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視大樓位於台北仁愛路第三段,共十層,在這個年代已經算是標誌性建築了。大樓今年2月份才落成,一至五層由中視使用,六至十層由中廣使用,兩家單位也剛搬進來不久。


    計程車奔馳在仁愛路上,道路兩邊濃密的樹蔭飛速後退。從三重市到西門町一帶,再到仁愛路一路過來,王梓鈞看著車窗外的建築層次不斷變換,仿佛跨越了半個世紀光陰。


    到下車的時候,林麗霞已經將手中的書稿看了十多萬字,中間居然安靜得沒有說過一句話。


    中視大樓外麵,聚集著三三兩兩的人群,有的喜悅之情溢於言表,有的卻是一臉苦悶。想來這些人都是上午參加過淘汰賽的選手。


    王梓鈞和方南都是下午參賽,還有好些時間要等,幾人隻好在外麵先遊玩一陣。


    四年前,台北升格為直轄市後,仁愛路被拓寬到40米,而此刻王梓鈞幾人所處的位置,更是100米寬的林園大道,風景秀麗而壯觀。


    “這裏好美啊,要是能在這裏建一間小木屋住就好了。”林清霞手撫著路邊的植株感歎。


    孫希弼接話道:“我以後當了總統,給你們在這裏每人建一棟別墅。”


    “美的你!”林麗霞跳過來敲了一下胖子的腦門。


    胖子吃痛大叫,臉上卻全是受用的表情,估計巴不得小丫頭多打他一下。


    幾人身後,一身牛仔服的方南滿頭大汗,拖著沉重的腳步喊道:“你們能不能歇會兒,熱死我了!”


    “活該!”眾人齊聲鄙視。


    孫希弼從書包裏翻出一架照相機,大呼小叫地拉著大家留影。


    “梓鈞,笑一個!”孫希弼手持相機,蹲著馬步,那姿勢如同一隻便秘的青蛙。


    林麗霞死死地挽住王梓鈞的左臂,而王梓鈞地右手則是嚐試著搭在林清霞的肩上,又被對方不停地拍下來。


    相處久了,林清霞也漸漸拋棄了對王梓鈞的成見,時常還開一些小玩笑。


    孫希弼按下快門之後,飛快地跑過來將王梓鈞從姐妹花中間拽出,又把相機塞到他手裏,急道:“輪到我了,你當攝影師。”


    孫希弼幸福地站在兩女中間,擺出一個自認為很酷的造型。站了半天,腰都站酸了,王梓鈞卻遲遲不按快門。


    “喂,梓鈞,你搞什麽鬼,快點啊!”孫希弼急道。


    “有個問題必須先解決了才能拍。”王梓鈞說道。


    孫希弼焦急問:“什麽問題?”


    王梓鈞臉上露出一絲詭笑,反問道:“真要我說出來?”


    孫希弼不耐煩了:“說啊!”


    王梓鈞指著他的下方,大聲喊道:“你拉鏈沒拉好!你的拉鏈沒拉好!”


    這一聲將周圍行人的目光全都吸引過來,孫希弼窘得恨不得挖個坑把腦袋埋進去,連忙捂著褲襠躲到樹後麵。


    “哈哈哈哈……”林家姐妹捧腹大笑,紛紛指著王梓鈞譴責,“你太缺德了。”


    “竟然敢騙我!王梓鈞,我跟你拚了!”孫希弼很快從樹後張牙舞爪地朝王梓鈞撲過來。


    四人一陣追打,後麵方南拖著吉他,提著外套和書包大喊:“喂,你們等等我,熱死了,別跑那麽快!”


    ……


    下午,幾人早早地來到中視大樓,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很快到了比賽現場。下午的比賽還沒開始,但選手們已來得七七八八了。


    王梓鈞掃視了一下全場,發現裏麵並沒有今後大紅大紫的熟麵孔。


    又等了些時候,五位評委落座。現在是處於淘汰賽階段,並不會在電視上播出,因此幾個評委也都是些普通的音樂人。


    “有請四十一號參賽選手何夕民,演唱曲目《往事隻能回味》……”


    一個戴著黑框眼鏡,有些膽怯的小男生走上表演台,上台階的時候猛地拌了一跤,在台上摔個狗吃屎,引得在場一陣哄笑。


    王梓鈞笑道:“方南,這人跟你選的同一首歌,有沒有壓力?”


    方南一身大汗,終於忍不住把外套脫了,用帽子扇著風說:“至少我上台不會摔跟頭。”


    上台的那位選手估計於太緊張,剛剛唱了一句,居然就忘詞了,站在那裏發愣,站著站著就哭了起來。


    “下一位!”五個評委一起搖頭。


    “有請四十二號參賽選手麥娜……”


    這次上去的是個小姑娘,唱的同樣是去年的流行曲,叫做《家在台北》。這首歌是去年同名電影《家在台北》的主題曲,影片橫掃各大獎項,對演唱者的要求非常高。


    一首歌唱完,台下唯一的女性評委放下筆點評道:“你的聲音很好聽,非常有潛力,可惜你這次選錯了歌。這首歌的演繹需要豐厚的人生閱曆,雖然你唱得很好聽,但完全失去了這首歌本身所想表達的情感,希望你下次選歌的時候謹慎一些。”


    接著其他幾個評委也各自發表著意見,有的稱讚,有的貶低,莫衷一是。


    “謝謝評委老師!”小姑娘麥娜忐忑不安地鞠躬下台,如同等待行刑的囚犯。


    “有請四十三號參賽選手方南,演唱曲目《往事隻能回味》。”


    方南把被汗水浸濕的外套往座位上一扔,帶著一股強大的自信登上台去。


    《往事隻能回味》是去年在台灣傳唱度最高的流行金曲,幾乎到了乞丐都能哼哼兩句的地步。也正因此,演唱者在演唱過程中的瑕疵,會被聽眾無限製的放大,因為這首歌大家太熟悉了。


    “時光已逝永不回


    往事隻能回味


    憶童年時竹馬青梅


    兩小無猜日夜相隨”


    寥寥幾句,配合著悠揚的旋律,已經把聽眾帶進了回憶之中。


    台下一陣躁動,今天在場的人,多少都有一些音樂鑒賞能力。隻聽這幾句,就已經有人開始議論:這一次的歌唱大賽,台上那個小子很可能得冠軍。


    “春風又吹紅了花蕊


    你已經也添了新歲


    你就要變心


    像時光難倒回


    我隻有在夢裏相依偎


    時光已逝永不回


    往事隻能回味……”


    此刻,觀眾席最後一排。


    一個戴著墨鏡的女子激動地拍手:“部長,我要他!”


    女子身邊穿著西服的男人好笑道:“喲,我們的音樂才女看上男人了,要不要我做媒人?”


    女子氣得推搡了男人一下,辯解說:“不是啦,我是說要他上我的節目,這聲音太獨特了,比劉家昌的原唱還完美。”


    “比原唱還完美?你確定?”男人聽了一怔,臉上隨即露出笑容,“那這一屆的冠軍就內定他了,叫歌林那邊盡快把他簽下來。”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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