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慕子寒此刻似乎突然有點心不在焉,方玲一連問了兩次後,他才猛的回過神來,尷尬的笑著回答說:“案發時間是在昨天傍晚7點15分左右。”說著,隨手一指掛在書房其中一麵牆上的掛鍾說:“關鍵就在這口掛鍾上。”
這是一口把表盤的樣子設計成像是用兒童積木拚湊起來的掛鍾,可能為了美觀等方麵考慮,在掛鍾的表盤上並沒有設置傳統鍾表那種玻璃罩,所以它的時針和分針是直接暴露在外麵。
不過雖然這口掛鍾的樣子很新奇,但卻也並不是什麽稀奇貨,我曾經在一些商場見過比這更怪異的呢,而且我在它上麵也沒有看到任何與案發時間有關的線索。因為,整個掛鍾,現在也還是在很正常的運作著,顯示時間為6點37分,和我手機上的時間一致。
方玲也和我一樣,在看了那口掛鍾一會後,顯然也沒有發現其中的蹊蹺,於是隻好和我一起,再次用好奇的眼神望著慕子寒,等待他的解釋。
這次慕子寒也沒有讓我們久等,很快就開始解釋說:“可能由於表盤是棕色,分針是黑色,而且兩者又都經過亞光處理的關係,所以並不是很顯眼。但是,你們走近一點,仔細觀察分辨,就能看出來,在分針和表盤上,都沾有一點血跡。”
經他這麽一說,我再望向掛鍾,最後甚至走到掛鍾底下盯著它看,這才終於發現,還真的如他所說,在掛鍾的分針和表盤上,沾有些微的汙漬,應該就是血跡。
仔細一想,這應該是有一滴血液,在楚恒宇督察被襲擊時,恰巧飛濺到了分針上麵。而由於這掛鍾分針被設計成中間有條狹長的橢圓形縫隙的樣子。所以,當這一滴血液飛濺到分針上時,有一絲血液透過分針中間的縫隙,也濺到了表盤上。
而如果將分針調整到血跡完整的樣子,其所指的位置大概是3點鍾,也就是,15分的位置,因此,案發時間應該是在某個點的15分。
我理解了這些後,再次問:“可為什麽一定是傍晚的7點15分呢?”
“很簡單,警局下班時間是傍晚5點半,從楚恒宇督察的辦公室,走到警局停車場,大約需要10分鍾左右。再從警局開車到這裏,平時大約要40分鍾左右的車程。而且那時候又是晚高峰時段,所花的時間,隻會多不會少。因此,即使楚恒宇督察一下班就馬上往家裏趕,中間沒有任何耽擱,等他到家的時候,也早已經過了6點15分。所以,也就隻剩下7點15分這一個可能性。”慕子寒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回答說。
“那也有可能是8點15分,或者9點15分,甚至更晚。”我問:“為什麽說就一定是7點15分?”
“定於8點鍾的會議,所有人都已經到齊,唯獨卻不見暫代王叔職務的主要人物楚恒宇出現,而他又不在警局。那麽作為會議主持的人,應該很快就會打電話聯係他,詢問原因,以及是否需要散會改期。”慕子寒解釋說:“而要證實這一點的方法就更簡單了,方玲不是已經在查手機的通話記錄了?”
果然,在慕子寒剛說完,方玲就拿著手機說:“8點09分,這是我第一次見楚督察遲遲沒來開會,所以打電話聯係他的時間。而在那個時候,他的手機就已經是無人接聽狀態。”
“因為那時候他已經被人襲擊,陷入昏迷了。”慕子寒接過話茬:“其實我從剛才就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從5點半到8點,中間隻有短短兩個半小時,150分鍾左右的時間。楚恒宇為什麽要大老遠的趕回到家裏來?畢竟這往返一趟,少說都需要100分鍾左右。是有什麽重要的事,讓他即使時間如此緊迫,也非得回來一趟不可呢?”
是啊,被慕子寒一說,還真就是這麽回事。明知道8點要開會,楚恒宇為什麽還要特意趕回家來?畢竟他又沒有家室,需要回家陪家人吃飯。他完全可以在單位解決了晚餐,然後等晚上開完會後,再回家來休息。
還是說,是因為和凶手約定要見麵的關係?如果是這樣,那這凶手又究竟是什麽重要人物,讓他不惜在時間這麽緊迫的情況下,也要大老遠的趕回來見麵。
試想就算趕回來,中間也就隻剩下不到50分鍾的空閑時間,連一起去飯店吃個飯都不夠,難不成會真的隻為了見一麵?
就算楚恒宇這個人的性格江湖氣濃,可能比較重義氣,那也並不表示他沒頭腦啊,不然也不可能在刑警這一行混那麽久。
“算了,這些我們現在怎麽想也沒用,隻要等找到那個凶手,一切也許就明了了。”慕子寒無奈的攤了攤手後,轉而對方玲說:“方大法醫,你這大半夜的把我們倆拖出來,現在天都亮了,是不是至少該請我們吃個早餐啊?”
“沒問題,一會一起去吃。隻不過你們要等我一下,我得把你剛才說的去告訴搜證科的同事,讓他們安排采證存證以及篩選嫌疑人。”方玲說著就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見她心急火燎的樣子,我和慕子寒相視一笑後,也動身準備離開。其實剛才慕子寒也隻是隨口一句玩笑話而已,說實在的,相較於去吃早餐,我們現在最想要做的事,是馬上回事務所,然後好好的睡一覺。
反正,到現在為止,楚恒宇的這個案件已經算是告一段落了。接下來,就隻有等到警方找到嫌疑人後,才能繼續。
當然,林世軒的事也一直猶如一塊大石頭一樣,壓在我們心上,讓我們想起來就覺得透不過氣。但是,卻也正如慕子寒之前所說,紀檢委的事,我們根本沒辦法隨便插手。而且現在王叔住院,楚恒宇又出了這樣的事,我們也就更加無計可施了。
所以,現在除了好好回去休息,養精蓄銳,恢複身體狀態,耐心等待消息以外,我已經不知道我們還有別的什麽事可做的,哎,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
(未完待續)
這是一口把表盤的樣子設計成像是用兒童積木拚湊起來的掛鍾,可能為了美觀等方麵考慮,在掛鍾的表盤上並沒有設置傳統鍾表那種玻璃罩,所以它的時針和分針是直接暴露在外麵。
不過雖然這口掛鍾的樣子很新奇,但卻也並不是什麽稀奇貨,我曾經在一些商場見過比這更怪異的呢,而且我在它上麵也沒有看到任何與案發時間有關的線索。因為,整個掛鍾,現在也還是在很正常的運作著,顯示時間為6點37分,和我手機上的時間一致。
方玲也和我一樣,在看了那口掛鍾一會後,顯然也沒有發現其中的蹊蹺,於是隻好和我一起,再次用好奇的眼神望著慕子寒,等待他的解釋。
這次慕子寒也沒有讓我們久等,很快就開始解釋說:“可能由於表盤是棕色,分針是黑色,而且兩者又都經過亞光處理的關係,所以並不是很顯眼。但是,你們走近一點,仔細觀察分辨,就能看出來,在分針和表盤上,都沾有一點血跡。”
經他這麽一說,我再望向掛鍾,最後甚至走到掛鍾底下盯著它看,這才終於發現,還真的如他所說,在掛鍾的分針和表盤上,沾有些微的汙漬,應該就是血跡。
仔細一想,這應該是有一滴血液,在楚恒宇督察被襲擊時,恰巧飛濺到了分針上麵。而由於這掛鍾分針被設計成中間有條狹長的橢圓形縫隙的樣子。所以,當這一滴血液飛濺到分針上時,有一絲血液透過分針中間的縫隙,也濺到了表盤上。
而如果將分針調整到血跡完整的樣子,其所指的位置大概是3點鍾,也就是,15分的位置,因此,案發時間應該是在某個點的15分。
我理解了這些後,再次問:“可為什麽一定是傍晚的7點15分呢?”
“很簡單,警局下班時間是傍晚5點半,從楚恒宇督察的辦公室,走到警局停車場,大約需要10分鍾左右。再從警局開車到這裏,平時大約要40分鍾左右的車程。而且那時候又是晚高峰時段,所花的時間,隻會多不會少。因此,即使楚恒宇督察一下班就馬上往家裏趕,中間沒有任何耽擱,等他到家的時候,也早已經過了6點15分。所以,也就隻剩下7點15分這一個可能性。”慕子寒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回答說。
“那也有可能是8點15分,或者9點15分,甚至更晚。”我問:“為什麽說就一定是7點15分?”
“定於8點鍾的會議,所有人都已經到齊,唯獨卻不見暫代王叔職務的主要人物楚恒宇出現,而他又不在警局。那麽作為會議主持的人,應該很快就會打電話聯係他,詢問原因,以及是否需要散會改期。”慕子寒解釋說:“而要證實這一點的方法就更簡單了,方玲不是已經在查手機的通話記錄了?”
果然,在慕子寒剛說完,方玲就拿著手機說:“8點09分,這是我第一次見楚督察遲遲沒來開會,所以打電話聯係他的時間。而在那個時候,他的手機就已經是無人接聽狀態。”
“因為那時候他已經被人襲擊,陷入昏迷了。”慕子寒接過話茬:“其實我從剛才就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從5點半到8點,中間隻有短短兩個半小時,150分鍾左右的時間。楚恒宇為什麽要大老遠的趕回到家裏來?畢竟這往返一趟,少說都需要100分鍾左右。是有什麽重要的事,讓他即使時間如此緊迫,也非得回來一趟不可呢?”
是啊,被慕子寒一說,還真就是這麽回事。明知道8點要開會,楚恒宇為什麽還要特意趕回家來?畢竟他又沒有家室,需要回家陪家人吃飯。他完全可以在單位解決了晚餐,然後等晚上開完會後,再回家來休息。
還是說,是因為和凶手約定要見麵的關係?如果是這樣,那這凶手又究竟是什麽重要人物,讓他不惜在時間這麽緊迫的情況下,也要大老遠的趕回來見麵。
試想就算趕回來,中間也就隻剩下不到50分鍾的空閑時間,連一起去飯店吃個飯都不夠,難不成會真的隻為了見一麵?
就算楚恒宇這個人的性格江湖氣濃,可能比較重義氣,那也並不表示他沒頭腦啊,不然也不可能在刑警這一行混那麽久。
“算了,這些我們現在怎麽想也沒用,隻要等找到那個凶手,一切也許就明了了。”慕子寒無奈的攤了攤手後,轉而對方玲說:“方大法醫,你這大半夜的把我們倆拖出來,現在天都亮了,是不是至少該請我們吃個早餐啊?”
“沒問題,一會一起去吃。隻不過你們要等我一下,我得把你剛才說的去告訴搜證科的同事,讓他們安排采證存證以及篩選嫌疑人。”方玲說著就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見她心急火燎的樣子,我和慕子寒相視一笑後,也動身準備離開。其實剛才慕子寒也隻是隨口一句玩笑話而已,說實在的,相較於去吃早餐,我們現在最想要做的事,是馬上回事務所,然後好好的睡一覺。
反正,到現在為止,楚恒宇的這個案件已經算是告一段落了。接下來,就隻有等到警方找到嫌疑人後,才能繼續。
當然,林世軒的事也一直猶如一塊大石頭一樣,壓在我們心上,讓我們想起來就覺得透不過氣。但是,卻也正如慕子寒之前所說,紀檢委的事,我們根本沒辦法隨便插手。而且現在王叔住院,楚恒宇又出了這樣的事,我們也就更加無計可施了。
所以,現在除了好好回去休息,養精蓄銳,恢複身體狀態,耐心等待消息以外,我已經不知道我們還有別的什麽事可做的,哎,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