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在頭狼的帶領下,或站,或趴,無動於衷的看著眼前兩個人類上演著全武行。一隻毛茸茸的小腦袋從背包中探頭探腦的露了出來。循著頭狼的叫聲,用軟軟的小腿,步履蹣跚的往狼群方向爬去。


    這是一隻黃色的狼崽,隻有脊背上夾雜著一條黑帶。幾乎跟頭狼的特征一模一樣。看起來出生沒有多久,才剛剛睜開眼睛,望向頭狼濕漉漉的小眼裏包含委屈。


    將找回的狼崽叼起來,頭狼回頭看了眾人一眼,眼神包含警告,帶領著狼群慢慢的散去。


    眾人終於鬆了一口氣,心情一下子放鬆下來。回頭看到一臉鼻涕一臉淚的李浩,臉上還帶著幾處淤青,就跟唱戲的大花臉似的,不由自主的笑了起來。


    李浩趴在地上一臉的憤恨,笑nmb,老子早晚弄死你們這群見死不救的畜生,倒時有你們好看的。


    這要是在平時,李浩早就罵過去了,說不定還要動手踹幾腳。可現在被李剛有點打怕了,愣是讓幾個人在旁邊嘲諷自己。


    其實李浩現在的情景的確很搞笑,那幾個人也並不是說惡意的嘲諷,隻是單純的發笑罷了。就像是看到了親人出醜一樣。畢竟大家都是一個村子的,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總還有三分感情。


    現在眾人可以說狼口逃生,看見李浩感覺三分親切,也沒有以往在村子裏見到時的那麽厭惡。


    而這些在李浩眼裏看起來那就是惡意的嘲諷,是在看自己被李剛打趴下,在看自己出醜。心裏對李剛的仇恨加深了幾分,連帶著發笑的眾人也一並怨恨上了。


    周雪梅看到李剛站到旁邊,連忙幾步走到李浩麵前,就要拉起趴在地上的李浩,關心的問道。


    “浩子啊,你沒事吧,啊……,哪裏有受傷嗎?能起來嗎?”


    李浩一把推開周雪梅,自己撐著地掙紮著站了起來。早你幹嘛呢,看見我挨打躲在後麵,不敢出來,你還算我媽嗎?


    連帶著周雪梅也怨恨了幾分,如果當時周雪梅能夠拚死阻止李剛,自己就不會挨這麽多打了,也不會再眾人麵前出這麽大個醜。


    越想越覺得這一切都是自己有個膽小怕事的母親造成的,臉色越來越黑,扭頭看到人群中的劉梅正一臉關切的看著自己,心裏暗暗的啐了一句,假惺惺,虧自己當初還偷小狼崽來討好她呢,說起了劉梅才是罪魁禍首。


    李浩慢慢直起了直身子,朝著身後的眾人用力的啐了口唾沫,冷哼一聲,一瘸一拐的自己走了。在跨過一塊石頭的時候,大腿無力,腳下一個踉蹌,險些跌倒。身後的眾人又發出一陣哄笑。


    哼,笑吧,你們就笑吧,早晚有你們哭的時候。


    李剛沒有後悔胖揍了李浩一頓,先不說今晚的起因全部都是因他而起,單憑著李浩在村裏作威作福就該好好地教訓一下。


    經曆了心情的大起大落,大家都有些發困,再加上明天還要早起勞作,還是早點下山睡覺比較好。


    沒有辦法,現在天氣這麽熱,要是中午下地幹活,保準中暑,那就得不償失了,也隻能盡量的早起,趁著清晨的清涼,多幹一些活了。


    李昌國擺了擺手,招呼大家道。


    “我們回去吧,明天還要早起呢!”


    粗敏沒有了來時找人的壓力,也沒有了麵對狼群的恐懼,熙熙攘攘的一路邊走邊笑。月亮已經懸掛中天了,皎潔的月光灑在山間小路上,映照著眾人的身影。


    西山樹木眾多,霧氣大,再加上晚上天氣變涼,在眾人的衣服上凝結了一層細細的水珠,黏糊糊的格外難受,眾人恨不得立馬回家洗個涼水澡。


    李剛走在隊伍的最後麵,突然一陣極淡的血腥味,沿著山風飄進自己的鼻子裏。不是自己身上的傷口,是野獸的血液。


    李剛自從被李守衛收養以後,從小跟著養父在山裏長大,學了一手打獵的好本領,而分辨氣味便是其中之一。


    可能一般人覺得血腥味就是血腥味,沒有什麽區別,但是在李剛聞起來卻大有不同,當初養父光是教自己辨別氣味就教了近一年。


    像剛才飄過來的血腥味,其實裏麵夾雜著一絲野獸的腥臊。


    借著火把的光芒,李剛在一旁的草叢中發現了渾身布滿鮮血的小狼崽。這應該就是之前被頭狼叼走的那隻,李剛還記得脊背上的黑色條紋。


    狼崽身上染滿了鮮血,絨絨的毛發被鮮血粘連成一股一股的,細小的軀幹上有幾個深深的咬痕,正在急促的喘著氣,眼看活不了了。


    根據狼崽身上的咬痕,李剛立馬就判斷出來這應該是狼群咬的,或者說是頭狼咬的。這隻狼崽已經被頭狼拋棄了。


    李剛曾經聽養父說過,如果狼崽曾經被人抱養過,以後即使放回狼群也會被咬死。每個狼群都有自己獨特的氣味標記,比起視覺來,狼群更相信氣味。狼群中的每隻狼身上都沾染著這種氣味,即使是剛出生的狼崽。可是如果狼崽被人類抱養過,沾染了人類的氣味,那麽就會被狼群認為是外來者,很有可能被咬死。


    很顯然這隻狼崽被李浩抱養過,沾染了人類的氣味,並不被狼群認可。


    “剛子,你拖拖拉拉幹嘛呢,還不趕緊點,回去讓你嬸子給你處理一下傷口。”李昌國發現李剛落在眾人身後,喊道。


    李剛應了一聲,看著狼崽,歎了一口氣,受了這麽重的傷估計是救不活了,抬腳便向前趕去。


    走了沒有幾步,李剛感覺心頭一陣失落,像是錯過了什麽重要的東西一樣,鬼使神差的又轉身回來。彎腰抱起虛弱的狼崽,脫下t桖包了起來。


    狼崽尚存一絲意識,掙紮著睜開眼睛,看了李剛一眼,然後又閉上了。


    李剛被狼崽的眼神嚇了一跳,那根本不是初生兒的單純的眼神,而是飽含滄桑,深如幽譚。從背上的條紋來看,這就是之前被李浩抱走的狼崽,可是一隻剛睜開眼沒多久的狼崽,怎麽會有那種深不見底的的眼神呢。


    李剛自嘲的笑了笑,估計是自己看錯了。


    回到村裏,李剛謝絕了李昌國的提議,自己隨便的找了塊破布,沾了養父留下來的陳年老酒,隨便的擦了擦傷口。


    傷口本來就不深,自己就能處理,何必再去麻煩別人,再說了農村裏,來來往往,整天下地幹活,說不定啥時候就會受點傷,沒有必要大驚小怪。


    養父生前喜歡喝酒,現在賣的酒都是用酵母釀的,雖然度數挺高,但是沒有了酒味。


    以前養父就會在山腳下,開辟出一塊田地,種些高粱來釀酒喝。自家釀的酒雖然沒有超市裏賣的那麽清澈,但是卻有著十足的酒味。往往喝上幾盅酒,就會醉倒不醒。養父生前釀了好些酒埋在地下,準備等李剛結婚的時候挖出來當喜酒,可惜沒有等到那一天。


    擦在皮膚上的陳酒,很快就起了作用。整個腹部感覺火辣辣的,有些痛也有些麻。


    狼崽已經在李剛的懷裏昏迷了過去,處理完身上的傷口,李剛又擦了一下陳酒,小心翼翼的擦拭著狼崽身上的傷口。將狼崽身上的血跡全部擦幹淨後,李剛才意識到狼崽身上的傷口有多重。


    脖子上還留著頭狼咬噬留下的兩個血洞,仍然往外滲透著鮮血。如果頭狼再用力一點,估計狼崽的整個脖頸都會碎裂。一頭後腿上的肌膚剝離了一大片,露出失血過多森白的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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