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走私幣為:一億六千二百三十三萬。”
腦海中響著係統的扣費通知,李牧站在一個幽暗的空間中,周圍是不見五指的黑暗。
很明顯,這是一個死胡同,在他麵前隻有一個通往街道的出口。
站在這裏,李牧可以看到街道不遠處的一座房屋,有一絲不起眼的黃暈透過窗戶傳出來,預示著現在是夜晚。
這便是李牧傳送到未知位麵的處境。
第三個走私位麵的時間。
“好像不是古代?也不是中原。”李牧隱藏在黑暗的死胡同中,看著那個亮光處,輕聲的說道。
如此說的原因,是因為他看到不遠處那棟房子上的窗戶,窗戶上鑲嵌的不是窗紙,而是玻璃。
要知道,古代,能夠拿玻璃鑲嵌在窗戶上的,隻有歐洲的權貴,還有宗、教教堂才會這麽做,也隻有他們有這個能力去做。
就算是古代的中國,也沒有達到如此奢侈的地步。
而眼前這棟房子,雖然是二層的小樓,但絕對不是宮殿,也不是教堂,倒像是一個普通的富裕人家的住所。
而且,以這棟房子的外形來看,他可以肯定這不是中國獨有的飛梁畫棟,而是歐洲的建築風格。
在李牧思考中,耳邊傳來馬蹄的踢踏聲,還有一陣清脆的鈴鐺聲。
接著,一輛馬車,從他所在的死胡同前慢慢的駛過。
看到馬車上坐著的人,李牧自語道:“看來,這還真的是歐洲某個國家了,就是不知道是歐洲的哪個國家。”
如此肯定,是因為他看到那輛馬車上,坐著的不是古代中國人,而是坐著一個歐洲貴婦。
尤其,那輛馬車,也不是古代中國獨有的馬車。
有了這兩樣事物作為佐證,李牧雖然不能具體確認這個未知位麵是個什麽時代,時間是多少。
但是他能夠通過這兩樣事物,將其猜的差不多。
看現在的情況判斷,玻璃普及的時代,而電燈卻還沒有普及,人們還在使用蠟燭,煤油燈照明。
這個時代,應該是在1750年到1880年之間。
玻璃淪為普通用品,是在1688年,一名叫納夫的人發明了製作大塊玻璃的工藝,才讓玻璃成為普通用品,走進千家萬戶。
電燈,怎麽也要等到愛迪生那家夥出生,並在1879年才能夠發明出電燈,這種代表第三次工業革命的產物。
這期間有大概一百年的時間。
估摸出大概的時代,係統又將他傳送到了歐洲某個不知道的國家中,李牧覺得他現在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將他這身大唐的常服換掉。
剛才從他麵前過去的那輛馬車,趕馬車的人,他看到對方穿的是一件西服,還是一件燕尾服。
這樣的話,他就需要將身上這身衣服換掉了,畢竟這身衣服和現在的環境,多少有些格格不入。
想到這裏,李牧便不再這個幽暗的死胡同中隱藏,準備離開,去外麵找件西服穿,以更好的融入到這個世界。
同時他心中暗道,還好獨立空間中放著一百斤黃金,不然的話,他還真不知道怎麽辦了?
畢竟,對於新的未知位麵,他不可能一上來就搶,那太有失文明人的身份了,也有失他位麵走私者的身份。
而且他感覺這樣做,會讓這些走私位麵的土著們瞧不起的。
打定主意,等一會兒買西服的時候,他就偷偷從空間中拿出一塊黃金,從上麵掰下一塊用作付賬。
一隻腳就要邁出死胡同的時候,有一個男人的聲音從外麵傳了過來,聽到這個聲音,李牧收住了即將邁出去的腳,側耳傾聽,等著那個男人走過來。
當李牧看到那個陌生的歐洲男人時,那個陌生的歐洲男人也看到了他,兩人同時都注意到了對方。
隻是,這個陌生的歐洲男人看到李牧的眼神,並沒有害怕,而是滿眼的厭惡,嫌棄,一臉的高傲,以及渾身的傲慢。
這讓發現這一點的李牧很是不悅,也讓他放棄了剛才的注意,心中升起的其他的想法。
不等這名和他對視的歐洲男人說話,李牧一把將其拉進了死胡同,同時他也迅速的隱入了死胡同的黑暗中。
“擊鼓路基咕嚕。”
“麻蛋,英語?”
“啊。”
李牧借著黑暗從空間中取出一把蒙古匕首,將其插在這名被他擄進死胡同的歐洲男人的大腿上,接著用英語說了一句。
“想死就說,別以為你說的是英語,我就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麽了,黃皮膚豬仔,在我這裏,你才是一直待宰的豬仔。”
黑暗中,捂著大腿傷口的歐洲男子明顯一愣,雙手感覺著那把插在大腿上的匕首,手指可以感覺到匕首的鋒利,隨後低聲說道。
“求求你放過我,別看我穿的光鮮,其實我沒有錢的。”
“啪。”
一個巴掌扇過後,李牧說道:“老子,隻是想要問你幾個問題,老實回答我,隻要老子問完,就放過你。”
“真的?”
“真的。”
“那好吧,請問吧。”
“這是怎麽年代,或者說,現在是幾幾年?幾月幾號?”
“你的國家叫什麽名字?”
“統治者是誰?”
“你說過,隻要我回答你的問題,你就不殺我的。”
“我是說過不殺你,難道我沒有告訴過你嗎,我的承諾隻對自己人信守,對於其他人,尤其是你這種膚色的人種,我從來都沒有說過會信守承諾,而且還是在現在這個時代。”
說完,李牧掰斷了眼前這個歐洲男人的脖子,之所以沒有選擇用刀去解過對方,是因為他還需要這家夥身上的衣服。
不多時,換好衣服的李牧走出了死胡同,看著眼前的世界,嘴角一笑,隨後又忍不住用舌頭舔了一下。
“這個世界不錯,是我喜歡的。”
接著,邁步離開了身後的死胡同
而這個死胡同,等到第二天,這個城市的人們,就會發現這裏麵躺著一個死去的半裸的歐洲男人。
腦海中響著係統的扣費通知,李牧站在一個幽暗的空間中,周圍是不見五指的黑暗。
很明顯,這是一個死胡同,在他麵前隻有一個通往街道的出口。
站在這裏,李牧可以看到街道不遠處的一座房屋,有一絲不起眼的黃暈透過窗戶傳出來,預示著現在是夜晚。
這便是李牧傳送到未知位麵的處境。
第三個走私位麵的時間。
“好像不是古代?也不是中原。”李牧隱藏在黑暗的死胡同中,看著那個亮光處,輕聲的說道。
如此說的原因,是因為他看到不遠處那棟房子上的窗戶,窗戶上鑲嵌的不是窗紙,而是玻璃。
要知道,古代,能夠拿玻璃鑲嵌在窗戶上的,隻有歐洲的權貴,還有宗、教教堂才會這麽做,也隻有他們有這個能力去做。
就算是古代的中國,也沒有達到如此奢侈的地步。
而眼前這棟房子,雖然是二層的小樓,但絕對不是宮殿,也不是教堂,倒像是一個普通的富裕人家的住所。
而且,以這棟房子的外形來看,他可以肯定這不是中國獨有的飛梁畫棟,而是歐洲的建築風格。
在李牧思考中,耳邊傳來馬蹄的踢踏聲,還有一陣清脆的鈴鐺聲。
接著,一輛馬車,從他所在的死胡同前慢慢的駛過。
看到馬車上坐著的人,李牧自語道:“看來,這還真的是歐洲某個國家了,就是不知道是歐洲的哪個國家。”
如此肯定,是因為他看到那輛馬車上,坐著的不是古代中國人,而是坐著一個歐洲貴婦。
尤其,那輛馬車,也不是古代中國獨有的馬車。
有了這兩樣事物作為佐證,李牧雖然不能具體確認這個未知位麵是個什麽時代,時間是多少。
但是他能夠通過這兩樣事物,將其猜的差不多。
看現在的情況判斷,玻璃普及的時代,而電燈卻還沒有普及,人們還在使用蠟燭,煤油燈照明。
這個時代,應該是在1750年到1880年之間。
玻璃淪為普通用品,是在1688年,一名叫納夫的人發明了製作大塊玻璃的工藝,才讓玻璃成為普通用品,走進千家萬戶。
電燈,怎麽也要等到愛迪生那家夥出生,並在1879年才能夠發明出電燈,這種代表第三次工業革命的產物。
這期間有大概一百年的時間。
估摸出大概的時代,係統又將他傳送到了歐洲某個不知道的國家中,李牧覺得他現在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將他這身大唐的常服換掉。
剛才從他麵前過去的那輛馬車,趕馬車的人,他看到對方穿的是一件西服,還是一件燕尾服。
這樣的話,他就需要將身上這身衣服換掉了,畢竟這身衣服和現在的環境,多少有些格格不入。
想到這裏,李牧便不再這個幽暗的死胡同中隱藏,準備離開,去外麵找件西服穿,以更好的融入到這個世界。
同時他心中暗道,還好獨立空間中放著一百斤黃金,不然的話,他還真不知道怎麽辦了?
畢竟,對於新的未知位麵,他不可能一上來就搶,那太有失文明人的身份了,也有失他位麵走私者的身份。
而且他感覺這樣做,會讓這些走私位麵的土著們瞧不起的。
打定主意,等一會兒買西服的時候,他就偷偷從空間中拿出一塊黃金,從上麵掰下一塊用作付賬。
一隻腳就要邁出死胡同的時候,有一個男人的聲音從外麵傳了過來,聽到這個聲音,李牧收住了即將邁出去的腳,側耳傾聽,等著那個男人走過來。
當李牧看到那個陌生的歐洲男人時,那個陌生的歐洲男人也看到了他,兩人同時都注意到了對方。
隻是,這個陌生的歐洲男人看到李牧的眼神,並沒有害怕,而是滿眼的厭惡,嫌棄,一臉的高傲,以及渾身的傲慢。
這讓發現這一點的李牧很是不悅,也讓他放棄了剛才的注意,心中升起的其他的想法。
不等這名和他對視的歐洲男人說話,李牧一把將其拉進了死胡同,同時他也迅速的隱入了死胡同的黑暗中。
“擊鼓路基咕嚕。”
“麻蛋,英語?”
“啊。”
李牧借著黑暗從空間中取出一把蒙古匕首,將其插在這名被他擄進死胡同的歐洲男人的大腿上,接著用英語說了一句。
“想死就說,別以為你說的是英語,我就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麽了,黃皮膚豬仔,在我這裏,你才是一直待宰的豬仔。”
黑暗中,捂著大腿傷口的歐洲男子明顯一愣,雙手感覺著那把插在大腿上的匕首,手指可以感覺到匕首的鋒利,隨後低聲說道。
“求求你放過我,別看我穿的光鮮,其實我沒有錢的。”
“啪。”
一個巴掌扇過後,李牧說道:“老子,隻是想要問你幾個問題,老實回答我,隻要老子問完,就放過你。”
“真的?”
“真的。”
“那好吧,請問吧。”
“這是怎麽年代,或者說,現在是幾幾年?幾月幾號?”
“你的國家叫什麽名字?”
“統治者是誰?”
“你說過,隻要我回答你的問題,你就不殺我的。”
“我是說過不殺你,難道我沒有告訴過你嗎,我的承諾隻對自己人信守,對於其他人,尤其是你這種膚色的人種,我從來都沒有說過會信守承諾,而且還是在現在這個時代。”
說完,李牧掰斷了眼前這個歐洲男人的脖子,之所以沒有選擇用刀去解過對方,是因為他還需要這家夥身上的衣服。
不多時,換好衣服的李牧走出了死胡同,看著眼前的世界,嘴角一笑,隨後又忍不住用舌頭舔了一下。
“這個世界不錯,是我喜歡的。”
接著,邁步離開了身後的死胡同
而這個死胡同,等到第二天,這個城市的人們,就會發現這裏麵躺著一個死去的半裸的歐洲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