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回合的詢問似是圍繞案件遇難者的死因展開。
按照流程,戴莎首先向證人席上的菲利詢問。
“概括一下你的身份,工作內容,抵達案件現場的時間及主要發現。”戴莎指示菲利先做個背景介紹。
“本人為國家檢察院技術司鑒定一處法醫。”菲利回答:“6月15日,我與萊特調查官、芙琳司務官兼記錄員組成調查小隊,在小雲城開展專項調查工作。按照上級要求,我們於6月17日上午趕到月鈴鎮。當晚8點鍾以後,我們要求被告聯係月鈴礦區值班工人,但礦區很長時間內無人回應電話。我們經評估認為該地可能發生事故,於是聯動當地治安官隊伍於晚上9點半左右到達礦區,發現了4具遇難工人屍體,以及4隻不明生物屍體。”
“你們隨身帶有專業取證工具嗎?”
“是的,因為我們本來就在小雲城開展調查工作,基本工具較為齊全。”
“取證後是否形成正式鑒定報告?”
“已形成報告並經本人簽名,且已通過複核程序。”
“法官大人,報告已在卷宗中,請您翻閱。”戴莎向霍頓法官提示後,接著看向菲利。
“遇難者的死亡時間及依據?”戴莎問。
“死亡時間應為當晚7點鍾至8點鍾之間。”菲利挺立腰板,認真地分析:“雖然遇難者屍體的異常黑斑和低溫造成一定幹擾,但仍可從其他方麵進行驗證。”
“一是四具遇難者屍體的關節和肌肉相對鬆弛。”菲利解釋:“通常來講,人死亡2小時後,屍體開始出現肌肉收縮和關節僵硬狀態。我們當晚9點半到達月鈴礦區後,發現遇難者均未形成明顯屍僵,故其可能死亡時間在當晚7點半左右。”
“二是遇難者屍體上除了大麵積的詭異黑斑外,還分布著一些暗紫紅色斑點,應為早期狀態的屍斑。”菲利接著講:“屍體狀態未有腐爛現象,腹部位置未出現屍綠,都說明遇害時間距被發現時間相對較短。”
“最後是被告的通訊記錄。”菲利總結說:“據其供認,被告6月17日下午5點鍾左右到達月鈴鎮後,曾於當晚7點鍾與礦區值班工人正常通話。因此,工人們的死亡時間不早於當晚7點鍾。”
“請說明遇難者的死亡原因及依據。”戴莎接著提問。
“可能是因致命生物的襲擊而死。”菲利回答:“每位遇難者的身上或肢體部位都有兩排傷口,疑似遭到成排小型尖銳鈍器傷害,但傷口創緣部分光滑部分粗糙,應是鈍器傷伴隨撕裂傷所致,而且死者衣服有被撕壞的情況,故死者生前較大概率被凶猛動物撕咬過。”
“遇難者是直接死於致命生物的撕咬嗎?”
“應該不是。死者的顯性傷口相對較淺,未傷及主動脈或其他重要器官。”
“死者的不明黑斑是怎麽回事,是否死於中毒,槍擊,電擊或其他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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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斑的形成機理仍在調查中。經提取死者血樣並經後期實驗室驗證,發現其碳氧血紅蛋白濃度正常,非中毒窒息而死。而且,死者牙齒、牙齦、手指甲組織取樣驗證後未見重金屬毒物積聚。死者遺體除傷口外保持相對完整,未見灼傷痕跡,非因槍擊或電擊致死。由於死者傷口較淺,現場也未見血泊,故非因流血過快而死。最後,死者遺體未見被搬動痕跡。”
“現場發現的動物屍體是否與襲擊遇難者的致命生物相關?”
“該4隻動物應該就是襲擊遇難者的元凶。”
“如何證明?”
“首先,從血痕中尋找線索。”菲利敘說取證步驟:“我們關閉了倉庫燈光,在幽暗空間中,用熒光素查找血痕。我們發現滴落狀血痕延伸至動物屍體處。”
“然後,我們從某隻動物牙齒表麵取到部分血液樣本。”菲利繼續說明:“雖然暴露在外的血液已經幹燥,但通過實驗室,仍可從血樣中的紅細胞膜中提取到抗原部分。在抗體實驗中,我們依次對碰各種外來血清抗體,發現該血樣與抗B抗體發生聚集反應,說明其為B型血,且與某兩個死者血型一致。按此流程繼續驗證,其餘兩位死者都是A型血。”
“四隻動物屍體牙齒中留存的血樣,都能與遇難者血型對碰得上?”
“可以對上。沒發現非遇難者血型的其他血樣。”
“能一對一精準匹配嗎?”
“很遺憾,目前還沒有這種技術。也許未來對核酸蛋白的進一步研究,可以提供更完善的死者信息匹配方案,但目前還沒有實用化技術。”
“是否還有其他佐證?”
“我們還發現該4隻動物屍體的牙齒和爪子帶有某些纖維。經微觀分析驗證,單根纖維均為圓形橫截麵,具有均勻的染色外觀,與遇難者衣服上的紡織合成纖維一致。因此,該類動物應該就是襲擊遇難者的致命生物。”
“很好。”戴莎點了下頭,結束自己的直接詢問並返回控方席。
……
“控方證人,我有些地方不太理解,希望你以專家身份解讀一下。”安傑走到菲利麵前進行詢問:“第一方麵,是關於遇難者的死亡時間。剛才你提到了死者有異常低溫,對嗎?”
“是的。”菲利回答。
“當晚9點半左右,你們到達現場後,從遇難者屍體上測得溫度是多少?”
“約在20攝氏度左右。”
“當時遇難者的著裝是否完好?”
“有小部分被撕壞,但基本完好。”
“當時的外界溫度及倉庫環境如何?”
“夏天晚上,在山穀礦區的倉庫中相對偏涼,但溫度屬於正常範圍內。”
“一個穿著正常的人死亡後,在不寒冷的正常環境下,屍體從37攝氏度的正常體溫冷卻到20攝氏度,需要多久?”
“正常環境下,屍溫每小時降低1攝氏度,需要十幾個小時或將近一整天時間。”
“該怎麽理解如此矛盾的地方?這能證明死者是在晚上7點鍾至8點鍾期間遇難嗎?”
“異常低溫的形成機理仍在調查中,這屬於幹擾項。如前所述,我們通過其他顯性特征證明了大致死亡時間。”
“插一個小問題。遇難者是否可能被凍死?”
“現場屍體均未呈現蜷曲狀,外露皮膚未有凍傷情況,屍斑顏色正常,結合人體組織取樣的實驗室鑒定結果,排除凍死因素。”
“好的,回歸原問題。為何你們毫無道理地踢開這個所謂的‘幹擾項’,並選用其他特征來確定死亡時間呢?”
“因為這個特征過於異常。據被告供認,其6月17日當天下午5點前去往月鈴鎮時,所有值班工人均還健在。而且,被告當晚7點時也能聯係上對方。因該特征與現實情況過於矛盾,我們認為其為幹擾項並排除。”
“我提醒一下,專家證人。”安傑嚴肅地交涉:“控方通過有瑕疵程序獲取的問訊記錄,不是有法律意義的供認。”
“但是被告當晚7點鍾能聯係上礦區值班工人是事實。”菲利回答。
“第一,有瑕疵的問詢記錄能否作為事實,有待法官閣下定論。第二,根據我的當事人所述,他當晚7點鍾的時候已經處於醉酒狀態,實際上不能清晰分辨通話人的聲音。”
“第一,被告當天下午5點鍾見到依然健在的值班工人,第二,被告當晚7點鍾能與礦區的人通話,這是不可否定的。”
“第一,被告當晚7點鍾與礦區通話的人是否就是值班工人存疑,第二,按照異常低溫特征,也不能否定遇難者死亡時間可能在當天下午5點鍾至晚上9點半之間。專家證人,你認為長達4個多小時的作案時間,和最多1個小時的作案時間,能做的事情是一樣的嗎?”
“我沒法對無憑無據的事情進行推斷並下結論。”
“那麽。第二方麵,關於現場發現的犬齒類動物屍體。那些屍體是什麽狀態,死亡時間跟遇難者一致嗎?”
“動物屍體出現一定的腐爛現象,預計死亡時間超過2天。”
“也出現屍僵狀態嗎?”
“並沒有太明顯的屍僵。該狀態可以在完全形成後最短2天後逐漸消失。”
“我已經懵了,專家證人。你的意思是,已經死了兩三天的四具動物屍體,是造成當晚工人死亡的元凶?”
“這不是普通的動物屍體,我們把它們稱為不明致命生物。”
“你的意思是,這些‘屍體’仍是‘生物’?你們到達現場的時候,這些生物還在活蹦亂跳嗎?”
“我們到達現場的時候,所有的不明生物都已經不再活動。”
“根據我粗淺的能量原理知識,已經變為屍體狀態的東西,既沒有能量存在,也喪失了能量獲取能力。請問還有什麽力量能讓這些東西動起來去殺人?”安傑歪著頭,擺出一副難以理解的神態。
“目前仍在調查中。”菲利冷冷地回應。
“所以,你們實際上也不知道導致工人遇難的直接原因。”
“如前所述,與現場發現的不明致命生物脫不了幹係。”
“那麽。你是如何證明這些動物屍體就是不明致命生物?假如後者真的存在。你是怎麽證明這些東西在礦區行動過?”
“不明致命生物在現場有明顯的行動痕跡。第一,該生物肉體存在腐爛現象,自DT15010616-034VS貨櫃頂上圓形艙口及其附近一直到1號倉庫大門,存在其爪印及通過驗證後能匹配上的生物組織。第二,該生物與遇難者生前搏鬥過,不僅生物爪齒留有遇難者的血樣和紡織纖維,有些遇難者的手指甲也有生物的皮肉。”
“這些‘動物屍體’不但通過貨櫃的圓形艙口跑了出來,甚至遇難者生前還與會走動的‘動物屍體’搏鬥過?”
“如前所述,那不是普通的動物屍體,是不明致命生物。”
“也就是檢察院內部編號為VD-02的生物?”
“是的。”
“請描述一下現場的屍體分布情況。”安傑思索片刻後,繼續提問。
“DT15010616-034VS貨櫃及其附近發現兩具外地工人屍體和不明致命生物屍體。倉庫大門及倉庫管理辦公室附近各有一具本地工人屍體和生物屍體。”菲利接著描述:“另外發現兩隻生物的足印一直延伸至礦區外,並在月鈴湖附近找到該兩隻生物屍體。”
“聽這個意思,好像是不明生物襲擊人類後,也跟著一起‘死亡’?或者說,喪失了行動能力?”
“從類似事故看,絕大部分是這種情況。”
“另外小部分情況呢?”
“也有人遇襲後存活,但不明生物喪失行動能力的極少數情況。”
“舉個例子?”
“與本案有關的情況將由另外證人講述。”
“那麽。第二方麵,關於不明生物的出現時機。”安傑換了詢問主題:“根據6月16日下午的裝貨記錄以及多人證實,DT15010616-034VS貨櫃當天作業裝的都是黑能晶,且已被封頂上鎖。按現場物證,是否可理解為,不明生物是後期人為重新裝入貨櫃?”
“有這種可能性。我們有證據表明,貨櫃被人重新打開過,而且是礦區內部人士。”
“比如那兩名在貨櫃旁邊的外地工人?”
“這是可能性之一。事發當晚,外地遇難工人屍體上有倉庫臨時存放B區鑰匙串,包括DT15010616-034VS貨櫃在內共二十把鑰匙,且該貨櫃頂上的圓形艙口為被打開狀態。”
“也即是說,那兩名工人有將不明致命生物裝入貨櫃的嫌疑?隻是恰好遭遇反噬?但是,又該如何安全地裝入這些東西?”
“鑒於該兩名工人均已遇難,很難解釋其動因或行為邏輯。至於第三個問題,檢察院仍在調查中。”
“月鈴鎮在事故前後時間裏均有聖明邪教活動痕跡。你們調查過工人背景嗎?”
“經調查遇難者本人及部分與該貨櫃有顯著聯係的人員,暫時未見明顯的邪教背景。”
“與該貨櫃有聯係的人員?證據是什麽?”
“我們現場記錄了指紋。通過在相對光滑的貨櫃頂上圓形艙門用指紋撒粉取樣,經匹配發現,除了該兩名外地工人指紋,以及具有不在場證明的原作業工人,還有另外一位嫌疑人。”菲利盯著安傑,緩緩說:“那就是德肋先生。其指紋就在該貨櫃圓形艙門處。”
“專家證人,德肋先生同樣具有不在場證明。”安傑也看著菲利,冷靜地強調。
“多人可以證明。6月16日上午,該貨櫃裝貨時,德肋先生自始至終未曾摸過該貨櫃。”菲利反擊。
“關於這一點,我已詢問過德肋先生。”安傑毫不退縮,似乎胸有成竹:“根據倉庫檢查製度,德肋先生有權不定期對任何暫存的貨櫃進行開櫃檢查。他確實於6月16日晚上10點檢查過DT15010616-034VS貨櫃。而且,多人也可證明,從6月16日上午到6月17日下午5點之前,沒有誰見過德肋先生拖著6隻總重達200多公斤的生物走進倉庫。”
“而且。”安傑進一步補充:“6月17日,德肋先生去往月鈴鎮前,因預計或將晚歸,出於對簡化流程的快捷運輸製度負責的態度,他特別吩咐作為倉管員的值班工人當晚安排時間進行突擊檢查。6月17日下午5點鍾後,偌大礦區中隻有4名倉庫值班工人的情況下,至於倉管員是因發現蘇醒的不明生物而被殺害,還是因為埋藏不明生物而突遭反噬,天曉得呢?這難道不是公訴人和其團隊應去調查,並在此公布可信結論的嗎?”
“我們調查團隊充分考慮了以上各種情況,包括作為倉管員的遇難者若存在埋藏不明生物,其是否受人蒙蔽及指使的可能性。”菲利沉著應對:“所有推論都有可能性。但真正有證據支撐的,就是被告打開過這個後來藏有不明致命生物的貨櫃。”
“我需要再次強調,專家證人的最後一句話混淆了邏輯關係。‘打開’的動作與‘後來藏有不明生物’的動作不一定是同個人所為。”安傑轉向陪審團說明後,又向菲利作出總結性詢問:“專家證人,根據現有證據,是否無法解釋以下問題。第一,不明致命生物殺害值班工人的直接手段。第二,任何人打開貨櫃並安全裝入不明致命生物的方法。”
“……”菲利沉默少刻,呼過一口氣,聲音略微低了些:“該案件的殺人機製超出常理,但不能否定遇難者、行凶者及關係人之間的聯係。這些聯係及作用路徑仍在調查中。”
“那麽。”安傑再次詢問:“以專家證人的身份,請你給該案遇害者的死亡原因進行定性,是自殺,謀殺,事故,還是不明?”
“……”菲利沉思了好一會,才說:“不明。”
“很好。我沒有其他問題了。”安傑說完,轉身走回辯護席。
……
“有點麻煩了啊……”芙琳的聲音在我身邊響起。
我也深有同感。這一輪的物證辯論,似乎暴露了關鍵因素調查不足問題,恐怕難以證實德肋的犯罪動機和行為邏輯。
這也難怪。畢竟,見識過死靈殺人方式並存活的幸存者,大概就是我這種極少數分子吧?
可是,我也完全不明白其中的機理,這能如何說明?難道說我是個轉世並天賦異能的神秘人嗎?
同時,我也知曉了這起案件的更多細節。不得不說,安傑的準備工作相當到位。按照嘉妮老師給我的回信,估計安傑就是上周去月鈴鎮實地調查的律師,說不定他還帶了助手之類。而且,按照他層層遞進的詢問,特別是最後第二個問題,難道死靈還能聽話地鑽進貨櫃?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還是說,死靈有特殊的啟動方式……?
想到這裏,我忽然身子猛地一顫。
這是怎麽回事……
我下意識地,慢慢地抬起右手,攤開手掌,看著那與常人無異的手紋和膚色,心中卻湧起一陣接著一陣的困惑。
甚至,還有恐懼……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伊珂……”
“啊?”我聽到有人輕聲呼喊,轉頭一看正是芙琳。
“你手掌怎麽了?出汗啦?別緊張。”芙琳安慰過我後,說:“法官在傳喚最後一名證人了。上去吧,盡力就好,別怕。”
啊,到我的回合了?
我緩緩站起身,頓時感到聚焦而來的多方視線。
鎮定,鎮定。
前方那空空的證人席,正等著我。
加油。
……
按照流程,戴莎首先向證人席上的菲利詢問。
“概括一下你的身份,工作內容,抵達案件現場的時間及主要發現。”戴莎指示菲利先做個背景介紹。
“本人為國家檢察院技術司鑒定一處法醫。”菲利回答:“6月15日,我與萊特調查官、芙琳司務官兼記錄員組成調查小隊,在小雲城開展專項調查工作。按照上級要求,我們於6月17日上午趕到月鈴鎮。當晚8點鍾以後,我們要求被告聯係月鈴礦區值班工人,但礦區很長時間內無人回應電話。我們經評估認為該地可能發生事故,於是聯動當地治安官隊伍於晚上9點半左右到達礦區,發現了4具遇難工人屍體,以及4隻不明生物屍體。”
“你們隨身帶有專業取證工具嗎?”
“是的,因為我們本來就在小雲城開展調查工作,基本工具較為齊全。”
“取證後是否形成正式鑒定報告?”
“已形成報告並經本人簽名,且已通過複核程序。”
“法官大人,報告已在卷宗中,請您翻閱。”戴莎向霍頓法官提示後,接著看向菲利。
“遇難者的死亡時間及依據?”戴莎問。
“死亡時間應為當晚7點鍾至8點鍾之間。”菲利挺立腰板,認真地分析:“雖然遇難者屍體的異常黑斑和低溫造成一定幹擾,但仍可從其他方麵進行驗證。”
“一是四具遇難者屍體的關節和肌肉相對鬆弛。”菲利解釋:“通常來講,人死亡2小時後,屍體開始出現肌肉收縮和關節僵硬狀態。我們當晚9點半到達月鈴礦區後,發現遇難者均未形成明顯屍僵,故其可能死亡時間在當晚7點半左右。”
“二是遇難者屍體上除了大麵積的詭異黑斑外,還分布著一些暗紫紅色斑點,應為早期狀態的屍斑。”菲利接著講:“屍體狀態未有腐爛現象,腹部位置未出現屍綠,都說明遇害時間距被發現時間相對較短。”
“最後是被告的通訊記錄。”菲利總結說:“據其供認,被告6月17日下午5點鍾左右到達月鈴鎮後,曾於當晚7點鍾與礦區值班工人正常通話。因此,工人們的死亡時間不早於當晚7點鍾。”
“請說明遇難者的死亡原因及依據。”戴莎接著提問。
“可能是因致命生物的襲擊而死。”菲利回答:“每位遇難者的身上或肢體部位都有兩排傷口,疑似遭到成排小型尖銳鈍器傷害,但傷口創緣部分光滑部分粗糙,應是鈍器傷伴隨撕裂傷所致,而且死者衣服有被撕壞的情況,故死者生前較大概率被凶猛動物撕咬過。”
“遇難者是直接死於致命生物的撕咬嗎?”
“應該不是。死者的顯性傷口相對較淺,未傷及主動脈或其他重要器官。”
“死者的不明黑斑是怎麽回事,是否死於中毒,槍擊,電擊或其他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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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斑的形成機理仍在調查中。經提取死者血樣並經後期實驗室驗證,發現其碳氧血紅蛋白濃度正常,非中毒窒息而死。而且,死者牙齒、牙齦、手指甲組織取樣驗證後未見重金屬毒物積聚。死者遺體除傷口外保持相對完整,未見灼傷痕跡,非因槍擊或電擊致死。由於死者傷口較淺,現場也未見血泊,故非因流血過快而死。最後,死者遺體未見被搬動痕跡。”
“現場發現的動物屍體是否與襲擊遇難者的致命生物相關?”
“該4隻動物應該就是襲擊遇難者的元凶。”
“如何證明?”
“首先,從血痕中尋找線索。”菲利敘說取證步驟:“我們關閉了倉庫燈光,在幽暗空間中,用熒光素查找血痕。我們發現滴落狀血痕延伸至動物屍體處。”
“然後,我們從某隻動物牙齒表麵取到部分血液樣本。”菲利繼續說明:“雖然暴露在外的血液已經幹燥,但通過實驗室,仍可從血樣中的紅細胞膜中提取到抗原部分。在抗體實驗中,我們依次對碰各種外來血清抗體,發現該血樣與抗B抗體發生聚集反應,說明其為B型血,且與某兩個死者血型一致。按此流程繼續驗證,其餘兩位死者都是A型血。”
“四隻動物屍體牙齒中留存的血樣,都能與遇難者血型對碰得上?”
“可以對上。沒發現非遇難者血型的其他血樣。”
“能一對一精準匹配嗎?”
“很遺憾,目前還沒有這種技術。也許未來對核酸蛋白的進一步研究,可以提供更完善的死者信息匹配方案,但目前還沒有實用化技術。”
“是否還有其他佐證?”
“我們還發現該4隻動物屍體的牙齒和爪子帶有某些纖維。經微觀分析驗證,單根纖維均為圓形橫截麵,具有均勻的染色外觀,與遇難者衣服上的紡織合成纖維一致。因此,該類動物應該就是襲擊遇難者的致命生物。”
“很好。”戴莎點了下頭,結束自己的直接詢問並返回控方席。
……
“控方證人,我有些地方不太理解,希望你以專家身份解讀一下。”安傑走到菲利麵前進行詢問:“第一方麵,是關於遇難者的死亡時間。剛才你提到了死者有異常低溫,對嗎?”
“是的。”菲利回答。
“當晚9點半左右,你們到達現場後,從遇難者屍體上測得溫度是多少?”
“約在20攝氏度左右。”
“當時遇難者的著裝是否完好?”
“有小部分被撕壞,但基本完好。”
“當時的外界溫度及倉庫環境如何?”
“夏天晚上,在山穀礦區的倉庫中相對偏涼,但溫度屬於正常範圍內。”
“一個穿著正常的人死亡後,在不寒冷的正常環境下,屍體從37攝氏度的正常體溫冷卻到20攝氏度,需要多久?”
“正常環境下,屍溫每小時降低1攝氏度,需要十幾個小時或將近一整天時間。”
“該怎麽理解如此矛盾的地方?這能證明死者是在晚上7點鍾至8點鍾期間遇難嗎?”
“異常低溫的形成機理仍在調查中,這屬於幹擾項。如前所述,我們通過其他顯性特征證明了大致死亡時間。”
“插一個小問題。遇難者是否可能被凍死?”
“現場屍體均未呈現蜷曲狀,外露皮膚未有凍傷情況,屍斑顏色正常,結合人體組織取樣的實驗室鑒定結果,排除凍死因素。”
“好的,回歸原問題。為何你們毫無道理地踢開這個所謂的‘幹擾項’,並選用其他特征來確定死亡時間呢?”
“因為這個特征過於異常。據被告供認,其6月17日當天下午5點前去往月鈴鎮時,所有值班工人均還健在。而且,被告當晚7點時也能聯係上對方。因該特征與現實情況過於矛盾,我們認為其為幹擾項並排除。”
“我提醒一下,專家證人。”安傑嚴肅地交涉:“控方通過有瑕疵程序獲取的問訊記錄,不是有法律意義的供認。”
“但是被告當晚7點鍾能聯係上礦區值班工人是事實。”菲利回答。
“第一,有瑕疵的問詢記錄能否作為事實,有待法官閣下定論。第二,根據我的當事人所述,他當晚7點鍾的時候已經處於醉酒狀態,實際上不能清晰分辨通話人的聲音。”
“第一,被告當天下午5點鍾見到依然健在的值班工人,第二,被告當晚7點鍾能與礦區的人通話,這是不可否定的。”
“第一,被告當晚7點鍾與礦區通話的人是否就是值班工人存疑,第二,按照異常低溫特征,也不能否定遇難者死亡時間可能在當天下午5點鍾至晚上9點半之間。專家證人,你認為長達4個多小時的作案時間,和最多1個小時的作案時間,能做的事情是一樣的嗎?”
“我沒法對無憑無據的事情進行推斷並下結論。”
“那麽。第二方麵,關於現場發現的犬齒類動物屍體。那些屍體是什麽狀態,死亡時間跟遇難者一致嗎?”
“動物屍體出現一定的腐爛現象,預計死亡時間超過2天。”
“也出現屍僵狀態嗎?”
“並沒有太明顯的屍僵。該狀態可以在完全形成後最短2天後逐漸消失。”
“我已經懵了,專家證人。你的意思是,已經死了兩三天的四具動物屍體,是造成當晚工人死亡的元凶?”
“這不是普通的動物屍體,我們把它們稱為不明致命生物。”
“你的意思是,這些‘屍體’仍是‘生物’?你們到達現場的時候,這些生物還在活蹦亂跳嗎?”
“我們到達現場的時候,所有的不明生物都已經不再活動。”
“根據我粗淺的能量原理知識,已經變為屍體狀態的東西,既沒有能量存在,也喪失了能量獲取能力。請問還有什麽力量能讓這些東西動起來去殺人?”安傑歪著頭,擺出一副難以理解的神態。
“目前仍在調查中。”菲利冷冷地回應。
“所以,你們實際上也不知道導致工人遇難的直接原因。”
“如前所述,與現場發現的不明致命生物脫不了幹係。”
“那麽。你是如何證明這些動物屍體就是不明致命生物?假如後者真的存在。你是怎麽證明這些東西在礦區行動過?”
“不明致命生物在現場有明顯的行動痕跡。第一,該生物肉體存在腐爛現象,自DT15010616-034VS貨櫃頂上圓形艙口及其附近一直到1號倉庫大門,存在其爪印及通過驗證後能匹配上的生物組織。第二,該生物與遇難者生前搏鬥過,不僅生物爪齒留有遇難者的血樣和紡織纖維,有些遇難者的手指甲也有生物的皮肉。”
“這些‘動物屍體’不但通過貨櫃的圓形艙口跑了出來,甚至遇難者生前還與會走動的‘動物屍體’搏鬥過?”
“如前所述,那不是普通的動物屍體,是不明致命生物。”
“也就是檢察院內部編號為VD-02的生物?”
“是的。”
“請描述一下現場的屍體分布情況。”安傑思索片刻後,繼續提問。
“DT15010616-034VS貨櫃及其附近發現兩具外地工人屍體和不明致命生物屍體。倉庫大門及倉庫管理辦公室附近各有一具本地工人屍體和生物屍體。”菲利接著描述:“另外發現兩隻生物的足印一直延伸至礦區外,並在月鈴湖附近找到該兩隻生物屍體。”
“聽這個意思,好像是不明生物襲擊人類後,也跟著一起‘死亡’?或者說,喪失了行動能力?”
“從類似事故看,絕大部分是這種情況。”
“另外小部分情況呢?”
“也有人遇襲後存活,但不明生物喪失行動能力的極少數情況。”
“舉個例子?”
“與本案有關的情況將由另外證人講述。”
“那麽。第二方麵,關於不明生物的出現時機。”安傑換了詢問主題:“根據6月16日下午的裝貨記錄以及多人證實,DT15010616-034VS貨櫃當天作業裝的都是黑能晶,且已被封頂上鎖。按現場物證,是否可理解為,不明生物是後期人為重新裝入貨櫃?”
“有這種可能性。我們有證據表明,貨櫃被人重新打開過,而且是礦區內部人士。”
“比如那兩名在貨櫃旁邊的外地工人?”
“這是可能性之一。事發當晚,外地遇難工人屍體上有倉庫臨時存放B區鑰匙串,包括DT15010616-034VS貨櫃在內共二十把鑰匙,且該貨櫃頂上的圓形艙口為被打開狀態。”
“也即是說,那兩名工人有將不明致命生物裝入貨櫃的嫌疑?隻是恰好遭遇反噬?但是,又該如何安全地裝入這些東西?”
“鑒於該兩名工人均已遇難,很難解釋其動因或行為邏輯。至於第三個問題,檢察院仍在調查中。”
“月鈴鎮在事故前後時間裏均有聖明邪教活動痕跡。你們調查過工人背景嗎?”
“經調查遇難者本人及部分與該貨櫃有顯著聯係的人員,暫時未見明顯的邪教背景。”
“與該貨櫃有聯係的人員?證據是什麽?”
“我們現場記錄了指紋。通過在相對光滑的貨櫃頂上圓形艙門用指紋撒粉取樣,經匹配發現,除了該兩名外地工人指紋,以及具有不在場證明的原作業工人,還有另外一位嫌疑人。”菲利盯著安傑,緩緩說:“那就是德肋先生。其指紋就在該貨櫃圓形艙門處。”
“專家證人,德肋先生同樣具有不在場證明。”安傑也看著菲利,冷靜地強調。
“多人可以證明。6月16日上午,該貨櫃裝貨時,德肋先生自始至終未曾摸過該貨櫃。”菲利反擊。
“關於這一點,我已詢問過德肋先生。”安傑毫不退縮,似乎胸有成竹:“根據倉庫檢查製度,德肋先生有權不定期對任何暫存的貨櫃進行開櫃檢查。他確實於6月16日晚上10點檢查過DT15010616-034VS貨櫃。而且,多人也可證明,從6月16日上午到6月17日下午5點之前,沒有誰見過德肋先生拖著6隻總重達200多公斤的生物走進倉庫。”
“而且。”安傑進一步補充:“6月17日,德肋先生去往月鈴鎮前,因預計或將晚歸,出於對簡化流程的快捷運輸製度負責的態度,他特別吩咐作為倉管員的值班工人當晚安排時間進行突擊檢查。6月17日下午5點鍾後,偌大礦區中隻有4名倉庫值班工人的情況下,至於倉管員是因發現蘇醒的不明生物而被殺害,還是因為埋藏不明生物而突遭反噬,天曉得呢?這難道不是公訴人和其團隊應去調查,並在此公布可信結論的嗎?”
“我們調查團隊充分考慮了以上各種情況,包括作為倉管員的遇難者若存在埋藏不明生物,其是否受人蒙蔽及指使的可能性。”菲利沉著應對:“所有推論都有可能性。但真正有證據支撐的,就是被告打開過這個後來藏有不明致命生物的貨櫃。”
“我需要再次強調,專家證人的最後一句話混淆了邏輯關係。‘打開’的動作與‘後來藏有不明生物’的動作不一定是同個人所為。”安傑轉向陪審團說明後,又向菲利作出總結性詢問:“專家證人,根據現有證據,是否無法解釋以下問題。第一,不明致命生物殺害值班工人的直接手段。第二,任何人打開貨櫃並安全裝入不明致命生物的方法。”
“……”菲利沉默少刻,呼過一口氣,聲音略微低了些:“該案件的殺人機製超出常理,但不能否定遇難者、行凶者及關係人之間的聯係。這些聯係及作用路徑仍在調查中。”
“那麽。”安傑再次詢問:“以專家證人的身份,請你給該案遇害者的死亡原因進行定性,是自殺,謀殺,事故,還是不明?”
“……”菲利沉思了好一會,才說:“不明。”
“很好。我沒有其他問題了。”安傑說完,轉身走回辯護席。
……
“有點麻煩了啊……”芙琳的聲音在我身邊響起。
我也深有同感。這一輪的物證辯論,似乎暴露了關鍵因素調查不足問題,恐怕難以證實德肋的犯罪動機和行為邏輯。
這也難怪。畢竟,見識過死靈殺人方式並存活的幸存者,大概就是我這種極少數分子吧?
可是,我也完全不明白其中的機理,這能如何說明?難道說我是個轉世並天賦異能的神秘人嗎?
同時,我也知曉了這起案件的更多細節。不得不說,安傑的準備工作相當到位。按照嘉妮老師給我的回信,估計安傑就是上周去月鈴鎮實地調查的律師,說不定他還帶了助手之類。而且,按照他層層遞進的詢問,特別是最後第二個問題,難道死靈還能聽話地鑽進貨櫃?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還是說,死靈有特殊的啟動方式……?
想到這裏,我忽然身子猛地一顫。
這是怎麽回事……
我下意識地,慢慢地抬起右手,攤開手掌,看著那與常人無異的手紋和膚色,心中卻湧起一陣接著一陣的困惑。
甚至,還有恐懼……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伊珂……”
“啊?”我聽到有人輕聲呼喊,轉頭一看正是芙琳。
“你手掌怎麽了?出汗啦?別緊張。”芙琳安慰過我後,說:“法官在傳喚最後一名證人了。上去吧,盡力就好,別怕。”
啊,到我的回合了?
我緩緩站起身,頓時感到聚焦而來的多方視線。
鎮定,鎮定。
前方那空空的證人席,正等著我。
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