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令戊發現,足跡的前腳掌的前緣形態是平直型的,前掌內,外緣形態為弧形,沒有顯著的特點,這些都是普通人常有的腳印形態。<strong></strong>


    周令戊根據腳印初步推斷,凶手的足弓應該為中等弓形,因為足跡的最窄處的弓內緣超出了窄弓形的範圍,但未超出足跡中心線到蹠內緣和後跟內緣公切線距離的二分之一。


    這種足跡形狀的出現率最高,一般左腳百分之六十三點二,右腳百分之六十四點八,所以僅憑這兩點仍然無法確定凶手的身體特征。


    在周令戊仔細的比對了一下足跡的時候,他偶然之間發現,在台階的正下方發現了幾滴極為隱秘的縱貫式血滴,血滴的長度很長,可以明確的看出來,這些血跡是由高處垂直滴落的。


    當我們采用逆向思維進行思考的話,血跡是垂直從高處滴落的,而且滴落的滴數較多,以至於再豎直方向的最底層地麵之上有著大量的血跡沉積,這也就是說,血跡的源頭在同一個位置存留了很長的時間,可不可以認為,血跡的源頭是凶手作案的凶器,而他在行凶之後站在原地等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朱成自己說自己在妻子死亡之後達大部分的時間都是抱著妻子。這也就是說,凶手在行凶之後曾經在樓梯之上站著看朱成悲痛欲絕的模樣有一會兒。


    想到了這裏,周令戊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涼氣,如果自己的猜想成立的話,那麽凶手的人物性格便有了幾位鮮明的特征,那就是眼中的反社會型人格,並且伴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和暴躁的情緒。


    確認了作案嫌疑人的人物性格之後,接下來需要進行判斷的便是凶手的身體特征了,例如身高、體重等等。


    周令戊認為,在這間屋子裏麵不可能僅僅隻存在這一處腳印,因此他在這件諾大的別墅裏麵來來回回仔仔細細的尋找了一番。


    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在別墅的門口處發現了一組連續的血腳印,由於腳印的深度很淺,和台階之上鋪灑魯米諾試劑之前的模樣差不了多少,再加上當時辦案的刑警們全部是出的夜班,因此將這組連續的腳印忽略也是正常,再者說,這些腳印還有可能是當時在現場的行徑留下的也說不定呢?


    不過這個疑問很快便被周令戊否定了,因為這一組腳印的形狀與台階上麵發現的類似,均是足跡前緣平整分布,沒有明顯的單獨腳趾出現,並且,這一組血腳印上麵沒有鞋的底紋,綜合這些表征可以判斷,這些血腳印是穿著襪子的留下的,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殺人凶手留下的。


    周令戊注意到,腳印的排布很雜亂,看起來像是跑步前行的,這一組血腳印一共有五隻,距離門口最遠,也就是前三隻腳印隻有半個足印,前足印。


    這是明顯的奔跑的姿勢,而後兩組則是腳後跟的印記清晰可見,但是前腳掌卻難以分辨得出,周令戊考慮,有可能是凶手跑步到了門口想要刹住車,因此用後腳跟著地以緩解前行的趨勢。


    並且周令戊發現,凶手兩隻腳的外側腳掌的腳印清晰度要遠高於內腳掌的清晰度,如果僅僅是這樣,這還不能讓周令戊感到奇怪。最為令人感覺怪異的是,外腳掌的印記在足中線向兩側偏心三分之二處便消失了,而內腳掌的痕跡根本沒有,隻有星星點點的小斑點。


    周令戊不知道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腳印存在,但是當他設身處地的進行了一番實驗之後他明白了這種腳印的成因。


    周令戊為了弄清楚足跡的成因,他從老法醫的公文包之中取出了兩張白紙,脫去了自己腳上穿著的旅遊鞋,直接穿著襪子在踩過了水漬之後,刻意的讓自己的兩隻腳呈現血腳印的模樣踏在了白紙之上,當自己的足跡和血腳印上的足跡完全吻合的時候,他發現自己的雙腿之中有著巨大的空隙,沒錯,就是人們俗稱的“羅圈兒腿”,也就是“o”型腿。


    周令戊對於足跡學的研究並不多,但是他身邊的老法醫作為一個從事法醫職業多年的專業型人才,足跡學的研究已經成為了老法醫的幾項基本功之一。他結合之前在台階上發現的腳印以及靠近門口的這一組血腳印得出了一個結論,那便是,凶手是一名身高在一米七零到一米七五之間,體格健壯,雙腿呈嚴重的“o”型腿,走路時雙腿微曲的人。


    再結合周令戊提出的凶手的人物性格,這名未曾謀麵的犯罪嫌疑人的形象更加具體了起來,一個身材健碩,中等身高,有羅圈腿和眼中的反社會性人格以及暴力傾向的人,他脾氣暴躁,經常依靠暴力的手段來釋放自己的壓力。


    老法醫在自己的工作手記之中將這些全數記錄在案,興致勃勃的回家做現場調查的總結去了。


    現場留下了周令戊一個人,因為他知道七雄老不知道什麽時候才會從燈塚之中回到現世。所以他現在能做的就隻有等,七雄老的安危他倒是不擔心,因為燈塚與七雄老的性命息息相關,想要殺死七雄老,隻有把燈塚給毀了這一個途徑,可是照石虎的力量來看,他顯然是沒有那個能力。


    不過現在時間過去了也不短了,七雄老還沒有回來,這久不由得周令戊不擔心了。


    他獨自一人在空曠的別墅之中走動著,這裏曾經有過歡聲笑語,也有過悲痛,但是現在這些都不重要了,因為這個房子的主人已經死了,另一個也已經和廢人沒什麽兩樣了,對於這起案子,周令戊知道,朱成不可能是凶手。最為明顯的一個證據就是,血腳印的大小玉綴成的腳的大大小完全不吻合,這個朱成的腳要比這些腳印大兩圈,如果你說這些腳印可能是偽造的,那好,究竟要怎樣偽造才能偽造出“o”型腿的效果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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