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醉仙望月步添加好友申請,丟下聒噪的他,我和孤星天涯傳送到荒洪鎮。如今我有了空間手鐲,第一件事當然是去取回寄存在葛蘭那的一些東西。
葛蘭那大嗓門,一見到我就抱怨:“緋月!你上哪去了,給大哥找了個女婿,自己就不回來了,害大哥天天念叨。”
“女婿?”
“就是冥啊!”
“盛大爺嫁女兒拉?”我有些疑惑,玩家能和npc結婚嗎?
“嘖,小月,你失憶了嗎?”葛蘭大叔不高興了,“大哥膝下無子,和你投緣便認你為義女,他是你義父,我是你二叔,你的丈夫不就是大哥的女婿嗎?”
我瞪大眼睛,奇道:“義父、二叔是沒錯,對不起,我失禮了。但是我沒結婚啊,哪來的丈夫?”
葛蘭哈哈大笑:“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有什麽不好意思的。未婚夫再進一步就是丈夫了嘛。”
“二叔,等下,我怎麽越聽越糊塗。麻煩您說清楚一點,結婚這事你們可不能隨便給我做主。”我非常納悶,npc再熱情,總不能連玩家的婚姻都幹涉吧。何況孤星還在這裏呢,剛才才被兩個雙胞胎汙蔑,現在又被npc傳緋聞,等下別人還以為我和冥真有什麽關係呢。
“不是你自己選的嗎?”葛蘭也奇怪了,“那二叔問你,你是不是把大哥給你的戒指送給冥了?”
又提到傷心事。我不情願地承認:“戒指現在確實在他手上……”
“這不就對了!那戒指傾注大哥畢生心血,他打算作為傳家寶傳下去。如此重要的物件你送給了冥,不是作為定情信物的嗎?”
還有這樣的道理。我否認:“那不是我想送給他的,更不是定情信物……”
“難道是他搶的?”葛蘭大叔急了,“不對啊,他還特地弄了根龍骨讓我和大哥幫忙做成手杖給你。你看,都已經做好了。”
說完,葛蘭打開櫃子,拿出一件用錦帕包裹的長狀物在桌子上攤開。隻見那法杖晶瑩剔透,頂部那塊球型晶體非比尋常,杖身上雕刻著繁雜的花紋,從那複雜程度來看應該不是裝飾,而是組成強化魔法陣的魔紋。
“相當不錯的作品吧!上麵的龍精石是九十九顆聚能水晶合成後再提煉出來的,法力凝聚超快。”葛蘭介紹到,聽他的語氣是十分滿意這把法杖。
九十九顆聚能水晶估計就是試煉之間門上的那些。我忍不住的拿起法杖查看了下屬性。龍骨魔杖,上等靈器,耐久800/800,魔法攻擊力增加2000,法術致命一擊幾率提高2%,使用法術魔力消耗減少三分之一,法術準備時間減少30%,法術冷卻時間減少30%,加速魔力自動回複速度,自帶三種魔法技能。
光之盾,被動技能,隻要拿著魔杖就會自動進入使用狀態,對持杖者起防護作用。
光之刃,以光束為刀刃襲擊敵人,攻擊力和攻擊範圍大小取決與持杖者魔攻和技能等級。
光之舞,無數光線似飛鏢般射向敵人,並帶追蹤襲擊效果,攻擊力和攻擊範圍大小取決與持杖者魔攻和技能等級。
葛蘭接著道:“前些日子冥帶著一身神龍套裝來找我,想把那雙劍改成刀。我一看,好家夥全是神器,換作一般鐵匠根本沒能力鍛造。我雖然能改,但是缺少高檔特種材料,便指了開采地址讓他自己去收集。想不到他不但沒幾天就全部集齊,還穿過岩漿煉獄找到黑暗魔龍之墓,請回魔龍魂魄當劍靈,硬是容進了整套裝備裏麵。他當時在旁邊給我當助手,簡直就是亂來,把我嚇壞了。幸好那套裝的神龍之力隻強化防禦,後來的魔龍之力隻強化攻擊,兩者沒有起衝突的,要不然整套裝備都得報廢。這法杖的龍骨也是來自黑暗魔龍之墓,那地方連我們都不敢輕易去。哎,我們魔族一向崇拜強者,冥手腳利索辦事牢靠,可說是智勇雙全,大夥都挺佩服,再加上他是大哥的女婿,他在這鎮上的消費我們基本都是按成本價計算給他的。”
哼,占我便宜!npc們還對他讚不絕口,難道他的魅力屬性也很高嗎?冥的所作所為讓人捉摸不定,但若說這法杖是他特地給我的,我很難相信。不過不管是借口還是怎樣,我都決定把法杖據為己有了,他想要的話先把盛伯之戒還我再說。
這兩天係統關閉了各大排行功能,將根據遊戲開服後玩家的意見和反饋進行改版,一周後再連同新的排行更新顯示。不知道這法杖在武器排行榜能排第幾,也不知道冥改了把什麽刀,難怪之前排行榜隻顯示了長槍,雙劍根本沒提。
我把龍骨魔杖裝備在身,葛蘭又說了:“小月,你倆都彼此交換信物了,還不承認關係。”
說著他瞟了一眼孤星,把我拖到一旁小聲地問:“該不會是你新看上了別的男人吧?那二叔非得批評你不可!”
“哪有這種事?哎,二叔,事情我一時半會也說不完,總之我和冥真的不是你想的那種關係。再說了,比起冥,我認識孤星在先呢。你忘記了嗎,我第一次來荒洪鎮時就是和他一起來的。”
“哦,是他啊,難怪覺得眼熟。”葛蘭大腿一拍,朝孤星道,“小夥子,知道怎麽追女孩嗎?”
孤星有些意外,微微一笑道:“請前輩賜教。”
葛蘭搖頭晃腦,來了興致:“一句話,先下手為強!遇到心儀的女孩馬上行動,嘿嘿,想順其自然結果被別人捷足先登,任你怎樣厲害都沒有用咯。要怪就隻能怪自己動作太慢,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npc教玩家泡妞秘籍?孤星帶著淡淡的笑容安靜地聽著,但我覺得頭大。再讓葛蘭說下去,我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二叔,我該去探望義父了,你先忙吧,我們不打攪了。”我好不容易插上嘴,拉上孤星逃往盛伯家避難。
問候請安完,不等盛伯開口,我先將當時要鑒定但沒錢,結果被冥要走那一枚戒指的經過全招了。我心裏十分焦急,都怪我考慮不周,不但辜負了別人的信任,還留下大患。我向盛伯保證到:“義父,對不起,我之前不知道是那麽重要的東西,我和冥隻是普通朋友,這中間想必有什麽誤會,我下次見到他定將當麵問清楚,並把戒指贖回來,哪怕不惜血本!”
盛伯聽完這爛帳,疑惑地問:“當真隻是普通朋友?”
“當然。”
“那為何我稱冥賢婿時,他並無否認啊。”盛伯仍舊不信,“義父覺得冥這人實力超群,極具城府,絕非池中之物。後來我介紹他去黑暗魔龍之墓尋求龍魂,他回來時還帶回一根魔龍王之骨,我告訴他這骨最適合做成法杖給你使用,他便不但把龍骨給了我,還拿出了龍精石。這龍精石是從九十九顆注入過九天神龍之力的聚能水晶中提煉合成而來,罕有至極,我相信他對你是有心的。”
我實在忍不住了:“義父,事情不是你們想得那樣。若按完成任務分發獎勵的話,九十九顆聚能水晶有一半本來就應該屬於我,是冥全獨吞了。再說了,法杖我能用,其他法師職業一樣能用,搞不好是為他自己的第二職業召喚師準備的。他根本就沒說過要送給我的話,全部是你們自己意想出來的。我看他就是一騙子,都不知他到底使了什麽*藥,您和二叔都幫他說好話!”
“這——好好好,義父不說了。”盛伯擺擺手,一臉遺憾,“可惜可惜……女兒啊,若你要尋如意郎君,義父覺得他是個好人選,你可以考慮下。”
“我現在就要找他算帳!”我真是鬱悶至極,打開好友列表欲發短消息給冥。
孤星在旁邊提醒道:“月月,你現在紅名,行動不便,還是先去刷罪惡值吧,若等48小時自動消退,趕不上明天的建城令爭奪賽了。”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一氣把正事給忘了。今天下午逍遙閣將在臨時大本營逐日城的如家客棧召開長老會議,商議建城令爭奪賽的行動事項。我做了個深呼吸,告別盛伯,走出他家。
“抱歉,孤星,我今日太衝動、犯糊塗,讓你看笑話了。”我自嘲地笑笑,朝孤星道,“你先跟他們匯合吧,我自己去亂葬崗殺殺惡靈,清洗完罪惡再找你們。”
孤星答:“我和你一塊去。”
我搖搖頭:“你沒必要去浪費時間。放心吧,就100點罪惡,以我魔寵的戰鬥力,很快就能清洗掉。”
孤星固執道:“對於我來說這不是浪費時間。你覺得我和你的魔寵是一樣的嗎?”
“當然不是。魔寵再仿真也是虛擬的夥伴,而你是實實在在的人啊。”
“隻是人而已嗎?”孤星的眼神深邃起來,“既然這樣,我更要和你同去了。”
“是很熟的朋友。”我補充道,“可是這些天你一直帶著我刷怪,沒怎麽處理幫會的事,我怕耽誤了你們的大計劃,那我不成千古罪人了。”
孤星想了想,道:“我先和你去亂葬崗,等時間差不多再過逐日城。你可別再拒絕了,好嗎?”
“噢……”不知孤星為何如此堅持,我點點頭,跟著他去雜貨店買了亂葬崗傳送券。
亂葬崗傳送券除新手村外所有場景的雜貨店都有售,使用後直接傳至亂葬崗,專為消紅名者準備。沒有傳送券自己走路去,是要中轉個n次還得避開npc和玩家的追殺,麻煩極了。白名者也可前往亂葬崗,但是殺惡靈無經驗,對於罪惡為0的白名沒有任何作用,若有白名去那一般都是為了殺紅名暴裝備。雖然暴出去的裝備是隨機的,但紅名裝備暴出率高達100%,所以紅名之間也有眼紅裝備相互撕殺的。紅名後每死一次會消除100點罪惡,卻也少不了掉一級,沒有哪個願意以這種方法消罪惡。
為了避免麻煩,我們盡量避開其他玩家,找了個較為偏僻的山坡。孤星殺惡靈對他沒有作用,亦不能為我降罪惡,隻有我自己或我的魔寵殺的才有效。於是他站在一旁幫我放風,直到快到約定時間了,他才叮囑我小心後離開。
有了那根龍骨魔杖自帶的三種魔法技能助陣,我現在也能自己殺殺怪了。每消滅一隻惡靈減少罪惡值1點,但是不能用群攻。不管你一次攻擊了多少隻惡靈,係統都隻算1隻,必須打完一隻再打第二隻。好在我就殺了1人,以我目前的綜合攻擊力,消滅一百隻惡靈大概一兩個小時能搞定吧。這件事情教訓我,以後最好不要殺人,實在要殺一定要等對方先動手,不然紅名自作自受。
就在我即將完成任務時,山坡下幾名不速之客闖入了我的視線。幾位玩家似乎也瞧見了我和魔寵們,並且在山坡下停了下來。我用偵察術遠眺,他們當中並無紅名者,停在那裏一直沒什麽動作,好象純粹蹲點似的,讓我覺得行為反常態度可疑,打起十二分精神。
剛解決掉最後一隻惡靈恢複白名,突然,我的身邊刷刷刷刷四道光閃過,冒出四名玩家的身影,把我包圍在中間。
“咦,這不是緋月嗎?”對著我正麵的玩家跟我一照麵就驚喜地打起招呼來。
“你是獨舞蒼穹……你怎麽……”還沒得我發完問,左邊兩邊的人異口同聲道,“緋月,還有我們呢~”
我身後更是響起清冷的聲音:“我的法杖可好用?”
不用回頭都知道來人是誰。我猛的轉過身,對上冥犀利的眼神:“冥,我正要找你!你為何在荒洪鎮招搖撞騙,壞我名聲?”
“哎呀呀,緋月,別激動嘛~”從兩旁擠過來的惡魔雙子一左一右搭上我的肩膀。
我試圖甩開他倆的手臂,卻力不從心。他倆現在換回了正式裝備,一個是淺紫暗花的紫色勁裝黑手套,一個是淡色勁裝配淡青領巾白手套,方便了區分,但前提是我得先知道哪個是哪個,不然單看長相,還是搞不清。
我擺脫不了他倆,想用傳送券或下線卻被係統提示當前處與被挾持狀態,不允許使用。若示意魔寵開打,又不知道打不打得過,何況我和獨舞蒼穹無怨無仇。我問:“剛才讓你們其中一位掉級了,你們該不會是來報仇的吧。”
“。”右邊著淡色勁裝的道,“不打不相識嘛,今番我們就是朋友了。”
我臉色冷了下來,道:“本就是你倆血口噴人在先,現在又想耍什麽花招?到底想怎樣不妨直說,不必轉彎抹角。若是欺人太甚,大不了我拚死一戰。”
左邊著紫色勁裝的道:“別這麽小氣嘛,之前是鬧了點誤會,何必記在心裏讓自己不痛快~”
見我無動於衷,右邊的又道:“那叫阿飛向你賠禮道歉,如何?”
左邊的嬉皮笑臉接口:“緋月,對不住拉,哥哥我剛才心情不好,多有得罪,嘿嘿。”
我瞟了他一眼,估計左邊這位就是飛龍探雲手了。
“小冥,你們是怎麽回事啊,我都看糊塗了。”獨舞蒼穹及時走到冥身邊,疑惑地打量著我們幾個。“你們三個不約而同地派探子找緋月,倚風姐覺得不對勁,才叫我一定得跟過來看看,你們最好快點解釋清楚,不然的話——”
我升頭望了下山坡下,之前那幾個玩家早就不見了蹤影,難道都是她說的探子嗎?
冥雙手抱胸,眉頭一挑:“我隻是要找她拿回我的龍骨魔杖。”
醉仙望月步左手依然搭著我的肩膀,攤攤右手道:“我們哥倆純粹為了結交新朋友。”
“朋友?”冥不屑,自語般嘀咕了一句,“是新玩物吧。”
雙子沒有搭理他,但我可是聽清楚了。
飛龍探雲手聳一下肩膀,道:“緋月,坐標定點傳送券可貴了,我們費那麽大勁找你,可見我們多麽有誠意。”
葛蘭那大嗓門,一見到我就抱怨:“緋月!你上哪去了,給大哥找了個女婿,自己就不回來了,害大哥天天念叨。”
“女婿?”
“就是冥啊!”
“盛大爺嫁女兒拉?”我有些疑惑,玩家能和npc結婚嗎?
“嘖,小月,你失憶了嗎?”葛蘭大叔不高興了,“大哥膝下無子,和你投緣便認你為義女,他是你義父,我是你二叔,你的丈夫不就是大哥的女婿嗎?”
我瞪大眼睛,奇道:“義父、二叔是沒錯,對不起,我失禮了。但是我沒結婚啊,哪來的丈夫?”
葛蘭哈哈大笑:“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有什麽不好意思的。未婚夫再進一步就是丈夫了嘛。”
“二叔,等下,我怎麽越聽越糊塗。麻煩您說清楚一點,結婚這事你們可不能隨便給我做主。”我非常納悶,npc再熱情,總不能連玩家的婚姻都幹涉吧。何況孤星還在這裏呢,剛才才被兩個雙胞胎汙蔑,現在又被npc傳緋聞,等下別人還以為我和冥真有什麽關係呢。
“不是你自己選的嗎?”葛蘭也奇怪了,“那二叔問你,你是不是把大哥給你的戒指送給冥了?”
又提到傷心事。我不情願地承認:“戒指現在確實在他手上……”
“這不就對了!那戒指傾注大哥畢生心血,他打算作為傳家寶傳下去。如此重要的物件你送給了冥,不是作為定情信物的嗎?”
還有這樣的道理。我否認:“那不是我想送給他的,更不是定情信物……”
“難道是他搶的?”葛蘭大叔急了,“不對啊,他還特地弄了根龍骨讓我和大哥幫忙做成手杖給你。你看,都已經做好了。”
說完,葛蘭打開櫃子,拿出一件用錦帕包裹的長狀物在桌子上攤開。隻見那法杖晶瑩剔透,頂部那塊球型晶體非比尋常,杖身上雕刻著繁雜的花紋,從那複雜程度來看應該不是裝飾,而是組成強化魔法陣的魔紋。
“相當不錯的作品吧!上麵的龍精石是九十九顆聚能水晶合成後再提煉出來的,法力凝聚超快。”葛蘭介紹到,聽他的語氣是十分滿意這把法杖。
九十九顆聚能水晶估計就是試煉之間門上的那些。我忍不住的拿起法杖查看了下屬性。龍骨魔杖,上等靈器,耐久800/800,魔法攻擊力增加2000,法術致命一擊幾率提高2%,使用法術魔力消耗減少三分之一,法術準備時間減少30%,法術冷卻時間減少30%,加速魔力自動回複速度,自帶三種魔法技能。
光之盾,被動技能,隻要拿著魔杖就會自動進入使用狀態,對持杖者起防護作用。
光之刃,以光束為刀刃襲擊敵人,攻擊力和攻擊範圍大小取決與持杖者魔攻和技能等級。
光之舞,無數光線似飛鏢般射向敵人,並帶追蹤襲擊效果,攻擊力和攻擊範圍大小取決與持杖者魔攻和技能等級。
葛蘭接著道:“前些日子冥帶著一身神龍套裝來找我,想把那雙劍改成刀。我一看,好家夥全是神器,換作一般鐵匠根本沒能力鍛造。我雖然能改,但是缺少高檔特種材料,便指了開采地址讓他自己去收集。想不到他不但沒幾天就全部集齊,還穿過岩漿煉獄找到黑暗魔龍之墓,請回魔龍魂魄當劍靈,硬是容進了整套裝備裏麵。他當時在旁邊給我當助手,簡直就是亂來,把我嚇壞了。幸好那套裝的神龍之力隻強化防禦,後來的魔龍之力隻強化攻擊,兩者沒有起衝突的,要不然整套裝備都得報廢。這法杖的龍骨也是來自黑暗魔龍之墓,那地方連我們都不敢輕易去。哎,我們魔族一向崇拜強者,冥手腳利索辦事牢靠,可說是智勇雙全,大夥都挺佩服,再加上他是大哥的女婿,他在這鎮上的消費我們基本都是按成本價計算給他的。”
哼,占我便宜!npc們還對他讚不絕口,難道他的魅力屬性也很高嗎?冥的所作所為讓人捉摸不定,但若說這法杖是他特地給我的,我很難相信。不過不管是借口還是怎樣,我都決定把法杖據為己有了,他想要的話先把盛伯之戒還我再說。
這兩天係統關閉了各大排行功能,將根據遊戲開服後玩家的意見和反饋進行改版,一周後再連同新的排行更新顯示。不知道這法杖在武器排行榜能排第幾,也不知道冥改了把什麽刀,難怪之前排行榜隻顯示了長槍,雙劍根本沒提。
我把龍骨魔杖裝備在身,葛蘭又說了:“小月,你倆都彼此交換信物了,還不承認關係。”
說著他瞟了一眼孤星,把我拖到一旁小聲地問:“該不會是你新看上了別的男人吧?那二叔非得批評你不可!”
“哪有這種事?哎,二叔,事情我一時半會也說不完,總之我和冥真的不是你想的那種關係。再說了,比起冥,我認識孤星在先呢。你忘記了嗎,我第一次來荒洪鎮時就是和他一起來的。”
“哦,是他啊,難怪覺得眼熟。”葛蘭大腿一拍,朝孤星道,“小夥子,知道怎麽追女孩嗎?”
孤星有些意外,微微一笑道:“請前輩賜教。”
葛蘭搖頭晃腦,來了興致:“一句話,先下手為強!遇到心儀的女孩馬上行動,嘿嘿,想順其自然結果被別人捷足先登,任你怎樣厲害都沒有用咯。要怪就隻能怪自己動作太慢,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npc教玩家泡妞秘籍?孤星帶著淡淡的笑容安靜地聽著,但我覺得頭大。再讓葛蘭說下去,我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二叔,我該去探望義父了,你先忙吧,我們不打攪了。”我好不容易插上嘴,拉上孤星逃往盛伯家避難。
問候請安完,不等盛伯開口,我先將當時要鑒定但沒錢,結果被冥要走那一枚戒指的經過全招了。我心裏十分焦急,都怪我考慮不周,不但辜負了別人的信任,還留下大患。我向盛伯保證到:“義父,對不起,我之前不知道是那麽重要的東西,我和冥隻是普通朋友,這中間想必有什麽誤會,我下次見到他定將當麵問清楚,並把戒指贖回來,哪怕不惜血本!”
盛伯聽完這爛帳,疑惑地問:“當真隻是普通朋友?”
“當然。”
“那為何我稱冥賢婿時,他並無否認啊。”盛伯仍舊不信,“義父覺得冥這人實力超群,極具城府,絕非池中之物。後來我介紹他去黑暗魔龍之墓尋求龍魂,他回來時還帶回一根魔龍王之骨,我告訴他這骨最適合做成法杖給你使用,他便不但把龍骨給了我,還拿出了龍精石。這龍精石是從九十九顆注入過九天神龍之力的聚能水晶中提煉合成而來,罕有至極,我相信他對你是有心的。”
我實在忍不住了:“義父,事情不是你們想得那樣。若按完成任務分發獎勵的話,九十九顆聚能水晶有一半本來就應該屬於我,是冥全獨吞了。再說了,法杖我能用,其他法師職業一樣能用,搞不好是為他自己的第二職業召喚師準備的。他根本就沒說過要送給我的話,全部是你們自己意想出來的。我看他就是一騙子,都不知他到底使了什麽*藥,您和二叔都幫他說好話!”
“這——好好好,義父不說了。”盛伯擺擺手,一臉遺憾,“可惜可惜……女兒啊,若你要尋如意郎君,義父覺得他是個好人選,你可以考慮下。”
“我現在就要找他算帳!”我真是鬱悶至極,打開好友列表欲發短消息給冥。
孤星在旁邊提醒道:“月月,你現在紅名,行動不便,還是先去刷罪惡值吧,若等48小時自動消退,趕不上明天的建城令爭奪賽了。”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一氣把正事給忘了。今天下午逍遙閣將在臨時大本營逐日城的如家客棧召開長老會議,商議建城令爭奪賽的行動事項。我做了個深呼吸,告別盛伯,走出他家。
“抱歉,孤星,我今日太衝動、犯糊塗,讓你看笑話了。”我自嘲地笑笑,朝孤星道,“你先跟他們匯合吧,我自己去亂葬崗殺殺惡靈,清洗完罪惡再找你們。”
孤星答:“我和你一塊去。”
我搖搖頭:“你沒必要去浪費時間。放心吧,就100點罪惡,以我魔寵的戰鬥力,很快就能清洗掉。”
孤星固執道:“對於我來說這不是浪費時間。你覺得我和你的魔寵是一樣的嗎?”
“當然不是。魔寵再仿真也是虛擬的夥伴,而你是實實在在的人啊。”
“隻是人而已嗎?”孤星的眼神深邃起來,“既然這樣,我更要和你同去了。”
“是很熟的朋友。”我補充道,“可是這些天你一直帶著我刷怪,沒怎麽處理幫會的事,我怕耽誤了你們的大計劃,那我不成千古罪人了。”
孤星想了想,道:“我先和你去亂葬崗,等時間差不多再過逐日城。你可別再拒絕了,好嗎?”
“噢……”不知孤星為何如此堅持,我點點頭,跟著他去雜貨店買了亂葬崗傳送券。
亂葬崗傳送券除新手村外所有場景的雜貨店都有售,使用後直接傳至亂葬崗,專為消紅名者準備。沒有傳送券自己走路去,是要中轉個n次還得避開npc和玩家的追殺,麻煩極了。白名者也可前往亂葬崗,但是殺惡靈無經驗,對於罪惡為0的白名沒有任何作用,若有白名去那一般都是為了殺紅名暴裝備。雖然暴出去的裝備是隨機的,但紅名裝備暴出率高達100%,所以紅名之間也有眼紅裝備相互撕殺的。紅名後每死一次會消除100點罪惡,卻也少不了掉一級,沒有哪個願意以這種方法消罪惡。
為了避免麻煩,我們盡量避開其他玩家,找了個較為偏僻的山坡。孤星殺惡靈對他沒有作用,亦不能為我降罪惡,隻有我自己或我的魔寵殺的才有效。於是他站在一旁幫我放風,直到快到約定時間了,他才叮囑我小心後離開。
有了那根龍骨魔杖自帶的三種魔法技能助陣,我現在也能自己殺殺怪了。每消滅一隻惡靈減少罪惡值1點,但是不能用群攻。不管你一次攻擊了多少隻惡靈,係統都隻算1隻,必須打完一隻再打第二隻。好在我就殺了1人,以我目前的綜合攻擊力,消滅一百隻惡靈大概一兩個小時能搞定吧。這件事情教訓我,以後最好不要殺人,實在要殺一定要等對方先動手,不然紅名自作自受。
就在我即將完成任務時,山坡下幾名不速之客闖入了我的視線。幾位玩家似乎也瞧見了我和魔寵們,並且在山坡下停了下來。我用偵察術遠眺,他們當中並無紅名者,停在那裏一直沒什麽動作,好象純粹蹲點似的,讓我覺得行為反常態度可疑,打起十二分精神。
剛解決掉最後一隻惡靈恢複白名,突然,我的身邊刷刷刷刷四道光閃過,冒出四名玩家的身影,把我包圍在中間。
“咦,這不是緋月嗎?”對著我正麵的玩家跟我一照麵就驚喜地打起招呼來。
“你是獨舞蒼穹……你怎麽……”還沒得我發完問,左邊兩邊的人異口同聲道,“緋月,還有我們呢~”
我身後更是響起清冷的聲音:“我的法杖可好用?”
不用回頭都知道來人是誰。我猛的轉過身,對上冥犀利的眼神:“冥,我正要找你!你為何在荒洪鎮招搖撞騙,壞我名聲?”
“哎呀呀,緋月,別激動嘛~”從兩旁擠過來的惡魔雙子一左一右搭上我的肩膀。
我試圖甩開他倆的手臂,卻力不從心。他倆現在換回了正式裝備,一個是淺紫暗花的紫色勁裝黑手套,一個是淡色勁裝配淡青領巾白手套,方便了區分,但前提是我得先知道哪個是哪個,不然單看長相,還是搞不清。
我擺脫不了他倆,想用傳送券或下線卻被係統提示當前處與被挾持狀態,不允許使用。若示意魔寵開打,又不知道打不打得過,何況我和獨舞蒼穹無怨無仇。我問:“剛才讓你們其中一位掉級了,你們該不會是來報仇的吧。”
“。”右邊著淡色勁裝的道,“不打不相識嘛,今番我們就是朋友了。”
我臉色冷了下來,道:“本就是你倆血口噴人在先,現在又想耍什麽花招?到底想怎樣不妨直說,不必轉彎抹角。若是欺人太甚,大不了我拚死一戰。”
左邊著紫色勁裝的道:“別這麽小氣嘛,之前是鬧了點誤會,何必記在心裏讓自己不痛快~”
見我無動於衷,右邊的又道:“那叫阿飛向你賠禮道歉,如何?”
左邊的嬉皮笑臉接口:“緋月,對不住拉,哥哥我剛才心情不好,多有得罪,嘿嘿。”
我瞟了他一眼,估計左邊這位就是飛龍探雲手了。
“小冥,你們是怎麽回事啊,我都看糊塗了。”獨舞蒼穹及時走到冥身邊,疑惑地打量著我們幾個。“你們三個不約而同地派探子找緋月,倚風姐覺得不對勁,才叫我一定得跟過來看看,你們最好快點解釋清楚,不然的話——”
我升頭望了下山坡下,之前那幾個玩家早就不見了蹤影,難道都是她說的探子嗎?
冥雙手抱胸,眉頭一挑:“我隻是要找她拿回我的龍骨魔杖。”
醉仙望月步左手依然搭著我的肩膀,攤攤右手道:“我們哥倆純粹為了結交新朋友。”
“朋友?”冥不屑,自語般嘀咕了一句,“是新玩物吧。”
雙子沒有搭理他,但我可是聽清楚了。
飛龍探雲手聳一下肩膀,道:“緋月,坐標定點傳送券可貴了,我們費那麽大勁找你,可見我們多麽有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