聲響起的時候,他感到如釋重負,甚至連瑪麗琳聲音裏的焦急都沒有馬上察覺。
“詹姆斯,”她說,“你能回家嗎?”
警察告訴他們,很多青少年會毫無預兆地離家出走。他們說,女孩經常會生父母的氣,父母卻渾然不覺。內斯看著警察檢查妹妹的房間,他希望他們能夠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鏡等等尋找蛛絲馬跡的工具,但他們隻是拿眼睛看:書桌上方用圖釘固定在牆上的海報、地板上的鞋、半開的書包。然後,那個年輕一點的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亞的粉紅色圓形香水瓶蓋上,像握著一顆小孩的頭一樣。
年紀大一些的警察告訴他們,大部分女孩的失蹤案都會在24小時內自行撤銷,因為失蹤的女孩會自己回家。
“這是什麽意思?”內斯問,“大部分?這是什麽意思?”
警察越過雙光眼鏡的上方瞥了他一眼。“就是說,大部分案件都是這樣的。”他說。
“有百分之八十嗎?”內斯說,“九十?九十五?”
“內斯,”詹姆斯說,“行了,讓菲斯克警官工作吧。”
年輕些的警官在筆記本上匆匆記錄案件細節:莉迪亞·伊麗莎白·李,十六歲。最後出現時間:星期一,5月2日,身穿印花繞頸係帶裙。父母姓名:詹姆斯和瑪麗琳·李。菲斯克警官開始詳細詢問詹姆斯情況,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妻子也曾經失蹤過一次?”他問,“我記得那個案子,是1966年發生的,對嗎?”
詹姆斯覺得脖子後方一陣溫熱,似乎有汗水從耳朵後麵滴落。他很慶幸瑪麗琳現在正待在樓下守著電話。“那是個誤會,”他不自在地說,“我和我妻子出現了溝通問題,因為家務事。”
“知道了。”年紀大一些的警官拿出他自己的筆記本做起了筆錄,詹姆斯曲起手指,在莉迪亞的書桌上輕輕敲擊。
“還有什麽問題嗎?”
廚房裏,警察們翻動著家庭相冊,想找一張莉迪亞臉部的清晰照。“這張。”漢娜指著相冊說。這張照片是去年聖誕節照的,上麵的莉迪亞麵有慍色。當時,端著相機的內斯想哄她笑,卻沒有成功。她坐在一棵樹下,背靠著牆,照片裏隻有她一個人。她臉上的表情是赤裸裸的挑釁,目光仿佛穿透了相紙,直視著你,似乎在說:“看什麽看?”內斯無法從這張照片上分辨她藍色的虹膜和黑色的瞳孔,閃光的相紙把她的眼睛變成了兩個黑洞。當他從雜貨店取出衝印好的照片,看到這上麵妹妹的表情時,就後悔拍下了這個瞬間。但是,他現在不得不承認,漢娜手上拿的這張照片還原度非常高——至少很像他最後一次見到莉迪亞時她的模樣。
“別選那張,”詹姆斯說,“莉迪亞是在做鬼臉。看了這張照片,人們會以為她總是這個樣子。選一張好的。”他翻閱相冊,挑出最後一張,“這張好一點。”
這是一周前莉迪亞十六歲生日時照的,她坐在桌邊,塗著唇膏,麵帶微笑。雖然她的臉朝向鏡頭,但眼睛卻看著取景框以外的地方。她在笑什麽?是看到了什麽好玩的東西嗎?內斯想。可能是他或者父親說的什麽話逗樂了莉迪亞,抑或是出於什麽他們不知道的原因。照片中的莉迪亞看上去像雜誌廣告裏的模特,唇色暗沉濃豔,纖細的手掌托著一碟均勻灑滿糖霜的蛋糕,她開心的樣子簡直不像是真的。
詹姆斯把放在桌上的生日照推到兩名警察麵前,年輕的那個把照片塞進一個馬尼拉加厚紙質文件袋內,站起身來。
“這張就可以,”他說,“如果明天還沒有找到她,我們會製作一份傳單。別擔心,我敢肯定,她會回來的。”他講話時,一星唾沫飛到了相冊上,漢娜用手指把它擦掉。
“她不會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的,”瑪麗琳說,“如果是瘋子或者神經病把她綁架了怎麽辦?”她伸手去拿早晨的報紙,報紙一直就擱在桌子中央。
“盡量別去擔心,夫人,”菲斯克警官說,“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發生。大部分案件裏……”他看了內斯一眼,然後清清喉嚨,“失蹤的女孩幾乎都會回家的。”
警察走了以後,瑪麗琳和詹姆斯守著一張便箋紙坐著。警察建議他們給莉迪亞所有的朋友打電話,聯係可能知道她去向的每一個人。於是,兩人一起列了份名單:帕姆·桑德斯、珍·皮特曼、謝莉·布萊爾利……雖然內斯沒說什麽,但他清楚,這些女孩從來都算不上莉迪亞的朋友。自從幼兒園開始,莉迪亞和她們就是同學,這些女孩偶爾會打來電話,和莉迪亞嬉笑一番。有時,莉迪亞會對著聽筒大喊:“我明白了!”有時,到了晚上,她在樓梯平台那裏的窗戶前一坐就是幾小時,電話擱在膝蓋上,肩膀和耳朵夾著聽筒。每當父母經過,她就壓低聲音含糊地嘟囔,小指絞著電話線,直到他們走開為止。內斯覺得,父母就是根據莉迪亞的這種表現,寫下了那些可能知道她去向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內斯知道莉迪亞在學校裏的樣子,見過她是如何沉默地坐在餐廳裏,而其他女孩都在閑聊,見過她們抄完了莉迪亞的作業,她是如何一言不發地把本子塞回書包。放學後,她都是獨自一人登上校車,安靜地坐在內斯旁邊。一次,他在莉迪亞接電話時經過,發現她不是在和同學八卦,而是在告訴對方當天的家庭作業——閱讀《奧賽羅》第一幕,完成第五部分的奇數習題——然後就掛掉電話。第二天,當莉迪亞再次蜷縮在窗台上耳朵貼著聽筒的時候,內斯在廚房裏拿起分機聽筒,結果隻聽到低沉的撥號音。莉迪亞從未真正擁有過朋友,她的父母卻從不知道這個事實。如果父親問:“莉迪亞,帕姆最近怎麽樣?”莉迪亞會說:“噢,她很好,她剛加入了拉拉隊。”聽到這樣的回答,內斯也不會反駁她,反而驚異於她的鎮靜,還有說謊時連眉毛都不抬一下的高超技巧。
不過內斯現在不能告訴父母真相,他看到母親在一張舊發票的背麵潦草地塗寫著一個又一個人名,然後問他和漢娜:“你們還能想起誰來?”他馬上想到了傑克,嘴上卻回答“沒有了”。
整個春天,莉迪亞都和傑克待在一起——或者說,傑克黏著她。每到傍晚,他們就會坐著傑克開的甲殼蟲汽車兜風,莉迪亞直到晚飯時間才會回家,假裝自己一直待在學校裏。這段友誼“突如其來”——內斯拒絕用別的詞來形容它。傑克上一年級的時候,他母親帶著他搬進街角那座房子裏,內斯曾經覺得他們可以成為朋友,然而,結果並非如此。傑克當著其他小孩的麵羞辱過他,在內斯的母親離家出走時嘲笑他,那時,內斯還以為她再也不會回來了。就好像,內斯現在想起來,就好像沒有父親的傑克有資格就父母離家發表意見似的。伍爾夫一家搬來時,所有的鄰居都在背地裏談論珍妮特·伍爾夫是怎麽離婚的,還有珍妮特在醫院上夜班時,傑克是怎樣到處亂跑的。那年夏天,鄰居們也八卦過內斯的父母——不過內斯的母親最後回家了,傑克的母親卻仍舊是離婚狀態,傑克也還是個四處亂跑的野孩子。
現在呢?就在上周,出門跑腿的內斯開車回家,看到傑克在遛狗。當時內斯正沿著湖岸前進,準備拐到他們住的那條小街上去,這時,他發現傑克從岸邊的小路上走過來。傑克個子很高,身材瘦削,他的狗跑在前麵,輕快地連蹦帶跳朝一棵樹奔去。傑克穿著一件褪了色的舊t恤,沒有梳理過的淺棕色卷發向上翹著。內斯開車從他身旁經過,傑克抬頭看他,幾乎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一根香煙叼在嘴角。內斯覺得,與其說是打招呼,傑克的舉止更像是表示他還認得自己,僅此而已。而且,他的狗也肆無忌憚地盯著內斯的眼睛,漫不經心地抬起一條腿撒起尿來。莉迪亞就是和這麽一個家夥度過了整個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