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記事起,我就有一個叫方宸的同歲的小夥伴。他是我家司機的兒子。因為司機方叔叔是我家的遠親,所以方宸便也是我的遠親。
方宸住在我家的大院子裏,具體來說,是靠著我父親對他的疼愛而住在與我同一樓層的最小的房間。人小的時候完全沒有階級意識,加上我有些天生的顏控,所以沒事的時候常常去他房間裏叨擾。他在大人們麵前叫我“小姐”或者“如許小姐”,私下裏,被我強迫著叫“如如”。
小的時候我很愛美,擁有無數漂亮的裙子,也愛美人,喜歡方宸那張柔柔弱弱白白淨淨的臉。記得我常常把自己的連衣裙往他身上套,套上了還說他穿上比我好看,叫他千萬不要脫下來。他欲反駁,我便說:“如如姐姐會騙你嗎?”方宸懷疑地搖搖頭,實際上我比他小一個月。他那時很傻,我讓他不脫,他就真的不脫。他父親叫他的時候,雖然扭扭捏捏,但他還是穿著裙子跑去見他,然後理所當然地被大罵一頓。我小時候就是這樣頑劣。
我們是正經的青梅竹馬,青梅竹馬式的和諧卻隻持續到學前。
六歲,我和方宸開始上同一所小學,方宸的父親很不好意思,因為靠他自己,根本出不起昂貴的學費。我記得有一次我在父親門外耙耳朵,聽見他在和方宸說話。
父親說:“方宸,你爸爸想讓你走和他一樣的路,你不要那樣。”
又說:“你和如許一起上學,學習上你們要互相幫助。如許如果不聽話,你要說她。如果有人欺負她,你不要動手打架,隻管回來告訴我。知道嗎?”
方宸一向寡言,更知感恩,他那時就好像比同齡的孩子大上幾歲,隻是簡單地答應著,並且感謝。我卻有些不是滋味,覺得他搶了爸爸的厚愛。
實際上,方宸在大多數方麵真的認真履行著他答應爸爸的規矩。
他個子小,被老師安排在第一桌,我在他的後麵。他便去和我的同桌協商,用五根棒棒糖買通之,然後兩個人一起到老師那裏去要求調換座位。從此,我們成了同桌。
我上課不太喜歡聽講,倒是開化得早,看起跟同學借的少女漫畫。他便借同桌之便強勢沒收。我現在還清楚得記得,他拿著漫畫跑到教室的窗前,細瘦的手臂伸在窗外,我撲在他身上夠不到,撓他他也不怕癢,氣得直跺腳。這件事讓他與我結下了梁子,後來的半個月我都對他視而不見如同空氣,可是客觀原因讓我不得不打破了我們之間的僵局——數學考試來了。
我不是不聰明,隻是上課不聽講,作業又能抄則抄,自然學不好。方宸不計前嫌,隻是在輔導我之前提了要求:“你要答應我一件事,我才肯給你講。”這個小混蛋,開始挑釁他家小姐的權威了呢!我自然不肯。
方宸便拿起作業本往書包裏塞,“那算了。”我抓住他的手,心想,今天臥薪嚐膽,明天就攻破他的彈丸之地。
“你答應我,以後上課隻準認真聽講,而且不許再看亂七八糟的漫畫書。”
“靠,你說的一件事,這都兩件了!”
“你再說靠,我就告訴你爸爸。”
我憤恨地瞪著他,對這一點還是十分忌憚。
“那好吧,漫畫書先算了,你先答應前麵的,認真聽講!”
雖然我是迫於淫威,權益之下答應了他,但我好歹是個誠信集團家族的大小姐,做人必然也是誠信的。那之後,我沒有辜負自己聰明的腦瓜,成績一躍而上,並將這勢頭一直保持到大學。當然,這是後話了。
因為狡黠和豪放,再加上家裏有錢,我成了學校裏和附近街區的孩子王。又因為覺得電視裏的楊過很帥氣,所以封方宸為孩子王大人的左膀,無右臂。三年級的時候,我的孩子王地位最盛。擁護我的幾個偏激的男同學,見我平時對左膀的態度並不好,於是覬覦這個寶貴的位子。他們對我說:“方如許,你看方晨那麽瘦,不能保護你!”
我說:“不,我不需要誰的保護!左膀跟我住在一起,方便。”
這個理由把他們都堵回去了,近水樓台先得月,他們誰都沒有這個地利。但是他們說得也沒錯,方宸那麽瘦,打架一定贏不了。而且我還記得他答應我爸爸的事——不要動手打架,隻管回去告訴家長。這一點在當時的我看來,非常的沒有男子氣概。
就在我回絕了男生們的請求後第三天,方宸第一次打破了這條戒律。
那天放學後,我在學校門口等方宸,等了半個小時,也不見他人影。他這人向來守時,從不會放我鴿子,我有點心慌。也不知是什麽驅使,我跑到我的孩子王團夥平時時常聚在一起玩鬧的地方。那是學校後門的牆根下,有個磚砌的不知做什麽用的圍欄,上麵有棚子。我趕到那裏的時候,方宸正被幾個男生圍在圍欄裏的地上,渾身土黃。我看見一個胖孩子朝他踢過去,怒火中燒,衝上前去對著胖孩子的後腦勺就是一拳,然後對另一個男生踢了一腳,踢在他的肚子上。這兩人紛紛撞在了磚牆上。
“方如許!”
我聽見一個男生不可思議地叫出來。他是我的隨從中最死忠的一個,但他看我的神情甚是恐懼。他說:“你打我們!我再不要當你的左膀!”
小孩子傷心的緣故總是奇奇怪怪。我當時高高踢起腿想必是走光無疑,我現在覺得,他當時不是因為看到我穿了粉紅色內褲而對我幻滅,已經很給我麵子了。
總之他也要衝上來打我。
這個男生之所以對我死忠,是因為我對他器重。之所以對他器重,是因為他體術夠厲害。所以,當他衝上來打我,我根本沒有還手之力。
是方宸救了我。我不知道他是什麽時候從地上爬起來的。他擋在我前麵,抓住男生的胳膊,因為力氣不夠,直接被推到磚牆上,而我被推搡到一邊。那一刻我看見了他手腕和手肘暴露的青筋和肌肉,突然覺得,如果他想打,其實也是打得贏的。
緊接著,方宸就給了那男生一記漂亮的左勾拳。
我記得很清楚,那幾個人都震驚了。方宸的姿勢很好看,力量也大,將對方打得鼻子流血。他馬上轉過頭來拉我的手,“快走!”我們一路飛奔回家,兩隻手都握得汗涔涔。
我的父親很生氣。
方宸說,是有同學欺負我,他來不及叫老師,於是就大打出手了,跟我毫無關係。
被方宸的左勾拳傷到的男同學無大礙,倒是被我揍了後腦勺的男生,得了輕微腦震蕩。父親帶著我和方宸去道歉的時候,醫生說,幸好幸好,這部位如果用了寸勁兒,可是能死人的。我嚇得不敢言語,方宸一個人道歉說:“對不起,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我們還是被父親懲罰一起給大院子打理一個月的花園。我家的花園很大,裏麵有我最討厭的蜘蛛,和方宸最討厭的蚯蚓,所以這活計對我們兩人來說都是煎熬。我們還是不太說話,但他對我的表現比我對他的要自然得多。遇到掛著蜘蛛網的樹木,他會把我拉到身後說:“如如躲開,我來。”
在勞作中寥寥無幾的談話中我了解到,他一直想做我的保鏢,於是跟初中部的人偷偷學了點打架技巧。
這件事是我重要的轉折點。方宸告訴我,我踢腿的時候露出了內褲,於是我把我漂亮的裙子們收了起來,從此偏愛中性風格。但與此同時,我卸掉了孩子王的桂冠。
這是方宸第一次犯戒,第二次就是三年後了。
六年級時,小學女生們的心智開始成熟。我猛然發現,我和其他女同學有著些微的不同。比如她們可以三三兩兩一起回家,我的回家路上卻隻有一個話少得可憐的方宸陪伴;其他女同學會在周末互相串門玩耍,我唯一的玩伴就是方宸,往往我跑到他的房間裏找他玩耍的時候,卻剛好能從窗子裏看到他在幫他爸爸擦車。
從我記事開始,方宸的房間就是我的遊樂場。我對他房間裏的一切都很好奇,包括油黑的扳手,不知從哪裏來的玻璃板。我還發現過曾經強迫他穿上的舊裙子。他的房間裏有很多英語書,都是我因為不喜歡而硬塞給他的,想來他也並不會翻開看看。但我喜歡將這些書藏起來,限定時間讓他找。
而在我開始意識到自己與他人的不同時,這個房間在我的心裏變得有些異樣,這異樣被那時的我翻譯成對現狀的厭惡。
我開始改變,再也不走進他的房間,對他說話越來越沒好氣。回家也不再隻和他兩個人同行,而是故意找些同路的小夥伴。他卻不知道自己去找男同學同行,而是默默跟在我們女生小團體後麵。十二歲的小女生已經喜歡學著談情說愛,而且有跟風的習慣。有一天,某個女生說“方宸長得真帥”,整個團夥的人便都聲稱要追他。又有個人說“方宸總是跟著方如許,是喜歡她吧”,於是整個小團體都以我為敵。
就這樣,再也沒有人和我一路回家,我又隻剩下了方晨。
有一天,我的怒氣忍不住了,在回家的路上驟停,然後朝他喊:“都是你的錯!她們都不跟我玩了!”
方宸可惡地保持著冷靜:“我不喜歡她們。她們背地裏不喜歡你的。”
這我知道的,她們說我是假小子,長得不好看,學習也是靠著方宸。也就是家裏有錢。但我無所謂,那樣小的我已經很“有骨氣”,覺得自己明明又有錢又漂亮,才不管那些屁話。
“我不管!你去跟她們解釋啊!現在就去!”
順從的他真的轉身就要去找她們解釋,我攔住了他,可是“我說的是氣話,你不用去解釋了”這句話,卻憋在喉嚨裏,因為一點可笑的驕傲,死活說不出來。
我問他:“你要怎麽解釋?”
“我說我不喜歡你。”
“那她是不是喜歡你啊?”我學著某個女同學的口吻說。
“她也不喜歡我,還討厭我。”
我嚇了一跳,緊張地辯解,“可是我不討厭你!”
方宸在那裏愣了好一會兒,說:“我隻是這麽跟她們一說。”
他從我身邊跑過去的時候,還輕輕說了句“別擔心”。聽到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幼時曾經喜愛的玩具車。那是個日本品牌,質量好得很,卻被我弄壞了倒車功能,一個勁兒隻管向前跑。它最後是撞牆撞得太頻繁,電池殼子斷掉了,再也沒有向前衝的能量來源。
我驚訝地發現自己竟還記得那時的心情,更驚訝的是,與此時的心情微妙地重合了起來,精神的觸手在虛空中狂亂地想要抓住些什麽東西。
那天晚上,我孤零零地回到家,在晚飯前坐在方宸的房間裏,等他回來給他一個愛的驚嚇。可等來的竟是他與同學大打出手的消息。我看見他站在院子裏,他的爸爸劈頭蓋臉地罵他,而我的爸爸站在他們的身邊冷漠地看著這一切——他的冷漠是對方司機教訓兒子的認可。
我便一直躲在方宸的房間裏,看著他受苦,然後被帶出去,似乎是去給起衝突的同學道歉。這時候,家裏的保姆走了進來,幫我擦掉我自己都未曾察覺的滿臉眼淚。她告訴我,方宸是因為同學說我的壞話。這是他太衝動,與我沒有關係,明明早就答應了我爸爸,不論如何都不許打架的。
對啊,我想,他明明那麽聽話,就算冒著被我討厭的風險,也對我爸爸言聽計從。今天第二次打破了爸爸的戒律,也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得到爸爸持續的疼愛。
這件事結束後,方宸的住處從與我同一樓層的小房間,搬到了樓下。原本父親甚至不想再讓他住在這個院子裏,他甚至準備好了打發他們父子的錢,讓他們去市區買一所房子,錢還不還都不要緊。之所以改變主意,隻是因為我在他房間裏哭了整整一個晚上。
再進入那間熟悉而喜愛的房間的時候是個周末,裏麵已經幾乎沒有了方晨的痕跡,他細心地將我貼在他牆上的少女貼畫都清理得幹幹淨淨。他在房間裏留下了幾本書給我,便是我幾年前扔給他的十分簡單的英語故事書。我翻開來看,那裏麵密密麻麻寫滿了翻譯注釋,都是他那與我相反的、處處透著女孩子般秀氣的字跡。我本以為他真的像我一樣不曾翻開看過一眼的。
我問保姆:“他怎麽不親自把這些書給我呢?”
保姆答:“他一早就跟著方師傅出去了。你爸爸對他真是好,安排他去見a中的校長。”
a中不錯,卻與我要去的初中離得很遠,簡直隔了小半個重慶。
我抱著書胡亂扔在自己的書架上,然後一頭栽進被窩裏,度過了一個昏昏沉沉的上午。這太突然了,被方宸——我嚴重依賴著的小朋友所幾乎完全占據著的日子,竟這樣戛然而止。
方宸住在我家的大院子裏,具體來說,是靠著我父親對他的疼愛而住在與我同一樓層的最小的房間。人小的時候完全沒有階級意識,加上我有些天生的顏控,所以沒事的時候常常去他房間裏叨擾。他在大人們麵前叫我“小姐”或者“如許小姐”,私下裏,被我強迫著叫“如如”。
小的時候我很愛美,擁有無數漂亮的裙子,也愛美人,喜歡方宸那張柔柔弱弱白白淨淨的臉。記得我常常把自己的連衣裙往他身上套,套上了還說他穿上比我好看,叫他千萬不要脫下來。他欲反駁,我便說:“如如姐姐會騙你嗎?”方宸懷疑地搖搖頭,實際上我比他小一個月。他那時很傻,我讓他不脫,他就真的不脫。他父親叫他的時候,雖然扭扭捏捏,但他還是穿著裙子跑去見他,然後理所當然地被大罵一頓。我小時候就是這樣頑劣。
我們是正經的青梅竹馬,青梅竹馬式的和諧卻隻持續到學前。
六歲,我和方宸開始上同一所小學,方宸的父親很不好意思,因為靠他自己,根本出不起昂貴的學費。我記得有一次我在父親門外耙耳朵,聽見他在和方宸說話。
父親說:“方宸,你爸爸想讓你走和他一樣的路,你不要那樣。”
又說:“你和如許一起上學,學習上你們要互相幫助。如許如果不聽話,你要說她。如果有人欺負她,你不要動手打架,隻管回來告訴我。知道嗎?”
方宸一向寡言,更知感恩,他那時就好像比同齡的孩子大上幾歲,隻是簡單地答應著,並且感謝。我卻有些不是滋味,覺得他搶了爸爸的厚愛。
實際上,方宸在大多數方麵真的認真履行著他答應爸爸的規矩。
他個子小,被老師安排在第一桌,我在他的後麵。他便去和我的同桌協商,用五根棒棒糖買通之,然後兩個人一起到老師那裏去要求調換座位。從此,我們成了同桌。
我上課不太喜歡聽講,倒是開化得早,看起跟同學借的少女漫畫。他便借同桌之便強勢沒收。我現在還清楚得記得,他拿著漫畫跑到教室的窗前,細瘦的手臂伸在窗外,我撲在他身上夠不到,撓他他也不怕癢,氣得直跺腳。這件事讓他與我結下了梁子,後來的半個月我都對他視而不見如同空氣,可是客觀原因讓我不得不打破了我們之間的僵局——數學考試來了。
我不是不聰明,隻是上課不聽講,作業又能抄則抄,自然學不好。方宸不計前嫌,隻是在輔導我之前提了要求:“你要答應我一件事,我才肯給你講。”這個小混蛋,開始挑釁他家小姐的權威了呢!我自然不肯。
方宸便拿起作業本往書包裏塞,“那算了。”我抓住他的手,心想,今天臥薪嚐膽,明天就攻破他的彈丸之地。
“你答應我,以後上課隻準認真聽講,而且不許再看亂七八糟的漫畫書。”
“靠,你說的一件事,這都兩件了!”
“你再說靠,我就告訴你爸爸。”
我憤恨地瞪著他,對這一點還是十分忌憚。
“那好吧,漫畫書先算了,你先答應前麵的,認真聽講!”
雖然我是迫於淫威,權益之下答應了他,但我好歹是個誠信集團家族的大小姐,做人必然也是誠信的。那之後,我沒有辜負自己聰明的腦瓜,成績一躍而上,並將這勢頭一直保持到大學。當然,這是後話了。
因為狡黠和豪放,再加上家裏有錢,我成了學校裏和附近街區的孩子王。又因為覺得電視裏的楊過很帥氣,所以封方宸為孩子王大人的左膀,無右臂。三年級的時候,我的孩子王地位最盛。擁護我的幾個偏激的男同學,見我平時對左膀的態度並不好,於是覬覦這個寶貴的位子。他們對我說:“方如許,你看方晨那麽瘦,不能保護你!”
我說:“不,我不需要誰的保護!左膀跟我住在一起,方便。”
這個理由把他們都堵回去了,近水樓台先得月,他們誰都沒有這個地利。但是他們說得也沒錯,方宸那麽瘦,打架一定贏不了。而且我還記得他答應我爸爸的事——不要動手打架,隻管回去告訴家長。這一點在當時的我看來,非常的沒有男子氣概。
就在我回絕了男生們的請求後第三天,方宸第一次打破了這條戒律。
那天放學後,我在學校門口等方宸,等了半個小時,也不見他人影。他這人向來守時,從不會放我鴿子,我有點心慌。也不知是什麽驅使,我跑到我的孩子王團夥平時時常聚在一起玩鬧的地方。那是學校後門的牆根下,有個磚砌的不知做什麽用的圍欄,上麵有棚子。我趕到那裏的時候,方宸正被幾個男生圍在圍欄裏的地上,渾身土黃。我看見一個胖孩子朝他踢過去,怒火中燒,衝上前去對著胖孩子的後腦勺就是一拳,然後對另一個男生踢了一腳,踢在他的肚子上。這兩人紛紛撞在了磚牆上。
“方如許!”
我聽見一個男生不可思議地叫出來。他是我的隨從中最死忠的一個,但他看我的神情甚是恐懼。他說:“你打我們!我再不要當你的左膀!”
小孩子傷心的緣故總是奇奇怪怪。我當時高高踢起腿想必是走光無疑,我現在覺得,他當時不是因為看到我穿了粉紅色內褲而對我幻滅,已經很給我麵子了。
總之他也要衝上來打我。
這個男生之所以對我死忠,是因為我對他器重。之所以對他器重,是因為他體術夠厲害。所以,當他衝上來打我,我根本沒有還手之力。
是方宸救了我。我不知道他是什麽時候從地上爬起來的。他擋在我前麵,抓住男生的胳膊,因為力氣不夠,直接被推到磚牆上,而我被推搡到一邊。那一刻我看見了他手腕和手肘暴露的青筋和肌肉,突然覺得,如果他想打,其實也是打得贏的。
緊接著,方宸就給了那男生一記漂亮的左勾拳。
我記得很清楚,那幾個人都震驚了。方宸的姿勢很好看,力量也大,將對方打得鼻子流血。他馬上轉過頭來拉我的手,“快走!”我們一路飛奔回家,兩隻手都握得汗涔涔。
我的父親很生氣。
方宸說,是有同學欺負我,他來不及叫老師,於是就大打出手了,跟我毫無關係。
被方宸的左勾拳傷到的男同學無大礙,倒是被我揍了後腦勺的男生,得了輕微腦震蕩。父親帶著我和方宸去道歉的時候,醫生說,幸好幸好,這部位如果用了寸勁兒,可是能死人的。我嚇得不敢言語,方宸一個人道歉說:“對不起,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我們還是被父親懲罰一起給大院子打理一個月的花園。我家的花園很大,裏麵有我最討厭的蜘蛛,和方宸最討厭的蚯蚓,所以這活計對我們兩人來說都是煎熬。我們還是不太說話,但他對我的表現比我對他的要自然得多。遇到掛著蜘蛛網的樹木,他會把我拉到身後說:“如如躲開,我來。”
在勞作中寥寥無幾的談話中我了解到,他一直想做我的保鏢,於是跟初中部的人偷偷學了點打架技巧。
這件事是我重要的轉折點。方宸告訴我,我踢腿的時候露出了內褲,於是我把我漂亮的裙子們收了起來,從此偏愛中性風格。但與此同時,我卸掉了孩子王的桂冠。
這是方宸第一次犯戒,第二次就是三年後了。
六年級時,小學女生們的心智開始成熟。我猛然發現,我和其他女同學有著些微的不同。比如她們可以三三兩兩一起回家,我的回家路上卻隻有一個話少得可憐的方宸陪伴;其他女同學會在周末互相串門玩耍,我唯一的玩伴就是方宸,往往我跑到他的房間裏找他玩耍的時候,卻剛好能從窗子裏看到他在幫他爸爸擦車。
從我記事開始,方宸的房間就是我的遊樂場。我對他房間裏的一切都很好奇,包括油黑的扳手,不知從哪裏來的玻璃板。我還發現過曾經強迫他穿上的舊裙子。他的房間裏有很多英語書,都是我因為不喜歡而硬塞給他的,想來他也並不會翻開看看。但我喜歡將這些書藏起來,限定時間讓他找。
而在我開始意識到自己與他人的不同時,這個房間在我的心裏變得有些異樣,這異樣被那時的我翻譯成對現狀的厭惡。
我開始改變,再也不走進他的房間,對他說話越來越沒好氣。回家也不再隻和他兩個人同行,而是故意找些同路的小夥伴。他卻不知道自己去找男同學同行,而是默默跟在我們女生小團體後麵。十二歲的小女生已經喜歡學著談情說愛,而且有跟風的習慣。有一天,某個女生說“方宸長得真帥”,整個團夥的人便都聲稱要追他。又有個人說“方宸總是跟著方如許,是喜歡她吧”,於是整個小團體都以我為敵。
就這樣,再也沒有人和我一路回家,我又隻剩下了方晨。
有一天,我的怒氣忍不住了,在回家的路上驟停,然後朝他喊:“都是你的錯!她們都不跟我玩了!”
方宸可惡地保持著冷靜:“我不喜歡她們。她們背地裏不喜歡你的。”
這我知道的,她們說我是假小子,長得不好看,學習也是靠著方宸。也就是家裏有錢。但我無所謂,那樣小的我已經很“有骨氣”,覺得自己明明又有錢又漂亮,才不管那些屁話。
“我不管!你去跟她們解釋啊!現在就去!”
順從的他真的轉身就要去找她們解釋,我攔住了他,可是“我說的是氣話,你不用去解釋了”這句話,卻憋在喉嚨裏,因為一點可笑的驕傲,死活說不出來。
我問他:“你要怎麽解釋?”
“我說我不喜歡你。”
“那她是不是喜歡你啊?”我學著某個女同學的口吻說。
“她也不喜歡我,還討厭我。”
我嚇了一跳,緊張地辯解,“可是我不討厭你!”
方宸在那裏愣了好一會兒,說:“我隻是這麽跟她們一說。”
他從我身邊跑過去的時候,還輕輕說了句“別擔心”。聽到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幼時曾經喜愛的玩具車。那是個日本品牌,質量好得很,卻被我弄壞了倒車功能,一個勁兒隻管向前跑。它最後是撞牆撞得太頻繁,電池殼子斷掉了,再也沒有向前衝的能量來源。
我驚訝地發現自己竟還記得那時的心情,更驚訝的是,與此時的心情微妙地重合了起來,精神的觸手在虛空中狂亂地想要抓住些什麽東西。
那天晚上,我孤零零地回到家,在晚飯前坐在方宸的房間裏,等他回來給他一個愛的驚嚇。可等來的竟是他與同學大打出手的消息。我看見他站在院子裏,他的爸爸劈頭蓋臉地罵他,而我的爸爸站在他們的身邊冷漠地看著這一切——他的冷漠是對方司機教訓兒子的認可。
我便一直躲在方宸的房間裏,看著他受苦,然後被帶出去,似乎是去給起衝突的同學道歉。這時候,家裏的保姆走了進來,幫我擦掉我自己都未曾察覺的滿臉眼淚。她告訴我,方宸是因為同學說我的壞話。這是他太衝動,與我沒有關係,明明早就答應了我爸爸,不論如何都不許打架的。
對啊,我想,他明明那麽聽話,就算冒著被我討厭的風險,也對我爸爸言聽計從。今天第二次打破了爸爸的戒律,也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得到爸爸持續的疼愛。
這件事結束後,方宸的住處從與我同一樓層的小房間,搬到了樓下。原本父親甚至不想再讓他住在這個院子裏,他甚至準備好了打發他們父子的錢,讓他們去市區買一所房子,錢還不還都不要緊。之所以改變主意,隻是因為我在他房間裏哭了整整一個晚上。
再進入那間熟悉而喜愛的房間的時候是個周末,裏麵已經幾乎沒有了方晨的痕跡,他細心地將我貼在他牆上的少女貼畫都清理得幹幹淨淨。他在房間裏留下了幾本書給我,便是我幾年前扔給他的十分簡單的英語故事書。我翻開來看,那裏麵密密麻麻寫滿了翻譯注釋,都是他那與我相反的、處處透著女孩子般秀氣的字跡。我本以為他真的像我一樣不曾翻開看過一眼的。
我問保姆:“他怎麽不親自把這些書給我呢?”
保姆答:“他一早就跟著方師傅出去了。你爸爸對他真是好,安排他去見a中的校長。”
a中不錯,卻與我要去的初中離得很遠,簡直隔了小半個重慶。
我抱著書胡亂扔在自己的書架上,然後一頭栽進被窩裏,度過了一個昏昏沉沉的上午。這太突然了,被方宸——我嚴重依賴著的小朋友所幾乎完全占據著的日子,竟這樣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