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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卓凡並沒有和“美利堅訪華代表團”一同出京,為了那件“有趣的東西”,他提前兩天到了天津。隨行的美國人,隻有山度士一位。


    小站軍營門口。


    “人呢?”


    這是下車伊始,彼此行過了軍禮,關卓凡對出營迎接他的華爾、張勇、福瑞斯特等人說的第一句話。


    華爾愣了一愣,反應過來了:“在靶場。”


    “好,去靶場。”


    好家夥,這麽幹脆,營區都不進,水都不喝一口?


    華爾命衛兵先行快馬趕赴靶場,通知相關人等王爺要過來視察了。


    張勇在一邊眉飛色舞:“王爺,東西真是好東西!隻是……”


    “隻是什麽?”


    “我們爭了十幾天,”張勇嘿嘿一笑,“到了後來,個個都臉紅脖子粗了,可還是拿不準,到底該怎麽……擺它?”


    擺它?


    這話似乎沒頭沒尾,但關卓凡曉得他的意思,微微一笑:“不著急,凡事總是愈辨愈明白的——先看看東西究竟好在哪裏?”


    一行人怒馬如龍,來到了靶場。


    靶場入口,“相關人等”已經在恭候了,其中,有三四個身著獵裝的洋人。


    山度士偏過身子,對關卓凡說了句什麽。關卓凡點了點頭,第一個跳下馬來,大踏步走了過去,還差著幾步路,手已經伸了出來:“加特林先生,咱們總算見麵了。”


    理查.喬登.加特林趕忙迎了上來,先是深深一躬。直起身來。才握住關卓凡的手:“親王殿下。能夠為您服務,是我莫大的榮幸。”


    理查.喬登.加特林,加特林機槍的發明者。


    *


    *


    前文有過交代,關卓凡在美國的時候,向理查.喬登.加特林買下了他的“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的專利,並承諾,提供後續研發、改進的資金,不設上限。另外。還約定,將聘請他負責日後定型了的“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的製造、生產。


    加特林無法拒絕關卓凡提出的價格和條件。同時,和克裏斯托弗.斯潘塞一樣,加特林對這位來自中國的公爵大人的“知遇”,亦有久旱逢甘霖之感。事實上,他的這種感覺,比斯潘塞還要強烈。


    斯潘塞在推銷他的“斯潘塞連珠槍”的過程中,雖然屢遭冷眼、白眼,但“斯潘塞連珠槍”怪是怪,好歹還是一支“槍”。勉強還在世人的理解能力範圍之內。可加特林先生,您究竟能不能夠講清楚。“連用速射武器”……到底是個什麽鬼東東?加特林感覺到,在一個又一個遊說對象的眼中,自己就是一個笑話、一個怪物。


    並不好全怪人家沒眼光,事實上,加特林自己也確實說不清楚,他的“連用速射武器”到底是什麽——槍,還是炮?


    事實上,在排隊槍斃時代,加特林的設計思路太超前了,當時的戰術體係,根本沒有機槍的任何位置。隻有等到前膛槍轉為後膛槍,散兵戰術出現了,機槍的火力壓製和支援的概念,才有實質的意義。


    就在加特林對美國的市場已基本絕望、打算到歐洲去碰碰運氣的時候,山度士銜關卓凡之命出現了。


    關卓凡之所以要將“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的專利買下來,是因為加特林申報的專利極具排他性:


    這個專利中有兩點聲明,一個是“提供鎖膛的內有擊針的圓柱旋轉體,與槍管一起旋轉”;一個是“每根槍管都有獨立的擊針”。


    這就使得,以後所有與加特林機槍相似的設計都不能再獲得專利了。


    這是馬克沁機槍問世之前,數十年間,再沒有其他類似的機槍被“發明”出來的最重要原因。在專利權問題上,洋鬼子——特別是“先發”的英、法——還真是算規矩的,不大隨便山寨人家的東西。


    至於馬克沁機槍,以自身火藥燃氣為動力,和加特林機槍的外力機械驅動,設計思路已經完完全全不同了。


    關卓凡打的如意算盤是,隻要他不對外宣傳、售賣“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英國人、法國人就沒有機槍可用,特別是法國人——最起碼,在老子跟你打過冤家之前,你沒有機槍可用。


    英國人呢,嗯,也會在祖魯人、布爾人那裏吃更多的苦頭,我也許會更早一點觀賞到日不落帝國的美麗夕陽。


    當然啦,美國是“血盟”,如果有興趣,我是可以賣幾支給你們的——拿去打印第安人罷!不過,既然加特林先生不再繼續推銷他的“連用速射武器”了,我很懷疑,美國人是否會如原時空那樣,按時按點,對這種非槍非炮的“鬼東東”,發生足夠的興趣?


    如此一來,關卓凡就能夠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對西洋列強保持一定的武器代差優勢。碾壓神馬的當然談不上,但未來彼此可能發生的衝突中,己方勝利的概率會大大增加。


    這是一條釜底抽薪的絕妙好計。


    我有多少小秘密?——就不告訴你,就不告訴你。


    *


    *


    加特林是次來到中國,屬於“匯報演出”性質。他以及他的研發團隊,緊跟著“美利堅訪華代表團”來到中國,到埠日期,相差不過三、四天。他並不是“訪華代表團”的成員,沒有進京,而是待在天津小站軍營,和軒軍諸將及技術人員一起,用帶來的樣槍,做一係列的演示、試驗。


    好吧,我們來看看“演出效果”如何?


    第一眼看過去,就頗出關卓凡的意料。


    三架不同型號的“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一字排開。


    這是這個時代全世界最尖端、最新銳的三件兵器了。


    中間那架,是關卓凡印象中的加特林機槍的樣子:六根長長的槍管圍成一圈,槍身架在雙輪車子上麵,膛體上方,高高地插著一支細長的彈夾。


    右邊那架,也架在雙輪車子上,但槍管並不**,一眼看去,就是一門火炮的樣子。仔細再看,“炮口”上,十個小小的圓洞圍成一圈——喲,這架加特林,居然有十支槍管!


    關卓凡略略一想就明白了:這架算是六支槍管的那架的“加強版”,除了多了四支槍管,並無本質不同,隻是在槍管外,套上了一個金屬圓筒。


    不過,除了多了四支槍管和一個“槍筒”,還是另有一個不同之處的——彈夾不同。


    “十槍管版”的彈夾,是一個巨大的圓柱體,關卓凡估計,大約得兩個人合力,才能夠正常裝卸。靠近了細看,他看明白了,這個彈夾,其實也算是“六槍管版”所用的細長彈夾的“加強版”:圓柱體中,十來個類似的細長彈夾圍成一圈——隻是長度縮短了一半左右。


    就是說,這種圓柱體彈夾的容彈量,大約是一個普通長彈夾的五、六倍。


    左邊那架,不是架在雙輪車子上,而是架在一個大大的三腳架上,形狀和“十槍管版”仿佛,可是,槍身的長度,卻足足短了一半。


    槍管是六隻。


    膛體上方插著的彈夾,亦不同於其他兩架:扁圓形,中央有一個洞,遠看就像一枚大大的銅錢。或者——嗯,有一點像老式電影放映機的膠片盒。


    當然啦,“老式不老式”的,是相對於關卓凡來說的,這個時代,正兒八經的電影,還沒被發明出來呢。


    關卓凡的印象中,加特林機槍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笨重”,必須架在車子上,不然難以轉動,行軍的時候,更加要依靠畜力牽引——和一門小炮無異。


    眼前這架“微縮版”加特林,若將彈夾、槍身、支架拆了開來,則三者的重量,都是一個成年男性可以擔負的。一個四到五人的班組——需要多一兩個人,以攜帶更多的彈夾——就可以徒步背負一架加特林行軍了!


    這對於更大範圍、更高效率地運用加特林機槍,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


    嗯,當初收購專利的時候,提出過的“減輕‘連用速射武器’的重量”的要求,加特林居然做到了,不錯,不錯。


    *


    (小提示:明天兩更)


    *(未完待續……)i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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