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小妹歸家
這是丁丁老書《重生之金融大亨》,大家可以看看,這章是錯誤章節,一會就修改,對大家造成的不便還請原諒,謝謝!
昏沉沉的腦子裏飛旋著無數的問題,一張張熟悉卻又陌生的麵孔,一段段莫名其妙的記憶,不斷的在腦中翻騰,卻又似浮光掠影一個也抓不到,林宇猛然睜開眼睛,卻隻覺一陣天混地暗,輕輕合上眼定了定神,感到那陣眩暈漸漸過去,這才小心的睜開雙眼。自己這是怎麽了?這念頭一起,一個個零碎的記憶就如潮水般紛至遝來,林宇的腦袋裏忽然記起了很多東西,或許不該說是記起,而應該是這些記憶本來就存在他的腦袋裏。
下意識的從床上坐起身來,腦子裏的記憶還是亂糟糟的,一會兒是曾經的林宇,一會兒又是現在的林宇。站在洗漱間裏的男孩看著鏡子中自己清俊的臉龐,心裏卻又種熟悉有陌生的感覺。林宇不知道為什麽自己一覺醒來就變成了鏡子中的男孩,兩種截然不同的記憶在他腦中交織,甚至讓他心裏不是冒出這樣的念頭,自己到底是誰?
冰涼的冷水讓林宇的頭腦清醒了許多,床頭鬧鍾的指針明確的告訴他現在是1979年,這裏是美國,自己叫林宇,和原來的名字一樣。“林宇就是我,我就是林宇。”至今仍不明白自己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的林宇在房間裏來回重複這幾句話。林宇原本是一家上海一家證劵交易所裏麵的工作人員。由於工作的性質,他對股市都很熟悉,尤其是20世紀的幾次股災,他更是認真的研究了好久。對於那足以讓窮人一夜變富,富人一夜變窮的股災,他可是向往已久。沒想到上帝卻和他開了這麽一個玩笑,真的讓他回到了20世紀80年的美國。
而林宇占據的這具身體的主人叫做林宇,和前世自己的名字一樣。在融合之前的記憶後,林宇終於明白自己的境遇。林宇出身於一個富裕的美國中等階層,他的父母都來自大陸,10年前一家人從大陸去了香港,然後又從香港移居到了美國。林宇自己也很了不起,今年15歲的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加州洛杉磯的一所私立高中,這讓他的父母十分的欣慰。林宇的父親是美國一家小公司的董事長,而他的母親是一所大學的教授,這也一直是他們對兒子的期望。
洛杉磯,好萊塢和湖人隊好像都在洛杉磯吧?林宇一邊消化著這些記憶,一邊努力回憶著前世有關洛杉磯的信息。洛杉磯是加州最大的城市,也算得上是美國第二大城市。由於一些原因,被稱作是“天使之城。”洛杉磯還是世界上屈指可數的舉辦過兩屆夏季奧運會的城市。
來到這麽一個地方,就意味著他將來必然會接觸到很多後世縱橫美國商界、影壇的大人物,這個是必然的。這突如其來的幸福,讓前世默默無聞的林宇眼中迷茫的神色漸漸隱去,卻而代之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堅定。他對著洗漱間鏡子中的自己說了一句讓人莫名其妙的話。“從今天起,我就是林宇!”
漫長的假期從七月就開始,林宇的父母並沒有發現自己兒子的異常,或許是由於融合了之前的記憶,林宇對自己的父母並沒有任何的陌生感,反倒是母親絮絮叨叨的關懷讓林宇感受到了前世淡漠的親情。原本林宇以優異的成績進入一所私立中學,全家人決定利用這個難得的假期到夏威夷度假。但林宇卻拒絕了這個提議,他想了一大堆理由,好不容易說服父母留待以後再去。
沒有去成夏威夷,林宇的父母也就不閑在家中了,一個一個的開始了自己的工作。林宇也一頭鑽進了父親的書房。林宇的想法很簡單,既然來到這個世界了,那麽自己就要完成自己前世的夢想,建立一個強大的金融帝國,打造一個現代版的羅斯柴爾德。
夢想雖好,可是現在林宇最缺的卻是錢。怎麽賺錢呢?股票雖好,可是需要資本。寫劇本?可是自己能記住的劇本也就那麽一兩個,還不一定能全部記起。寫歌詞?這個倒是不錯。可是寫了投給誰呢?嗯,傑克遜的歌曲應該有很多還沒有出來吧,要不就抄襲幾首他的歌吧。
想到就做。後世大名鼎鼎的《billiejean》、《beatit》和《dangerous》、《ckorwhite》、《rememberthetime》這都是絕對不能錯過的。嗯,《yourennotalone》這個也不能錯過。前世的林宇就十分喜歡這首舒緩的歌曲。這兩首歌曲的價值就更不用說了。《billiejean》是1983年發行的一首單曲,在《billboard》排行榜上拿下了七周的冠軍,在r&b榜拿下了九周的冠軍,賣出了100萬張單曲唱片,並讓流行音樂曆史上最成功的商業巨作《thriller》一飛衝天,全球賣出了1.04億張以上。
《dangerous》這幾首歌就更不用說了,其音樂創作水平堪稱音樂界的極至,水平精湛無與倫比,奠定了傑克遜的世界歌王地位。
作為美國社會的中間階層,林宇父親的書房裏已經配備了一台笨重的微型的電腦,在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功能強大的電腦已經代替了電子打字機的位置,但開機的時候林宇遇到了一個問題,他發現這時候的電腦不但開機費時,而且使用的還是dos操作係統,他這是才想起來,大概到85年,微軟才會推出他的第一代視窗操作係統。不過這個問題很快就迎刃而解,在原來的林宇的記憶中,他找到了那種古老的操作方式。
(未完待續。)
這是丁丁老書《重生之金融大亨》,大家可以看看,這章是錯誤章節,一會就修改,對大家造成的不便還請原諒,謝謝!
昏沉沉的腦子裏飛旋著無數的問題,一張張熟悉卻又陌生的麵孔,一段段莫名其妙的記憶,不斷的在腦中翻騰,卻又似浮光掠影一個也抓不到,林宇猛然睜開眼睛,卻隻覺一陣天混地暗,輕輕合上眼定了定神,感到那陣眩暈漸漸過去,這才小心的睜開雙眼。自己這是怎麽了?這念頭一起,一個個零碎的記憶就如潮水般紛至遝來,林宇的腦袋裏忽然記起了很多東西,或許不該說是記起,而應該是這些記憶本來就存在他的腦袋裏。
下意識的從床上坐起身來,腦子裏的記憶還是亂糟糟的,一會兒是曾經的林宇,一會兒又是現在的林宇。站在洗漱間裏的男孩看著鏡子中自己清俊的臉龐,心裏卻又種熟悉有陌生的感覺。林宇不知道為什麽自己一覺醒來就變成了鏡子中的男孩,兩種截然不同的記憶在他腦中交織,甚至讓他心裏不是冒出這樣的念頭,自己到底是誰?
冰涼的冷水讓林宇的頭腦清醒了許多,床頭鬧鍾的指針明確的告訴他現在是1979年,這裏是美國,自己叫林宇,和原來的名字一樣。“林宇就是我,我就是林宇。”至今仍不明白自己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的林宇在房間裏來回重複這幾句話。林宇原本是一家上海一家證劵交易所裏麵的工作人員。由於工作的性質,他對股市都很熟悉,尤其是20世紀的幾次股災,他更是認真的研究了好久。對於那足以讓窮人一夜變富,富人一夜變窮的股災,他可是向往已久。沒想到上帝卻和他開了這麽一個玩笑,真的讓他回到了20世紀80年的美國。
而林宇占據的這具身體的主人叫做林宇,和前世自己的名字一樣。在融合之前的記憶後,林宇終於明白自己的境遇。林宇出身於一個富裕的美國中等階層,他的父母都來自大陸,10年前一家人從大陸去了香港,然後又從香港移居到了美國。林宇自己也很了不起,今年15歲的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了加州洛杉磯的一所私立高中,這讓他的父母十分的欣慰。林宇的父親是美國一家小公司的董事長,而他的母親是一所大學的教授,這也一直是他們對兒子的期望。
洛杉磯,好萊塢和湖人隊好像都在洛杉磯吧?林宇一邊消化著這些記憶,一邊努力回憶著前世有關洛杉磯的信息。洛杉磯是加州最大的城市,也算得上是美國第二大城市。由於一些原因,被稱作是“天使之城。”洛杉磯還是世界上屈指可數的舉辦過兩屆夏季奧運會的城市。
來到這麽一個地方,就意味著他將來必然會接觸到很多後世縱橫美國商界、影壇的大人物,這個是必然的。這突如其來的幸福,讓前世默默無聞的林宇眼中迷茫的神色漸漸隱去,卻而代之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堅定。他對著洗漱間鏡子中的自己說了一句讓人莫名其妙的話。“從今天起,我就是林宇!”
漫長的假期從七月就開始,林宇的父母並沒有發現自己兒子的異常,或許是由於融合了之前的記憶,林宇對自己的父母並沒有任何的陌生感,反倒是母親絮絮叨叨的關懷讓林宇感受到了前世淡漠的親情。原本林宇以優異的成績進入一所私立中學,全家人決定利用這個難得的假期到夏威夷度假。但林宇卻拒絕了這個提議,他想了一大堆理由,好不容易說服父母留待以後再去。
沒有去成夏威夷,林宇的父母也就不閑在家中了,一個一個的開始了自己的工作。林宇也一頭鑽進了父親的書房。林宇的想法很簡單,既然來到這個世界了,那麽自己就要完成自己前世的夢想,建立一個強大的金融帝國,打造一個現代版的羅斯柴爾德。
夢想雖好,可是現在林宇最缺的卻是錢。怎麽賺錢呢?股票雖好,可是需要資本。寫劇本?可是自己能記住的劇本也就那麽一兩個,還不一定能全部記起。寫歌詞?這個倒是不錯。可是寫了投給誰呢?嗯,傑克遜的歌曲應該有很多還沒有出來吧,要不就抄襲幾首他的歌吧。
想到就做。後世大名鼎鼎的《billiejean》、《beatit》和《dangerous》、《ckorwhite》、《rememberthetime》這都是絕對不能錯過的。嗯,《yourennotalone》這個也不能錯過。前世的林宇就十分喜歡這首舒緩的歌曲。這兩首歌曲的價值就更不用說了。《billiejean》是1983年發行的一首單曲,在《billboard》排行榜上拿下了七周的冠軍,在r&b榜拿下了九周的冠軍,賣出了100萬張單曲唱片,並讓流行音樂曆史上最成功的商業巨作《thriller》一飛衝天,全球賣出了1.04億張以上。
《dangerous》這幾首歌就更不用說了,其音樂創作水平堪稱音樂界的極至,水平精湛無與倫比,奠定了傑克遜的世界歌王地位。
作為美國社會的中間階層,林宇父親的書房裏已經配備了一台笨重的微型的電腦,在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功能強大的電腦已經代替了電子打字機的位置,但開機的時候林宇遇到了一個問題,他發現這時候的電腦不但開機費時,而且使用的還是dos操作係統,他這是才想起來,大概到85年,微軟才會推出他的第一代視窗操作係統。不過這個問題很快就迎刃而解,在原來的林宇的記憶中,他找到了那種古老的操作方式。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