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
光線柔和,空氣中彌漫著脂粉香氣的廂房裏。
肖時慶躺在虎皮大沙發上,常常舒了一口氣。
旁邊,是和他一樣衣冠不整,滿臉唇印的莫念,不同的是,肖時慶是舒服,莫念是呆滯。
“她……她們……剛才竟然摸我……褲襠……”莫念眼中含淚,嘴唇哆嗦著念叨。“從來沒人……這麽……摸過我……”
如同失去清白的黃花大閨女。
肖時慶見莫念受了刺激,起身一把摟住他:“哈哈,沒事,沒事,男人嘛,總要失身的。況且,她們隻是摸,又沒把你咋滴,怕什麽?”
莫念聽著,覺得肖時慶說的對,確實也沒損失什麽,又沒掉塊肉,也沒掉錢。
但他總覺得不太對?總覺得自己在這一通亂摸中失去了什麽寶貴的東西。
失去了什麽呢?
莫念癡癡的想。
“別想啦!兄弟,知道什麽是男人嗎?!男人!就是要花天酒地,就是要左擁右抱,就是要前呼後擁,就是要夜夜笙歌,就是要夜夜當新郎,天天玩新娘!”肖時慶邊說便激動的手舞足蹈,就跟演講一樣滔滔不絕,唾沫星子亂飛。“人生在世,想想,多短暫?就算修為通天,頂多三百多歲,就說祖神唐吧,那麽厲害的人,也才六百歲嘛,對吧。”
這話倒是不假,就算修為頂天的高手,也逃不出歲月的屠殺,兩三百歲已經是極限了。除非成為傳說中的仙人,活個幾千上萬年,但那樣的人,也就是活在神話傳說中,曆史書上從來沒見過的人。
曆史書上活的最久的,就是唐--六百歲。
“人生苦短啊,不拿來享受,拿來幹什麽?我被在尉遲家地牢裏關了一個多星期,你知道我想的是什麽嗎?”肖時慶抓起一碗酒,一飲而盡。“我想得,就是有朝一日我重獲自由,一定要天天當新郎,夜夜玩新娘!我要,日天日地日空氣……”
莫念看瘋子一樣看著他,就算是喝了酒吧,也不能說這樣的胡話。
“總之,兄弟,你記住!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是兄弟!你是我的好兄弟!其次,是金錢地位修為,最後才是女人,一定不要把女人當回事,就跟哥一樣,玩這個女人玩那個女人,誰他娘還記得當年的小芳?唉……說起小芳,已經埋土裏了……現在都變成一把白骨了吧……”
莫念聽肖時慶的話怎麽有點感傷,一看才發現肖時慶竟然眼睛有點紅。
莫念一驚,這簡直是人間奇跡!
肖時慶竟然動情了?
這還是那個專業的采花賊嗎?
“唉,當年,我在山上當和尚,小芳在山下放羊,我給她編了一首歌--山裏有個姑娘叫小芳。來,我給你唱一下啊~你聽我編的好不好聽……”肖時慶深吸一口氣,又猛喝下一碗酒,潤潤嗓子,然後幹嚎起來:“山裏有個姑娘叫小芳……她的眼睛迷人又漂亮……她放羊的小手讓我心神蕩漾……啊,小芳……我心裏最柔軟的地方……山裏有個姑娘叫小芳……你是貧僧最愛的姑娘,我願意為你還俗啊……小芳,跟我去那遙遠的地方,我願同你,一起去放羊……”
聽著有點悲涼的歌,莫念忽然發現,肖時慶這采花賊的經曆還是挺傳奇的,內裏有很多故事呢。
“好聽不?!”肖時慶大喊道:“掌聲在哪裏?!”
莫念呆呆的看著他,不想鼓掌。
卻沒想到,門外響起了一陣稀稀拉拉的掌聲。
莫念扭頭,看到一個四十多歲的美豔婦人走進來,帶著三五個打扮妖豔的女郎。
“我說肖賊子,你心裏還沒忘那小芳呢?這歌都唱了好多遍了。”婦人穿著華貴,臉頰圓潤,眉目秀美,看的出,年輕時候是個美女。
“肖大哥,每次來了都唱他的小芳,一提起就要唱,我都學會了。”一個長發及腰女郎也跟著說道,她一說,引起周圍一片銀鈴般的笑聲。
肖時慶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哈哈大笑:“那是,小芳是假的,沈夫人,你才是我小芳……”
那沈夫人嘴角一勾,眉眼間頗有些風韻,“我人老珠黃,就算是,也是老芳啦,入不了您的法眼。”
“哈哈,哪裏的話……”肖時慶哈哈一笑,一把就要去摟沈夫人。
卻見那沈夫人身形微微一晃,帶出一段殘影,然後就躲開了肖時慶。
這一招,讓莫念詫異,這沈夫人實力恐怕不比肖時慶差。
沒想到,這小小的迎春坊,還藏龍臥虎呢。
沈夫人躲開肖時慶後,便從容的坐在肖時慶和莫念的對麵,舉止優雅,很有大家閨秀的氣質。
肖時慶對莫念道:“這位沈純沈夫人,乃是咱臨海國的厲害人物,黑白兩道通吃,壟斷臨海國高端****業務,實力金丹後期,在這數百萬人的臨海王都,是跺一跺腳,都地震的人物。”
莫念聽這話,真裏摻著假,假裏放著真,也不知道哪句真的,但最起碼明白,這沈夫人不簡單。
沈夫人用丹鳳眼白了肖時慶一眼,“你這話可是捧殺奴家。你肖二采花賊的名號可比我響,跺一跺腳,這大家大戶的大閨女小媳婦都得嚇的半夜尿床。”
“哈哈哈哈……”
肖時慶哈哈大笑,顯然還挺高興的。
“這位小兄弟是?”沈夫人一雙丹鳳美目看著莫念。
肖時慶笑嘻嘻的去摟莫念,被莫念巴掌揮開,緩緩對沈夫人言道:“小僧法號莫念,寶象國大寶象國寺僧人。”
“嘻嘻,他可是大寶象國寺首席大弟子。”肖時慶不知道從哪裏打聽來的,補充道。
“哦?”
沈夫人被莫念的名號驚道,眉梢一挑,但她涵養極高,就算被這麽一驚,也僅僅是眉梢一挑而已。
“有意思,你肖二采花賊就是和尚,這回又拉來一個和尚,還是東域名寺大寶象國寺的高僧,真是了不得。我這迎春坊蓬蓽生輝,如此受佛門歡迎,開一家佛門分號想必極好。”沈夫人說話語言舒緩,但卻帶著幽默。
莫念想到自己竟然和肖時慶這等佛門敗類為伍,壞了佛門聲譽,真是對不起佛祖,頓時尷尬起來。
肖時慶又笑起來,趕沈夫人進來,他就沒停過笑。
“沈夫人不愧是商界女強人,這敏銳的洞察力,讓我這等粗人佩服。給佛門弟子賣****,這生意,隻要一說出來,必然讓人敬佩!”
言畢又笑起來,沈夫人也抿嘴輕笑,淡雅沉著,讓莫念越發欽佩,真是很有魅力。
“我們,這次來,隻想找煉神青元珠的。”莫念道。
他不想再總夾在這等話題中,讓他十分尷尬,早早換話題,脫身為妙。
光線柔和,空氣中彌漫著脂粉香氣的廂房裏。
肖時慶躺在虎皮大沙發上,常常舒了一口氣。
旁邊,是和他一樣衣冠不整,滿臉唇印的莫念,不同的是,肖時慶是舒服,莫念是呆滯。
“她……她們……剛才竟然摸我……褲襠……”莫念眼中含淚,嘴唇哆嗦著念叨。“從來沒人……這麽……摸過我……”
如同失去清白的黃花大閨女。
肖時慶見莫念受了刺激,起身一把摟住他:“哈哈,沒事,沒事,男人嘛,總要失身的。況且,她們隻是摸,又沒把你咋滴,怕什麽?”
莫念聽著,覺得肖時慶說的對,確實也沒損失什麽,又沒掉塊肉,也沒掉錢。
但他總覺得不太對?總覺得自己在這一通亂摸中失去了什麽寶貴的東西。
失去了什麽呢?
莫念癡癡的想。
“別想啦!兄弟,知道什麽是男人嗎?!男人!就是要花天酒地,就是要左擁右抱,就是要前呼後擁,就是要夜夜笙歌,就是要夜夜當新郎,天天玩新娘!”肖時慶邊說便激動的手舞足蹈,就跟演講一樣滔滔不絕,唾沫星子亂飛。“人生在世,想想,多短暫?就算修為通天,頂多三百多歲,就說祖神唐吧,那麽厲害的人,也才六百歲嘛,對吧。”
這話倒是不假,就算修為頂天的高手,也逃不出歲月的屠殺,兩三百歲已經是極限了。除非成為傳說中的仙人,活個幾千上萬年,但那樣的人,也就是活在神話傳說中,曆史書上從來沒見過的人。
曆史書上活的最久的,就是唐--六百歲。
“人生苦短啊,不拿來享受,拿來幹什麽?我被在尉遲家地牢裏關了一個多星期,你知道我想的是什麽嗎?”肖時慶抓起一碗酒,一飲而盡。“我想得,就是有朝一日我重獲自由,一定要天天當新郎,夜夜玩新娘!我要,日天日地日空氣……”
莫念看瘋子一樣看著他,就算是喝了酒吧,也不能說這樣的胡話。
“總之,兄弟,你記住!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是兄弟!你是我的好兄弟!其次,是金錢地位修為,最後才是女人,一定不要把女人當回事,就跟哥一樣,玩這個女人玩那個女人,誰他娘還記得當年的小芳?唉……說起小芳,已經埋土裏了……現在都變成一把白骨了吧……”
莫念聽肖時慶的話怎麽有點感傷,一看才發現肖時慶竟然眼睛有點紅。
莫念一驚,這簡直是人間奇跡!
肖時慶竟然動情了?
這還是那個專業的采花賊嗎?
“唉,當年,我在山上當和尚,小芳在山下放羊,我給她編了一首歌--山裏有個姑娘叫小芳。來,我給你唱一下啊~你聽我編的好不好聽……”肖時慶深吸一口氣,又猛喝下一碗酒,潤潤嗓子,然後幹嚎起來:“山裏有個姑娘叫小芳……她的眼睛迷人又漂亮……她放羊的小手讓我心神蕩漾……啊,小芳……我心裏最柔軟的地方……山裏有個姑娘叫小芳……你是貧僧最愛的姑娘,我願意為你還俗啊……小芳,跟我去那遙遠的地方,我願同你,一起去放羊……”
聽著有點悲涼的歌,莫念忽然發現,肖時慶這采花賊的經曆還是挺傳奇的,內裏有很多故事呢。
“好聽不?!”肖時慶大喊道:“掌聲在哪裏?!”
莫念呆呆的看著他,不想鼓掌。
卻沒想到,門外響起了一陣稀稀拉拉的掌聲。
莫念扭頭,看到一個四十多歲的美豔婦人走進來,帶著三五個打扮妖豔的女郎。
“我說肖賊子,你心裏還沒忘那小芳呢?這歌都唱了好多遍了。”婦人穿著華貴,臉頰圓潤,眉目秀美,看的出,年輕時候是個美女。
“肖大哥,每次來了都唱他的小芳,一提起就要唱,我都學會了。”一個長發及腰女郎也跟著說道,她一說,引起周圍一片銀鈴般的笑聲。
肖時慶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哈哈大笑:“那是,小芳是假的,沈夫人,你才是我小芳……”
那沈夫人嘴角一勾,眉眼間頗有些風韻,“我人老珠黃,就算是,也是老芳啦,入不了您的法眼。”
“哈哈,哪裏的話……”肖時慶哈哈一笑,一把就要去摟沈夫人。
卻見那沈夫人身形微微一晃,帶出一段殘影,然後就躲開了肖時慶。
這一招,讓莫念詫異,這沈夫人實力恐怕不比肖時慶差。
沒想到,這小小的迎春坊,還藏龍臥虎呢。
沈夫人躲開肖時慶後,便從容的坐在肖時慶和莫念的對麵,舉止優雅,很有大家閨秀的氣質。
肖時慶對莫念道:“這位沈純沈夫人,乃是咱臨海國的厲害人物,黑白兩道通吃,壟斷臨海國高端****業務,實力金丹後期,在這數百萬人的臨海王都,是跺一跺腳,都地震的人物。”
莫念聽這話,真裏摻著假,假裏放著真,也不知道哪句真的,但最起碼明白,這沈夫人不簡單。
沈夫人用丹鳳眼白了肖時慶一眼,“你這話可是捧殺奴家。你肖二采花賊的名號可比我響,跺一跺腳,這大家大戶的大閨女小媳婦都得嚇的半夜尿床。”
“哈哈哈哈……”
肖時慶哈哈大笑,顯然還挺高興的。
“這位小兄弟是?”沈夫人一雙丹鳳美目看著莫念。
肖時慶笑嘻嘻的去摟莫念,被莫念巴掌揮開,緩緩對沈夫人言道:“小僧法號莫念,寶象國大寶象國寺僧人。”
“嘻嘻,他可是大寶象國寺首席大弟子。”肖時慶不知道從哪裏打聽來的,補充道。
“哦?”
沈夫人被莫念的名號驚道,眉梢一挑,但她涵養極高,就算被這麽一驚,也僅僅是眉梢一挑而已。
“有意思,你肖二采花賊就是和尚,這回又拉來一個和尚,還是東域名寺大寶象國寺的高僧,真是了不得。我這迎春坊蓬蓽生輝,如此受佛門歡迎,開一家佛門分號想必極好。”沈夫人說話語言舒緩,但卻帶著幽默。
莫念想到自己竟然和肖時慶這等佛門敗類為伍,壞了佛門聲譽,真是對不起佛祖,頓時尷尬起來。
肖時慶又笑起來,趕沈夫人進來,他就沒停過笑。
“沈夫人不愧是商界女強人,這敏銳的洞察力,讓我這等粗人佩服。給佛門弟子賣****,這生意,隻要一說出來,必然讓人敬佩!”
言畢又笑起來,沈夫人也抿嘴輕笑,淡雅沉著,讓莫念越發欽佩,真是很有魅力。
“我們,這次來,隻想找煉神青元珠的。”莫念道。
他不想再總夾在這等話題中,讓他十分尷尬,早早換話題,脫身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