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軒親王允準征善、承善兄弟進讀宗學、領取恩俸,於私,郭嵩燾再也不必內疚神明;於公,郭嵩燾亦認為,在神機營被黜出旗、公主承嗣繼統的大背景下,此舉對於收拾人心、尤其是旗人和宗室的人心,是大有好處的。


    肅順跋扈,做事情不給人留餘地,得罪的人多,對他銜之次骨的人便多,其中尤以旗人為甚——肅順抑滿揚漢,大刀闊斧的削減八旗錢糧,他在位的時候,不曉得有多少人,惡之欲其死?


    可是,吊詭的是,肅順真的伏法了,輿論卻開始反轉了。


    開始有人念叨他於艱難萬端的情勢下維持住大局的好處了,惋惜開始多於譴責了,最主要的是,愈來愈多的人,開始覺得肅順“冤枉”了——不是說肅順沒有過錯,不該下台,而是罪不當罰。


    肅順之罪,無論如何,不至於死——而且,還是“顯戮”。


    至於載垣、端華兩個,就更加冤枉了,簡直就是“陪綁”。


    爭議最大的,是載垣、端華、肅順等“三凶”的罪名——攏共八款,其中的絕大部分,都可以說是“欲加之罪”,有的捕風捉影,有的無中生有,有的簡直就是顛倒黑白。


    先跳過第一款,從第二款看起:


    “禦史董元醇條奏皇太後垂簾等事,載垣等非獨擅改諭旨,且於詔對時言‘臣等係讚襄皇上,不能聽命於皇太後,即請皇太後看折,亦為多餘之事。’當麵咆哮,目無君上。”


    有人說,肅順他們的話,說的雖然不客氣,其實是沒有錯的:政事上頭,如果聽命於皇太後,不就是“垂簾”了?還算什麽“顧命”?


    一切諭旨之撰擬,本就皆出自顧命大臣之手,何來“擅改”一說?如果說,不按照皇太後的意思擬旨就叫“擅改”,那麽,直接“垂簾”好了,還“顧”個什麽“命”呢?


    本朝也好,前朝也好,都不乏衝齡繼位的皇帝,可是,隻要有顧命大臣在,什麽時候有請太後看折子的先例呢?


    第三款,“每言親王等不可召見,意存離間。”


    誰都曉得,這個親王,其實特指恭親王。


    “意存離間”是肯定的,可是,這個“離間”本身,並沒有什麽不對:又不是逢年過節的,皇太後召見親王幹什麽呢?國事不同家務,皇太後和親王,不該有國事可談;如果是嘮家常,那該找福晉來嘮——那是妯娌之間的事兒啊!就是普通人家,也不該嫂子和小叔子嘮家常的呀!


    第四款,“肅順擅坐禦座,進內廷當差出入自由,擅用行宮禦用器物。”


    “擅坐禦座”自然是“大不敬”,可是,這是既無法證明、亦無法證偽的一個事兒;至於“進內廷當差出入自由”——廢話,肅順是禦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內務府總管,他不“出入自由”,誰“出入自由”?這居然也成了罪過了?


    至於“行宮禦用器物”,是哪一件呢?行宮那麽多的器物,大而化之,統統可以說成是“禦用”的,肅順“擅用”的,到底是文宗專用的某件器物呢,還是隨手拿起來的杯子碗碟呢?


    第五款,“內旨傳取應用物件,肅順違抗不遵。”


    哎呦喂,這一款,不是顯見得肅順不肯曲阿上意,嚴格按照“則例”辦差嗎?這不是“古大臣之風”嗎?這……本來是應該傳旨表彰的呀,怎麽反倒變成了罪過?不然,難道“內旨”要一座金山,也給搬了進去不成?


    這一款,真是近乎顛倒黑白了。


    第六款,“肅順麵請分見兩宮皇太後,至詔對時,詞氣之間,互有揚抑,意在挑釁。”


    大夥兒都曉得,肅順“分見兩宮皇太後”的用意,是要強分嫡庶,所謂“互有揚抑”,就是抬高“東邊兒”,貶抑“西邊兒”——這是最為“西邊兒”痛恨的一點,也是替肅順招致殺身之禍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因。


    不過,雖然說“意在挑釁”不算冤枉肅順,可是,強分嫡庶本身卻不能說是錯的,因為,不管你分不分,這個“嫡庶之分”都是事實上存在的——一個是皇後出身,一個是妃嬪出身,再怎麽“兩宮並尊”,這一層也是抹不去的啊!


    第七款,“肅順於接奉革職拿問諭旨時,咆哮狂肆,目無君上。”


    這一款最為滑稽!雖說“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可是,難道不是根據罪名“革職拿問”嗎?犯罪的情事,難道不是應該在“革職拿問”之先嗎?怎麽……倒果為因了?


    這就不僅於“顛倒黑白”了,這是……嗐,都不曉得該怎麽說了!


    第八款,“肅順扈從梓宮回京,轍敢私帶眷屬隨行。”


    這個“眷屬”,就是旺察氏等兩位姨太太了。


    這是八款罪名之中,唯一證據確鑿的,扈從梓宮,攜眷隨行,有違名教綱常,確實是不像話。


    可是,也有人說,這個“扈從梓宮回京”,和“扈從梓宮奉安”,畢竟不同,這其實是大夥兒一塊兒從熱河搬家回北京,你不叫肅順攜眷隨行,那麽,是叫兩位姨太太留在熱河呢?還是叫她們兩個女人家自己個兒上路呢?


    如果聖眷優渥,或者“上頭”足夠寬厚,這種事情,一定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


    就算處分,頂多亦不過降級、撤差,怎麽也罪不至死啊?


    不過,爭議最大的,還是第一款:


    “大行皇帝彌留時,但麵諭載垣等立皇帝為皇太子,並無令其讚襄政務之諭,乃造作名目,諸事並不請旨,擅自主持,即兩宮皇太後麵諭之事,亦敢違阻不行。”


    這一款如果坐實了,肅順、載垣、端華等就是不折不扣“矯詔亂政”,不折不扣的“謀反大逆”,其餘七款,一款也不必要,就可以送他們三個上菜市口了!


    可是,這明明是血口噴人嘛!


    文宗彌留的時候,禦榻之前,可不是隻有顧命八大臣,還有宗令和諸王,大夥兒聽得清清楚楚,文宗親口頒下兩道諭旨,一道是立大阿哥為皇太子,一道是派定載垣、端華、景壽、肅順、穆蔭、匡源、杜瀚、焦佑瀛等八人為顧命大臣,並吩咐“寫來述旨”。


    杜瀚寫旨之後,經文宗過目首肯,由穆蔭當場宣讀,其中,明明有“讚襄一切政務”六個字啊!


    恭老六他們,為了殺掉肅順,竟睜著眼睛說瞎話了!


    青玉獅子說


    小預告:明天(2月25日)兩更,一更上午10:00,二更晚上9:00,謝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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