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越早把紙飛機裏折的那二十塊錢的事情給忘了,看到這麽一條留言,莫名其妙。(.無彈窗廣告)什麽錢不錢的,我認識你嗎?陳文越看了看那賬號的昵稱:柳喵喵。
“柳喵喵……”陳文越嘟囔著,“誰是柳喵喵啊……”
陳文越想了半天想不出這個人,心想,估計是誰認錯人了,這種事情還滿常見的,之前自己還幹過這麽一件事兒呢。搜索名字打錯了一個字,然後跟人家臭貧了半天,結果發現認錯人了,那叫一個尷尬。
陳文越沒有回複她,該幹嘛幹嘛去了。
第二天陳文越登錄微博的時候,又顯示有一條未讀信息。他點開一看,腦袋“嗡”一聲。
在陳文越最近的一條微博底下有一條帶著圖片的評論,評論的賬號還是那個“柳喵喵”,而那張照片,是一張二十塊錢的鈔票。
陳文越馬上想起了之前莫名其妙飛進來的那二十塊錢,心想不是這麽巧吧?
因為這張錢是莫名其妙飛進來的,陳文越沒有花掉,找了出來,把那錢號和電腦屏幕上的錢號一對,瞬間感覺後背發涼。
這怎麽可能呢?這個賬號連他的父母親友都不知道,怎麽可能有人能這麽精準地找到他?不僅知道他的微博賬號,還知道他的住址?!這根本不科學啊!
陳文越思來想去,隻有兩個結論,要麽被奇怪的人跟蹤了,不僅物理上跟蹤了他,還黑了他的手機;要麽就是這個人根本就認識他,跟他玩兒的惡作劇。至於微博賬號,可能是他手機放在課桌上或者什麽時候被別人拿去看了。[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畢竟,他不是個隱私很多的人,手機連解鎖密碼都沒有。
這要是第二種人還好辦,早晚會露出幸災樂禍的嘴臉,到時候暴打他一頓就好;但這第一種人……你說報警吧,不夠條件立案,畢竟也沒有損失什麽,但多少心裏還是有點瘮得慌。
陳文越點開柳喵喵的微博賬號,想通過她的微博來查找一些蛛絲馬跡,起碼心裏有個底兒。但奇怪的是,他點開以後,頁麵顯示的卻是“您所訪問的賬號不存在”。
陳文越要瘋了。這是回複,不是轉發,無論如何都不會顯示“不存在”啊。
他咬了下嘴唇,回複:“你是誰?”然後發送。
然而頁麵卻顯示:回複失敗。用戶不存在。
“媽的,這是什麽嚇人的bug!”陳文越狠狠罵了一句。
他折騰了半天也沒有個結果,反而腦袋更亂。心想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以後小心一點為妙。
陳文越祈禱這件事情趕緊過去。雖然對他的生活沒什麽影響,但總歸讓人心裏不舒服。然而這件事情卻陰魂不散了起來。
過了兩天,陳文越回家,在地板上發現兩百塊錢,是從門縫裏麵塞進來的。
陳文越一看到錢,整個人都不好了,立馬就去開電腦。果不其然,柳喵喵依然在在評論區發了一張照片。
接下來的時間,他還是接二連三地接到錢。
陳文越把這些錢拿出來,兩張一百的,一張五十的,一張二十的,和三張一塊的。錢給的還有零有整的。陳文越開開窗戶,點了根煙,看著手裏的錢在那思索著。突然他發現這些錢除了都很老舊以外還有一個共同點。
所有錢的右上角,紙票的邊緣處,都有一個形狀類似的殷紅色斑點,看上去像是血跡。
“擦,誰他媽這麽缺德!”陳文越罵了一句,給錢也就算了,錢上還有血,你媽的嚇人不嚇人啊。
陳文越掏出手機,“哢嚓”又是一張照片,然後發在群裏,問:“給錢給上癮了啊?你們也收到過這麽多錢嗎?”
廖雨婷:沒有,就收到過一次。
袁大哥:臥槽,怎麽給你這麽多,我就隻有二十塊!
周欣:收到過兩次
吳豔:2
王顯:1,100,當天充話費了
陳文越越看頭越大。別人也就收到過一兩次,為毛我沒完沒了地收啊?難不成真就這麽偏愛我嗎?長得帥是罪嗎?
陳文越:“為什麽你們就收到過兩次錢,我的錢就一直來啊?這不公平嘛!”
袁大哥:是啊,太不公平了!居然給你這麽多!
陳文越又接著問:“你們有聽過‘柳喵喵’這個名字嗎?”
廖文婷、袁大哥和王顯表示沒聽過。
周欣:我看到過的!手機短信!問我錢到沒到!來電顯示就是柳喵喵!可是我根本不認識什麽柳喵喵,也不可能存她電話啊!!!
吳豔:收到過署名為柳喵喵的郵件,沒有打開,直接刪除了。
陳文越:“你們都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收到錢的啊?”
廖文婷:除了袁大哥,大家都是上學期開學就搬來的,搬來就收到了。
袁大哥:我則是比他們還早一點,不過也是一般來就收到了。
周欣:我們都是這棟公寓的第一任住戶,都是一般來就收到錢。不知道這有什麽說法沒有。
廖雨婷:對了,你們聽說過嗎?其實李老太不能算完全的新人。她以前就是這裏的住戶。
陳文越:“什麽意思?”
廖雨婷可能嫌打字太慢,發來一條語音:“你看這塊地方,除了咱這家公寓以外全是老房子,你們知道為什麽嗎?因為這裏本來是拆遷區。政府都規劃好了,要在這裏蓋高級寫字樓。當時拆遷跟老百姓也鬧了一些矛盾。這個李老太就是這裏的釘子戶,死活不搬走。
不過不知道為什麽,政府把地都收上來了,馬上就要拆遷了,可是突然又改主意了,於是把地又給低價賣出去了。不過聽說沒有開發商買,老百姓就低價又把房子買回來了,白撈了一些拆遷費。
但是咱這塊地皮——也就是李老太家,被房東給買了,蓋了個公寓。本來李老太是堅決不走的,一聽說要該公寓,李老太就說搬走也行,但是她得住在裏麵。房租什麽的也照樣繳納。房東一聽當然好啊,給了她個大折扣,就讓她住在這棟公寓裏了。”
陳文越也發了條語音:“這李老太為什麽不肯搬走啊?”
廖文婷:誰知道,據她自己的意思是,她世世代代生活在這裏,這裏是她的家,離開這塊地方她沒法生活,巴拉巴拉
袁大哥:zf怎麽會做這種虧本買賣?不可能吧
周欣這時候回了一句話:你們知道嗎?據說這一片自從政府決定拆遷以來,每年都會死人。
“柳喵喵……”陳文越嘟囔著,“誰是柳喵喵啊……”
陳文越想了半天想不出這個人,心想,估計是誰認錯人了,這種事情還滿常見的,之前自己還幹過這麽一件事兒呢。搜索名字打錯了一個字,然後跟人家臭貧了半天,結果發現認錯人了,那叫一個尷尬。
陳文越沒有回複她,該幹嘛幹嘛去了。
第二天陳文越登錄微博的時候,又顯示有一條未讀信息。他點開一看,腦袋“嗡”一聲。
在陳文越最近的一條微博底下有一條帶著圖片的評論,評論的賬號還是那個“柳喵喵”,而那張照片,是一張二十塊錢的鈔票。
陳文越馬上想起了之前莫名其妙飛進來的那二十塊錢,心想不是這麽巧吧?
因為這張錢是莫名其妙飛進來的,陳文越沒有花掉,找了出來,把那錢號和電腦屏幕上的錢號一對,瞬間感覺後背發涼。
這怎麽可能呢?這個賬號連他的父母親友都不知道,怎麽可能有人能這麽精準地找到他?不僅知道他的微博賬號,還知道他的住址?!這根本不科學啊!
陳文越思來想去,隻有兩個結論,要麽被奇怪的人跟蹤了,不僅物理上跟蹤了他,還黑了他的手機;要麽就是這個人根本就認識他,跟他玩兒的惡作劇。至於微博賬號,可能是他手機放在課桌上或者什麽時候被別人拿去看了。[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畢竟,他不是個隱私很多的人,手機連解鎖密碼都沒有。
這要是第二種人還好辦,早晚會露出幸災樂禍的嘴臉,到時候暴打他一頓就好;但這第一種人……你說報警吧,不夠條件立案,畢竟也沒有損失什麽,但多少心裏還是有點瘮得慌。
陳文越點開柳喵喵的微博賬號,想通過她的微博來查找一些蛛絲馬跡,起碼心裏有個底兒。但奇怪的是,他點開以後,頁麵顯示的卻是“您所訪問的賬號不存在”。
陳文越要瘋了。這是回複,不是轉發,無論如何都不會顯示“不存在”啊。
他咬了下嘴唇,回複:“你是誰?”然後發送。
然而頁麵卻顯示:回複失敗。用戶不存在。
“媽的,這是什麽嚇人的bug!”陳文越狠狠罵了一句。
他折騰了半天也沒有個結果,反而腦袋更亂。心想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以後小心一點為妙。
陳文越祈禱這件事情趕緊過去。雖然對他的生活沒什麽影響,但總歸讓人心裏不舒服。然而這件事情卻陰魂不散了起來。
過了兩天,陳文越回家,在地板上發現兩百塊錢,是從門縫裏麵塞進來的。
陳文越一看到錢,整個人都不好了,立馬就去開電腦。果不其然,柳喵喵依然在在評論區發了一張照片。
接下來的時間,他還是接二連三地接到錢。
陳文越把這些錢拿出來,兩張一百的,一張五十的,一張二十的,和三張一塊的。錢給的還有零有整的。陳文越開開窗戶,點了根煙,看著手裏的錢在那思索著。突然他發現這些錢除了都很老舊以外還有一個共同點。
所有錢的右上角,紙票的邊緣處,都有一個形狀類似的殷紅色斑點,看上去像是血跡。
“擦,誰他媽這麽缺德!”陳文越罵了一句,給錢也就算了,錢上還有血,你媽的嚇人不嚇人啊。
陳文越掏出手機,“哢嚓”又是一張照片,然後發在群裏,問:“給錢給上癮了啊?你們也收到過這麽多錢嗎?”
廖雨婷:沒有,就收到過一次。
袁大哥:臥槽,怎麽給你這麽多,我就隻有二十塊!
周欣:收到過兩次
吳豔:2
王顯:1,100,當天充話費了
陳文越越看頭越大。別人也就收到過一兩次,為毛我沒完沒了地收啊?難不成真就這麽偏愛我嗎?長得帥是罪嗎?
陳文越:“為什麽你們就收到過兩次錢,我的錢就一直來啊?這不公平嘛!”
袁大哥:是啊,太不公平了!居然給你這麽多!
陳文越又接著問:“你們有聽過‘柳喵喵’這個名字嗎?”
廖文婷、袁大哥和王顯表示沒聽過。
周欣:我看到過的!手機短信!問我錢到沒到!來電顯示就是柳喵喵!可是我根本不認識什麽柳喵喵,也不可能存她電話啊!!!
吳豔:收到過署名為柳喵喵的郵件,沒有打開,直接刪除了。
陳文越:“你們都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收到錢的啊?”
廖文婷:除了袁大哥,大家都是上學期開學就搬來的,搬來就收到了。
袁大哥:我則是比他們還早一點,不過也是一般來就收到了。
周欣:我們都是這棟公寓的第一任住戶,都是一般來就收到錢。不知道這有什麽說法沒有。
廖雨婷:對了,你們聽說過嗎?其實李老太不能算完全的新人。她以前就是這裏的住戶。
陳文越:“什麽意思?”
廖雨婷可能嫌打字太慢,發來一條語音:“你看這塊地方,除了咱這家公寓以外全是老房子,你們知道為什麽嗎?因為這裏本來是拆遷區。政府都規劃好了,要在這裏蓋高級寫字樓。當時拆遷跟老百姓也鬧了一些矛盾。這個李老太就是這裏的釘子戶,死活不搬走。
不過不知道為什麽,政府把地都收上來了,馬上就要拆遷了,可是突然又改主意了,於是把地又給低價賣出去了。不過聽說沒有開發商買,老百姓就低價又把房子買回來了,白撈了一些拆遷費。
但是咱這塊地皮——也就是李老太家,被房東給買了,蓋了個公寓。本來李老太是堅決不走的,一聽說要該公寓,李老太就說搬走也行,但是她得住在裏麵。房租什麽的也照樣繳納。房東一聽當然好啊,給了她個大折扣,就讓她住在這棟公寓裏了。”
陳文越也發了條語音:“這李老太為什麽不肯搬走啊?”
廖文婷:誰知道,據她自己的意思是,她世世代代生活在這裏,這裏是她的家,離開這塊地方她沒法生活,巴拉巴拉
袁大哥:zf怎麽會做這種虧本買賣?不可能吧
周欣這時候回了一句話:你們知道嗎?據說這一片自從政府決定拆遷以來,每年都會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