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回筆記本電腦沒多久,才過了兩天,秦大伯母娘家的侄子就來這裏竄門了。[.超多好看小說]秦汐終於和這個上輩子聞名卻沒見過麵的,嗯,算是表哥吧,和他的第一次見麵。他比秦汐大三歲,正在讀高二,這次是來姑姑家住,好方便來這裏玩的。
就這樣,兩個上輩子沒有接觸的人湊到了一起。出去玩時,吳家表哥吳英磊就邀請秦汐去玩,秦汐從伯母那裏就聽聞這個表哥很會玩,所以也想去見識見識,就答應了。第一次,吳家表哥吳英磊帶秦汐去了公園和他的一些朋友玩,拍照,之類的,然後吃了燒烤,接著就去溜冰場玩。
秦汐前世今生,這是第二次去溜冰場,上一次去還是上輩子大二的時候,可是還是沒有學會。這次,秦汐在吳表哥的優秀教導下,竟然學會了,雖然動作還是挺僵,不過終於說得上是會了,多來兩次就好了,
就此以後,秦汐天天跟著吳家表哥出去玩,有一次吳英磊帶上吉他時,問秦汐:“你有會什麽樂器嗎?”
“橫笛算嗎?”
“算,怎麽不算!那表妹,你有帶有笛子來嗎?”秦汐點點頭.“走,跟著表哥,表哥帶你去玩!”
“磊表哥,咱們去哪裏呀!”秦汐跟在吳英磊的後麵,興致勃勃地問。
吳英磊沒有回答秦汐的話,而是緊緊地拉著秦汐的手跨過路對麵,放開後,改牽著秦汐的手,然後才回答:“表哥經常來南雲市玩,我在溪山公園那邊認識有幾個愛好音樂的人,我們經常在公園那邊組成樂隊演奏歌曲。<strong>.</strong>我帶你去玩玩,放心,他們很好說的,再說,還有表哥呢。”
秦汐雖然帶了笛子,但是最終還是不怎麽派得上用場。隻是和大家演奏了一曲而已,之後一直作為觀眾看他們表演。倒不是大家夥不喜歡秦汐,主要是和大家演奏一曲後,發現由於合作少,沒有之前默契,加上大多曲目加入橫笛不太合適,所以秦汐就當觀眾了。
這當觀眾嘛,其實開始還好,久了就有些膩味了。不過,吳英磊和他的臨時樂隊隊友們也深諳這個道理,沒讓秦汐膩味多久,大家就一起去肯德基那裏聚餐去了。
聚完餐,大家先是在公園裏散散步,照照相,然後就到附近的溜冰場去溜冰。就這樣,秦汐跟著吳家表哥又過了一天。
有過了兩天,吳英磊興致勃勃地問秦汐:“阿汐表妹,磊表哥明天和朋友去ym古鎮玩,你去嗎?”
秦汐一聽,雙眼發光,忽地想到了什麽,有些懊惱,卻又有些期待,最好時間短點。“磊表哥,你們去那裏玩幾天呀?”
“三天這樣子,去嗎?挺好玩的呢!”吳英磊引誘秦汐道。
“三天~”,(>﹏<)悲劇,秦汐忒鬱悶地瞪著吳英磊:“磊表哥,你們怎麽就不是去兩天呢,或者你們早點說去那裏玩嘛。”
“嘿嘿!”吳英磊摸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雖然相處時間不長,也知道這個隻是對哥哥的一種抱怨性的撒嬌,卻不是埋怨。如此符合自己期待的妹妹——精致、乖巧、善解人意,怎能會不喜歡。“我下次暑假就是高考結束那次了,表哥去旅遊,到時候你想去的話就和表哥一起去吧!表妹,咱們交換下家裏麵的電話號碼,我的我馬上寫給你,你的也寫一下。方便我們平常溝通!”
吳英磊去ym古鎮遊玩的當天,秦汐並沒有去哪裏玩。今生,秦汐培養了愛看書的好習慣。不過,由於已經畢業了,學校圖書室的書沒法借,可身上又沒多少錢。所以,有了買舊書看的打算。可南雲市這所城市,秦汐真心不熟。雖然上輩子就是在這所城市讀的大學,可秦汐是個路癡+宅女,去過的地方少。舊書市場隻知道一個,那就是自己上輩子就讀大學附近。
於是,要回去的前一天,去了舊書市場。站在買舊書的這條街上,秦汐看著眼前有些熟悉的畫麵,很是有些懷念,但更多的是看到那麽多書的高興。現在,這整條街的三分之二都是賣舊書,上輩子讀大學的時候,剩下三分之一還不太夠。可見,這時候舊書還是挺多的,多逛逛,說不定真能淘到基本自己想要的書呢。最後,逛完這條街上的所有書店後,秦汐果真淘了些醫書和一些自己感興趣的書回去。
回去後,秦汐有認真看過自己淘回來的書。特別是醫書。在研讀醫術這個過程中,漸漸地和自己從係統裏學到的一些東西結合起來,融匯貫通,明白了更多,學到了更多。比如什麽人適合吃什麽藥膳,什麽季節適合吃什麽藥膳,什麽樣的狀況適合吃什麽樣的藥膳。雖然係統也有教,但是一些深入的、仔細的,確是從醫書裏學到的。比如怎麽樣才算是什麽病,有什麽症狀,具體表現之類的。而且,秦汐懂得更多的是藥理知識,以前吧隻是死記硬背某個藥膳有什麽作用,現在通過看醫書,漸漸明白某味藥有什麽作用,然後和那些藥配在一起有什麽作用等等。雖然知識皮毛,但總歸有些用的。比如用藥膳調理人身體的時候,更加有針對性。比如在以後寫小說的時候,能夠唬唬一般讀者,不至於感覺到太假。
當然,這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這剛淘到的書,就算看完也要挺久的,而且醫書本身需要仔細研讀,不可能很快就掌握了的。不過,這對目前的秦汐並沒有多大的影響。
回到家後,秦汐在家裏休養了兩天,秦汐就開始整理東西放到秦爸買給秦汐的行李箱裏麵。秦爸秦媽放心不下,等秦汐收拾完後,兩人也好好地幫秦汐檢查檢查東西是否齊全。當然秦汐回家這幾天,嗯,也不是,應該是自從買了筆記本電腦後,秦汐有空閑時間都會在電腦上構思自己的第一部小說。每天都要寫上那麽幾千個字,培養培養習慣才行,到時也好把這部小說盡量不斷更地寫下去。
就這樣,兩個上輩子沒有接觸的人湊到了一起。出去玩時,吳家表哥吳英磊就邀請秦汐去玩,秦汐從伯母那裏就聽聞這個表哥很會玩,所以也想去見識見識,就答應了。第一次,吳家表哥吳英磊帶秦汐去了公園和他的一些朋友玩,拍照,之類的,然後吃了燒烤,接著就去溜冰場玩。
秦汐前世今生,這是第二次去溜冰場,上一次去還是上輩子大二的時候,可是還是沒有學會。這次,秦汐在吳表哥的優秀教導下,竟然學會了,雖然動作還是挺僵,不過終於說得上是會了,多來兩次就好了,
就此以後,秦汐天天跟著吳家表哥出去玩,有一次吳英磊帶上吉他時,問秦汐:“你有會什麽樂器嗎?”
“橫笛算嗎?”
“算,怎麽不算!那表妹,你有帶有笛子來嗎?”秦汐點點頭.“走,跟著表哥,表哥帶你去玩!”
“磊表哥,咱們去哪裏呀!”秦汐跟在吳英磊的後麵,興致勃勃地問。
吳英磊沒有回答秦汐的話,而是緊緊地拉著秦汐的手跨過路對麵,放開後,改牽著秦汐的手,然後才回答:“表哥經常來南雲市玩,我在溪山公園那邊認識有幾個愛好音樂的人,我們經常在公園那邊組成樂隊演奏歌曲。<strong>.</strong>我帶你去玩玩,放心,他們很好說的,再說,還有表哥呢。”
秦汐雖然帶了笛子,但是最終還是不怎麽派得上用場。隻是和大家演奏了一曲而已,之後一直作為觀眾看他們表演。倒不是大家夥不喜歡秦汐,主要是和大家演奏一曲後,發現由於合作少,沒有之前默契,加上大多曲目加入橫笛不太合適,所以秦汐就當觀眾了。
這當觀眾嘛,其實開始還好,久了就有些膩味了。不過,吳英磊和他的臨時樂隊隊友們也深諳這個道理,沒讓秦汐膩味多久,大家就一起去肯德基那裏聚餐去了。
聚完餐,大家先是在公園裏散散步,照照相,然後就到附近的溜冰場去溜冰。就這樣,秦汐跟著吳家表哥又過了一天。
有過了兩天,吳英磊興致勃勃地問秦汐:“阿汐表妹,磊表哥明天和朋友去ym古鎮玩,你去嗎?”
秦汐一聽,雙眼發光,忽地想到了什麽,有些懊惱,卻又有些期待,最好時間短點。“磊表哥,你們去那裏玩幾天呀?”
“三天這樣子,去嗎?挺好玩的呢!”吳英磊引誘秦汐道。
“三天~”,(>﹏<)悲劇,秦汐忒鬱悶地瞪著吳英磊:“磊表哥,你們怎麽就不是去兩天呢,或者你們早點說去那裏玩嘛。”
“嘿嘿!”吳英磊摸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雖然相處時間不長,也知道這個隻是對哥哥的一種抱怨性的撒嬌,卻不是埋怨。如此符合自己期待的妹妹——精致、乖巧、善解人意,怎能會不喜歡。“我下次暑假就是高考結束那次了,表哥去旅遊,到時候你想去的話就和表哥一起去吧!表妹,咱們交換下家裏麵的電話號碼,我的我馬上寫給你,你的也寫一下。方便我們平常溝通!”
吳英磊去ym古鎮遊玩的當天,秦汐並沒有去哪裏玩。今生,秦汐培養了愛看書的好習慣。不過,由於已經畢業了,學校圖書室的書沒法借,可身上又沒多少錢。所以,有了買舊書看的打算。可南雲市這所城市,秦汐真心不熟。雖然上輩子就是在這所城市讀的大學,可秦汐是個路癡+宅女,去過的地方少。舊書市場隻知道一個,那就是自己上輩子就讀大學附近。
於是,要回去的前一天,去了舊書市場。站在買舊書的這條街上,秦汐看著眼前有些熟悉的畫麵,很是有些懷念,但更多的是看到那麽多書的高興。現在,這整條街的三分之二都是賣舊書,上輩子讀大學的時候,剩下三分之一還不太夠。可見,這時候舊書還是挺多的,多逛逛,說不定真能淘到基本自己想要的書呢。最後,逛完這條街上的所有書店後,秦汐果真淘了些醫書和一些自己感興趣的書回去。
回去後,秦汐有認真看過自己淘回來的書。特別是醫書。在研讀醫術這個過程中,漸漸地和自己從係統裏學到的一些東西結合起來,融匯貫通,明白了更多,學到了更多。比如什麽人適合吃什麽藥膳,什麽季節適合吃什麽藥膳,什麽樣的狀況適合吃什麽樣的藥膳。雖然係統也有教,但是一些深入的、仔細的,確是從醫書裏學到的。比如怎麽樣才算是什麽病,有什麽症狀,具體表現之類的。而且,秦汐懂得更多的是藥理知識,以前吧隻是死記硬背某個藥膳有什麽作用,現在通過看醫書,漸漸明白某味藥有什麽作用,然後和那些藥配在一起有什麽作用等等。雖然知識皮毛,但總歸有些用的。比如用藥膳調理人身體的時候,更加有針對性。比如在以後寫小說的時候,能夠唬唬一般讀者,不至於感覺到太假。
當然,這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這剛淘到的書,就算看完也要挺久的,而且醫書本身需要仔細研讀,不可能很快就掌握了的。不過,這對目前的秦汐並沒有多大的影響。
回到家後,秦汐在家裏休養了兩天,秦汐就開始整理東西放到秦爸買給秦汐的行李箱裏麵。秦爸秦媽放心不下,等秦汐收拾完後,兩人也好好地幫秦汐檢查檢查東西是否齊全。當然秦汐回家這幾天,嗯,也不是,應該是自從買了筆記本電腦後,秦汐有空閑時間都會在電腦上構思自己的第一部小說。每天都要寫上那麽幾千個字,培養培養習慣才行,到時也好把這部小說盡量不斷更地寫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