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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來看看安徽巡撫衙門和“揭帖案”及後續形勢的“互動”。


    “揭帖案”是淩晨時分爆出的,當天上午,恭王領銜的“專案組”,假座軍機處召開“工作會議”,會上,恭王三令五申,“為免謬種流傳”,厲禁外泄案情。


    事實上,這是根本辦不到的事情。莫說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就是這個“專案組”,從上到下也是各懷心思,有人就是要向外偷偷泄露案情的。


    到了晚上,整個北京城,已是滿城風雨。


    安徽在北京是駐有“提塘官”的,他們的差使,除了在安慶和北京之間遞送廷寄、奏章之外,也負有打探京城消息之責。現在已經通了電報,“揭帖案”的事兒,正常情況下,案發第二天一早,英翰便應該收到了消息。


    我們繼續瞅瞅,案發第二天,還發生了什麽?


    上午,軍機全班“叫起”之後,軍機“承旨”,內閣“明發”——“諭內閣:朕奉兩宮皇太後懿旨,著惇親王奕誴,閉門讀書,禁絕交通,欽此!”


    聖旨極短,攏共不過二十八個字,也沒有說明任何事由,但誰都看得出來,既然“禁絕交通”,就絕不僅僅是“麵壁思過”了——老天,惇親王竟是已被軟禁了!


    這是潑天大的事情,幾乎所有的人,都會把這個事兒和昨天淩晨發生的“揭帖案”聯係起來——天爺,這事兒,是惇王幹的?!


    很快。有傳言出來。說是昨兒晚上。深更半夜的,寶佩蘅給宮裏邊遞了一道密折,今兒軍機“叫起”,他還痛哭流涕的——這是為了啥呢?難道,他和“揭帖”的事兒,也有啥關聯?


    到了吃晚飯的時候,更可怕的說法流傳開來:昨兒晚上,睿王府有個廚子。落毒弑主,被捉了現行,緊跟著,惇王府清華園管家立海就被宗人府拿下了——睿王府這件駭人聽聞的案子,燒酒胡同撇不清關係!


    情報小組謁見英翰的時候,英翰未必知曉關於關於寶鋆和敖保落毒弑主的消息,但第二天——也即揭帖案發第三天,他應該是知曉了。


    於是,又經過了一整天的各種打探消息、各種權衡利弊,英翰終於痛下決心。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現在是揭帖案發第四天,事情的發展。幾乎全在關卓凡算中。他不由大為得意:他媽的,老子真真是關半仙!


    *


    *


    電報中,英翰先將軍費案來龍去脈,一一如實相告。


    事情比關卓凡原先想的要複雜得多。


    李宗綬是安徽糧道,乃負責上京報銷軍費之“正辦”;宋尊邦是鳳陽知府,軍費報銷原本和他是無關的。


    但是,宋尊邦和其時兼任軍機章京、本職為鴻臚寺少卿的毛英章是世交,而毛英章除了奔走樞府、位居要津之外,還是戶部侍郎黃紹祖的同年,兩人的私交更是極好,毛英章在黃紹祖那兒,說的進話。


    在戶部內部,黃紹祖該管山東司,山東司該管安徽,因此,上京報銷軍費,英翰就交代了宋尊邦和李宗綬一起去辦。


    事實上,宋尊邦早於李宗綬到京,前期各種“勾兌”,所有緊要關節,都是宋尊邦包辦,因此,在這個案子中,“協辦”的宋尊邦,其實比“正辦”的李宗綬更為重要。這也是為什麽刑部向安徽要人,李宗綬隻是“不良於行”,宋尊邦卻根本不見蹤影的緣故。


    英翰說,宋尊邦、李宗綬送了戶部書辦多少銀子,他並不清楚,也沒過問,他知道的是,和戶部書辦的交道,宋尊邦大多委托給了一個叫做“順日祥”的銀號去打理。


    另外,最緊要的三個人收了多少錢,李宗綬、宋尊邦回來後是向他匯報過的:


    第一個,毛英章,一萬兩。宋尊邦用的是向毛英章清還舊欠的名義,當然,借據神馬的,是二人勾通偽造的。


    第二個,黃紹祖,三萬兩。雙方說定,先付“定銀”一萬兩,事成之後,再支付其餘的二萬兩。但是,安徽軍費案不久便被人捅了出來,不能叫做“事成”,這二萬兩“尾數”,一直還留在安徽糧道在“順日祥”開立的戶頭裏。


    關卓凡想起顏士璋和剛毅的調查結果:


    安徽匯到京裏的款子,公款十二萬兩,匯到“順日祥”;私款二萬四千兩,匯到“乾通盛”,私款已全部提出,公款提出了十萬兩,還剩二萬兩——這和英翰說的,榫頭完全對上了。


    第三個,“管部”的大軍機寶鋆,三萬兩。這個是支付了全款的,不過,過付的方式非常特別。


    英翰當然沒有在電報中直呼毛英章、黃紹祖、寶鋆三個人的名字,但略加暗示,“貝勒自能默喻”。


    不過,這許多本該密室對唔、絕不可入第三者之耳的話,英翰卻在電報中和盤托出,白紙黑字,通通留在人家手裏,再也不能收回更易,這——說明了什麽呢?


    這是一種力懲前衍、真心輸誠的表示:看,我都把我的偌大把柄交到你的手裏了,你不應該再懷疑我的忠誠了吧?


    這個“前衍”,並非是指行賄報銷軍費一事——這其實不算什麽太大的事情,除了一個閻丹初,大夥兒都這麽幹,你關貝勒也不見得沒幹過吧?再者說了,就算要追究,也有李宗綬、宋尊邦之流頂缸,沒聽說這種事會一路向上追到巡撫總督這兒來的?


    退一萬步,就算真的要俺負責,這是“公罪”,不是“私罪”,頂多降個兩三級,俺檔案中又不是沒有加級的獎勵,輕輕鬆鬆就抵消了,有什麽大關係?


    真正有大關係的,是這個事兒同寶佩蘅扯在了一起。


    之前,安徽巡撫衙門盡力遮藏李宗綬、宋尊邦,根本目的,也是為了保護寶鋆。現在看來,以“揭帖案”和“落毒案”的走勢,惇王泥足深陷,是不可能脫身的了;寶佩蘅不曉得和燒酒胡同牽涉有多深?這一次能不能夠免於一劫?但不管寶佩蘅下場如何,都絕不可以叫“上頭”和關貝勒認為,我英翰和寶鋆乃至燒酒胡同是一黨的!寶某人有恭老六罩著,我有誰罩著?!


    所以,當機立斷,和寶佩蘅一刀兩斷!


    前文說過,政治鬥爭,在於立威,在於造勢,惇王一倒,關卓凡威勢立現,響應之快,不旋踵矣!


    英翰雖然平庸,但畢竟是打發撚出身的,既有軍功,也有資曆,於關卓凡,算是“旗人老前輩”。這封電報,言辭懇切非常,一副肉袒負荊的模樣。對後輩做出如此姿態,實在相當可觀,關卓凡心想:英西林倒是乖覺,看來,不能不買你一個麵子啊。


    情報小組拍發的電報,其實可視作英翰的另一封電報,隻不過裏麵的話,實在不適宜他本人來說,因此由巡撫衙門的師爺出麵,商之於情報小組,算是請情報小組“代稟”貝勒爺。


    內容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請求關貝勒不要加重罪於李宗綬、宋尊邦。


    安徽巡撫衙門說,李、宋二員,都是奉命行事,有“公罪”,無“私愆”,如果能夠小懲大誡,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李、宋二員,必感恩戴德,軍費一案,亦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這固然是英翰維護下屬,但同時,更是維護他自己。他如果保不住李宗綬、宋尊邦,李、宋二人,自然也不肯替上頭遮掩,到時候非把他牽扯出來不可,就算處分不重,麵子上也難看得緊了。


    還有,如果要拿住寶鋆收受賄賂的實在把柄,一定是要李、宋二人配合的。


    這就扯到了第二點:向寶鋆行賄的過付方式。


    安徽給寶鋆的三萬兩賄銀,是“順日祥”掌櫃潘達成,帶著宋尊邦和李宗綬兩個人,到珠市口一家叫做“聚珍樓”的珠寶鋪子“過付”的。


    *(未完待續……)r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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