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講,身為一個背負光環的穿越者,混得不好的大部分責任在麥哲倫自己身上。[想看的書幾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說網站要穩定很多更新還快,全文字的沒有廣告。]
他並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夠出人頭地”這一點,讓麥哲倫抓住了很多一閃即逝的機會,也讓他因為狂妄丟掉了很多收獲,但最多的時候,他選了自己最喜歡的,讓“對他最有利的”離他遠去。
沒有人能說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麥哲倫從沒有後悔過,隻不過經常在抱怨自己丟了穿越眾的臉而已。
作為一個穿越者,麥哲倫的“福緣”絕對是夠水準的,就比如現在飄在他麵前的銀色湯匙,這是一件超凡力量。
沒錯,它並不是魔法物品,這裏處在精華湍流之中,麥哲倫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時候拿出洛陽鏟和工兵鍬用了一下,他到現在都覺得心痛。
這個名為“舌之匙”的超凡力量,是一個老乞丐送給麥哲倫的。當初麥哲倫覺得大家都是黃種人,所以給了他一點吃的,然後老乞丐就把這個看上去值點小錢的湯匙送給了他。[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那之後很久,麥哲倫才發現,這是一件超凡力量。
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夠指出擁有它的人身邊最近的,這個人的身與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
這涉及人心的力量超越了魔法的極限,毫無疑問,隻有超凡力量才做得到。
所以說,麥哲倫其實不是運氣不好。但是說他運氣好吧,這個超凡力量直到現在都沒有在他出人頭地的道路上起過什麽作用。
人的際遇其實是自己決定的,從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麥哲倫就知道它有多麽恐怖的價值,能夠輕易地改變他的生活,但卻從沒有想過把它交給誰。
而現在,在傾盆大雨中,麥哲倫看著穩穩停在一個球形菌菇邊的銀色湯匙,無比慶幸自己麵對著各種誘惑沒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這是一個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個人腦袋那麽大,在充滿碧綠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顯眼,但麥哲倫印象裏從沒看到過,說明它是在大雨中長出來的,很快他就確定了自己的猜測,就在他看著菌菇的這一小會兒,白色的圓球就像被吹漲的氣球一樣又大了一圈。
然後麥哲倫恍惚間看到這球形菌菇輕輕一晃,就在那個瞬間,舌之匙輕輕一動,快如閃電一般把菌菇挖了起來。
麥哲倫把菌菇從湯匙上取下來,跟著舌之匙繼續向前,漫不經心地觀察著手上的白色大圓球。
這東西很輕,比麥哲倫想象的吸滿了水的那種感覺輕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麵看上去完全沒有傘蓋啊傘柄之類的東西,也沒有菌種藏身的褶皺,就像是一個白色渾圓的西瓜。
身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選擇食物的標準是身與心,也就是說,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麥哲倫也不管這菌菇是什麽,隻管裝進背包繼續跟著銀色湯匙走。
麥哲倫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經發現他了,這裏的土著肯定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超凡力量,但是他有恃無恐。白帽子為了那件遺跡下的超凡力量在這個蠻荒之地奮鬥了三年,他不會為了任何事打破與女伯爵的合作。而現在,麥哲倫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樹好乘涼,麥哲倫悠閑地走在大雨中,心中無比愜意。
快到午飯的時候,渾身爛泥的麥哲倫回到了營地。
無視了幾個探險家同行的嘲笑,麥哲倫走進了營地的廚房,一個離別的帳篷都比較遠的灰色小帳篷。
走進帳篷,麥哲倫熟門熟路地繞過煮著亂燉的大鍋,從樓梯走下去,到了主廚的廚房。
“匹各,來,我給你看個寶貝。”
“如果你沒有拿來真正的好東西,就準備好為打斷我的思路賠罪吧。”匹各甕聲甕氣地說著,轉過身來。
這是一個獸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臉時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個大豬鼻子,然後是誇張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雖然頭頂著廚師帽,但看上去像一個屠夫遠勝過廚師。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廚,一位大廚師。
“你先看看這個。”
麥哲倫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從裏麵掏出一隻小野豬。
“嗯……”匹各看著小野豬的眼神意味深長。
“還有這個。”麥哲倫又掏出了兩個菌菇。
匹各帶著疑惑的表情拿起一個大白球,鼻子湊上去深吸了一口氣。
然後他臉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規矩,三份裏我要一份。”
聽到麥哲倫這麽說,匹各睜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這個菌菇你還搞得到嗎?”
“天時地利人和。”麥哲倫指指天,指指地,然後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搖搖頭,然後擼起袖子,露出長滿厚厚黑毛的胳膊,開始做飯了。
麥哲倫是在進入探險隊之後認識的匹各,現在來說,可以算是朋友。雖有舌之匙傍身,麥哲倫能找到無數珍貴食材,但他終究不是廚師,能吃不會做,所以無論走到哪兒,他都會選定一個手藝最好的廚師,和他交朋友。過程無非是找到了珍貴食材,帶去表達一下仰慕之情,反複幾次,朋友關係就確立了。
匹各大廚師也不例外,隻不過,他因為天賦異稟嗅覺超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貴,也就和麥哲倫關係更好一些。
匹各大廚格外鍾愛菌菇類,所以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癢難耐,決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負天時地利人和齊聚才得見天日的珍貴食材。
而麥哲倫就坐在一邊,看著匹各的表演等著吃。
老實說,這個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異的文化更多,但整體烹飪水平卻沒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這樣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見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廚很少見,麥哲倫很慶幸自己能遇到他。
他並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夠出人頭地”這一點,讓麥哲倫抓住了很多一閃即逝的機會,也讓他因為狂妄丟掉了很多收獲,但最多的時候,他選了自己最喜歡的,讓“對他最有利的”離他遠去。
沒有人能說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麥哲倫從沒有後悔過,隻不過經常在抱怨自己丟了穿越眾的臉而已。
作為一個穿越者,麥哲倫的“福緣”絕對是夠水準的,就比如現在飄在他麵前的銀色湯匙,這是一件超凡力量。
沒錯,它並不是魔法物品,這裏處在精華湍流之中,麥哲倫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時候拿出洛陽鏟和工兵鍬用了一下,他到現在都覺得心痛。
這個名為“舌之匙”的超凡力量,是一個老乞丐送給麥哲倫的。當初麥哲倫覺得大家都是黃種人,所以給了他一點吃的,然後老乞丐就把這個看上去值點小錢的湯匙送給了他。[更新快,網站頁麵清爽,廣告少,無彈窗,最喜歡這種網站了,一定要好評]那之後很久,麥哲倫才發現,這是一件超凡力量。
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夠指出擁有它的人身邊最近的,這個人的身與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
這涉及人心的力量超越了魔法的極限,毫無疑問,隻有超凡力量才做得到。
所以說,麥哲倫其實不是運氣不好。但是說他運氣好吧,這個超凡力量直到現在都沒有在他出人頭地的道路上起過什麽作用。
人的際遇其實是自己決定的,從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麥哲倫就知道它有多麽恐怖的價值,能夠輕易地改變他的生活,但卻從沒有想過把它交給誰。
而現在,在傾盆大雨中,麥哲倫看著穩穩停在一個球形菌菇邊的銀色湯匙,無比慶幸自己麵對著各種誘惑沒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這是一個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個人腦袋那麽大,在充滿碧綠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顯眼,但麥哲倫印象裏從沒看到過,說明它是在大雨中長出來的,很快他就確定了自己的猜測,就在他看著菌菇的這一小會兒,白色的圓球就像被吹漲的氣球一樣又大了一圈。
然後麥哲倫恍惚間看到這球形菌菇輕輕一晃,就在那個瞬間,舌之匙輕輕一動,快如閃電一般把菌菇挖了起來。
麥哲倫把菌菇從湯匙上取下來,跟著舌之匙繼續向前,漫不經心地觀察著手上的白色大圓球。
這東西很輕,比麥哲倫想象的吸滿了水的那種感覺輕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麵看上去完全沒有傘蓋啊傘柄之類的東西,也沒有菌種藏身的褶皺,就像是一個白色渾圓的西瓜。
身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選擇食物的標準是身與心,也就是說,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麥哲倫也不管這菌菇是什麽,隻管裝進背包繼續跟著銀色湯匙走。
麥哲倫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經發現他了,這裏的土著肯定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超凡力量,但是他有恃無恐。白帽子為了那件遺跡下的超凡力量在這個蠻荒之地奮鬥了三年,他不會為了任何事打破與女伯爵的合作。而現在,麥哲倫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樹好乘涼,麥哲倫悠閑地走在大雨中,心中無比愜意。
快到午飯的時候,渾身爛泥的麥哲倫回到了營地。
無視了幾個探險家同行的嘲笑,麥哲倫走進了營地的廚房,一個離別的帳篷都比較遠的灰色小帳篷。
走進帳篷,麥哲倫熟門熟路地繞過煮著亂燉的大鍋,從樓梯走下去,到了主廚的廚房。
“匹各,來,我給你看個寶貝。”
“如果你沒有拿來真正的好東西,就準備好為打斷我的思路賠罪吧。”匹各甕聲甕氣地說著,轉過身來。
這是一個獸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臉時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個大豬鼻子,然後是誇張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雖然頭頂著廚師帽,但看上去像一個屠夫遠勝過廚師。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廚,一位大廚師。
“你先看看這個。”
麥哲倫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從裏麵掏出一隻小野豬。
“嗯……”匹各看著小野豬的眼神意味深長。
“還有這個。”麥哲倫又掏出了兩個菌菇。
匹各帶著疑惑的表情拿起一個大白球,鼻子湊上去深吸了一口氣。
然後他臉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規矩,三份裏我要一份。”
聽到麥哲倫這麽說,匹各睜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這個菌菇你還搞得到嗎?”
“天時地利人和。”麥哲倫指指天,指指地,然後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搖搖頭,然後擼起袖子,露出長滿厚厚黑毛的胳膊,開始做飯了。
麥哲倫是在進入探險隊之後認識的匹各,現在來說,可以算是朋友。雖有舌之匙傍身,麥哲倫能找到無數珍貴食材,但他終究不是廚師,能吃不會做,所以無論走到哪兒,他都會選定一個手藝最好的廚師,和他交朋友。過程無非是找到了珍貴食材,帶去表達一下仰慕之情,反複幾次,朋友關係就確立了。
匹各大廚師也不例外,隻不過,他因為天賦異稟嗅覺超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貴,也就和麥哲倫關係更好一些。
匹各大廚格外鍾愛菌菇類,所以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癢難耐,決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負天時地利人和齊聚才得見天日的珍貴食材。
而麥哲倫就坐在一邊,看著匹各的表演等著吃。
老實說,這個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異的文化更多,但整體烹飪水平卻沒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這樣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見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廚很少見,麥哲倫很慶幸自己能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