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霸唱


    “如果家中突然發生火災,你隻來得及帶上一件物品逃生,會是什麽東西?”記得曾被朋友問到這樣一個問題,然而我當時想了許久,都沒有找到確切答案,似乎我家裏根本沒有什麽收藏品和傳家寶。考慮到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電腦硬盤”,因為裏麵裝著“存稿”。大概對於一個作者而言,最重要的身外之物,就是尚未完成的“稿件”了,一旦損毀丟失,說心疼吐血都是輕的,恐怕跳樓臥軌也幹得出來。就像沒有頂著炎炎烈日在田間地頭辛勤勞作過的人,永遠無法真正體會糧食來之不易;沒有寫作經曆的人,也很難想象其中的艱難。


    這幾年寫作的體會,帶給我最大的感觸就是“痛苦”,感覺前半輩子都沒這麽苦過。從2005年10月份,我開始寫《凶宅猛鬼》至今,將近五年的時間,眨眼就過沒了,出版的實體書也有十幾本,好幾百萬字,偶爾也能有些成就感,但仔細回想起來,留下最多最深刻的印象還是“痛苦”。


    之所以說我寫作的過程“痛苦”,很大的原因,在於我個人的性格與能力,都不適合從事專業寫作。首先不能忍受孤獨,沒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更達不到心無旁鶩的專注境界;其次不是科班出身,沒受過係統培訓,缺乏必要的理論指引。


    在2005年底,我看到公司裏有個女孩整天上網看小說連載,就問她要了網址,發現原來網上有很多人,在以各種各樣的方式,給大家講述他們的故事,內容五花八門,題材廣泛,路子很野,水平則是參差不齊,與我印象中擺在新華書店裏的小說,有很大區別。其中最吸引我的地方,還是網絡連載中與讀者形成的互動氛圍,我喜歡熱鬧,哪兒人多就往哪兒紮,時下流行的東西都有興趣嚐試嚐試,所以當時就動了心,打算混進去玩幾天,也沒想過要有什麽追求。


    誰知這種網絡連載的形式,看似輕鬆愉快,其實將會麵臨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比如每天連載的內容,字數雖然不多,卻完全屬於現炒現賣,都是即興發揮,在沒有故事大綱的情況下,“靈感、邏輯、創造力、精神狀態、敘事節奏”差一點都不行,已經發出去的部分即成定局,再也無法修改,我想寫的故事類型又必須充滿懸念和張力,稍有疏漏就無法自圓其說。


    那時候也從沒想過,要把自己放網上的作品出版實體書,因為我很清楚,各行各業都會有相應的規則,而我的作品很可能達不到審查要求,麵臨的困難會成倍增加,後來與出版商簽了合同,才知道果如先前所料。


    不過這一寫就沒收住,除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之外,每天都用半天時間,寫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就像是寫日記一樣,成了我這幾年一成不變的習慣,從業餘寫作轉變成了半職業寫作,有人問我是不是想改行當作家或網絡寫手,我回答不是,並沒有考慮過把寫作當職業,頂多算個“票友”。


    在此透露一些秘密,我此前聽過幾條關於大師級作家的傳聞:“一、真正的大師都不是親自用手寫作,而是通過口述,由助理在旁邊打字記錄,所以隻要躺在搖椅上動動嘴就好了,科學家也承認——躺著會比坐著更能調動想象力。二、名家身邊,都有個智囊般的秘書負責提供信息,可以隨便問她世界上古往今來所有的事。三、說什麽每天熬夜工作,完全是騙人的鬼話,實際上賺到錢就會立刻跑去娛樂場所,所以才有很重的黑眼圈。四、以采風或尋找素材為借口,到各地旅行,並且白吃白喝白玩白住。”這其中到底有幾項是真實的呢?嘿嘿,不告訴你。


    我想如果真能享受這些待遇,那麽把寫作當成終生職業來奮鬥也不錯,可直到我真正接觸過許多大師之後,終於知道現實與傳聞相去何止十萬八千裏,寫作確實是件非常孤獨的事情,也許隻有創作自己感興趣的題材,並且完全沉浸到故事當中,才能享受這種寂寞。


    我寫過的《謎蹤之國》《鬼吹燈》《賊貓》《死亡循環》等小說,涉及的時代背景各異,從北宋、清末、民國直至現代幾乎都有,嚐試用不同的語言去描述不同的地域和年代特征,是件有趣的事情,而冒險題材,則是我比較偏愛的類型,不過這類故事懸念強,情節驚險刺激,卻也存在著很大的瓶頸,大致就是“一群人,深入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遇到一些神秘的現象,隨後揭開謎底,幸存者逃出生天”的模式化套路,這是類型化作品客觀存在的瓶頸,看多了或寫多了都會產生厭倦情緒,而且中國不是好萊塢,讀者和觀眾都對“解釋懸念”的接受範圍有個尺度,包括我個人,也很不喜歡那類將一切超自然現象,都解釋為外星人或鬼怪作祟。鬧鬼太迷信,外星人太遙遠,完全沒有技術含量,就連長生不死和時空穿越之說,都顯得幼稚,沒有真實感。如何能在狹窄的瓶頸之中,寫出不落俗套的內容,將出人意料的天大懸念,解釋得合情合理,是我給自己定下的目標。


    其實隻要有足夠的想象力和靈感,注重細節描寫,邏輯清晰,這個目標不難實現,我感覺單是在寫作中最大的難點,在於人物的“對話”,文字與電影畫麵不同,觀眾看電影,一看人物出場,不用開口,已經能直觀感受到角色的相貌和氣質,可書裏的角色不行,不論怎麽強調外表,沒有符合他性格特征的話語,就很難使其躍然紙上。


    如果我一天寫作四個小時,大約是三千字左右,也許一個小時就能寫完兩千九百字,其餘不到百十來字的篇幅,都是從角色口中說出的語言,卻往往需要花費幾個小時。從內到外,是我習慣刻畫人物的方式,也是常常覺得自己力不從心之處,有時候一句話反複改個幾十遍都不滿意,真是急得抓耳撓腮,坐立不安。


    另外我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心理障礙無法克服,就是難以接受編輯對我作品的刪改,手機錢包丟了我都不太在乎,曾經在一星期之內,家裏的x360接連壞了兩部,我眼也沒眨,可是如果我發現出版的實體書中少了一兩句話,或者被改掉了幾個詞,就會耿耿於懷,我至今對自己的作品出版後,在哪一頁被刪改了哪個詞哪句話,都記得一清二楚,恨不得找上門去刨根問底。我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具有雙重人格,可我又不是雙子座,總之這大概不是一種好現象。


    眼看著寫過的文字已經印成了一冊冊圖書,碼起來能有半人多高,有時候在機場等飛機,瞧見候機樓的書店裏賣我的作品,心裏就覺得跟做夢似的,倒不是覺得出幾本書是件多了不起的事,而是自己納悶自己是怎麽堅持寫下來的?為什麽我一想起寫作的過程就是痛苦和折磨,全是倒不完的苦水,創作過程中遇到的阻礙,遠遠超出了我的預計,卻為何連續不斷地碼了幾年字都沒半途而廢?我一度深信這是金錢的力量,是出版商付給我版稅我才有動力,但往深處想想,也不完全是這麽回事,我從事金融期貨行業,整天跟錢打交道,如果我能全身心投入本職工作,買遊艇倒不敢奢望,買車買房娶媳婦生娃卻肯定不是問題,可是我發現我對工作的態度,已經變得越來越麻木和懈怠,甚至對賺錢都失去了應有的欲望。


    究竟是什麽維持了我對寫作的這份“熱情”?我一直試圖為自己尋找一個真正的答案,可腦子裏隻是模模糊糊有個影子,始終說不清楚。去年春節放假,我出門旅行,途中和別的遊客閑聊,話題是“最古老的職業”。在這個世界上,人類最早的職業是什麽?據說現在比較有說服力的觀點是“娼妓”。我對這種說法感到十分意外,我本來以為會是“獵人”,正要和他們接著侃下去,可腦海裏突然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念頭——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會不會是“講故事的人”?大概在每個人的記憶中,都會有童年時代,一邊圍坐在火爐前,一邊聽長輩講故事的難忘經曆。越是那種神秘古老的舊事,就越是聽得津津有味。


    雖然有些害怕,更多的卻是好奇,總是急切地想要追問:“接下來發生了什麽?”直到講故事的長輩說:“今天太晚了,就講到這裏為止,趕快上床睡覺。”但我們卻仍是舍不得離開:“求求您了,再講一點吧。”這種情景已經不知重複了多少年代,就連那些裹在繈褓中還不會說話的嬰兒,似乎也能聽懂簡單的故事。大概講故事與聽故事,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原始本能,也許從洪荒時代起,出去打獵摘果子的猿人,晚上回到洞穴裏就會象這樣對小猿人講述白天的經曆。不過考古學家都無法證明,誰是世界上第一個講故事的人。這比人類文明的起源還要難以考證。我更是沒有辦法證實“講故事的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但我相信,這個職業一定足夠古老。


    如果寬泛些看,寫小說的作者、拍電影的導演等,都是這種古老職業的繼承者,可能我在骨子裏,也希望能夠成為一個“講故事的人”。雖然寫作時遇到的困難和壓力很多,但最終將自己的故事完成,並且傳遞給讀者,從中收獲到的那份“感動”,絕不是任何事物可以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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