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9日。


    這一天,在美國各大城市的櫃台上,出現了一種新型的電燈——鎢絲白熾燈。這種燈泡采用的雙螺旋鎢絲作為燈絲,使燈絲和氣體的接觸麵盡量減小。並充入氬氮混合氣以抑製鎢絲的蒸發,壽命和發光率都大幅度上升。


    早在1879年,美國的托馬斯?阿爾瓦?愛迪生就發明了碳化纖維白熾燈,率先將電光源送入家庭。但是,這種用碳化竹絲做燈絲的電燈壽命隻有不到100小時,半個月不到就要換一次燈泡,而這種新型電燈的使用壽命卻達到了1000小時!


    鎢絲白熾燈的壽命是碳化纖維白熾燈的10倍,發光率是它的3倍,價格卻隻是它的2倍,隻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該怎麽選擇。


    每隻40美分的價格,對於美國人來說,根本不算什麽。首批30萬隻燈泡,三天時間就銷售一空。


    新型燈泡的生產商“銀河電器公司”也被大眾記住了。


    這家公司還同時推出了另一種產品——家用吸塵器。


    吸塵器這種東西在1901年就出現了,不過體積太大了,需要裝在馬車上,根本沒辦法在家庭使用。1902年出現了一種“小型化”的吸塵器,但是也有40公斤重,也沒有辦法普及。現在出現的這種吸塵器卻非常輕巧,整機不到3公斤,還帶有一對輪子,使用非常方便。


    美國很多家庭都有地毯,而地毯的除塵卻是一件很傷腦筋的事情,如今有了家用吸塵器,可就省事多了。而且,這種吸塵器完全采用了後世的成熟設計,無論在外形上,還是在功能上,都不是現在的同類產品能比擬的。


    於是,銀河電器的吸塵器一經推出,就大獲好評。每台80美元的價格雖然不便宜,但卻是物有所值,1萬台吸塵器在一周售罄,訂單雪片般的湧來。


    這個“銀河電器公司”當然是總的產業,這些產品雖然不算暴利產品,但市場大又是獨家,利潤還是很可觀的。這個月就給他帶來了39萬美元的利潤,現在看起來雖然不多,但是家電市場卻是一個新興的大市場,隻要打響了牌子占領了市場,以後的利潤是非常可觀的。


    就在同一天,美國市場上出現了一種新品牌香煙——“玫瑰牌”香煙。這種香煙比起同類產品多了一個過濾嘴,這時候還沒有醋酸纖維,過濾嘴是用脫脂棉為原料。


    對於煙民來說,多了這個小小的東西,吸煙的時候就不會再把煙絲吸到嘴裏,方便太多了。因此市場反應極好,也是大賣特賣。“玫瑰牌”香煙,按照高中低檔,推出了三種牌子的香煙。


    香煙是一個高利潤的行業,僅僅在這個月,生產商“太平洋煙草公司”就獲得23萬美元的利潤。


    不用說,這個“太平洋煙草公司”也是總的產業。


    當然,在明麵上,這兩家公司都是屬於美國“天頂星集團公司”的下屬子公司。


    在這幾種產品投入市場之前,“天頂星公司”按照前幾次的流程,拿出了20萬美元,在美國大打廣告。


    當然,必要的專利保護手段,也是走在了前麵。


    要知道,現在的美國可是全球最大的山寨國家,美國的工廠常年盯著歐洲的同行和實驗室,隻要一有什麽新技術出來,勤勞的美國人民就會在第一時間山寨出來,然後以更大的產量傾銷到世界。


    比如現在世界市場上的阿司匹林,就有80%來自美國,但是其中有專利授權的卻不到十分之一。把擁有專利的拜爾公司氣得半死。不過德國人也不是啥善茬,他們同樣也是靠山寨英法起家的。


    當年狄更斯訪問美國時,曾向美國人抱怨他的小說在美國賣得滿街都是,卻從未給他帶來哪怕一便士的稿費。美國國會理直氣壯反駁曰:“國家還不發達,應該讓貧窮的老百姓以較低的價格獲得知識或者娛樂,況且出版社不向國外作者支付版稅就可以降低書的價格,就能夠吸引更多讀者,因此從長遠來看會提高作者的知名度和長期收入……”雲雲。狄更斯同學就淚奔了。


    來自後世的總對美國人民的節操深有了解,當然早就有了準備。


    “天頂星公司”已經在美國雇用了很多律師,組成了一個有幾百名律師組成的龐大律師團,其中不乏美國知名的大律師,傭金是每年120萬美元。他們的任務除了改進專利案,盡量消除其中漏洞之外,就是打擊山寨貨了。一旦有任何山寨貨出現,他們會立刻提出控訴並要求高額賠償——其中的七成將作為律師團的報酬。


    當然,是不是能打贏官司是另一回事,重點是要以此幹擾對方的生產,增加對手的市場進入成本與行業門檻。這是德嗣向原時空中的微軟學來的。


    本來擔任“天頂星公司”總經理的巴納紮爾還想在歐洲也雇用當地的律師團,但是美國律師團立刻阻止他並毛遂自薦,自告奮勇要幫忙監視歐洲任何仿冒的情況,他們說歐洲沒有任何律師比得過美國的律師。


    巴納紮爾知道這些律師也想賺歐洲的賠償金,不過他對他們的自誇倒也是認同的,他知道美國最可怕,最凶狠的人就是律師,於是就同意了他們的要求。而在這個凶狠的律師團隊兢兢業業的工作下,成功地保護了德嗣旗下的多種專利產品的銷售。


    ……………………………………………………


    從1906年起,在經濟規律地作用下,美國這個新崛起的世界第一工業強國,也陷入一場小規模的經濟衰退中,工廠開工不足,國內市場疲軟,金融呆滯。美國的鋼鐵業開始減產,大約有八分之一的產能被暫停。


    德嗣趁此機會,從美國鋼鐵公司買下了一批停產的鋼鐵冶煉設備,包括3座200噸高爐,8座


    50噸平爐,還有4套30噸特種鋼冶煉爐。又買下了一整套軋鋼設備,可以軋製鋼軌、鋼板、型材、鋼管。無縫管軋製設備也買了一套。


    因為是二手設備,又是停產狀態,這些設備以很低的價格就到手了,一共隻花了162萬美元。這些設備雖然是二手,但也是當時的先進水平。如果全部投產,每年可以生產7萬噸鐵,14萬噸鋼,4。3萬噸特種鋼。可生產鋼軌6萬多噸。這個產量已經是此時漢陽鐵廠的3倍了。


    同時,德嗣還買了一套合成氨設備,並訂購了一套聯合製堿設備和幾套製取三酸兩堿的設備,當然,這兩套設備都是采用後世的新工藝,所以沒有現貨。為了保密,德嗣把這些設備分成若幹部分,分別在6個國家的17家企業訂貨,回國再組裝。


    此外,還買了幾套化工設備和幾個實驗室的設備。


    這麽好的抄底機會,巴納紮爾自然也沒閑著,“天頂星公司”在美國又開了一家食品飲料公司。主打產品是後世的能量飲料“紅牛”,果汁飲料和茶飲料。另外還收購了幾家破產的船廠和機械廠。


    這些投入一共花了600多萬美元。


    按照德嗣的計劃,巴納紮爾去了一趟墨西哥的坎佩切州,作為一個美國公司,在當地購買土地和石油勘探權,並沒有什麽障礙。一共花了64萬美元購買下賽羅阿則爾縣周邊的200平方公裏的土地。


    當然,在實力還沒壯大前,總並不打算現在就開采石油,標準石油公司這個大恐龍實在太難對付了。


    德嗣是打算等一下,等到美國最高法院把標準石油這隻大怪物拆散之後,自己再開采這個大油田。在原時空的1911年5月15日,美國最高法院會做出判決,依據1890年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標準石油公司是一個壟斷機構,應予拆散。根據這一判決,標準石油帝國被拆分為約37家地區性石油公司。


    不過總也沒打算傻等,他會派人做些手腳,加快這個時間進度。當然,如果天頂星公司發展成為標準都啃不動的怪物,那也可以提前開采。


    …………………………………………………………


    這段時間總也不全是在搗鼓企業種田,從5月份開始,他就派出了數百名生化人到國內各地,一方麵是對新軍和進步青年進行滲透和宣傳,另一方麵則是聯係光複會等革命組織,對他們進行拉攏和支援。


    另外,還陸續向海外各地派遣人員,進行各種滲透和諜報工作。其中美國方麵的力度最大,成果也最大。


    德嗣派出的生化人與致公堂合作,組建了華僑互助會。其宗旨是:“為華人提供一切合法的力所能及的幫助”。


    華人互助組織提供的服務有兩種,一種是基本服務,華人都可以參與的,如,互助會提供的各種培訓、應急食品、應急宿舍、法律谘詢等;另一種是會員服務,如教育貸款、重病補助金、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等。


    會員要求每月交納50美分的會費,沒有工作是可以免交,但每年最少要交納六個月的會費。華僑互助會的最高機構為九人委員會,帳目公開,事務公開,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監管,並接受所有人員的監督。


    華僑互助會的第一次大規模活動是衛生清理,清理華人居住區的垃圾,改善環境衛生,整治下水排水,修建公廁,將街道兩側的空地和附近的荒地都種植成草坪、花園。


    然後,用會費建立華僑互助會活動中心,開展培訓工作,培訓英語、禮儀及其它知識等,做到華人區說華語,外出就說英語。並建立主要為華僑提供服務的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逐步推廣剪發,長發、短發都可以,但要去掉辮子。


    其中最大的成果是針對《排華法案》進行的一次行動。美國移民總局在1902年發布“移民法規手冊”中加入這麽一條:“華人在1882年5月6日以後得到的美國入籍證明件,都是非法發放的,因此不能認為它給與持有人任何美國公民權利”。


    事實上,和一般人想的不同,德嗣對於《排華法案》是舉雙手讚同的,因為他並不希望中國人大量移民出去,他的計劃隻會嫌人手不夠,哪裏會嫌人多的道理。甚至他還巴不得全世界都禁止華人移民呢。


    如果美國對所有國家的移民都一視同仁,德嗣一點兒都不會說什麽。但是《排華法案》卻是專門針對中國人的,實在太打臉了。


    於是,華僑互助會借助“天頂星公司”的律師團將移民總局告上了法庭。8月中旬。最高法院的判決下來了。雖然維持了《排華法案》,但是同時,最高法院也認為,“出生在這個國家的華人,就有足夠的理由成為美國公民,享有一切公民權。凡是在美國工作滿5年的,即使不能入籍,也應該具有永久居留權。”《排華法案》被開了個縫隙。


    此事之後,華僑互助會名聲大振,大量在美華人加入互助會,成為會員。


    接下來,就是把華人們組織起來,由星科出資,致公堂提供人脈,在美國各地開設連鎖快餐館。這些快餐館都是按照後世標準,賣點就是標準化、方便、衛生、廉價,同時提供外賣。因為采用了同樣的標準,所有的快餐館都是一樣的口味,一樣的裝修風格。一來降低了成本,二來使得顧客建立起品牌意識。


    雖然是中式快餐館,但為了迎合美國顧客,在口味和食品種類上也做了符合本地風格的調整。而且德嗣還把後世的肯德基、麥當勞等快餐館的經典食品,如炸雞、薯條等直接照抄了過來,所以這個快餐館實際上是中西混合的,不過這個年代這些快餐館還沒有,這些食品也自然還沒有出現,直接說它們是中國食品,也不算錯。


    最後,這種中式快餐館的所有相關專利,自然也不會忘了去申請。德嗣辦這


    個連鎖快餐館的目的有幾個,其一是能以此為據點,將各地的華人組織起來,大夥抱團。其二是方便對華僑的管理,以及洗腦,其三自然是賺錢,對於快餐館這個利潤大戶,來自後世的德嗣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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