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荼蘼定定的看著跪在堂下的年輕女人,見她算不得漂亮,但五官端正,眼神清明,白白淨淨的,即便在牢裏一個多月了,卻仍然盡量把自己收拾得齊齊整整,很讓人有好感。


    相由心生,不是說漂亮的人就是好人,也不是說醜陋的一定是壞人,但其神色和氣質,確實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個性與心靈。


    此時看到周氏,春荼蘼更斷定:吳氏之死,與跪在當地的女人半文錢的關係也沒有。


    “問你話呢,如何不答?”她催問。


    周氏掩飾起驚慌的神色,平靜地道,“民婦沒有替誰頂罪,民婦罪有應得。”


    “你堅持這樣說,可是有什麽苦衷?”她放緩了語氣問。


    周氏此時已經鎮靜下來,堅定地搖頭,“民婦沒有苦衷,民婦自知罪孽深重,隻求速死。”


    明知道吳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對促使周氏這麽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來。不過她知道這是死胡同,幹脆繞道而行,歎了口氣道,“你一味隱瞞,卻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還逍遙法外。你說自己不孝,但讓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這話,有如丟進熱油鍋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開了。


    “大……這位郎君,不知您說的是什麽意思?”周氏臉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間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為春荼蘼坐在主審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個男裝女子,非官非吏。隻得改口,胡亂稱呼。


    “意思是,你婆婆吳氏並非自殺,而是被人殺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盞放在桌上。因為屋內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這一聲顯得特別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拚命搖頭。顯得難以置信。


    “為什麽不可能?”春荼蘼緊接著逼問,讓周氏沒有思考的時間。


    果然,周氏衝口而出道,“因為民婦睡覺很輕,可那晚卻沒有聽到任何動靜!若人歹徒殺人,怎麽會不發出聲響……”她說到這兒,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還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說此案有蹊蹺吧?


    吳氏身死,周氏把罪過攬在自己身上,是要給吳氏之死找個合理的借口。那麽,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吳氏的原因。但基於某種目的,寧死也不能說。


    所以,雖然她剛才隻說了一句話,但卻從側麵證明了春荼蘼的懷疑。


    “你從何必斷定此案為他殺?”康正源的聲音緩緩響起 。


    春荼蘼站起來,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說,“首先一點,是周氏剛剛說得明白,她睡覺很輕。卻沒聽見響動。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麽可能不發出半點聲響?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當時吳氏掉了一隻鞋子。試問,人之將死。誰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麽會無緣無故的掉了一隻?除非,是在用力掙紮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紀錄的吳氏的身高,以及自縊所用繩子的長度,剛才又去吳氏家裏,觀察了一下房粱……”說到這兒,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兩手下意識的揪住衣領,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樣,顯然已經想到了什麽可能。


    春荼蘼不理,繼續說,“把那些高度和長度加加減減,會發現吳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進繩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個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掛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在吳氏房間的床前發現了一個泥印子。時間太久了,不容易判斷出是什麽形狀。但顯然,是個男人的腳印!”


    周氏嚶的一聲,已經跌坐在地上。


    “還不肯說嗎?”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說。”


    她轉向康正源,“兩個寡婦的家,尤其還是內室之中,怎麽會有男人的泥腳印?我和附近的鄰居打聽過了,在發現吳氏屍體的前一天傍晚下過雨。那片坊間全是沒有壓實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濘不堪。而腳印並不明顯,說明那凶手進屋時,雨才下不久,和吳氏的死亡時間對得上號。平時,周娘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且性子文靜內向。而婆婆吳氏,卻是個愛說愛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頭露麵。所以,若有奸情,當事人必是吳氏!再說腳印,比正常男人的還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個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牆雖然不高,但若要來來回回跳牆不被發現,顯然也得有點功夫。於是我就到鎮上去逛了逛,打聽到吳氏經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繡活兒拿到一家雜貨鋪子裏代賣,再從雜貨鋪子中買些日用品回來。偏巧,那鋪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將近一九零),年輕時還做過遊俠兒,有一身好拳腳功夫。再細一打聽,王勇與吳氏青梅竹馬,還有過婚約,隻是因為王勇出門遊俠,多年無音訊,吳氏才嫁了別人。最後一點,遇到殺人者,普通人都會掙紮反抗或者大聲呼救,而周氏卻什麽也沒聽到,隻能證明殺吳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愛的人。”


    說到這兒,她頓了頓,因為真凶已經呼之欲出了。不過她看向吳氏的目光中,充滿了同情和無奈,“人都說婆婆和媳婦難相處,但吳氏和周娘子婆媳卻很相得。鄰居們都說,吳氏疼愛周娘子如同親生女兒,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順。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為婆婆送去熱水熱茶,好讓婆婆起床後梳洗,日日如此,風雨無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輕手輕腳的進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吳氏和王掌櫃的不小心,早上離開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個正著。不,應該是周娘子發現了什麽,慌忙躲了出去,和吳氏心照不宣。對此,王掌櫃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會沒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婦發現這種事,一定羞愧難當。所以,當吳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縊,周娘子就以為婆婆是因為羞憤而自盡。於是為保全婆婆的名聲,為免於被追查原由,她自願頂罪,掩蓋事實,以自個兒的罵名換來婆婆的清白。隻是,周娘子並不知道,那吳氏因為私情被兒媳發現後,除了羞愧之外,還想幹脆過了明路,和心上人遠走高飛。可那王勇已經有妻有子,和吳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鴛鴦是可以的,卻不願意拋家舍業。吳氏逼得他急了,他幹脆就把人勒死,掛在房梁上,讚成自縊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動項罪!”


    一番話,入情入理,就像在人們麵前重現了那陰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邊,周氏已經泣不成聲。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對她頗為讚賞。隨後又問周氏,“你可還堅持說,吳氏之死是與你口角後,一時想不開所致?”


    周氏神色掙紮,好半天才咬咬牙,一個頭磕在地上,“民婦說了謊,願受相應的處罰。隻求大人,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個聰明人,隻是太孝順了,太想報答吳氏的好,所以堅稱是自己的錯。現在,她明白吳氏的名聲已經保不住了,當然要抓住凶手,才能解她之頭之恨,也能讓吳氏地下安寧。


    “來人,去找縣令拿差票,叫他親自帶人,把王勇捉拿歸案。”康正源輕聲吩咐,但眼神中厲色,一閃而過。


    春荼蘼知道,這裏的縣令要倒黴嘍。畢竟這件案子中雖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門也有失察之罪。他們因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證據的收集,這是不對的。不管有沒有人認罪,證據都必須完備,否則會讓人找到空子,輕易駁倒,若是別有用心的人,自然會利用這一點。


    王勇被帶來後,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幹脆招認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連累妻兒,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隻是他殺人是出於義憤,因為吳氏要跟他鬧起來,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吳氏,然後偽裝了自殺現場。


    “我每天晚上都夢到她來找我索命,幹脆以命相償,到陰間再分辨清楚。”王勇說。


    最後的判決是:王勇的殺人罪為故殺,但他是在激憤中突生殺念,之前並無殺心,所以隻判絞,給了他一個全屍。說來也是報應,他掐死吳氏,自己卻受到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認罪行,屬於擾亂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為其婆母的名聲而寧願舍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過相抵,當堂釋放。不過,周氏的名聲變得更好了,州府還給了嘉獎,那是後話不表。


    對於春荼蘼來說,則進一步適應了古代的司法製度和程序。就這個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現代的話,隻驗屍就能判斷出自殺還是他殺。但大唐的屍檢,還遠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說比現代了,項多算是在萌芽狀態。其他刑偵技術也一樣,相當落後,所以推理和判斷,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關鍵。若讓她辯護,也當然是辯護的關鍵。


    這一趟,她總算沒跟康正源白來,因為她真正的明白了……有話要說…………


    大家周末快樂。


    明天是周日,大約還得晚更一天,但從周一起就正常了,抱歉了各位。


    今天的第二更還是十點左右。


    求粉紅。


    謝謝。(未完待續)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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