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精靈小孩正在鎮上巡邏,精靈王凱爾(動畫4位主角之一,其他三位是卡特曼,斯坦和肯尼,斯坦在遊戲裏扮演精靈劍士)讓他們組成巡邏隊在鎮上逮捕人類陣營的小孩,今天他的同伴因肚子痛跟他媽去醫院了,所以隻有他自己一個人。<strong>.</strong>
當他正在街上閑逛時一個小孩走過他身邊,看起來就隻是普通的孩子。精靈小孩也就不在注意他,繼續向前。
“砰”,隻是精靈小孩走沒幾步的時候,腦後突然傳來劇痛,身體不禁向前走幾步。
‘什麽情況?’。精靈小孩轉過頭來看到是剛才走過去的小孩,他用一個棒球擲到自己的腦袋。而且那小孩還從後麵的書包裏抽出一根細長的鐵條,上麵隱隱閃爍著電光。‘是人類!’精靈小孩這時才反應過來,隻是為時已晚。
那小孩正是脫了法師袍的林逸,他剛好看到這個落單的精靈,所以就想要報剛才被追得跟狗一樣之仇,裝作路過,趁他不注意的時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給予致命打擊,其實也就是用球扔再近身肉搏…。
“叮,你的投擲對精靈丙造成14點傷害,被對方護甲抵消,實際造成10點傷害。”
“咦?居然有穿護甲裝。”林逸才發現這個精靈身上穿的比普通遊俠服要厚一些,上麵還有縫上去的一些甲片,遊戲裏有些裝備有加護甲,可以抵消一部分傷害。“不過又怎樣,照打!”
“叮,你的攻擊對精靈丙造成30點傷害,被對方護甲抵消,實際造成23點傷害。”當閃電魔杖打到精靈丙身上,精靈丙隻覺得身體被電得麻痹了一瞬間,反應不由得慢了一絲,林逸抓住機會對他使出了過肩摔。
“叮,你的背摔對精靈丙造成5點傷害,被對方…。”
“叮,你的踐踏對精靈丙造成4點傷害,被對方…”
“叮,你的攻擊對精靈丙造成30點傷害…”
“叮,你擊敗了精靈丙,獲得100經驗。”
精靈丙被林逸偷襲,連武器都沒來得及拔出來就被一整套連擊給幹翻,連技能都不需要。看著暈倒在地的精靈丙,林逸鬆了一口氣,“呼,在遊戲就有開打前先用遠程武器偷襲打暈的設定,幸好這沒什麽改變。(.mianhuaang好看的小說棉花糖對了,剛才在卡特曼家那些精靈逃走了,還沒來的及摸屍體,現在讓我來看看他們身上都有些什麽。”
在真理之杖這個遊戲裏打敗敵人隻會給你經驗,如果想要戰利品得自己動手在他們身上尋找。
“現金:1.27美元。”
“破碎鬥篷:從科幻習俗中重新改用,可以戴上去假扮乞丐。也可以扔商店賣錢。”
當林逸想把他的衣服武器全扒下時腦海裏的聲音提醒他這些東西隻有精靈才能裝備,精靈丙也避免了光身子倒在雪地裏的命運。“看來隻有規則允許的裝備才能穿上去。”林逸想到。
林逸再仔細地找了一遍也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東西,隻能離開,這時遠處有兩個精靈正走過來,林逸看到後本來想逃走,畢竟兩個人不用技能的話他還打不過,但是林逸靈機一動,發現自己並不用逃跑,隻需要把東西藏起來就行了,而且…‘桀桀,以為有兩個人我就拿你們沒辦法了嗎。’
林逸跑過去對兩個精靈說,“精靈大人,剛才有一個可惡的人類把一個精靈打倒了。”
“什麽?有人類?他在哪裏?”其中一個精靈問。
“就在那邊。”林逸指著那暈倒的精靈小孩說。
三人趕到現場,精靈們發現確實有一個同伴昏倒在這裏。“還真的有。謝謝你了,小子。不過你是誰啊,為什麽要通知我們。而且我好像看你挺麵生的?”另一個精靈奇怪道。
林逸一聽頓時用崇拜的語氣恭敬地說道,“大人,其實我一直都想加入你們精靈,隻是我媽怕我耽誤學習所以不準,不過我一直都把自己當做精靈的,而且平時我也不怎麽活躍,所以你們可能沒見過我。”
“哦,原來如此,你很好,等你母親允許了我就向精靈王推薦你,放心,你會有機會加入我們的。”精靈點點頭,不疑有他。“那你有看到那個人類去哪了嗎?”
“我有看到他往哪去了,我這就帶你們去,不過我覺得不能把這位兄弟獨自一人留在這裏,你們是不是得先帶他回家一趟。”林逸一臉替精靈們著想的樣子說。
“我帶他回大本營,你跟這位…你叫什麽名字?”精靈問林逸,“我叫傑克,大人。”“那好,你跟傑克去追那個可惡的人類。”
兩人看著精靈背著傷員慢慢離去,留下的精靈也讓林逸帶路,“是,太君,請你先走,我在後麵為你指路…”林逸對精靈諂笑道。
等精靈轉過頭的一瞬間腦後瞬間傳來劇痛,接下來再次曆史重演,不一會精靈就被林逸幹趴下了,“我這樣欺騙別人還敲人悶棍是不是不太好啊…”林逸一邊內疚地想到手一邊往精靈身上扒去。
這種分割敵人,將其中一個敵人作為誘餌來吸引他的同夥踏入陷阱的辦法是林逸從電視上學來的(所以說小朋友還是多讀書少睡覺,少看電視多看報的好),雖然說有些(很)不厚道,但不得不說非常有效。
林逸摸完屍體就繼續往剛才離開的精靈追去,再依樣畫葫蘆把他打趴下,特別是在他還帶著一個累贅的情況下這十分容易。接下來林逸就用類似的方法不斷將三三兩兩的精靈分離開來,各個擊破。
等到精靈們察覺不對時林逸早已經逃之夭夭了,“嘿嘿,大豐收!”林逸走在前往市政廳廣場的路上,清點獲得的戰利品,都是一些現金和破爛雜物,總計40美元左右,有的精靈家裏有錢帶的零花錢多些,有的較少,但綜合起來十分可觀,還找到了幾包生命藥水(小)和一瓶電力藥水。
“電力藥水:喝下這瓶汽水恢複10點能力值。(就是一瓶可樂…)”
而且他在不斷的偷襲戰鬥中等級也提升到4級,生命值提升到160點,能力值提升到19點,還多了一個“夢想之塵”技能。想到這林逸拿出了出來時順手領的技能道具,“夢想之塵”用到的道具是一個小袋子,裏麵裝有可重複使用的亮晶晶的粉塵。
“夢想之塵:用“魔法”催眠粉分散敵人的注意力,如果成功命中敵人會眩暈。造成攻擊力150%(30)的傷害。魔法粉可重複使用,消耗8點能力值。”
“現在不用擔心沒錢買藥了,而且馬車也可以隨便坐了。”林逸樂滋滋地數著錢,“不過以後應該沒機會用這種方法了,我的樣子估計已經被知道了,他們以後也會小心提防的。”
林逸再次在市政廳廣場找到了馬克西牧師,“哦,不要絕望,對許多人來說找到耶穌之後隻會失去他。但那些不會放棄搜索的人才會受到嘉獎,記住這句話。”他的意思是要林逸再次找到耶穌,林逸也知道耶穌還是藏在教堂裏,而第二次找到後耶穌就會給自己一個召喚信物用來召喚他。
“嗯?”當林逸準備叫馬車時,廣場中央發生了一點小騷亂,林逸看過去發現是三個高年級的不良少女正在欺負一個小女孩。
“把菲利普娃娃還給我!”一個小女孩正想把布娃娃從三個不良少女手中拿回來,不良少女們邊哈哈笑邊把娃娃在她頭頂上扔來扔去。
“這不是那個幫助安妮的突發事件嗎?”林逸想起市政廳廣場似乎有這個任務來著,需要幫助安妮打敗不良少女們,然後在第三天主角就可以讓安妮幫他聯係女孩幫,讓她們加入人類和精靈的聯盟。
‘可我待不到第三天啊,幫她我一點好處也沒有,還要冒著被打的風險,完全可以說是吃力不討好。而且這隻是個遊戲世界,裏麵的人就是npc,這麽認真幹什麽,我不殺人放火就不錯了,還要幫人?我…我根本沒必要幫她啊…’林逸的理智一直在告訴他不要多管閑事,隻是一想到任由小女孩被人欺負他心裏還是很不舒服。
林逸的眼神有些猶豫,現在的人可不喜歡惹火上身,想到這林逸手按響了旁邊旗子上的喇叭,不一會提米就駕著‘馬車’過來了,“你好啊,新來的,你這次想去哪?嗯?新來的?”提米發現林逸正站在原地,表情十分複雜。
過了一會林逸似乎下定了決心,眼神慢慢變得堅定起來“……唉,就是個遊戲,還想這麽多幹什麽,不服就是幹。不好意思,提米,我還有事,你先走吧。”
林逸從沒想過要當什麽英雄,他隻想安安穩穩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隻要是不涉及到原則或親人自己,一般的事他都是得過且過。
但這次不同!他要英雄救美了!
ps:真理之杖第一天還算和平,用無限流的說法就是暴風雨前的平靜,但作者也沒信心讓主角在後麵幾天的群魔亂舞中活下來,所以還是趕緊做完任務走人的好,並不是這個世界不危險!
當他正在街上閑逛時一個小孩走過他身邊,看起來就隻是普通的孩子。精靈小孩也就不在注意他,繼續向前。
“砰”,隻是精靈小孩走沒幾步的時候,腦後突然傳來劇痛,身體不禁向前走幾步。
‘什麽情況?’。精靈小孩轉過頭來看到是剛才走過去的小孩,他用一個棒球擲到自己的腦袋。而且那小孩還從後麵的書包裏抽出一根細長的鐵條,上麵隱隱閃爍著電光。‘是人類!’精靈小孩這時才反應過來,隻是為時已晚。
那小孩正是脫了法師袍的林逸,他剛好看到這個落單的精靈,所以就想要報剛才被追得跟狗一樣之仇,裝作路過,趁他不注意的時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給予致命打擊,其實也就是用球扔再近身肉搏…。
“叮,你的投擲對精靈丙造成14點傷害,被對方護甲抵消,實際造成10點傷害。”
“咦?居然有穿護甲裝。”林逸才發現這個精靈身上穿的比普通遊俠服要厚一些,上麵還有縫上去的一些甲片,遊戲裏有些裝備有加護甲,可以抵消一部分傷害。“不過又怎樣,照打!”
“叮,你的攻擊對精靈丙造成30點傷害,被對方護甲抵消,實際造成23點傷害。”當閃電魔杖打到精靈丙身上,精靈丙隻覺得身體被電得麻痹了一瞬間,反應不由得慢了一絲,林逸抓住機會對他使出了過肩摔。
“叮,你的背摔對精靈丙造成5點傷害,被對方…。”
“叮,你的踐踏對精靈丙造成4點傷害,被對方…”
“叮,你的攻擊對精靈丙造成30點傷害…”
“叮,你擊敗了精靈丙,獲得100經驗。”
精靈丙被林逸偷襲,連武器都沒來得及拔出來就被一整套連擊給幹翻,連技能都不需要。看著暈倒在地的精靈丙,林逸鬆了一口氣,“呼,在遊戲就有開打前先用遠程武器偷襲打暈的設定,幸好這沒什麽改變。(.mianhuaang好看的小說棉花糖對了,剛才在卡特曼家那些精靈逃走了,還沒來的及摸屍體,現在讓我來看看他們身上都有些什麽。”
在真理之杖這個遊戲裏打敗敵人隻會給你經驗,如果想要戰利品得自己動手在他們身上尋找。
“現金:1.27美元。”
“破碎鬥篷:從科幻習俗中重新改用,可以戴上去假扮乞丐。也可以扔商店賣錢。”
當林逸想把他的衣服武器全扒下時腦海裏的聲音提醒他這些東西隻有精靈才能裝備,精靈丙也避免了光身子倒在雪地裏的命運。“看來隻有規則允許的裝備才能穿上去。”林逸想到。
林逸再仔細地找了一遍也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東西,隻能離開,這時遠處有兩個精靈正走過來,林逸看到後本來想逃走,畢竟兩個人不用技能的話他還打不過,但是林逸靈機一動,發現自己並不用逃跑,隻需要把東西藏起來就行了,而且…‘桀桀,以為有兩個人我就拿你們沒辦法了嗎。’
林逸跑過去對兩個精靈說,“精靈大人,剛才有一個可惡的人類把一個精靈打倒了。”
“什麽?有人類?他在哪裏?”其中一個精靈問。
“就在那邊。”林逸指著那暈倒的精靈小孩說。
三人趕到現場,精靈們發現確實有一個同伴昏倒在這裏。“還真的有。謝謝你了,小子。不過你是誰啊,為什麽要通知我們。而且我好像看你挺麵生的?”另一個精靈奇怪道。
林逸一聽頓時用崇拜的語氣恭敬地說道,“大人,其實我一直都想加入你們精靈,隻是我媽怕我耽誤學習所以不準,不過我一直都把自己當做精靈的,而且平時我也不怎麽活躍,所以你們可能沒見過我。”
“哦,原來如此,你很好,等你母親允許了我就向精靈王推薦你,放心,你會有機會加入我們的。”精靈點點頭,不疑有他。“那你有看到那個人類去哪了嗎?”
“我有看到他往哪去了,我這就帶你們去,不過我覺得不能把這位兄弟獨自一人留在這裏,你們是不是得先帶他回家一趟。”林逸一臉替精靈們著想的樣子說。
“我帶他回大本營,你跟這位…你叫什麽名字?”精靈問林逸,“我叫傑克,大人。”“那好,你跟傑克去追那個可惡的人類。”
兩人看著精靈背著傷員慢慢離去,留下的精靈也讓林逸帶路,“是,太君,請你先走,我在後麵為你指路…”林逸對精靈諂笑道。
等精靈轉過頭的一瞬間腦後瞬間傳來劇痛,接下來再次曆史重演,不一會精靈就被林逸幹趴下了,“我這樣欺騙別人還敲人悶棍是不是不太好啊…”林逸一邊內疚地想到手一邊往精靈身上扒去。
這種分割敵人,將其中一個敵人作為誘餌來吸引他的同夥踏入陷阱的辦法是林逸從電視上學來的(所以說小朋友還是多讀書少睡覺,少看電視多看報的好),雖然說有些(很)不厚道,但不得不說非常有效。
林逸摸完屍體就繼續往剛才離開的精靈追去,再依樣畫葫蘆把他打趴下,特別是在他還帶著一個累贅的情況下這十分容易。接下來林逸就用類似的方法不斷將三三兩兩的精靈分離開來,各個擊破。
等到精靈們察覺不對時林逸早已經逃之夭夭了,“嘿嘿,大豐收!”林逸走在前往市政廳廣場的路上,清點獲得的戰利品,都是一些現金和破爛雜物,總計40美元左右,有的精靈家裏有錢帶的零花錢多些,有的較少,但綜合起來十分可觀,還找到了幾包生命藥水(小)和一瓶電力藥水。
“電力藥水:喝下這瓶汽水恢複10點能力值。(就是一瓶可樂…)”
而且他在不斷的偷襲戰鬥中等級也提升到4級,生命值提升到160點,能力值提升到19點,還多了一個“夢想之塵”技能。想到這林逸拿出了出來時順手領的技能道具,“夢想之塵”用到的道具是一個小袋子,裏麵裝有可重複使用的亮晶晶的粉塵。
“夢想之塵:用“魔法”催眠粉分散敵人的注意力,如果成功命中敵人會眩暈。造成攻擊力150%(30)的傷害。魔法粉可重複使用,消耗8點能力值。”
“現在不用擔心沒錢買藥了,而且馬車也可以隨便坐了。”林逸樂滋滋地數著錢,“不過以後應該沒機會用這種方法了,我的樣子估計已經被知道了,他們以後也會小心提防的。”
林逸再次在市政廳廣場找到了馬克西牧師,“哦,不要絕望,對許多人來說找到耶穌之後隻會失去他。但那些不會放棄搜索的人才會受到嘉獎,記住這句話。”他的意思是要林逸再次找到耶穌,林逸也知道耶穌還是藏在教堂裏,而第二次找到後耶穌就會給自己一個召喚信物用來召喚他。
“嗯?”當林逸準備叫馬車時,廣場中央發生了一點小騷亂,林逸看過去發現是三個高年級的不良少女正在欺負一個小女孩。
“把菲利普娃娃還給我!”一個小女孩正想把布娃娃從三個不良少女手中拿回來,不良少女們邊哈哈笑邊把娃娃在她頭頂上扔來扔去。
“這不是那個幫助安妮的突發事件嗎?”林逸想起市政廳廣場似乎有這個任務來著,需要幫助安妮打敗不良少女們,然後在第三天主角就可以讓安妮幫他聯係女孩幫,讓她們加入人類和精靈的聯盟。
‘可我待不到第三天啊,幫她我一點好處也沒有,還要冒著被打的風險,完全可以說是吃力不討好。而且這隻是個遊戲世界,裏麵的人就是npc,這麽認真幹什麽,我不殺人放火就不錯了,還要幫人?我…我根本沒必要幫她啊…’林逸的理智一直在告訴他不要多管閑事,隻是一想到任由小女孩被人欺負他心裏還是很不舒服。
林逸的眼神有些猶豫,現在的人可不喜歡惹火上身,想到這林逸手按響了旁邊旗子上的喇叭,不一會提米就駕著‘馬車’過來了,“你好啊,新來的,你這次想去哪?嗯?新來的?”提米發現林逸正站在原地,表情十分複雜。
過了一會林逸似乎下定了決心,眼神慢慢變得堅定起來“……唉,就是個遊戲,還想這麽多幹什麽,不服就是幹。不好意思,提米,我還有事,你先走吧。”
林逸從沒想過要當什麽英雄,他隻想安安穩穩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隻要是不涉及到原則或親人自己,一般的事他都是得過且過。
但這次不同!他要英雄救美了!
ps:真理之杖第一天還算和平,用無限流的說法就是暴風雨前的平靜,但作者也沒信心讓主角在後麵幾天的群魔亂舞中活下來,所以還是趕緊做完任務走人的好,並不是這個世界不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