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間,正是上班的時間,李美婷父母應該都在公司忙,家裏隻有傭人,嚴宋都有些要同情這個精分少女的時候,又被她的一臉防備打敗了。
利用身高便利,夏薇安撫性的默默嚴宋的頭,“她就這樣,當你覺得想要安慰她的時候,她又讓你覺得,你在自作多情。”
聽她說的這個話,嚴宋表示同意。看來夏薇是最了解李美婷的人了,那這關係還能不能再進一步了?她有些神經兮兮的想。
讓小阿姨切好水果送到房間,帶著她們在樓下轉悠一圈,就領著她們上了二樓,然後進了她的房間,在裏麵胡吃海塞,一通亂作。
李美婷的家是在靠近市中心的位置,地點很好,可能是李美婷父母為了工作的便利,和女兒上學的方便,才買在這裏的。
環境不錯,安保條件也沒話說,當然了比起嚴宋住的軍區大院,還是要差很多的。轉悠了一圈,嚴宋覺得這個房子不隻住著舒服,還具有一定的升值空間,隻除了,這的噪音有點大。
其實這話一點也不誇張,市裏的房子都像是在鬧市區一樣,人來人往車來車往,噪音不斷。如果是在車站旁邊,或者是農民入城的那條路上的,清晨的噪音會顯得更大,更加擾人。
李美婷的房間是粉色的,充滿了少女心,與她彪悍的外表很不相符。四個人就在這個小房間裏暢談心事,聊了之前從沒有涉及的一個話題——男生。
“其實,我喜歡一個男生,但是,我不能嫁給他。”結果小阿姨送上來的水果和飲料,關好門,把這些放到她們麵前,李美婷頗有感慨地說道。
這是她埋在心底的秘密,也不知是怎麽了,可能是氣氛不對,讓她的心情也有些不對了,她想把這些話說出來,和別人分享,不想自己一個人把這些憋在心裏了。那種感覺,太苦,苦的她不能呼吸。
“啊?”是誰?嚴宋驚訝的啊了一下,絲毫沒有掩飾她的驚訝。她是真的不知道,李美婷才多大啊,12歲的小姑娘就有非君不嫁的人選了,是她太落後了,還是這個社會進步太快了?
王招娣也驚訝,但是沒有表現出來。夏薇,嚴宋一瞟她的樣子,就知道她是知道這件事的。雖然她的麵上也有驚訝,但是驚訝的是不同的內容,那是在驚訝她會說出來。
“薇薇,我想說出來的。我不想憋著了,那樣太苦了,薇薇,那滋味真不好受!”她失落的說道,這話她不能和父母說,她隻能和夏薇說,她是了解到小說裏說的了,暗戀的感覺真不好。
“其實,美婷,咱們還小呢,你真的確定,他是你喜歡的那個,非他不可的那種?還有啊,你知道什麽是喜歡,什麽是愛嗎?”嚴宋吸了一口果汁,咬了一下果肉,鼓了鼓腮幫子,看了一眼李美婷,看似漫不經心,實則句句帶刺的問道。
“這個……我也不能確定。但是看到他我就臉紅心跳,覺得自己像是有心髒病似的,但是,我覺得吧,這就是愛。”她猶豫地說,因為她也不知道,她對他的感情,是不是愛。
退一步講,即使她喜歡他,可是他不喜歡她的話,難倒她還要繼續喜歡,進而倒貼嗎?這好像不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你是喜歡滿哲吧?”嚴宋嚴肅地說道,她一直猜測滿哲和顧北是一對,如果李美婷喜歡的是他,那及早脫身才是明智的選擇,她們是朋友,她也不能眼睜睜看著她往火坑裏跳啊!
“你怎麽知道?”李美婷瞪圓了眼睛,難道她表現的這麽明顯嗎?連嚴宋這麽小的孩子都知道了?她有這麽失敗嗎!
“開學那天,你和薇薇就因為座位而吵架,但是如果你們的關係真的和你們表現的那樣,又怎麽可能會做同桌。更重要的是,你們竟然還心意互通,連喜歡誰這種私密的事情都互相知道,你當我是傻子呀,這都看不出來?”
她嫌棄的給她們解釋,這麽弱智的問題真是考驗她的耐心。
“呃,我還以為這是我們做的挺隱私的呢。”夏薇不好意思的說,她的理想是做一個演員,所以這種給人配戲的事情,她做的很認真,沒想到這都讓小嚴兒看出來了,她被啪啪打臉了。
“戲演的是挺好,隻是。”嚴宋看著她,像是指點的說,“你不覺得有點用力過猛的感覺嗎?”
“這,也是錯?”
嚴宋沒有再理會夏薇,給她時間讓她自己思考,轉而和李美婷說話。
“美婷啊,你是不是要收斂一下自己的感情了?我們才多大呀,這就要喜歡別人,那以後還要不要活了?”看著李美婷要反駁的樣子,她繼續說,“不是讓你一下子就不喜歡他,而是一天比一天少喜歡一點。你想啊,他不喜歡你,你單方麵喜歡他,那你多虧。”
李美婷想了想,有些猶豫,又看向王招娣和夏薇,夏薇朝她點點頭,王招娣則是抿嘴不說話。她這個人,可能是因為自卑吧,不輕易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是一說出口,就會覺得這話真的在理。
“美婷,先不說別的,也不說滿哲是不是喜歡你。單說你家,你家的公司是你的責任,你家在你肩上,你也說過你是會招婿的,那麽,滿哲會嫁到你家嗎?他可是市長的公子啊,就算他肯,市長也不會同意的。畢竟這不是什麽光彩的事。將來你們的孩子,也會姓李而不姓滿。”
王招娣一句話說到點子上,如果是正經人家,誰家能忍受他的孫子,是隨母姓的?
李美婷也不是那種鑽牛角尖的人,想想她們說的也是那麽回事,就同意了。
同樣的話以前夏薇也和她說過,隻是沒有這麽委婉而已,但是也不影響她表達自己對這事的觀點。
不是不支持她喜歡滿哲,而是不支持她這麽小,心裏就裝著一個人,用暗戀這種卑微又虔誠的態度去喜歡一個人,她們作為朋友,看到李美婷這樣“虐待”自己,也是會心疼的。
利用身高便利,夏薇安撫性的默默嚴宋的頭,“她就這樣,當你覺得想要安慰她的時候,她又讓你覺得,你在自作多情。”
聽她說的這個話,嚴宋表示同意。看來夏薇是最了解李美婷的人了,那這關係還能不能再進一步了?她有些神經兮兮的想。
讓小阿姨切好水果送到房間,帶著她們在樓下轉悠一圈,就領著她們上了二樓,然後進了她的房間,在裏麵胡吃海塞,一通亂作。
李美婷的家是在靠近市中心的位置,地點很好,可能是李美婷父母為了工作的便利,和女兒上學的方便,才買在這裏的。
環境不錯,安保條件也沒話說,當然了比起嚴宋住的軍區大院,還是要差很多的。轉悠了一圈,嚴宋覺得這個房子不隻住著舒服,還具有一定的升值空間,隻除了,這的噪音有點大。
其實這話一點也不誇張,市裏的房子都像是在鬧市區一樣,人來人往車來車往,噪音不斷。如果是在車站旁邊,或者是農民入城的那條路上的,清晨的噪音會顯得更大,更加擾人。
李美婷的房間是粉色的,充滿了少女心,與她彪悍的外表很不相符。四個人就在這個小房間裏暢談心事,聊了之前從沒有涉及的一個話題——男生。
“其實,我喜歡一個男生,但是,我不能嫁給他。”結果小阿姨送上來的水果和飲料,關好門,把這些放到她們麵前,李美婷頗有感慨地說道。
這是她埋在心底的秘密,也不知是怎麽了,可能是氣氛不對,讓她的心情也有些不對了,她想把這些話說出來,和別人分享,不想自己一個人把這些憋在心裏了。那種感覺,太苦,苦的她不能呼吸。
“啊?”是誰?嚴宋驚訝的啊了一下,絲毫沒有掩飾她的驚訝。她是真的不知道,李美婷才多大啊,12歲的小姑娘就有非君不嫁的人選了,是她太落後了,還是這個社會進步太快了?
王招娣也驚訝,但是沒有表現出來。夏薇,嚴宋一瞟她的樣子,就知道她是知道這件事的。雖然她的麵上也有驚訝,但是驚訝的是不同的內容,那是在驚訝她會說出來。
“薇薇,我想說出來的。我不想憋著了,那樣太苦了,薇薇,那滋味真不好受!”她失落的說道,這話她不能和父母說,她隻能和夏薇說,她是了解到小說裏說的了,暗戀的感覺真不好。
“其實,美婷,咱們還小呢,你真的確定,他是你喜歡的那個,非他不可的那種?還有啊,你知道什麽是喜歡,什麽是愛嗎?”嚴宋吸了一口果汁,咬了一下果肉,鼓了鼓腮幫子,看了一眼李美婷,看似漫不經心,實則句句帶刺的問道。
“這個……我也不能確定。但是看到他我就臉紅心跳,覺得自己像是有心髒病似的,但是,我覺得吧,這就是愛。”她猶豫地說,因為她也不知道,她對他的感情,是不是愛。
退一步講,即使她喜歡他,可是他不喜歡她的話,難倒她還要繼續喜歡,進而倒貼嗎?這好像不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你是喜歡滿哲吧?”嚴宋嚴肅地說道,她一直猜測滿哲和顧北是一對,如果李美婷喜歡的是他,那及早脫身才是明智的選擇,她們是朋友,她也不能眼睜睜看著她往火坑裏跳啊!
“你怎麽知道?”李美婷瞪圓了眼睛,難道她表現的這麽明顯嗎?連嚴宋這麽小的孩子都知道了?她有這麽失敗嗎!
“開學那天,你和薇薇就因為座位而吵架,但是如果你們的關係真的和你們表現的那樣,又怎麽可能會做同桌。更重要的是,你們竟然還心意互通,連喜歡誰這種私密的事情都互相知道,你當我是傻子呀,這都看不出來?”
她嫌棄的給她們解釋,這麽弱智的問題真是考驗她的耐心。
“呃,我還以為這是我們做的挺隱私的呢。”夏薇不好意思的說,她的理想是做一個演員,所以這種給人配戲的事情,她做的很認真,沒想到這都讓小嚴兒看出來了,她被啪啪打臉了。
“戲演的是挺好,隻是。”嚴宋看著她,像是指點的說,“你不覺得有點用力過猛的感覺嗎?”
“這,也是錯?”
嚴宋沒有再理會夏薇,給她時間讓她自己思考,轉而和李美婷說話。
“美婷啊,你是不是要收斂一下自己的感情了?我們才多大呀,這就要喜歡別人,那以後還要不要活了?”看著李美婷要反駁的樣子,她繼續說,“不是讓你一下子就不喜歡他,而是一天比一天少喜歡一點。你想啊,他不喜歡你,你單方麵喜歡他,那你多虧。”
李美婷想了想,有些猶豫,又看向王招娣和夏薇,夏薇朝她點點頭,王招娣則是抿嘴不說話。她這個人,可能是因為自卑吧,不輕易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是一說出口,就會覺得這話真的在理。
“美婷,先不說別的,也不說滿哲是不是喜歡你。單說你家,你家的公司是你的責任,你家在你肩上,你也說過你是會招婿的,那麽,滿哲會嫁到你家嗎?他可是市長的公子啊,就算他肯,市長也不會同意的。畢竟這不是什麽光彩的事。將來你們的孩子,也會姓李而不姓滿。”
王招娣一句話說到點子上,如果是正經人家,誰家能忍受他的孫子,是隨母姓的?
李美婷也不是那種鑽牛角尖的人,想想她們說的也是那麽回事,就同意了。
同樣的話以前夏薇也和她說過,隻是沒有這麽委婉而已,但是也不影響她表達自己對這事的觀點。
不是不支持她喜歡滿哲,而是不支持她這麽小,心裏就裝著一個人,用暗戀這種卑微又虔誠的態度去喜歡一個人,她們作為朋友,看到李美婷這樣“虐待”自己,也是會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