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圖上,從新墨西哥州最大的城市阿布奎基一直往南,走300多公裏就能夠抵達美國和墨西哥邊境。在那一段,美國這一側有兩座城市,拉克斯盧塞斯和阿拉莫戈多。經過“陸軍參謀部”新設“南方作戰司令部”的一番緊急調動,那裏白天的時候想必沒少出現雞飛狗跳的盛況,而夜幕降臨之時,美國人千方百計尋找的目標卻已經抵達了距拉克斯盧塞斯足有兩百多公裏的薩福德,一座同樣位於美國南部邊境地區的小城。
霞輝消失在了天邊,習習涼風迎麵吹拂,抱著雙管的老式獵槍,林恩幾乎昏昏睡去。
“嘿,長官,前麵有獵狗!”開車的突擊隊員一邊說著還算順暢的英語,一邊用胳膊肘輕輕捅了下林恩。
“喔!”
林恩睜開眼睛,在車燈所及之處,他看到了沿路設卡的美軍哨兵正揮舞著手裏的停車牌。對方隻有四個人,攜帶手槍、衝鋒槍這樣的輕武器。夜幕下,林恩一點緊張情緒也沒有。作為一名以優異成績通過訓練營考核的“吸血鬼”突擊隊員,經曆了多場發生在歐洲東線的慘烈廝殺,他對自己在夜間的戰鬥能力已經有了極其強烈的自信心。
“能混過去就混,否則……殺無赦!”
林恩一邊說著,一邊從褲袋裏掏出裝了消音器的手槍插在腰後。等同伴停了車,他大大咧咧地推開車門,扛著雙管獵槍下去了。
看到卡車上下來一個身強力壯、頭發蓬鬆的年輕人,手裏還有支威力不容小覷的老式火槍,一名美軍哨兵緊張兮兮地端起衝鋒槍。就在這時候,林恩從容舉起雙手,尤其將那隻雙管獵槍舉得老高,口中罵罵咧咧地喊道:“這挨艸的美國,拿把獵槍也犯了死罪嗎?”
“嘿,夥計,別緊張!”
看起來資曆豐富一些的美軍士兵伸手示意自己的同伴收起武器,然後表情從容地對林恩說:“你們是什麽人,為什麽攜帶武器外出?”
林恩依然高舉雙手,站在原地惱怒地說道:“看不出來嗎?我們都是他媽挨艸的美國公民!今天廣播不是說新墨西哥州到處都有來自俄國的襲擊者嗎?帶槍當然是為了自衛,難道是在沙漠中獵火雞?”
對這出口成髒的“平民”,經驗老道的美軍哨兵並不惱怒,他雙手叉腰地走到林恩跟前,悻悻地笑著說:“今天的廣播和電台都像是瘋了一樣,惹得人心惶惶,最好的辦法就是呆在家裏哪也不去!其實要真遇上了襲擊者,你這種老掉牙的獵槍一點用處都沒有,勸你還是把它放回壁櫃去,等冬天的時候再拿出來獵火[***]!”
“呆在家裏?政斧供我們吃、供我們喝?嗯?”
林恩不依不饒地抱怨著,不等對方做出搜身舉動,直接將雙管火槍塞到他懷裏。
“麻煩你們快點檢查,我們還趕著回家吃晚飯,誰知道你們他媽的前麵還有多少道檢查站!”
“你們一路上已經接受了多次檢查?”哨兵將獵槍豎著拎在手裏,果然沒有再對林恩進行細致的搜身檢查,而是從他旁邊走過,例行公事地打量著這輛看起來有些年代的卡車。
“從霍爾布魯克過來,接受檢查的次數一雙手加一雙腳都數不過來!”林恩誇張地抱怨著,他從另一隻口袋裏掏出香煙,假裝找不到火柴,便叼著香煙往前走了兩步,伸手向哨卡旁的美軍士兵要火。
“車上裝的是什麽?”拎著獵槍走到卡車旁邊的哨兵問,此時此刻,另外三名哨兵並沒有上前和同伴一道查看來車的意思。
“卷心菜、青豆還有芹菜!”
負責駕車的突擊隊員英語並不好,而美國西南部的居民情況恰恰是非常複雜的,既有印第安人,又有墨西哥人以及歐洲國家的混血兒,因而官方語言說得差也不那麽引人注目。
趁對麵哨兵給自己掏火柴的機會,林恩悄悄瞟看另外兩名哨兵,他們一人腰挎手槍套,悻悻地掰著手指,另一人身背衝鋒槍,靠坐在摩托車上,小小聲地對同伴說著什麽,長時間的警戒檢查明顯消磨了他們的精神和戒心。為了幹擾其注意力,林恩拿著香煙問道:“嘿,夥計,要不要來一根?”
後勤供應充足的美軍部隊並不缺乏香煙、咖啡、巧克力這些,但剛剛掰手指的那名哨兵還是應聲走來,笑著問:“該不會是加了料的吧!那東西我們可不能碰!”
林恩知道他們所說的料是毒品一類,至於這個時代的美國南部流行大麻還是其他什麽,卻沒什麽明確概念。
“放心吧!很普通的香煙,5分錢一包,別嫌太差就是!”
腰後的皮帶上就插著一支消聲手槍,也隻有精神極其強大的家夥才能夠若無其事地和對手聊天。
哨兵笑著從煙包裏麵拿走兩支香煙,自己叼了一根,旋即轉身走向同伴準備把餘下的那支給他,林恩順勢將煙包遞到近處這名提供了火柴的哨兵跟前,他將槍斜背在背上,拿了一根煙並準備用火柴點著——這正是三名哨兵警惕姓最為薄弱的時刻。就在這時候,林恩聽到卡車那邊的哨兵說:“解開帆布索,讓我看看車廂裏的貨物。”
駕車的突擊隊員答:“不就是一些蔬菜麽?長官!簡單瞧一眼就好吧!”
哨兵卻有些固執地說:“沒辦法,上麵的命令很嚴格,把帆布索解開,我得上去看看!”
自尋死路的家夥!林恩心裏道,既然如此,他也就毫不猶豫地從身後拔出手槍,開保險、扳擊錘的動作一氣嗬成,頂著眼前剛剛點著煙的哨兵,朝他心窩開了第一槍,消聲器並不能完全消去槍聲,隻是讓它微弱一些。坐在摩托車旁的那名哨兵看到這殘忍血腥的場麵頓時目瞪口呆,但不等他做出反應,林恩移動槍口並將第二發子彈精準地射向了他的頭顱。電光火石之間,三名哨兵已經幹掉兩個,背朝林恩的那個正在點煙,等他發現情況不對而丟下煙和火柴伸手去抓槍時,林恩已經對著他的後背連續扣動扳機。卡車那邊,在聽到槍聲之前,駕車的那名突擊隊員就已經醞釀好了殺機,這會兒已經毫無懸念地用匕首將車旁的哨兵給割了喉。
戰鬥結束,林恩正準備讓突擊隊員過來幫著把屍體扔到路旁的沙丘下,可就在這時,他突然聽到沙丘那邊有悉索聲,轉頭眯眼一瞧:不對!哨卡後側稍遠處還停著一輛摩托車,卻沒看到人,如此說來……在這裏警戒的不止四個人!
百密難有一疏,林恩連忙循著剛剛的聲音望去,很快在沙丘下方十幾二十米外瞥見一個黑影,那家夥之前顯然是在大解,發現不妙才倉促拎起褲子,手裏沒有武器,這會兒隻好沒命地朝反方向跑。林恩抬手連開兩槍,這裝了消聲器的cz27聲響確實不大,可它口徑本來就小,這樣一來威力和射程更是可憐,兩發子彈過去根本沒能阻止這走狗屎運的家夥。在不熟悉環境的情況下,林恩沒有貿然去追,而是迅即轉身招呼同伴將車轉過來用車燈照射。可是這個時代的卡車並不像是幾十年後的大型重卡,主車燈跟探照燈一樣雪亮,有限的燈罩下,那個人影已經連滾帶爬地跑遠了,別說是手槍,就算拿起其他美軍哨兵留下的長槍也未必能夠命中,何況還要盡量避免槍聲。
無奈,懊惱,林恩這時候隻能怪自己走近哨卡時沒有足夠仔細地進行觀察,更沒想到居然碰上個臨時去方便的美軍哨兵,看來隻好將匆匆清理現場,以免給隨後經過的同伴製造太大的麻煩,接下來就該開著卡車趕緊撤離了。可在車燈的照耀下,他又隱約看到遠處的戈壁中似有人騎著馬,這樣的距離上無從辨認對方的裝束。
強盜?劫匪?毒販?圍觀群眾?
若是這些,林恩並不擔心,怕就怕碰上遊動警戒的美國騎兵。
“快,把這些家夥丟到旁邊去!”
林恩並沒有從車廂的蔬菜後麵召喚出其他突擊隊員,而是將手槍插回後腰帶,和駕車的同伴迅速將美軍哨兵的屍體以及他們留下的摩托車草草丟到路旁的沙丘下,就這麽會兒功夫,視線中騎馬的黑影靠近了許多,而且還在往這邊奔跑,那個單獨逃跑的美軍士兵則不見了蹤跡。
難道真是美國佬的騎兵?林恩立即警覺起來,雖然騎兵這種古老的兵種在戰場上已經過時了,但在後方尤其是地形複雜區域進行警戒巡邏還是有存在價值的。他連忙招呼同伴從車座底下取出突擊步槍,自己也後退到了卡車旁,但等對方的外貌出現在車燈前方時,林恩稍稍鬆了口氣,因為他看到的是兩個沒穿任何製服的起手,其中一人的馬屁股上顯然還馱著個失去了知覺的美國士兵。
“你們是巴赫的朋友嗎?”騎手們遠遠用英語問道。
感謝上天,感謝巴赫,林恩差點兒在胸前劃起十字。居然能夠在這裏碰上接應,這真是大大出乎意料,勞倫茨.巴赫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豁然從偶像上升到了半仙的級別。
“我是,我是巴赫的朋友!”
聽到林恩的回答,兩位騎手縱馬而至,並將抓獲的美軍士兵掀下馬背。這家夥脖子上被割了一刀,已然沒有了呼吸。
對方到了跟前,林恩才真正看清他們的容貌和裝束,他們戴著寬邊帽、穿著襯衫馬甲和大馬褲,一副牛仔裝扮,卻有著和白種人截然不同的黃褐色皮膚。印第安人?墨西哥人?
領頭的騎手是個中年人,他用並不非常標準的英語說道:“開車跟我們走!”
(未完待續)
霞輝消失在了天邊,習習涼風迎麵吹拂,抱著雙管的老式獵槍,林恩幾乎昏昏睡去。
“嘿,長官,前麵有獵狗!”開車的突擊隊員一邊說著還算順暢的英語,一邊用胳膊肘輕輕捅了下林恩。
“喔!”
林恩睜開眼睛,在車燈所及之處,他看到了沿路設卡的美軍哨兵正揮舞著手裏的停車牌。對方隻有四個人,攜帶手槍、衝鋒槍這樣的輕武器。夜幕下,林恩一點緊張情緒也沒有。作為一名以優異成績通過訓練營考核的“吸血鬼”突擊隊員,經曆了多場發生在歐洲東線的慘烈廝殺,他對自己在夜間的戰鬥能力已經有了極其強烈的自信心。
“能混過去就混,否則……殺無赦!”
林恩一邊說著,一邊從褲袋裏掏出裝了消音器的手槍插在腰後。等同伴停了車,他大大咧咧地推開車門,扛著雙管獵槍下去了。
看到卡車上下來一個身強力壯、頭發蓬鬆的年輕人,手裏還有支威力不容小覷的老式火槍,一名美軍哨兵緊張兮兮地端起衝鋒槍。就在這時候,林恩從容舉起雙手,尤其將那隻雙管獵槍舉得老高,口中罵罵咧咧地喊道:“這挨艸的美國,拿把獵槍也犯了死罪嗎?”
“嘿,夥計,別緊張!”
看起來資曆豐富一些的美軍士兵伸手示意自己的同伴收起武器,然後表情從容地對林恩說:“你們是什麽人,為什麽攜帶武器外出?”
林恩依然高舉雙手,站在原地惱怒地說道:“看不出來嗎?我們都是他媽挨艸的美國公民!今天廣播不是說新墨西哥州到處都有來自俄國的襲擊者嗎?帶槍當然是為了自衛,難道是在沙漠中獵火雞?”
對這出口成髒的“平民”,經驗老道的美軍哨兵並不惱怒,他雙手叉腰地走到林恩跟前,悻悻地笑著說:“今天的廣播和電台都像是瘋了一樣,惹得人心惶惶,最好的辦法就是呆在家裏哪也不去!其實要真遇上了襲擊者,你這種老掉牙的獵槍一點用處都沒有,勸你還是把它放回壁櫃去,等冬天的時候再拿出來獵火[***]!”
“呆在家裏?政斧供我們吃、供我們喝?嗯?”
林恩不依不饒地抱怨著,不等對方做出搜身舉動,直接將雙管火槍塞到他懷裏。
“麻煩你們快點檢查,我們還趕著回家吃晚飯,誰知道你們他媽的前麵還有多少道檢查站!”
“你們一路上已經接受了多次檢查?”哨兵將獵槍豎著拎在手裏,果然沒有再對林恩進行細致的搜身檢查,而是從他旁邊走過,例行公事地打量著這輛看起來有些年代的卡車。
“從霍爾布魯克過來,接受檢查的次數一雙手加一雙腳都數不過來!”林恩誇張地抱怨著,他從另一隻口袋裏掏出香煙,假裝找不到火柴,便叼著香煙往前走了兩步,伸手向哨卡旁的美軍士兵要火。
“車上裝的是什麽?”拎著獵槍走到卡車旁邊的哨兵問,此時此刻,另外三名哨兵並沒有上前和同伴一道查看來車的意思。
“卷心菜、青豆還有芹菜!”
負責駕車的突擊隊員英語並不好,而美國西南部的居民情況恰恰是非常複雜的,既有印第安人,又有墨西哥人以及歐洲國家的混血兒,因而官方語言說得差也不那麽引人注目。
趁對麵哨兵給自己掏火柴的機會,林恩悄悄瞟看另外兩名哨兵,他們一人腰挎手槍套,悻悻地掰著手指,另一人身背衝鋒槍,靠坐在摩托車上,小小聲地對同伴說著什麽,長時間的警戒檢查明顯消磨了他們的精神和戒心。為了幹擾其注意力,林恩拿著香煙問道:“嘿,夥計,要不要來一根?”
後勤供應充足的美軍部隊並不缺乏香煙、咖啡、巧克力這些,但剛剛掰手指的那名哨兵還是應聲走來,笑著問:“該不會是加了料的吧!那東西我們可不能碰!”
林恩知道他們所說的料是毒品一類,至於這個時代的美國南部流行大麻還是其他什麽,卻沒什麽明確概念。
“放心吧!很普通的香煙,5分錢一包,別嫌太差就是!”
腰後的皮帶上就插著一支消聲手槍,也隻有精神極其強大的家夥才能夠若無其事地和對手聊天。
哨兵笑著從煙包裏麵拿走兩支香煙,自己叼了一根,旋即轉身走向同伴準備把餘下的那支給他,林恩順勢將煙包遞到近處這名提供了火柴的哨兵跟前,他將槍斜背在背上,拿了一根煙並準備用火柴點著——這正是三名哨兵警惕姓最為薄弱的時刻。就在這時候,林恩聽到卡車那邊的哨兵說:“解開帆布索,讓我看看車廂裏的貨物。”
駕車的突擊隊員答:“不就是一些蔬菜麽?長官!簡單瞧一眼就好吧!”
哨兵卻有些固執地說:“沒辦法,上麵的命令很嚴格,把帆布索解開,我得上去看看!”
自尋死路的家夥!林恩心裏道,既然如此,他也就毫不猶豫地從身後拔出手槍,開保險、扳擊錘的動作一氣嗬成,頂著眼前剛剛點著煙的哨兵,朝他心窩開了第一槍,消聲器並不能完全消去槍聲,隻是讓它微弱一些。坐在摩托車旁的那名哨兵看到這殘忍血腥的場麵頓時目瞪口呆,但不等他做出反應,林恩移動槍口並將第二發子彈精準地射向了他的頭顱。電光火石之間,三名哨兵已經幹掉兩個,背朝林恩的那個正在點煙,等他發現情況不對而丟下煙和火柴伸手去抓槍時,林恩已經對著他的後背連續扣動扳機。卡車那邊,在聽到槍聲之前,駕車的那名突擊隊員就已經醞釀好了殺機,這會兒已經毫無懸念地用匕首將車旁的哨兵給割了喉。
戰鬥結束,林恩正準備讓突擊隊員過來幫著把屍體扔到路旁的沙丘下,可就在這時,他突然聽到沙丘那邊有悉索聲,轉頭眯眼一瞧:不對!哨卡後側稍遠處還停著一輛摩托車,卻沒看到人,如此說來……在這裏警戒的不止四個人!
百密難有一疏,林恩連忙循著剛剛的聲音望去,很快在沙丘下方十幾二十米外瞥見一個黑影,那家夥之前顯然是在大解,發現不妙才倉促拎起褲子,手裏沒有武器,這會兒隻好沒命地朝反方向跑。林恩抬手連開兩槍,這裝了消聲器的cz27聲響確實不大,可它口徑本來就小,這樣一來威力和射程更是可憐,兩發子彈過去根本沒能阻止這走狗屎運的家夥。在不熟悉環境的情況下,林恩沒有貿然去追,而是迅即轉身招呼同伴將車轉過來用車燈照射。可是這個時代的卡車並不像是幾十年後的大型重卡,主車燈跟探照燈一樣雪亮,有限的燈罩下,那個人影已經連滾帶爬地跑遠了,別說是手槍,就算拿起其他美軍哨兵留下的長槍也未必能夠命中,何況還要盡量避免槍聲。
無奈,懊惱,林恩這時候隻能怪自己走近哨卡時沒有足夠仔細地進行觀察,更沒想到居然碰上個臨時去方便的美軍哨兵,看來隻好將匆匆清理現場,以免給隨後經過的同伴製造太大的麻煩,接下來就該開著卡車趕緊撤離了。可在車燈的照耀下,他又隱約看到遠處的戈壁中似有人騎著馬,這樣的距離上無從辨認對方的裝束。
強盜?劫匪?毒販?圍觀群眾?
若是這些,林恩並不擔心,怕就怕碰上遊動警戒的美國騎兵。
“快,把這些家夥丟到旁邊去!”
林恩並沒有從車廂的蔬菜後麵召喚出其他突擊隊員,而是將手槍插回後腰帶,和駕車的同伴迅速將美軍哨兵的屍體以及他們留下的摩托車草草丟到路旁的沙丘下,就這麽會兒功夫,視線中騎馬的黑影靠近了許多,而且還在往這邊奔跑,那個單獨逃跑的美軍士兵則不見了蹤跡。
難道真是美國佬的騎兵?林恩立即警覺起來,雖然騎兵這種古老的兵種在戰場上已經過時了,但在後方尤其是地形複雜區域進行警戒巡邏還是有存在價值的。他連忙招呼同伴從車座底下取出突擊步槍,自己也後退到了卡車旁,但等對方的外貌出現在車燈前方時,林恩稍稍鬆了口氣,因為他看到的是兩個沒穿任何製服的起手,其中一人的馬屁股上顯然還馱著個失去了知覺的美國士兵。
“你們是巴赫的朋友嗎?”騎手們遠遠用英語問道。
感謝上天,感謝巴赫,林恩差點兒在胸前劃起十字。居然能夠在這裏碰上接應,這真是大大出乎意料,勞倫茨.巴赫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豁然從偶像上升到了半仙的級別。
“我是,我是巴赫的朋友!”
聽到林恩的回答,兩位騎手縱馬而至,並將抓獲的美軍士兵掀下馬背。這家夥脖子上被割了一刀,已然沒有了呼吸。
對方到了跟前,林恩才真正看清他們的容貌和裝束,他們戴著寬邊帽、穿著襯衫馬甲和大馬褲,一副牛仔裝扮,卻有著和白種人截然不同的黃褐色皮膚。印第安人?墨西哥人?
領頭的騎手是個中年人,他用並不非常標準的英語說道:“開車跟我們走!”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