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信也沒用,隻能賭一賭。”我淡淡道,點上一根煙,繼續冷冷的看向他的老婆孩子,威脅的意思畢露無遺。


    憑啥他狼哥就能派人綁架我的女人,我卻不能威脅他的老婆孩子?


    出來混,早晚要還的,狼哥這就叫現世報!


    “算了,我簽。”狼哥澀然苦笑,一股精氣神完全泄了,萎靡下來,跟霜打的蔫茄子一樣,對他老婆努努嘴,“胭脂迷情ktv在你名下,停車場在我名下,而酒吧在我弟弟胡威旗下,棋牌室則是屬於如今躺在**的錢綱。”


    我不禁一呆。


    四層樓,竟然屬於四個人?那真是麻煩透了。


    “放心,我會把胭脂迷情ktv和停車場的100%股份都授權轉讓給你。而酒吧和棋牌室,我手裏也捏著50%的股份,全都給你,你盡可以憑著這個名義,去搶地盤。”狼哥喟歎,隨即瞪眼,“我會立刻簽字,而你得直接幫我辦轉院手續,我得立馬啟程去挪威治脊椎!一刻鍾都不能逗留。”


    我聳了聳肩膀:“放心,你在這家醫院的事兒,我一個人都沒有泄密。沒人會來害你的,而且,就隻通知了你的老婆孩子。而辦理出國護照需要一點時間,你放心,接下來你手下的那些弟兄會很忙碌的,他們應該沒工夫關注你。”


    “你會保障我的安全嗎?”狼哥露出哀求的眼光。


    我淡淡一笑,反問他:“我落難的話,你會嗎?不泄密,是我給你的承諾,至於其他的你就自求多福吧。哦,丟了,萬一你死翹翹的話,我恰好也就沒必要每年支付你50萬了。”


    “你!”他對我無比光棍的話驚怒萬分,但接觸到我冷冰冰的眼神後,最終跟泄氣的皮球一樣,搖了搖頭。


    10分鍾後。


    我拿到一係列的簽字轉讓合同,那是我早就去律師事務所買好的,狼哥隻需要按手印就行。


    自此以後,我在火車站那片兒,就將直接多出一塊地盤——胭


    脂迷情!


    酒吧、ktv、棋牌室、停車場一條龍服務的娛樂城,按照合同已經納入我口袋裏。當然,這隻是一紙合同罷了,真正分享利益的時候,還是得靠拳頭來維護。


    但我比那些人,卻多出兩大優勢:一是合同在手,名正言順,隻要能接掌地盤就可以直接賺錢;二是掌握先機,距離車禍案才隻有四個小時,如今是淩晨時分,沒有人會料到狼哥已經完蛋。


    所以,我們可以殺他個措手不及!!!


    深深吸了一口煙,我撥通了艾糖糖的電話,微笑著道:“糖糖,胭脂迷情ktv已經被狼哥合法轉讓給我了。接下來,到了真正拚命的時候,成功的話,你就有50%的股份,所以恭喜你,提前成為小富婆。”


    在我一窮二白的時候,梁濤、警方統統拋棄了我,唯有艾糖糖依舊願意跟我同甘共苦,而且,她同意做那種極度冒險的事情。要知道,萬一狼哥識破我的伎倆,艾糖糖失手的話,她恐怕會被小偷幫**致死,或者,期間出了啥岔子,她也將跟我一塊倒黴,哪怕狼哥事後找人報複,她一介弱女子,肯定會陷入巨大的危險。


    但她義無反顧的同意了,所以於情於理,我贈給她50%的胭脂迷情ktv股份,都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她投資的是自己的命!


    我將從此崛起,鹹魚翻身,而艾糖糖的命運也將徹底改變,甚至,孟姍姍、徐心雨等曾經投資和看好我的人,都會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跟著我吃香的喝辣的。


    隻要……我能站穩腳跟!


    微微眯眼,我冷笑了一下,無聲的揮拳:“狗娘養的小偷幫,如今狼哥在第三人民醫院躺著,錢綱在榮軍醫院打吊針,你們的倆頭目都因為我完蛋了,如今群龍無首,憑你們還想跟我作對?”


    出門。


    右拐。


    來到僻靜角落,我通知已經等得不耐煩的黃仔、瘦猴他們:“狼哥已經搞定,我拿到了一份完完整整的胭脂迷情娛樂中


    心轉讓合同,我們現在出發,去接手新地盤。”


    “真的?”電話那端,瘦猴跟做夢一樣呆愣的回了句。


    我沒好氣的罵他:“屁話?你的意思是我在撒謊?臭小子,別嘰嘰歪歪的,成天說瞎話,待會肯定是場惡戰,都給我精神點!”


    花衫飛插嘴:“老大放心,小偷幫啥德性你也一清二楚,就是一幫子孬種,再說,如今是晚上,咱們又是偷襲,保證打他們個措手不及!”


    我很明白:這一招釜底抽薪,一旦行動,就等同是徹底撕破臉了,雙方勢力會不死不休,所以我必須得快一些,狠一點,一招斃命,將小偷幫直接打個半殘,把他們嚇傻,從此服軟認慫,否則恐怕會有變數。比如:小偷幫內部出現一兩個新頭頭的話,他們將卷土重來,而我最大的軟肋,就是缺乏人手,反倒是小偷幫人多勢眾,我耗不起啊。


    所以,以小博大,就得快準狠,一下子打在小偷幫七寸上!


    我咬咬牙:“今晚切記,必須得狠狠的把那群雜碎的囂張氣焰打下去,打服他們!弟兄們將來是吃香喝辣,還是喝西北風就全看你們的了。”


    說完,我也招來一輛出租,一塊兒往胭脂迷情趕。


    路上我忍不住美滋滋的想:天天坐出租,多跌範兒啊,我好歹也即將是一方大佬,雖說跟梁濤、李純生沒法比,但跟他們平起平坐也不丟人,而且有胭脂迷情在手,應該去整輛好車,開出去倍有麵子。


    飽暖思**欲嘛!


    沒多久,打著瞌睡的出租司機把我送到目的地。


    花衫飛提著一根鋼管,身後阿雞的一群小弟各自提著木棍、球棒之流,沒人帶砍刀,因為我吩咐他們,今晚隻求搶地盤,不願意打打殺殺的惹出事兒來。再說,那群小偷本來就是些獐頭鼠目的慫逼,跟他們玩狠的,反倒容易逼得狗急跳牆。


    我淡淡笑笑,這其中的節骨眼兒,我雖然不懂,但有人懂啊,而我,是師從李純生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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