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英倫高級學校“封校”事件(10)
不得不知的三百六十五宗靈異事件 作者:蔣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警方對於周天劫案的定性也確實迫於無奈,怎麽說呢?這案子自打發生後,就有太多的壓力和種種的敏感。學校裏任何一件刑事案都會引來社會各界的關注,無論是媒體還是百姓,都瞪著多少雙眼睛看著呢?警方起先想踏踏實實的把這案子搞好,但實際上,倆當事人都已死亡告終,你即便有心查下去,但也沒有這個能力去落實破案,或許不久的將來終究會水落石出,但漫長的破案時間,媒體願意給你嗎?百姓願意等你嗎?所以這案子無論如何,就憑這表麵證供,趕緊結案,避免悠悠之口。這校園案件隻是一宗花絮,生活照舊,學習照常!大家回歸生活常態,用時間來遺忘這案件,才是警方最需要的目的!
警方在高層的示意下,在周天和鄺雅的驗屍報告尚未出具的情況下就告知公眾,該案已破!英倫高級學校校長也在強大的“政治壓力”麵前,給出了三個告誡:學校中嚴謹師生戀愛、嚴謹異性師生單獨相處、嚴謹老師晚自習後約學生談話。告誡出台後,校長也引咎辭職,接任老校長的新校長就是發生周天鄺雅失蹤的值班老師:張老師。
在這裏筆者要補充一句:有關周天和鄺雅的屍檢報告。為何在兩人屍檢報告未形成之前,警方就匆匆告知案子已破呢?是不是草率了一點?那確實是原由的。筆者曾經這個問題就跟法醫易娉(編者按:有關法醫易娉的一些事跡,可參閱拙著《見鬼實錄我和我身邊人》、《見鬼現場回頭看身後》。)交流過,由於該案件已經結案,裏麵一些內幕資料並沒有通常意義的“絕密”屬性,所以易娉也能跟筆者有一些良性的溝通,並不是以前問她什麽,總是一種不冷不熱的態度,易娉說:通常屍檢報告的形成是三到五個工作日,也有因為案情的特殊需要,加班加點,縮短至一到兩個工作日完成的。當時因為英倫學校這案件影響比較大,引起了大量媒體的關注,所以警方為了通個這個案件,再媒體麵前展現自己的破案能力,所以對外就宣稱二個工作日內會有全麵的屍檢報告,五個工作日之內會破案。警方的重視下,易娉的師傅也被增援至該專案組,做鄺雅的屍檢報告。可令人意外的是,那邊鄺雅的屍檢報告還沒形成,這裏的周天已然是摸了電門自殺,這令人有些湊手不及。更為關鍵的是:當鄺雅的屍檢報告快要形成之際,不知道為何,存檔屍檢報告的那部電腦出了問題。據屍檢的工作人員反應,就在屍檢報告形成準備打印的那晚,值班人員依稀看到鄺雅的屍體活了過來,隨後附近的電器設備集體短路,很奇怪。原本屍檢場所是有監控的,大家根據值班人員的描述去調取監控查看,發現那個時間段的監控設備也統統失靈。這就很麻煩了,有關鄺雅的屍檢報告蕩然無存,說白了,就是按照警方要求的時間提供屍檢報告已然是不可能的了。另一邊警方已然是答應了媒體會在二個工作日之內出具鄺雅的屍檢報告,現在出具不了,怎麽辦?隻能是弄虛作假,給出了一份臨時起草,跟鄺雅沒有半毛錢關係的屍檢報告,將媒體應付了過去,而也正是根據這份胡編亂造的屍檢報告,警方“順利”破案,給出了:周天見財起意,製造了鄺雅跳樓自殺的假相,視為周天謀財害命,在東窗事發後,周天畏罪自殺,已死以謝天下!
那那份鄺雅的屍檢報告是否很重要呢?是不是能起到該宗案子的一個走向呢?易娉很肯定的說道:“是的!很重要。因為事後通過對鄺雅的重新屍檢得知,鄺雅雖然是跳樓了,但不是死於墜落傷,而是死於窒息!筆者表示不明白:這個怎麽就重要了呢?正好說明周天將鄺雅窒息殺死後,將其推下樓,造成自殺的假相,這一點都說明不了問題呀!可易娉給筆者的答案讓筆者嚇了一跳,易娉明確表示:根據易娉師傅的判斷,鄺雅是先墜樓,然後被窒息而死!雖然有周天將鄺雅推下樓,然後跑下樓將鄺雅窒息而死的可能,但這種殺人方式實在是過於繁瑣,不太像是常人所為,易娉的師傅曾經就鄺雅墜落的案發現場去看過,周圍的綠化叢雖然有被很多人破壞過(很多師生事後好奇的走進綠化叢看死亡現場),但都沒發現過跟周天有關的痕跡。在給周天做屍檢的時候,也沒有發現周天的身上有跟綠化有關的殘留物。根據易娉師傅多年的法醫經驗,應該可以判定:鄺雅的窒息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不是周天造成的,應該另有其人。
筆者質疑易娉的師傅當初為何不就自己的判斷向警方要求重新審案?易娉說是易娉的師傅已經就自己的發現匯報了警方,但警方出於已經對外宣稱破案了,且出於維穩的目的,就對師傅的意見沒有采納。筆者聽到這也急了,質問易娉不應該在旁不管不問,易娉等著大眼睛看著筆者問道:“那個時候我還是一名學生,是我師傅辦的案,我也是成為法醫後才通過師傅知道這個案情的內幕的!筆者一想也是,九十年代的末,易娉還僅僅是一名小學生而已呢!
言歸正傳:周天鄺雅案子結案後,這英倫學校也就歸於風平浪靜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家也就對這個案子越來越淡忘了,直到這個時候,因為英倫高級學校又鬧出了鬧鬼事件,警方調查到了門衛老張,門衛老張說起了這事,才讓這倆警官有了些許的回憶,美女警官緊著眉頭問道:“老張,你說的是發生在97年的周天殺人案吧?這事我們有印象呀,不是結案了嗎?那個鄺雅給周天推下了樓,而案犯周天畏罪自殺?這也沒像你說的那樣,307室裏有死過人呀?你在跟我們警察打馬虎眼呢?”
警方在高層的示意下,在周天和鄺雅的驗屍報告尚未出具的情況下就告知公眾,該案已破!英倫高級學校校長也在強大的“政治壓力”麵前,給出了三個告誡:學校中嚴謹師生戀愛、嚴謹異性師生單獨相處、嚴謹老師晚自習後約學生談話。告誡出台後,校長也引咎辭職,接任老校長的新校長就是發生周天鄺雅失蹤的值班老師:張老師。
在這裏筆者要補充一句:有關周天和鄺雅的屍檢報告。為何在兩人屍檢報告未形成之前,警方就匆匆告知案子已破呢?是不是草率了一點?那確實是原由的。筆者曾經這個問題就跟法醫易娉(編者按:有關法醫易娉的一些事跡,可參閱拙著《見鬼實錄我和我身邊人》、《見鬼現場回頭看身後》。)交流過,由於該案件已經結案,裏麵一些內幕資料並沒有通常意義的“絕密”屬性,所以易娉也能跟筆者有一些良性的溝通,並不是以前問她什麽,總是一種不冷不熱的態度,易娉說:通常屍檢報告的形成是三到五個工作日,也有因為案情的特殊需要,加班加點,縮短至一到兩個工作日完成的。當時因為英倫學校這案件影響比較大,引起了大量媒體的關注,所以警方為了通個這個案件,再媒體麵前展現自己的破案能力,所以對外就宣稱二個工作日內會有全麵的屍檢報告,五個工作日之內會破案。警方的重視下,易娉的師傅也被增援至該專案組,做鄺雅的屍檢報告。可令人意外的是,那邊鄺雅的屍檢報告還沒形成,這裏的周天已然是摸了電門自殺,這令人有些湊手不及。更為關鍵的是:當鄺雅的屍檢報告快要形成之際,不知道為何,存檔屍檢報告的那部電腦出了問題。據屍檢的工作人員反應,就在屍檢報告形成準備打印的那晚,值班人員依稀看到鄺雅的屍體活了過來,隨後附近的電器設備集體短路,很奇怪。原本屍檢場所是有監控的,大家根據值班人員的描述去調取監控查看,發現那個時間段的監控設備也統統失靈。這就很麻煩了,有關鄺雅的屍檢報告蕩然無存,說白了,就是按照警方要求的時間提供屍檢報告已然是不可能的了。另一邊警方已然是答應了媒體會在二個工作日之內出具鄺雅的屍檢報告,現在出具不了,怎麽辦?隻能是弄虛作假,給出了一份臨時起草,跟鄺雅沒有半毛錢關係的屍檢報告,將媒體應付了過去,而也正是根據這份胡編亂造的屍檢報告,警方“順利”破案,給出了:周天見財起意,製造了鄺雅跳樓自殺的假相,視為周天謀財害命,在東窗事發後,周天畏罪自殺,已死以謝天下!
那那份鄺雅的屍檢報告是否很重要呢?是不是能起到該宗案子的一個走向呢?易娉很肯定的說道:“是的!很重要。因為事後通過對鄺雅的重新屍檢得知,鄺雅雖然是跳樓了,但不是死於墜落傷,而是死於窒息!筆者表示不明白:這個怎麽就重要了呢?正好說明周天將鄺雅窒息殺死後,將其推下樓,造成自殺的假相,這一點都說明不了問題呀!可易娉給筆者的答案讓筆者嚇了一跳,易娉明確表示:根據易娉師傅的判斷,鄺雅是先墜樓,然後被窒息而死!雖然有周天將鄺雅推下樓,然後跑下樓將鄺雅窒息而死的可能,但這種殺人方式實在是過於繁瑣,不太像是常人所為,易娉的師傅曾經就鄺雅墜落的案發現場去看過,周圍的綠化叢雖然有被很多人破壞過(很多師生事後好奇的走進綠化叢看死亡現場),但都沒發現過跟周天有關的痕跡。在給周天做屍檢的時候,也沒有發現周天的身上有跟綠化有關的殘留物。根據易娉師傅多年的法醫經驗,應該可以判定:鄺雅的窒息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不是周天造成的,應該另有其人。
筆者質疑易娉的師傅當初為何不就自己的判斷向警方要求重新審案?易娉說是易娉的師傅已經就自己的發現匯報了警方,但警方出於已經對外宣稱破案了,且出於維穩的目的,就對師傅的意見沒有采納。筆者聽到這也急了,質問易娉不應該在旁不管不問,易娉等著大眼睛看著筆者問道:“那個時候我還是一名學生,是我師傅辦的案,我也是成為法醫後才通過師傅知道這個案情的內幕的!筆者一想也是,九十年代的末,易娉還僅僅是一名小學生而已呢!
言歸正傳:周天鄺雅案子結案後,這英倫學校也就歸於風平浪靜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家也就對這個案子越來越淡忘了,直到這個時候,因為英倫高級學校又鬧出了鬧鬼事件,警方調查到了門衛老張,門衛老張說起了這事,才讓這倆警官有了些許的回憶,美女警官緊著眉頭問道:“老張,你說的是發生在97年的周天殺人案吧?這事我們有印象呀,不是結案了嗎?那個鄺雅給周天推下了樓,而案犯周天畏罪自殺?這也沒像你說的那樣,307室裏有死過人呀?你在跟我們警察打馬虎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