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203的那家老太(2)
不得不知的三百六十五宗靈異事件 作者:蔣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忐忑不安的坐在警車上,回憶著9月9號當天發生的一切,正常的工作,正常的應酬,難不成我那天喝醉酒後鬧事了?我實在想不起來,那倆警察也挺壞,開車的時候什麽也不說,也沒給你什麽提示,就“安安靜靜”的開著車,直接奔赴目的地。
警車約莫行駛了有半個多小時,一直開到了能看到太湖的派出所,我一看那藍底白字的招牌:南方泉派出所,得......這派出所我頭一回聽說,我心想真要我犯了什麽事,也不應該來這個犄角旮旯的派出所呀?難不成我遭遇什麽靈異派出所啦?
我這裏還在提心吊膽著,那邊的輔警倒是很敬業,車子一停好,立馬就把我拽下了車。或許我港片看得太多了,竟然傻不拉幾的問那倆警察道:“我有什麽權利嗎?譬如聯係單位,讓單位給我安排一個律師過來?”我說這話的時候,充分說明我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還想插諢打科的緩解一下當時的尷尬氣氛,想不到我這一看似合理的要求,竟然直接被警察們無視,隻見他們對著那輔警說道:“先搜身,確保沒有問題,直接送到三號審訊室!”那倆警察交代完畢,自顧自的走開了。
這時又從派出所裏走出一名輔警,協同先前的那名輔警對我搜身,搜出了打火機和香煙,我尋思著眼前這倆輔警應該好對付吧?就主動敬煙,想不到這倆輔警壓根就沒理會,沒收了我的打火機說道:“香煙可以給你留著,這打火機我們先暫時替你保管一會兒!”確保我身上沒有“不利物品”後,那倆輔警就左右分別把我一架,直接押進了南方泉派出所......
我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派出所是怎樣的?我所接觸到的這個南方泉派出所,那真夠可以用“防備森嚴”來形容,走進派出所,就有各種各樣的鐵柵欄等著你,每過一道彎,都要輔警刷卡或按門鈴才能通過。他們要把我帶進的三號審訊室,格局還算是“不錯”,我這不錯的意思是相對於我路過一號、二號審訊室所看到的那樣,一號、二號審訊室裏都是有一鐵柵欄,將審訊室一分為二,被審訊人在一頭,審訊人在另一頭,被審訊人的座位上還有鐐銬,感覺這地方應該是審重要嫌疑犯一樣的。而三號審訊室相對比較“簡單”,首先沒有鐵柵欄,其次,受審人的椅子是一張普通的椅子,並沒有什麽鐐銬。看到這場景,我心中略寬,在倆輔警的“指引”下,我坐到了受審人的那張椅子上。起先倆輔警還在我的身旁看守著我,期間我還敬了他們香煙,他們也給我點了煙,約莫兩支煙的功夫,先前“逮捕”我的警察之一找了過來,手裏拿著夾簿,徑直走到了審訊位上,請走了那兩名輔警後,開門見山的問我道:“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單位都跟我說一下呢!”我尋思著你們把我“逮捕”之前,不是都已經確認好了嗎?怎麽還在這裏脫了褲子放屁?可麵對那警察的嚴峻眼神,我著實沒有勇氣去和他抬杠,老老實實的自報家門後,那警察緊接著一句就問道:“9月9日的事情,你交代一下吧!”
我小心翼翼的將我9月9日發生的一切按照時間順序說了出來,想不到那警官是越聽越無聊,最後是打著哈欠說道:“晚上,直接說晚上的事情。”
晚上?被警官這麽一提醒,我想起了那晚203擾民的事情。於是我將當晚從小孩樓道裏拍皮球到其母親推倒我,一直到我報警處理這事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遍。那警察一邊記錄一邊說道:“蔣凱,你知道警方為何會帶你來這裏嗎?”
“為何?”我一臉懵懂的問道:
那警察隨後拿出了一張合家歡的照片遞到了我的跟前說道:“這照片中的母子你認識嗎?”我湊上那張照片細細的看了一下,猶豫了一下後,並不是非常肯定的說道:“像是9月9日那晚我碰到的母子,隻是那天光線太暗,看的並不是特別的清楚!”
警官對於我的回答也不質疑,隻是用一種非常特別的口吻“提醒”我道:“哦......但我這裏有必要提醒你一下的是,這對母子的有一長輩正好是你的鄰居......確切點說,也就是這照片中孩子的曾祖母是的樓上的鄰居。”
“203?這個怎麽了?”我聽完後,覺得並不是很奇怪,不知道警察這麽提醒我是什麽意思?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你那203的鄰居,恰恰死在了9月9日!”警察再次提醒我道:
我聽完這個莫名其妙的“提醒”,讓我更加有了底氣確定這次警察找我完全是糊塗辦案所導致的,我底氣十足的說道:“我住的那地兒老年人特別多,死人是常有的事情,總不見得我鄰居死了,都要找我吧?怪不得呢?那晚我還說樓上怎麽這麽吵,原來是家裏死人了!”警察冷笑了一下,收好了照片說道:“在我的理解中,死人應該是沒有動靜的,但讓人非常費解的是,你在那晚竟然報警了,說是203太過吵鬧,我很納悶,這吵鬧的動靜是哪裏來的?”
“我說了,是那母子......不,特別是那小男孩調皮,在家拍皮球擾民。家裏辦喪事,也不知趣一點,深更半夜,放任小孩在家裏拍皮球,也真夠可以的!”我不滿的說道:
“錯了......錯了......蔣凱......你是在裝糊塗吧?我再一次問你,剛給你看的照片中的母子倆,你到底有沒有見過?”警察再次將那合家歡的照片取出來遞到我的跟前問道:
看著那照片,再細細聯想著那天晚上的母子倆模樣,一一對比後,我篤定的說道:“是的......那晚就是她倆!”(未完待續)
警車約莫行駛了有半個多小時,一直開到了能看到太湖的派出所,我一看那藍底白字的招牌:南方泉派出所,得......這派出所我頭一回聽說,我心想真要我犯了什麽事,也不應該來這個犄角旮旯的派出所呀?難不成我遭遇什麽靈異派出所啦?
我這裏還在提心吊膽著,那邊的輔警倒是很敬業,車子一停好,立馬就把我拽下了車。或許我港片看得太多了,竟然傻不拉幾的問那倆警察道:“我有什麽權利嗎?譬如聯係單位,讓單位給我安排一個律師過來?”我說這話的時候,充分說明我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還想插諢打科的緩解一下當時的尷尬氣氛,想不到我這一看似合理的要求,竟然直接被警察們無視,隻見他們對著那輔警說道:“先搜身,確保沒有問題,直接送到三號審訊室!”那倆警察交代完畢,自顧自的走開了。
這時又從派出所裏走出一名輔警,協同先前的那名輔警對我搜身,搜出了打火機和香煙,我尋思著眼前這倆輔警應該好對付吧?就主動敬煙,想不到這倆輔警壓根就沒理會,沒收了我的打火機說道:“香煙可以給你留著,這打火機我們先暫時替你保管一會兒!”確保我身上沒有“不利物品”後,那倆輔警就左右分別把我一架,直接押進了南方泉派出所......
我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派出所是怎樣的?我所接觸到的這個南方泉派出所,那真夠可以用“防備森嚴”來形容,走進派出所,就有各種各樣的鐵柵欄等著你,每過一道彎,都要輔警刷卡或按門鈴才能通過。他們要把我帶進的三號審訊室,格局還算是“不錯”,我這不錯的意思是相對於我路過一號、二號審訊室所看到的那樣,一號、二號審訊室裏都是有一鐵柵欄,將審訊室一分為二,被審訊人在一頭,審訊人在另一頭,被審訊人的座位上還有鐐銬,感覺這地方應該是審重要嫌疑犯一樣的。而三號審訊室相對比較“簡單”,首先沒有鐵柵欄,其次,受審人的椅子是一張普通的椅子,並沒有什麽鐐銬。看到這場景,我心中略寬,在倆輔警的“指引”下,我坐到了受審人的那張椅子上。起先倆輔警還在我的身旁看守著我,期間我還敬了他們香煙,他們也給我點了煙,約莫兩支煙的功夫,先前“逮捕”我的警察之一找了過來,手裏拿著夾簿,徑直走到了審訊位上,請走了那兩名輔警後,開門見山的問我道:“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單位都跟我說一下呢!”我尋思著你們把我“逮捕”之前,不是都已經確認好了嗎?怎麽還在這裏脫了褲子放屁?可麵對那警察的嚴峻眼神,我著實沒有勇氣去和他抬杠,老老實實的自報家門後,那警察緊接著一句就問道:“9月9日的事情,你交代一下吧!”
我小心翼翼的將我9月9日發生的一切按照時間順序說了出來,想不到那警官是越聽越無聊,最後是打著哈欠說道:“晚上,直接說晚上的事情。”
晚上?被警官這麽一提醒,我想起了那晚203擾民的事情。於是我將當晚從小孩樓道裏拍皮球到其母親推倒我,一直到我報警處理這事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遍。那警察一邊記錄一邊說道:“蔣凱,你知道警方為何會帶你來這裏嗎?”
“為何?”我一臉懵懂的問道:
那警察隨後拿出了一張合家歡的照片遞到了我的跟前說道:“這照片中的母子你認識嗎?”我湊上那張照片細細的看了一下,猶豫了一下後,並不是非常肯定的說道:“像是9月9日那晚我碰到的母子,隻是那天光線太暗,看的並不是特別的清楚!”
警官對於我的回答也不質疑,隻是用一種非常特別的口吻“提醒”我道:“哦......但我這裏有必要提醒你一下的是,這對母子的有一長輩正好是你的鄰居......確切點說,也就是這照片中孩子的曾祖母是的樓上的鄰居。”
“203?這個怎麽了?”我聽完後,覺得並不是很奇怪,不知道警察這麽提醒我是什麽意思?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你那203的鄰居,恰恰死在了9月9日!”警察再次提醒我道:
我聽完這個莫名其妙的“提醒”,讓我更加有了底氣確定這次警察找我完全是糊塗辦案所導致的,我底氣十足的說道:“我住的那地兒老年人特別多,死人是常有的事情,總不見得我鄰居死了,都要找我吧?怪不得呢?那晚我還說樓上怎麽這麽吵,原來是家裏死人了!”警察冷笑了一下,收好了照片說道:“在我的理解中,死人應該是沒有動靜的,但讓人非常費解的是,你在那晚竟然報警了,說是203太過吵鬧,我很納悶,這吵鬧的動靜是哪裏來的?”
“我說了,是那母子......不,特別是那小男孩調皮,在家拍皮球擾民。家裏辦喪事,也不知趣一點,深更半夜,放任小孩在家裏拍皮球,也真夠可以的!”我不滿的說道:
“錯了......錯了......蔣凱......你是在裝糊塗吧?我再一次問你,剛給你看的照片中的母子倆,你到底有沒有見過?”警察再次將那合家歡的照片取出來遞到我的跟前問道:
看著那照片,再細細聯想著那天晚上的母子倆模樣,一一對比後,我篤定的說道:“是的......那晚就是她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